制度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2-10-31 08:39:43 制度 我要投稿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1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1篇)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局属各单位所实施的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必须与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或安全责任书。

  二、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水利工程的投标,项目法人在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还应当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取消其所在单位的投标资格。

  三、各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要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施工作业人员要遵守安全施工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安全措施不到位的严禁开工。

  五、工程参建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六、施工企业要在工程开工前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报项目实施单位批准,局安全办公室备案。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进行调整,重新报项目法人批准,报局安全办公室备案。

  七、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八、水利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保护事故现场,及时上报。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事故现场人员和事故单位要按照国家和我县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局主要领导报告。

  九、局属各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生事故的,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2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是施工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就在于实现安全管理目标。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就是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通过对生产要素过程控制,使生产要素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达到减少一般事故,杜绝伤亡事故,从而保证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安全生产管理费用不能做到专款专用

  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不少建筑商为拿到工程不惜恶意压价,用于安全生产的经费是忽略不计的。一旦中标,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无力购置,于是,能省的省、能拖的拖。从而导致施工现场十分混乱,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不健全

  现在很多的施工现场配备的管理人员只有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等两三人管理现场。一人身兼数职,大部分精力和责任都放到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材料的采购进出库上,对安全管理没有完整的组织机构,责任不明。甚至有的工地没有专职的安全员。即便有也是有职无权,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1.3施工现场工作区域划分不明确,消防安全意识不强

  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与作业区划分不合理,办公、生活区不符合安全性要求,环境卫生较差。忽视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设备不齐备。很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1.4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管理混乱

  目前,有的施工单位在采购、租赁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时,只为节省开支,不惜采购、租赁无牌无证的劣质产品。所用的机械设备也不定期检查,有的已经淘汰的机械设备仍在使用。

  1.5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检查机制

  虽然有的施工现场也有一些制度牌、安全标识等,但并没有真正起到安全教育和安全警示的作用。很多只是为了应付安全检查用的。很多施工人员连安全标识的意义都不懂,怎么能做到安全施工呢?

  加强对技术工人和工程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应当成为施工企业的当务之急。假如一个技术工人在自己从事的职业当中,连如何保护自己都不知道,一个工程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不能及时地发现安全隐患,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熟视无睹。这样的工地不出事是偶然,而出事才是必然的。

  安全事故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少则几十万,多则成百上千万,还会造成人身伤害,而且在社会上也造成不良影响,有的可能影响到一个企业的生存发展,可谓损失巨大。可见建筑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2要加强安全管理,确立安全生产目标

  2.1要加大立法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当前这一方面的立法比较完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力度较强,各建筑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敷衍、隐瞒。

  2.2建筑企业内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确定安全生产应要达到的目标,并采取一系列措,最终努力实现这些目标。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不仅能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使安全工作实现全员管理,有利于提高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

  2.3安全生产管理的任务是确定奋斗目标

  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实行严格的考核与奖惩制度以激励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全面、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安全生产的奋斗目标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2.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基本内容

  包括目标体系的确立,目标的实施及目标成果的检查与考核:

  ①确定切实可行的目标值,采用科学的目标预测法,根据需要和可能,采取系统分析的方法,确定合适的目标值,并研究围绕达到目标应采取的措施和手段。

  ②根据安全目标的要求制订实施办法,做到有具体保证措施,力求量化便于实施和考核,包括组织技术措施和明确完成程序和时间、承担的具体责任。

  ③规定具体的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考核标准不仅应规定目标值,而且要把目标值分解为若干个具体要求来考核。

  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必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挂钩。层层分解,逐级负责,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和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保证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

  ⑤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必须与企业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挂钩,作为整体目标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经营管理者任期目标责任制,应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现与他们的经济收入联系起来。

  3正确认识和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3.1安全与危险并存

  安全与危险在同一事物的运动中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影响而存在的,因为有危险,所以才会有安全生产过程控制,以防止或减少危险。安全与危险并非是等量并存、平静相处的,随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安全与危险每时每刻都在变化,在进行斗争。事物的发展将向斗争的胜利方倾斜,可见,在事物的活动中,都不会存在绝对的安全或危险。保持生产的安全状态,必须采取多种措施,以预防为主。因为危险因素是客观存在于事物运动之中的,既是可持续的也是可有效控制的。

  3.2安全与生产的统一

  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如果生产中的人、环境都处于危险状态,那么生产将无法顺利进行,因此,安全是生产的客观要求,当生产停止,安全也就失去意义,就生产目标来说,组织好安全生产就是对国家、人民和企业最大的负责。有了安全保障,生产才能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事故发生,生产势必陷于停滞甚至瘫痪,当生产有了安全保障,危及人生或财产的危险因素消除以后,生产经营会变得更加顺利通畅。

  3.3安全与质量同步

  质量和安全,相互作用,互为因果。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两个第一并不矛盾。安全第一,是从保护生产经营因素的角度提出的。而质量第一则是从关心产品成果的角度而强调的,安全为质量服务,质量需要安全作保障。生产过程中哪一头都不能丢掉,否则,将陷于失控状态。

  3.4安全与进度相互影响

  生产中违背客观规律,盲目蛮干、乱干,在侥幸中求得的进度,缺乏真实有效的安全措施的支撑,往往容易酿成大祸,会延误进度,影响生产。进度应以安全做保障,安全就是进度,我们应追求安全加速度,避免安全减速度。安全与进度成正比关系。一味强调进度,置安全于不顾的做法是极其有害的。当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暂时缓减进度,保证安全才是正确选择。

