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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15 16:50:00 洁婷 制度 我要投稿

工业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业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业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工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噪声防治和国际性卫生标准和工业防治重点,噪声超标对人体危害较为严重,必须加强防治。

  2、噪声最大允许量为ad90分贝。

  3、打钻人员必须要保护好消音罩,并要将消音罩的出口方向朝前。

  4、圆磨、筛分机、球磨机、空压机等较大设备应加设防护隔音消音设备。

  5、积极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6、操作时不能靠近噪声较大的设备。

  7、严禁听觉失常、心脏病以及身份虚弱者操作声级较高(ad80分贝)以上的设备。

  8、对从事超标设备(90分贝)以上的.操作工,应发给护耳器。

  9、对(90分贝)以上的超标设备、设施,应采取密封隔音和消声措施。

  10、对从事声级较高的岗位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工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为加强工业管道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业管道的安全管理,包括压缩空气管道和蒸汽管道,不包括设备、设施附属的管道。

  3.术语

  无

  4.职责

  4.1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工业管道的日常管理,包括制订起工业管道的管理制度和制度的执行、监督检查,制订工业管道的维修保养及定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4.2技术质量部负责工业管道的建设规划,设备管理部门配合。

  4.3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装工业管道。

  4.4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按规定采购工业管道所需的材料。

  4.5管道使用部门负责工业管道的操作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并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4.6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工业管道档案管理。

  5.工作内容

  5.1工业管道的设计、安装和验收

  5.1.1新增工业管道在设计时,要按照《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要求进行,压力管道的设计单位应取得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格证。

  5.1.2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应选购经过安全管理部门注册的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以保证管道的质量。

  5.1.3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必须持有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必须对其所安装施工的压力管道工程安全质量负责。

  5.1.4开工前应向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5.1.5新装工业管道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取得合格证书,并根据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书,办理注册登记。

  5.2工业管道的日常使用管理

  5.2.1应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5.2.1.1应有专职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5.2.1.2对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和压力管道检查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5.2.1.3工业管道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2.1.4发生故障,工业管道操作人应立即停止运行,及时通知上级管理人员。

  5.2.2工业管道的检查、定检

  5.2.2.1.日常检查工业管道日常检查工业管道操作人负责,检查频次每周不少于一次,主要是采用点检的方法对工业管道的进行巡回检查,如发现异常及时排除,使管道处于正常安全状态。工业管道日常检查主要内容有:

  ①检查管路外表是否完好、有无腐蚀和泄漏现象。

  ②检查管道上配置的阀门、安全阀是否完好、有效。

  ③检查管道标识。

  ④检查管道上配置的仪表是否完好,在有效期内使用。通过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修理或改进意见,防止工业管道发生故障而引起突发性事故。

  5.2.2.2工业管道的定期检查

  ①工业管道的定检周期应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

  ②工业管道检定周期到期后,必须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或其授权单位检查、检测、鉴定合格后取得使用证方可继续使用。工业管道安全检验标志超过有效期不得使用。

  5.2.3工业管道的维护保养

  5.2.3.1工业管道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必须有专人负责。

  5.2.3.2对日常和定检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维修处理。

  5.3工业管道档案管理工业管道档案管理,按《设备管理制度》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中的特种设备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5.4工业管道停用、报废

  5.4.1工业管道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5.4.2工业管道停用、报废按《设备管理制度》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中的特种设备停用、报废处理条款进行办理。

  6.相关文件

  6.1《设备管理制度》

  6.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6.4《设备操作规程》

  6.5《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6.6《设备维护保养规程》

  7.相关记录

  7.1设备日常维护/检查/运行记录表

  7.2特种作业人员明细表

  7.3工业管道定期检验报告

  工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一、总则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t5858-XX《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1.2工业动火实行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制度。申请报告书应详细说明动火作业范围、确定危害和评估风险、制定交叉作业防范措施。

  1.3动火作业申请报告书只在签发的一个场所、一个作业班次有效。一级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如在动火作业本班不能完成,应在交接班时重新确认,进行技术分析交底,并由接班人员签字认可方持续有效。二级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三级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5天。