  3.5安全与效益同在

  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会不断改善劳动条件,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从这个意义上说,安全与效益完全是一致的,安全促进了效益的增长。在实施安全措施中投入必要的费用,通过精打细算、统筹安排。既要保证安全生产,又要经济合理还要考虑力所能及。为了省钱而忽视安全生产,或追求安全资金的盲目高投入,都是不可取的。

  4大力加强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安全检查是指对施工项目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条件、事故隐患等所进行的检查。指由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或专业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通常是在一定限期内有目的、有组织地进行,一般规模较大,检查时间较长,揭露问题较多,判断较准确,有利于促使项目重视,并对安全生产中的一些“老大难”问题进行剖析整改。

  4.1自我检查

  自我校查是由劳务层组织对自身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的各种检查。

  自我检查通常采取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检查、专业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制度。经常性检查是指安全技术人员、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会同班组进行安全的日查、周查和月查。定期检查是项目部组织的定期〈每月、每季、半年或一年)全面的安全检查。各专业检查是指根据设备和季节特点进行专项的专业安全检查,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检查;群众性安全检查指发动全体员工普遍进行安全检查,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此外,还有根据季节性特点所进行的季节性检查,如冬季防寒、夏季防暑降温以及雨季防洪等检查。

  4.2安全生产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防护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

  总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是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工作重点之一,关系到企业生存发展和前途命运的大事。施工企业的管理者务必要高度重视起来。安全管理投入的费用约占到工程直接费的3%左右,而安全事故的经济损失,一般事故至少也要到5%以上,重大事故还会造成人身伤害。经济损失是一方面,而在社会上造成的影响是又一方面,在今后的招投标中也会受到影响。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因小失大,要把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化、具体化、普遍化。做到管理者重视安全,懂得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二、企业的工程项目部应根据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应包括:

  1)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责任考核;

  2)配置满足要求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资金、从业人员和劳动防护用品;

  3)选用符合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设施与设备;

  4)有效落实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5)组织施工现场场容场貌、作业环境和生活设施安全文明达标;

  6)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抢险;

  7)对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必要的记录,保存应有的资料和记录。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3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1、本工程安全指标为: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工伤事故率不大于2%,严防发生重大人生和设备事故及火灾。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经理负责。做好各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抓好落实和监督。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见附页),成立由项目经理为首的`文明施工和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布置检查现场的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工作。由工地专职安全员认真做好分项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和全面,并认真履行班长签字手续后,落实到组员方可上岗施工。工地专职安全员每周二次安全检查并定期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奖罚制度。

  3、建立旬检制度,由项目经理组织专职安全员、施工员、班组长和工人代表进行定期全面的安全检查。

  4、建立由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值班制度,每日轮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隐患立即消除。杜绝不戴安全帽,穿三鞋或赤脚、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5、建立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特别对新入场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使其熟悉一般安全常识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对特种工(如三机工、电焊工、井架安装操作工、架子工、塔吊安装操作工等)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发合格证后,才准许上岗操作。

  6、积极开展班前活动,使工人牢记安全的重要性,强化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施工中不但要注意自身的安全,更要注意他人的安全。

  7、加强对外架搭设队伍的审查,必须经市安全站认可,且经公司安全科审定。加强对脚手架、井字架等材料的检查搭设完毕后要经过公司安全科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拆除时要设围栏,由上至下顺序拆除,禁止拆除物往下抛投。

  8、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布置现场施工用电,线路绝缘保证良好,电动机械做到一机一闸,电气设备接零接地,手持电动工具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9、建立和执行机械专机专人负责制,对施工机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机具危险部位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做好机具台班的运行记录,确保施工机具的完好,不带病运转。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4

  1、搭设作业

  (1)搭设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必须严格按国家《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市建工局关于《高层建筑双排钢管脚手架施工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搭设。

  (2)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及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

  (3)严重锈蚀、变形、,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宜采用。

  (4)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外理。

  (5)钢管脚手架座立于槽钢上的,必须有地杆连接保护普通脚手架立杆必须设底座保护。

  (6)不宜采用承插式钢管做底步立杆交错之用。

  (7)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kg?m。

  (8)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设置,同时立杆上下对直。

  (9)斜杆接长,不宜采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二只回转扣件接长,搭接距离视二只扣件间隔不少于0.4m。

  2、拆除作业

  (1)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

  (2)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应另立设置。

  (3)如遇强风、雨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夜间实施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

  (4)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和遵守安全纪律。

  (5)建筑立体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向外伸挑物件。

  (6)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7)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挡笆-垫铺笆-防护栏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

  (8)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9)、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10)所有扦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11)所有垫铺笆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12)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工艺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增派专职人员,配备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13)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14)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5

  A、消防以防范为主,全体工程人员务必做到如下几点:

  1.了解酒店所有装修材料的特性以及毒性状况;

  2.了解各种线路的布局及分布状况、电源总闸及消防器材与水源的位置等。

  3.了解各营业部门的平面布置及安全通道、周围环境情况、建筑特点。

  4.了解和熟练掌握在火灾情况下的自救和营救方法。

  5.定期检查各总电源开关及支路电源开关的可靠性,杜绝电器火灾,确保在万一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不会因电源问题导致火灾面积的扩大。

  6.定期检查和保养本部门的消防器材及营救物品如:绳索、架梯、手电等。

  7.定期检查各部门设备的使用保养情况,确保各种电器设备及开关、线路的安全性能。

  8.备好各种建筑图纸及资料,以利及时处理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B、当火灾发生时,工程人员应做到如下几点:

  1.在火警情况下能沉着冷静,有较强的应变能力,能迅速协助保安疏散被困人员和扑灭火灾。

  2.接警后在第一时间内(不超过1分钟),迅速切断事故部门的电源。

  3.调度一部分人带好应急灯及灭火器,迅速赶到第一现场协助灭火(有防毒面具最佳)。另一部分人带好粗绳索、高梯、赶往现场协助营救,留守一人在配电室值守,来应付各种意外事情的发生。

  4.遵循救人优先,灭火随同进行的原则。

  5.救火时不要随便与电线或电气设备接触。特别要留心地上的电线,应将其用绝缘物品妥善处理。在各种特殊场合下,如若无法确切判断线缆是否带电,一律要作为带电体来对待,以免混乱中有人触电。

  C、小型火灾事故现场的处理。

  1)有条不紊的检查,彻底清除火灾再次复燃的隐患。

  2)保护现场,调查并分析事故发生原因。

  3)清理现场,先清理比较危险的物件,比如容易坠落伤人的。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本工程施工安全重点控制点

  根据贵工程特点及现场情况,以下部位和事项为安全控制重点。

  ⑴易燃物品储藏处的安全控制;

  ⑵现场用电安全控制;

  ⑶木制品场所的防火控制;

  ⑷油漆、电焊作业的防火防范控制。

  ⑸单块较大面积玻璃的运输及安装。

  2、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⑴进入工地的工人,首先是强化思想教育。本公司拟赴贵方的人员,保证是高素质的,他们已习惯于接受入场安全培训,同样习惯于办理各类必须的签证手续,我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已完成实现了建卡备查。

  ⑵专业工种施工人员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

  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责任制,职责明确,落实到人。

  ⑷认真执行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对工人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如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不吊等安全纪律与技术交底,受交者履行签名手续。

  ⑸各特种作业人员都按要求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不超期,名册齐全,真实无误。

  ⑹安全检查记录齐全,隐患部位的整改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

  ⑺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班前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并做好上岗记录。施工人员具有防护衣帽等设施。

  ⑻各级管理人员,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各类施工人员,戴胸卡、戴安全帽、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⑼组织防火领导小组,分施工层、分工种各负其职。

  ⑽组建义务消防队,群防群治。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施工现场根据所处地域情况,设置符合标准的档栏,围栏。

  二、建立健全的保卫消防组织和人员,做到昼夜巡查,不缺岗。

  三、消防用水,消防器材具备充足适用,布局合理,消防设备三米以内不得堆放物品。

  四、消防管道畅通。

  五、临时工棚等设施支搭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六、对易燃易爆等物品,要设有专用库房和地点存放。存放领用专人管理,严格手续。

  七、明火作业,采取专人检查批准,实行“用火证”制度,现场禁止吸烟,必要时设置安全的吸烟场所。

  八、定期进行防盗防火教育,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九、对事故现场做好保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十、火警119;匪警110 消防保卫负责人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一、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共有30个管理办法。针对公司安全管理体制建设、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检查考核、教育培训、事故管理、职业病防治、档案资料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针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因素控制、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安全技术、施工用电、应急救援等方面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二级单位”指公司所属各分局、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直管项目部的统称,“项目部”是指公司在建项目部,包括二级单位所属项目部和公司直管项目部。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二级单位和项目部。

  五、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规范管理、持续改进;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努力实现死亡事故“零”目标,建立本质安全企业。

  七、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珍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技术可能、经济可行、风险可控、管控可及”的原则,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赶工抢工,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产值规模扩张;坚决反对减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业绩利润。

  八、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分工负责、落实到人、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原则。

  九、二级单位(项目部)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同时,应针对本单位(项目部)生产经营的特点和实际,制订具体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建立、完善本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十、二级单位(项目部)要在贯彻执行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同时,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和引进其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思想、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十一、公司国外工程项目应遵守项目所在国家(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并按照“不低于公司国内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原则开展管理工作。

  十二、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十三、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公司正式文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0xx版)同时废止。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桥梁工程高处作业施工安全,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

  第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桥梁工程高处作业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的规定,重点针对作业高度在15m(三级)以上高处作业及特殊高处作业中的悬空高处作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在建桥梁工程项目。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目标责任

  (一)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施工特点,制定桥梁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方案和发生紧急情况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项目经理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如变更须按变更程序审批,特殊情况下采取紧急措施,遏制事故发生,避免损失。

  (二)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高处作业安全目标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安全保证体系和管理网络,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三)项目经理部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对桥梁施工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要逐层落实到人。

  (四)高处作业施工中应运用现代管理技术,推行现代先进管理方法,编制科学的安全施工程序,标明安全技术关键点,合理组织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人员

  (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二)高处作业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并要定期进行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严重贫血病、恐高症、严重关节炎等疾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培训;在高处施工采取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时,要提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与交底。

  (四)作业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不得穿拖鞋、硬底鞋等。

  (五)在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工具袋,防止各种工具、零件等物料坠落伤人。

  (六)严禁酒后、过度疲劳登高作业。

  (七)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

  第七条施工现场

  (一)施工现场必须有完备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牌,注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设施尽量做到定型化,防护栏杆以黄黑(或红黑)相间的条纹标示,盖件等以黄或(红)色标示。安全设施由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高处作业所用物料,均应合理分散堆放,平稳、牢固,不可放置在临边或升降机口附近,也不得妨碍通行和装卸。拆除下的模板及余料等物件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乱置,严禁向下丢弃物料,传递物件时,不得抛掷。

  (三)运送作业人员和物件的电梯、升降机、塔吊等必须有可靠的安全装置,调试后报所在地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期间应定期检修。运行时严禁人货混装。

  (四)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并配备通讯工具。施工现场一旦有险情发生,必须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