  二、管理办法

  2.1根据火灾爆炸危险程度及影响范围分,厂内动火分为三级:

  2.1.1一级动火:在生产运行状态下或开、停工过程中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

  2.1.2二级动火:经认真吹扫处理并经化验分析合格,停工检修的生产装置,系统管网。从易燃易爆及有毒装置、系统上拆除,且运到安全地点,经吹扫处理且化验合格的容器、管线;仓库、车库;

  2.1.3三级动火:在生产区域内,除一、二级动火以外的临时动火均为三级动火。

  2.2动火方案的规定:

  2.2.1在进行动火作业前,要对动火项目进行风险识别和环境因素识别,识别项目和内容要全面;

  2.2.2在一、二级动火作业前,要制定动火方案。动火方案要详细、具体、有针对性,其中包括:置换、吹扫方案、盲板表、盲板图、各项安全措施等。动火方案制定完成后,要组织工艺、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会审,并签字确认后,报送公司主管生产、技术、安全部门及公司主管领导进行审核、批准;

  2.2.3动火方案实施时,公司有关部门、施工单位及审批部门要在动火作业前、按《动火作业检查表》对动火的各项安全措施进行逐一检查、确认。以上各项工作完成后,方可办理《工业动火票》,进行动火作业。

  2.3工业动火的审批程序及权限:

  2.3.1一级动火前,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车间、动火作业单位有关技术、设备、安全人员深入现场调查、协商,按动火方案落实措施,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并填写用火票后,报安全质量与生产运行部审批;

  2.3.2二级动火前,由本公司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协商,按方案落实动火措施,填写用火票后,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批准;

  2.3.3三级动火前,由本厂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调查,按方案落实动火措施,由车间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2.4动火人职责:

  2.4.1参加动火作业的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4.2动火人必须持用火票作业;

  2.4.3按用火票上规定的任务、地点、时间作业;

  2.4.4动火前,应确认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2.4.5按规定摆放动火设备,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

  2.4.6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2.4.7执行“四不动火”即无动火票、无动火监护人或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预防措施不落实、与用火票内容不符的动火。

  2.5动火监护人职责:

  2.5.1动火监护人有责任守护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

  2.5.2了解动火区域和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

  2.5.3动火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指挥处理异常情况;

  2.5.4动火监护人必须持用火票;

  2.5.5逐项落实防火措施,措施不落实有权停止作业;

  2.5.6动火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及时采取措施;

  2.5.7动火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方可撤离。

  2.6动火作业要求:正常生产的装置和罐区内,凡是可不动火的一律不动,凡是能拆下来的必须拆下来移到安全地点动火,节假日非生产必须,一律禁止动火,非动火不可的,必须提前通知有关人员。

  2.7动火作业隔离要求:

  2.7.1动火前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经检测气体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取样时间与动火时间间隔超过1小时,应对气体进行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2.7.2需动火施工的设备、设施和与动火直接有关阀门的控制安排专人操作,作业未完工前不得擅离岗位;

  2.7.3清除距动火区域周围5米之内的可燃物质或用阻燃物品隔离;

  2.7.4动火施工区域应设置警戒,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动火区;

  2.7.5动火作业人员在动火点的上风作业,应位于避开油气流可能喷射和封堵物射出的方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可采取围隔作业并控制火花飞溅。

  2.8动火作业气体测试要求:

  2.8.1凡需动火的储罐、容器、工艺管线等设备应进行内部和周围环境气体分析,气体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应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氧气浓度检测分析;

  2.8.2动火施工中,动火点及操作区域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为0lel%时方可动火。若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其风向应与自然风向一致;

  2.8.3分析报告单附在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上。

  2.9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要求:

  2.9.1进入设备、设施及容器内部动火应进行气体检测和复查,测试合格后方可入内;

  2.9.2所有可能影响该有限空间的物料来源都应被切断;

  2.9.3有专人监护。

  2.10高处动火作业要求:

  2.10.1高处动火作业应具有有围栏和扶手的固定作业平台,并经专业人员确认,设立防落物设施,佩戴全身安全带,使用自动锁定连接,人造纤维绳;

  2.10.2在架管线及脚手架上施工的人员应系安全带;

  2.10.3遇有五级以上(含五级)大风不应进行高处动火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不应进行地面动火作业。

  2.11动火作业动土作业要求:

  2.11.1动土作业应完成以下作业危险分析:所有地下管道、电缆、光缆应确定方位。地面堆土、堆物应加以控制,进行必要的'支撑以防滑坡;

  2.11.2埋地管线动火施工,操作坑大小应根据实际情况(如管径、埋深等)来确定,操作坑的深度、坡度应方便施工和动火作业有员逃生;

  2.11.3在埋地管线操作坑内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应系不燃材料的安全绳。

  2.12其它要求:

  2.12.1动火作业时应将塔、罐、容器、机泵等设备、工艺管线内的易燃、可燃和有毒介质吹扫置换,化验合格并加盲板与装置隔绝;

  2.12.2进设备内动火,必须遵守《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高空作业必须符合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2.12.3遇有6级以上大风(含6级)不准动火,特殊情况必须动火时要进行围隔并控制火花飞溅;

  2.12.4用火票是动火依据,不得涂改,由作业人员本人签字不得代签,由相关人员保存一年;

  2.12.5动火现场5米以内应无易燃物或用阻燃物隔离、无积水、无障碍物,便于在紧急情况下施工人员迅速撤离;

  2.12.6四不动火即无用火票不动火、无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动火作业与动火审批报告内容不符不动火;

  2.12.7在轻烃分馏装置内承担施工任务的外来单位,必须按动火等级报请安全质量环保部批准后,方可动火;

  2.12.8用火票的各项内容必须填写齐全,缺项或项目填写不符合要求,该用火票无效。

  三、附则

  3.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本制度由生产办负责解释。

  3.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工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4

  1、办公楼、宿舍楼、家属庭院都要每天清扫,不准乱堆乱扔杂物垃圾。

  2、阳台、楼道、门口、洗脸间、水房要清洁卫生。

  3、住室床铺要摆放整齐,不许乱倒乱扔、随地吐痰泼脏水,不许贴挂黄色画面图片。

  4、厕所要男女有别,定期打扫,夏季消毒灭蝇,禁止在房前屋后、道路两旁大小便。

  5、大力提倡种花养花,发展盆景书画,创造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

  6、搞好业余文化生活,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陶冶职工的情操。

  7、开展各种体育活动,开展体育比赛,发展体育运动。

  8、激发职工爱矿热情,把我矿建设成花园式的企业、城市化的风貌,园林化的环境,造福于自己、造福于后代。

  工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5

  1、全面承担工业园区的建设工作和工业园区管理工作。

  2、在工业园区建设期间完成项目立项手续、建设的前期手续办理、施工力量、材料的考察和招投标的手续办理等工作。

  3、按要求完成工业园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图纸的方案修改与协调。

  4、按建设工程《施工规范》,做好工业园区建设工程“四控制”的监督、管理工作。即: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工作。

  5、做好工业园区与外部关系的协调、沟通;协调施工方与监理方的.关系,保证园区建设工程顺利进行。

  6、从服务大局出发,完善本部门职责,有计划的做好工业园区的综合管理。即:做好工业园区的绿化、环卫以及道路、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建设道路畅通。

  7、做好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档案存档、管理工作。

  8、加强工业园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为集团公司和园区单位、部门创造有序的生产秩序和良好的生活环境。

  9、积极宣传、教育、引导员工,遵守各项管理

  工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为支持工业项目建设,加快工业经济发展,推动新型工业强县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业项目供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对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业项目,占用国有土地缴纳的土地出让收入,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国土资源局核定后,于企业缴款的五个工作日内由县财政局直接分解或划入开发区财政分局,用于工业项目征地拆迁和基础设施建设。