  (五)高处作业场所的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毁损或擅自移位、拆除。确因施工需要须暂时拆除或移位的,要报经负责人审批,批准后才可拆移,工作完毕后要即行复原。发现缺损,及时恢复。

  (六)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浓雾、雷雨、冰雪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雷雨、台风、大雪过后,应及时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清扫、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脱落和损坏现象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加固,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三章设施及用电

  第八条现场施工设施要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高处作业的挂篮、支架、托架以及操作平台等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单项设计,其设计计算书、图纸、操作规定、技术交底须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必要时要进行前期试验。

  第九条在高处进行预应力作业前,必须搭置可靠的工作平台,若在雨天作业,还应架设防雨棚,张拉钢筋的两端要设置安全挡板,并在张拉施工平台上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在张拉时进入施工平台。

  第十条操作平台

  (一)操作平台要按设计方案架设,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按相应标准进行设置,强度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在上一小节中,我们探讨了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安全目标的分解、安全责任明确的方法。这一小节主要跟大家探讨的是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有人说,作为代表投资单位利益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方,还有必要搞什么安全管理制度吗?

  这个问题请稍等,我们晚点再来回答,为了把问题说清楚,讲透彻,方焱想有必要从源头开始,梳理一下。

  我们假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方所咨询的范围包括了设计、监理的咨询内容,那么他们的安全责任就理应包括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且都在我们国家法律法规中找得到明文的规定,我们一起简单回顾一下:

  1、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建设单位不得对施工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要求压缩同的工期。

  3、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所需要费用。

  1、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3、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除了上述建设单位安全责任的第1条,面子没那么大,资料可能要不到以外,把上面其他所有的条款合三为一不就是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在项目上的安全责任了吗?

  其实,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仅仅是一个底线,一个原则性的东西,如果投资方还有更高要求的话,咱们还得往里加内容。具体加什么内容,就得看项目在决策阶段,投资单位所确定的安全目标是什么,以及投资单位对这个项目安全管理的其他要求了。

  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一切工作都是需要围绕着投资方来开展的,但又不能违反国家的相关法规。这是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的根本所在。

  知道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安全责任的目的在于实现项目的安全目标。当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在与项目总咨询师签订了《安全责任书》之后,我们项目总咨询师开始着手对投资方的安全目标进行分解,按照建设项目的工作关系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这是我们上一小节文章的主要内容。

  但仅仅是签订了《安全责任书》,项目上的安全难道就这样了吗?如果一个全过程工程总咨询说出这样的话,建议投资方可以立即把他开排,因为安全管理对于他来说,就像他所表现的那样,一片空白,他只知道把安全责任分解出去,生怕连带到自己,仅此而已。

  一个优秀的全过程工程总咨询师,一定是一个高度注重安全且项目管理经验非常丰富的专家。当他与咨询公司签订了内部的《安全责任书》以后,他会根据项目的特点、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投资方的其他要求,构思整个项目的安全管理方案。这个方案也是《项目管理规划》或《项目管理实施性规划》的一部分。

  这个方案一旦被最终确认后,那就到了真正实施的时候了。怎么实施?

  靠每天在工地上用您的大嗓门喊吗?还是靠每次工地例会上的拍桌子,砸手机?我们在一个管理有序、效率极高的工地上显然是看不到这种情况。

  他们早在工程之初就制订了各种管理制度,他们靠制度来管理项目。一个光靠嘴巴的管理者,永远成为不了合格的管理者,在这类人眼里,发脾气、摔安全帽也许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高水平的全过程工程总咨询师往往在事前就能想到项目所面临的各种可能,把自己高超的管理方案转换成多个管理制度,以此来实现他对安全管理的各种想法。

  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回答在本文开篇的那个问题了,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单位对于项目的安全,同样也要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

  在一个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最常见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安全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领导节假日带班制度》、《综合和专项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三同时”监督管理制度》……等等。因为每个项目都不一样,所以方焱就不再展开了,还是那句话,我们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开展的一切工作一定是满足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投资方的相应要求的。

  最后,我还想提一下,一切制度只是作为规范项目管理而采取的管理手段和管理者的管理方法,所有的工作开展并不是非得生搬硬套制度条款,严格按制度行事,如果您真这样管项目的话,我敢保证您管不好!咱们中国人都不好管,原因起源于我们国家的文化,致使我们每个人都太聪明。所以,在适当的时候,还是应该讲究一些策略。引用曾仕强老教授的一句话来作为本文的结束语吧:“修己安人”!

  我是方焱!每天都会为大家在微头条中分享关于在建筑行业创业的深度话题。同时每三天都会为大家更新关于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下项目管理的专业论文,我们大家一起探讨。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方焱非常期望能结识到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共同分享,共同进步。您的鼓励是对方焱创作的最大动力。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 、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六、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八、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

  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由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

  2、项目部必须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3、每天上班前,各作业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佩带情况,观察和了解职工当天的情绪和心理状态。

  4、对施工机械、机具,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必须进行二查: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检修后运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别是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机械,必须在班前进行检修、检查其安全状态,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机维修,修好试机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凡是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者,一 律不得上岗作业。

  6、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必须有书面记录,由项目安全员签字确认,企业安全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 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项目经理部成员,都必须轮流坚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时间。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检查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整改。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等情况,按处罚规定给予处理。值班期间,上下清查人数,凡工地有加班加点的人作业,值班人不得离开现场。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二、工地看场人员安全责任:

  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并在工地门口设安全监督岗,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带小孩者,有权制止,不得让其人进入施工现场。

  三、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直接安全责任。

  安全  有生产,就存在安全,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根据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安全奖罚制度实施细则如下:

  一、劳动安全纪律部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50元,班组成员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1000元;帽壳已坏,不起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班组成员一次有三人被处罚,罚班组长100元。

  3、酒后人员严禁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50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一人次罚款20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5、严禁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每一人次罚款20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

  6、木工、易燃作业处严禁吸烟发现吸烟者,每一人次罚款20元。

  二、临时用电部分:

  1、施工现场线路架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有一处不设横杆,不用绝缘子、线路一把抓,罚款20元。

  2、闸刀保险丝必须匹配,有一处保险丝用铝丝、铜丝代用,罚款50元。

  3、总配电箱、闸刀箱不加锁,下班后不拉闸,无防雨措施,一处每次罚款20元;

  4、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线路不使用、安装漏电保护器,一处罚款20元;

  5、电气设备有按规程作接零保护,接地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20元。

  6、临时照明线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动力、照明线路通过金属脚手架无绝缘隔离保护,线路拖地,老化破皮,漏电等发现一处罚款10元。

  三、机械设备部分:

  1、手持电动设备在使用时不用防触电的个人防护用品,发现一处罚款20元;

  2、操作木工电锯、平刨带手套者,每一人次罚款10元。

  3、操作木工电锯不用防护挡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护指键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罚款10元。

  四、基槽边防护部分:

  1、二米以下基槽不设防护支护,不设围挡,每10沿长米,扣罚架子工班组长10元;

  五、其它部分:

  1、木工支模板,将支撑顶在脚手架上,引起外架变形、倾斜,每10沿长米,扣罚班组长20元;

  2、未经施工管理人员同意,私自将支护、围挡拆除,每一处扣罚拆除者所在班组长20元。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损坏安全防护设施、防护装置、安全宣传标牌者,按损坏实物原值加倍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4、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向基槽内抛物件,发现一次,罚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责任;

  奖励:

  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安全生产特别奖”其条件如下:

  ⑴生产管理人员:

  1、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尽职尽责搞好安全工作,部违章指挥。

  2、所管工种班组全年无因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设备事故;

  3、所管工种班组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做到无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4、坚持对所管工种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强,现场安全管理资料齐全;

  5、所管工程项目安全达标达到全优良标准。

  ⑵生产工人:

  1、能够认真学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到三不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2、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为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献计献策;

  3、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全年无事故;

  4、在紧急关头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人生伤亡事故;

  安全罚款用于安全奖励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每年评比一次,年终给予;安全生产特别奖可随时奖励。

  施工用电管理责任制度

  1、由组长组织对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线路、保护系统等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专职电工进行维修。

  2、副组长每天进行巡检,对出现的用电隐患及时记载,限期让专职电工进行整改。

  3、组员及其他管理人员配合组长和副组长的检查工作,并在节假日前后、大雨、大风后和平时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和副组长汇报,把一切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施工用电安全防火制度

  1、非专业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器设备。

  2、各操作人员使用各种电气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3、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操作证得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

  4、现场管理人员应重视电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合理化建议,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电工违章作业。

  5、专业电工必须认真执行各有关规定和规程,自觉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违章作业指令。

  6、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用电行为,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报告。

  7、专业电工应端正工作态度,主动配合用电作业者共同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1、所有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在作业前应检查所有绝缘情况,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人使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3、电气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发现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沙灭火。

  5、在安装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电位置,再作安装。

  6、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7、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8、外电杆架线,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9、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10、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11、施工用电应按安全要求作接地,如遇雷雨应停止工作。

  12、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13、现场配电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拦和从事修理工作。

  14、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

  15、严禁带电负荷拉合开关。

  16、施工现场用电经安全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进行使用。

  施工用电检查维修制度

  一、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有证电工操作、安装,严禁非电工人员接电源操作。

  二、电工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定期对各用电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维修。

  三、在检查维修期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方可进行操作。

  四、对施工用电设备、装置,经常进行保护、维修,处延长使用率,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五、检查时必修有施工现场施工员、安全员、专职电工组成施工用电安全小组进行检查,并作检查记录。

  六、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小组:

  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总负责:XXX

  2、组长:XXX

  3、副组长:XXX

  4、组员:XXX XXX

  七、检查制度:

  1、每旬定期组织检查一次;

  2、每逢下大雨、吹大风,停工后第二天上班前进行检查;

  3、及时检查、立即处理,不得带问题使用,以防护用电设备的安全。

  模板工程安装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业。

  2、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工具、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3、安装和拆除箱涵侧墙上的模板,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禁止上下同一垂直面操作。

  4、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略干不滑时再进行工作。

  5、二人抬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吊点要选择可靠、绳索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钢模板装拆时,上下要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拆运送,严禁从高处掷下,高处拆模时,要设专人指挥。

  6、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7、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固定牢靠;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

  8、高处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台,上下要使用梯子,不许站立在墙上工作。装拆模板时,作业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

  9、拆模必须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施工时模板材料堆放要求

  为了创建文明工地的需要,为了使大家安全得到更多的保障。我项目部对模板工程施工中材料堆放作以下要求,望自觉遵守。

  一、配料棚内成品、半成品分开堆放整齐。

  二、需要安装的模板、材料按构件尺寸随运随用,不得将部相匹配的材料在施工层乱堆乱放。

  三、模板堆放应顺墙码垛,不要堆放在跨度比较大的房间中间部位。

  四、拆除后的模板、材料及架杆分类归堆,即时清运到指定的地点。

  五、模板上的钉子面朝下放,最好将钉子拔掉后堆放。

  施工机械防护措施

  一、施工现场机械的防护对象主要有电锯、电刨、搅拌机、砂轮机。

  二、电锯应对皮带加木制或铁制防护罩,电刨要放在木工棚内干燥处。

  三、电刨的防护主要是对皮带进行木制或铁制防护罩,电刨要放在木工棚内干燥处。

  四、搅拌机的防护主要是搭建防护棚,防雨和落物伤人。防护棚有钢管搭设,上设双层防护。

  五、砂轮机应对其皮带进行密闭性防护,并且安放在钢筋工棚内干燥地面上。

  施工机械检查维修制度

  一、工地所有的机械设备应由施工负责人与机械班长进行编制维护、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安排有关人员进行维修与保养,专职维修人员作好每日的例行保养以及要不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机械正常使用。