  二、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报县政府审批后实施。县财政每年筹措一定资金,本着先急后缓、适度超前的原则,用于开发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县直相关部门要将工业园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予以优先安排,积极向上争取,捆绑项目资金支持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

  三、对工业项目建设应缴纳的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一律免收或由征管部门办理全额返还手续。工业项目建设需要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可由各有关部门会同县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选定的'机构提供。

  四、实行供电优惠。工业项目或企业新增供电设施,由供电单位负责至项目红线的供电系统建设并承担费用;对用电等级在10千伏以上的专线用户,红线内的电力设施由用电企业和供电企业联合招标建设。

  五、实行供水优惠。工业项目或企业新增供水设施,由供水单位负责主管网和主管网至项目红线的管网建设并承担费用;红线内的管网建设,按成本价收取建设费用。

  六、建立融资激励制度。县政府按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当年新增工业项目贷款余额和新增贷款担保余额的一定比例,对机构负责人实施奖励。

  七、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工业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对工业项目建设中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统一受理、集中办理,实行“一表制”和并联审批。

  八、建立县级领导联系重点工业项目制度。组建专班对项目建设手续实行全程免费代办服务,专班所需工作经费由牵头单位报县政府审批后,县财政予以安排。

  九、建立工业项目建设效能监察制度。各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审批、验收事项不予办理或延迟办理的,或者对项目建设单位给予行政处罚的,必须事前将依据和理由书面报县监察局;县监察局要加大监察力度,对申报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对漏报、瞒报或迟报的单位及其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本规定适用于本县区域内新建工业项目及现有企业的技改扩建再投资工业项目。县人民政府原发布的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工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7

  1、目的

  为加强气瓶安全监察工作,保证气瓶在充装、使用、入库验收、保管、发放及回收各环节准确无误,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工业气瓶、气体库的安全管理。

  3、气瓶充装与运输

  3.1气瓶应在有营业执照和省级质监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充装。

  3.2气瓶充装单位对向本公司提供的气瓶安全全面负责;

  3.3气瓶充装单位负责气瓶的维护、保养和颜色标志的涂敷工作;

  3.4气瓶充装单位应向本公司说明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性警示要求,并在所充装的.气瓶上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3.5气瓶充装单位应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送交地(市)级或地(市)级以上质监部门指定的气瓶检验机构报废销毁。

  3.6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气瓶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和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

  4、气体库的安全要求

  4.1气体库内的电气装置必须为防爆装置。气体库内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防止曝晒。

  4.2库房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库房门口应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4.3库房应远离热源,严禁明火,有防止日光直射库内的措施,库内应通风良好,保持干燥等。

  4.4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有效、可靠,库内及附近应设置防毒护具或消防器材。

  5、气体的入库验收

  5.1气体在入库前,要根据凭证核对品名、来源、生产厂家、合格证,必要时索取检验报告。

  5.2检验核对钢瓶使用期限,确保安全。

  5.3气体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办理入库手续进行登记、立卡、建档等工作。

  5.4进、退库的钢瓶,要仔细检查阀门是否漏气或沾染油脂,一经发现问题,应立即进行隔离,禁止发放和使用,并挂有明显标志。

  5.5气体钢瓶的状态标识

  5.5.1绿牌区-重瓶

  5.5.2黄牌区-空瓶

  5.5.3红牌区-待检验或需打水压气瓶

  6、气体的保管

  6.1凡是进、退库的气瓶,必须空、重瓶分别存放,存放量符合规定,并有明显的标志,并保持间距1.5m以上。

  6.2不同气体气瓶必须直立隔离存放,在进、出库时,不允许混装运输。搬运时一定要轻拿轻放气瓶,不得撞击。

  6.3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6.4盛装毒性气体或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以及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库存放。

  6.5气瓶放置应整齐,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

  7、气体的发放使用

  7.1严格执行各项领用制度,认真履行发料手续。必须认真登记“气体领用表”,以便备查。

  7.2不得对气瓶瓶体进行焊接和更改气瓶的钢印或者颜色标记;