  二、机械维修工必须做到施工机械好坏心中有数,以便能及时、准确的找到原因进行维修。要勤检查、勤维修、勤保养。

  三、对各种机械检查出的问题,必须立即处理,决不能凑合勉强使用,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并做如实记录。

  四、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每月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玩忽职守,不按要求定期检修,造成机械带病运转和其它损失的给予经济处罚。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关系重大,一旦出现问题将会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给人民带来生命安全的危害;因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铁路通信工程安全文明管理目标

  一、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管理。文明施工根据总公司要求,进行生活区合理布置,确定该工地创市级文明工地的目标,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强制性标准要求进行检查。

  二、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全员安全教育率达100%。

  三、杜绝重伤以上事故,安全事故频率控制在0.07%。

  四、本工程争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一、目的

  为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防止和杜绝重特大安全机械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利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二、机械设备使用原则

  1.按机械设备规定的性能指标使用,严禁不合理使用机械。

  2.使用机械时要保证人身及机械安全,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运转。

  3.机械使用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油料应符合规定,电压等级必须满足使用要求。

  4.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员的正确指挥,确保工作质量,与施工员密切配合,及时完成任务。

  5.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和在用,提高其利用率,以满足施工现场生产所需。

  三、工作职责

  1.物资设备部,对全项目的机械设备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全项目机械设备需用计划申报。

  2.物资设备部对项目机械设备进行协调、调配,办理设备进出场和租赁手续。

  3.物资设备部应建立健全各种机械设备台帐,做好机械维修和运转记录,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四、机械设备使用要求

  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

  2、机械管理人员,应熟悉各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动车交通安全法规。

  3.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

  4.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

  5.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6.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7.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8.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9.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10.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2.根据施工情况,对不再使用的机械设备申请报停,办理调出手续。

  12.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卡片、台帐和技术档案,每台设备必须挂牌作业,注明统一编号,机械设备名称、技术性能、机长、操作规程。所有机械设备统一标识。

  13.为了保证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的安全,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使用性能,确保生产安全。

  14.注意机械防雨、防洪及防风工作,要采取措施防止机电设备及输电线路因洪水及风灾造成的损失。

  15.各类机械使用和操作人员,应做到撊勤、四懂、三即:勤学习、勤检查、勤保养,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熟练操作、会维修、会排故障。

  五、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2.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日内,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物资设备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投入使用前应由项目部进行联合检查验收,试吊合格并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发证后方能使用。

  4.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给予及时报废。

  5.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及时报请物资设备部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7.物资设备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环保部、设备物资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企业在施工过程当中,应当如何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不少施工企业都制订安全管理制度,这是一项不错的措施,但要努力实施。为了方便大家,以下提供一则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

  1、范围

  1.1 本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

  2、引用标准

  2.1 《电业生产安全规程》(DL408—91)。

  3、管理职能

  3.1 本公司外包的电力建设工程由本公司生技股(负责外包的选择与评价等)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归口监督管理。

  3.2 外包方,工程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具体实施和管理。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

  4.2 审查投标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质及企业以往的工程业绩,确保施工企业的能力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

  4.3 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提出明确的安全技术要求,并监督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4.4 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4.5 当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重失控,施工安全没有保证时,有权责令其停产整顿,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4.6 工程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签订和执行安全合同。

  4.7 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逐级审核,审定后组织实施,资料必须报建设单位审核备查。

  4.8 对本企业使用的临时工和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施工的资质审查,并对其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指导。

  4.9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4.9.1工程项目经理应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认真执行安全施工规则制度,不违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4.9.2工长,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构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4.9.3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施工规则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施工前安全会;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

  4.9.4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架线,立塔,爆破,吊装,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征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4.9.5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烧伤等及有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时,发包方应事先要求制定安全措施。

  4.9.6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4.9.7施工现场,木工间和储备易燃易爆器材库。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4.10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4.10.1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应带头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其他人员无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10.2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有督促和检查现场安全纪律的职责。

  4.10.3施工单位职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10.4各单位人员要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施工必须系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4.10.5各单位人员在施工现场要注意安全,严格执行装设遮拦和悬挂标示牌的规定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子和随吊盘上下。

  4.11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4.11.1建设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及组织各施工单位进行互查,通过召开现场会,评比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来促进安全文明施工。

  4.11.2施工单位除应经常进行安全施工检查外,还要组织定期检查。检查要发动群众,要有领导干部,技术干部和工人参加,边检查,边整改。

  4.11.3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4.12施工现场发生事故调查和处理

  4.12.1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必须遵照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其中,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通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通报总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4.12.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各单位领导人应该立即组织调查,认真从生产,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线建筑工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定义)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关系)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设计阶段费用确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招投标阶段费用确定)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

  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单独报价。投标方报价的费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

  第七条(合同内容)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措施进度或合同约定支付。

  实行项目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第八条(费用支付与施工许可证关系)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主管部门。未提交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建设单位义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十条(工程监理单位义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义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专业分包单位对所分包的专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十二条(建设主管部门职责)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现行建筑安全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施工单位支付、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法律责任)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法律责任)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法律责任)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没有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实施细则)各地可依照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解释权)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实施日期)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五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九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第十三条发生事故者,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处罚。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17

  1、施工用电是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本工程的施工用电从指定电源引下来后,设有专门总配电箱,总配电箱设有接地和总漏电保护器,由总配电箱至各施工机械的分配电箱之间采用三相五线的埋地电缆,分配电箱里再设各分级漏电保护器,这样布设即可达到三级保护。

  2、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器防火措施

  (1)因场地狭小,分路供电,采用电缆供电。

  (2)人员责任:配电箱设专职电工管理,专职电工均有电工操作证。

  (3)全系统均采用tn-s制供电,设置专用保护零线,使用五芯电缆,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做好现场照明的使用安全。

  (4)具体措施

  1)在总配电箱各分路各配自动空气开关1台,并按各分路负载大小调定整定电流值。

  2)各回路从总配电到分配电箱段全部采用五芯绝缘电缆穿铁管埋地敷设,从分箱到专门箱,根据现场条件,能采用埋设电缆的尽量采用埋设电缆,以避免不必要的干扰和损坏,利于组织文明施工。

  3)照明部份,现场照明总体采用管形镝灯,为避免镝灯触发器因突然送电而损坏,每台镝灯均专设一个电箱,钥匙专人保管,为避免因动力设备故障引起漏电保护器动作而使现场照明失电,镝灯电源必须从总配电箱进线端引出。所有带金属外壳的灯具均采用3芯线供电。

  (5)系统采用tn-s制供电,为保障系统正常工作,要求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采用不同颜色的导线,以示严格的区分。在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处,配电线路中间处,配电线路末端处,做防雷接地的电器设备处(塔吊等),必须设置重复接地点。

  (6)接地要求:

  电阻值:工作接地≤4ω,保护接地≤4ω,重复接地≤10ω;

  防雷接地≤30ω,重复接地十防雷接地≤10ω

  (7)接地体选择

  1)首先可充分利用自然接地体,其次采用人工接地体,接地体选择φ≥8mm园钢,扁钢厚≥4mm,截面≥48mm2,角钢厚≥3.5mm。垂直接地体长度2~3米,相邻接地体间距≥2倍长度,垂直接地体理设根数≥2根,园钢管直径为φ≥48mm,钢管壁厚为≯3.5mm。

  2)接地线与接地极的连接宜用焊接,扁钢搭焊长度为宽度的2倍,且最少有三个棱边施焊,园钢搭接长度宜为直径的6倍,所采用扁钢的截面不小于100mm2,厚度≥4mm。

  (8)漏电保护器在安装使用中应注意:

  1)所有的漏电保护器必须选购推荐产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说明书。

  2)漏电保护器电源侧和负荷侧不能随便颠倒做法。

  3)漏电保护器不能作相间短路或两相触电保护。

  4)漏电保护器在使用中应经常检查其工作可靠性和灵敏性,发现不合要求的必须立即更换。保护器的规格指数(额定电流,保护动作电流,反应时间)必须与所保护的负载相匹配。

  5)漏电保护器不得做为负荷起动开关使用,一般要求垂直安装,并要求防雨、防溅、防尘、防振。

  6)配电箱、开关箱应保持通风干燥、光线好,周围无杂物,无易燃易爆物,道路畅通,并有良好的防雨防潮设施。

  3、用电安全管理

  (1)项目部设专业机电管理员,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均应专项接受安全用电和防火知识教育。同时在用电设备、开关箱等处挂设醒目的安全用电标志。严禁非专业人员无证操作,排除故障需切断电源,派专人看护,挂标志牌(或上锁),做好电器故障检修记录。

  (2)严格执行一机一闸制度,开关箱上锁,箱内控制开关应标明分路或被控制设备的名称。

  (3)熔断器必须与所保护的电器(负载)相应匹配,不许用非熔断体代替熔断丝(保险丝),保险丝的安装必须符合规定做法。

  (4)各用电线路必须做到安装配置、层次分明,走向明晰、固定,一目了然,严禁乱拉乱拖乱搭,严禁使用电炉。

  (5)用电线路及电器应经常检查、维护、保养验收。若发现有裸露的电线及损坏的电器开关等均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6)各控制电器及配线必须与所控制的负载相匹配,不得小马拉重车造成线路超载构成安全隐患,也应避免大马拉小车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照明与动力采用分设开关箱,若同箱必须分路分闸,照明漏电保护采用单项回路。

  (7)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胶鞋,并做好其他规定的防护措施。

  (8)潜水泵工作时,周围水面范围内水下不得有人工作。

  (9)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由施工员有针对性的对操作班组进行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10)工地当班电工每天班前班后要对用电线路系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填写值班日记,交接班记录。工地每星期组织一次有电工、安全员、机管员、施工员及分管安全的工地领导等人员参加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整改反馈记录等。

  (11)电气产品使用上做到'二把关'。第一采购关,做到不采购无产品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无使用说明的三无'产品;第二进场安装验收关,不使用'三无'产品,安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18

  当工程需要连续作业时,计划安排夜间施工和赶工时,需要夜间加班的工种,由施工人员向项目经理申报夜班施工作业申请表,并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事先对现场施工工作面进行检查,具备夜间施工条件后,方可批准安排夜间施工,并安排施工管理人员跟班负责夜间施工巡视检查工作。

  1、现场具备足够的夜间施工照明设施、施工场地要做好落手清工作,不乱堆材料,保持工作面整洁,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的伤害。

  2、脚手架的转角、上人梯口、各层楼梯口等相应安装安全照明设备,保证施工通道畅通。

  3、沟、坑、坡等处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和围栏。

  4、高空作业具备足够的安全设施。

  5、浇捣混凝土施工时,每个混凝土振捣手必须配备1kw的照明灯,节点重点部位指定专人负责,楼板下的楼层内应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

  6、夜间施工严禁进行搭、拆脚手架等高空危险作业,以确保安全。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工地负责人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7、施工用电线路必须架设,排放整齐,不准乱拖乱拉,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条为明确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由集团公司招标确定的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资质审查,由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

  公司所属二级单位自主确定的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资质审查由驻矿安全监察处长或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

  第三条资质审查要杜绝无证施工、越级承包、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要严格审查施工队伍是否按相关规定配备有专门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有证的特殊工种;要严格审查施工队伍是否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

  第四条合同或安全生产协议签订要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权利和义务,并由驻矿安全监察处长或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其履行情况。

  第五条由二级单位总工程师或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公司关于“一工程一措施”等技术方面的管理规定。

  第六条由驻矿安全监察处长或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费用、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等是否正常使用。

  第七条由驻矿安全监察处长或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八条生产及基建矿井签订井下施工的安全生产协议后10日内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执行,解释权属水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20

  一、要求施工单位设立隔离带,按装防护网,先在建设的楼基四周划定10米的隔离带,再扯上2米高的防护网,做到施工区与教学区、生活区隔离,并在显眼的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语;

  二、要求工人文明施工,不得随意出入学生生活、学习区域;

  三、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安装安全防护设施;

  四、要求施工单位的建筑材料摆放规范,设立围栏,与教学区、生活区隔离;

  五、要求施工方合理调整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工地噪音,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同时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六、要求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七、要求施工单位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师生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学校内部安全管理要求

  一、校长与班主任及班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

  二、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要紧密结合工程施工的特点,开展安全教育,使师生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每星期一召开一次全体师生安全教育大会,进行专题安全教育;每星期上一堂安全教育课;

  三、成立“项目校安全管理领导组”,明确职责,并将职责落实到具体人头上;并制订、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四、积极有效地处置安全事故;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助,把事故损失降至最小;

  五、安排专职门卫,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查验其身份证原件,统一造册备案,每日入校时进行查验和登记,无证人员、闲散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六、学校门卫要对进入校园的施工车辆作好登记,并划定具体停车位置,不得乱停乱放;施工方所有车辆,特别是运料重车,禁止在学生活动和上下学期间进入校园;

  七、开辟教师、学生专用安全出入通道和活动场地,严禁学生靠近和进入施工场地;

  八、设立安全管理员,全天候在工地四周值班、巡逻,特别是学生课间活动和上下学时间,要重点管理;

  九、上学放学各班学生必须排队入校或离校。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设过程中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建设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安全生产监督制度

  开工前施工单位负责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依法接受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

  第二条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是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安全生产保证能力的企业。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安全职责。

  第四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五条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施工前,工程技术部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要求施工单位建立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检查各级交底记录,确保施工安全。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从事地下作业、高空作业、铺架作业、爆破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条起重机械、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由有资质单位装拆及检测、验收登记制度。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八条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工程监理建设情况,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季节性、专项性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检查应当目的明确、内容具体,记录完整,确保起到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促进作用。

  第九条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第十条办理工伤保险制度

  工程技术部监督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发生伤亡事故后,安全领导小组和责任单位立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上报。

  第十二条“三同时”制度

  本项目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三章各参建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一条工程科安全责任

  (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制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措施,督促并检查各参建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

  (二)在发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建设业务时,应考察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选择综合素质好、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承担本项目建设业务。

  (三)在工程招标资格审查时,检查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审查拟任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记录和安全培训合格证。不得接受没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拟任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或被限制进入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的投标文件。

  (四)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信号、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施工中发现文物、古迹、爆炸物、电缆以及放射性污染源等,应当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按规定将批准概算中所确定的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通过工程承包合同拨付施工企业,不得挪作他用。

  (六)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包含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其他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要求,包括安全生产制度要求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要求,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等。

  (七)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在不具备安全保证的条件下施工,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建筑材料、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八)围绕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安全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检查督促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有效运转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全面落实。及时调查核实施工、监理等单位反馈的设计未考虑或考虑不周而客观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防范措施。

  (九)组织各参建单位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物资准备、应急程序、人员财产救援措施、事故分析与报告以及事故处理后的恢复措施等方面的内容。应急救援预案需报所在地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核备。

  (十)建设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后,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营救,根据国家、建设部和水利部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参加或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第二条勘察设计单位安全责任

  (一)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二)勘察设计工作应达到规定深度,符合国家和建设部规定的质量标准,提供能够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要求的设计文件,防止因勘察工作错误或设计不合理发生安全事故。

  (三)勘察设计单位应系统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以及项目周边环境对施工安全的影响,提出保证施工和安全生产的具体技术措施,并纳入设计文件;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应详实完善,准确无误,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提出防范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

  (四)勘察设计单位应依据勘察成果向局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信号、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五)勘察设计单位应按规定在设计文件中提出改善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的措施。

  (六)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营业线施工情况,提出营业线施工过渡方案,提出营业线在施工期间保证安全运营的措施和施工注意事项。

  (七)建设项目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以及特殊结构的,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及相关要求。

  (八)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安全事故分析,对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相应责任,并对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因勘察设计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责任。

  第三条监理单位安全责任

  (一)监理单位应按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生产监理,安全生产监理应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实施,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监理单位应协助工程技术部制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编制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细则,制定针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按照安全生产监理细则实施安全监理。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0-23

甲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06-13

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制度11-29

装饰工程安全管理制度01-18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02-18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精选4篇)08-15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29

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03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0篇)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