  7.3不得使用已报废的气瓶;

  7.4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

  7.5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工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8

  气瓶存储:

  1、气瓶的储存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要了解气瓶、气体的安全知识。

  2、气瓶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可燃、助燃气体气源;距离明火10米以外。

  3、瓶库有明显的“禁止烟火”的安全标志,并备有灭火器。

  4、空瓶、实瓶应分开存放,乙炔瓶与氧气瓶不能同储一室。

  5、储气的气瓶应戴好瓶帽,实瓶一般应立放贮存。卧放时,应防止滚动,瓶阀应朝向一致。垛放不得超过5层,妥善固定。气瓶排放应整齐,固定牢靠。

  6、实瓶的贮存数量在满足当天使用量和周转量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贮存量。

  气瓶安全使用:

  一、通用规则

  1、气瓶禁止敲击、碰撞、滚动,不得用电磁起重机、叉车搬运。

  2、夏季防止曝晒;严禁在瓶体上引弧。

  3、严禁用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

  4、瓶内气体不得用尽,永久性气体瓶剩余压力应大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有大于0.5~1%的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5、气瓶立放不稳固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6、气瓶瓶阀及其附件禁止粘有油脂,特别是氧气瓶。

  7、不得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确保瓶帽和防震圈的完好。

  二、氧气瓶的安全使用

  1、搬运气瓶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小车并固定牢固。不得将氧气瓶放在地上滚动。

  2、氧气瓶一般应立直放置,且必须安放稳固,防止倾倒。

  3、取瓶帽时,只能用手或扳手旋转,禁止用铁器敲击。

  4、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以前,应拧开瓶阀,吹尽出气口内杂质,并轻轻的关闭阀门。装上减压器后,要缓慢开启阀门,防止减压器燃烧和爆炸。

  5、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时,与阀口连接的螺母要拧紧,防止开气时脱落,人体要避开阀门喷出方向。

  6、严禁氧气瓶阀、氧气减压器、焊(割)炬、氧气胶管等沾上易燃物质和油脂等,以免引起火灾和爆炸。

  7、夏季在露天使用气瓶时,应有防晒措施,严禁阳光照射;冬季不要发在火炉和距离热源太近的地方,以防爆炸。

  8、冬季要防止氧气瓶阀冻结。如有结冻现象,只能用不超过40℃热水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也不准用金属物敲击,以免瓶阀断裂。

  9、氧气瓶的氧气不能全部用完,要留有0.1mpa以上压力,以便充氧时鉴别气体的性质和防止空气或者可燃气体倒流入氧气瓶内。

  10、气瓶要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可燃易爆物质等。一般规定相距10米以上,与乙炔瓶相距5米以上。

  11、氧气瓶阀着火时,应迅速关闭阀门,停止供气,使火焰自行熄灭。如果邻近建筑物或者可燃物失火,应尽快将氧气瓶移到安全地点,防止受到火场高热烘烤而引起爆炸。

  三、乙炔瓶的'安全使用

  使用乙炔瓶时除了遵守氧气瓶的安全使用外,还应严格遵守下列要求:

  1、乙炔瓶不应受到剧烈震动和撞击,避免引起乙炔瓶爆炸。

  2、乙炔瓶在使用时应直立放置,不能躺卧,以免丙酮流出。

  3、乙炔减压器与乙炔瓶阀的连接必须可靠,严禁在漏气情况下使用。

  4、开启乙炔瓶阀应缓慢,不要超过一转半,一般只需开启3/4圈。

  5、乙炔瓶体表面温度不应超过30~40摄氏度,防止高温降低丙酮对乙炔的溶解度,而使瓶内乙炔压力急剧增高。

  6、乙炔瓶内的乙炔不能完全用完,低压表读数最后必须留有0.05mpa以上压力,并将瓶阀关紧,防止漏气。

  7、当乙炔瓶阀冻结时,不能用明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摄氏度以下的热水解冻。

  8、使用乙炔气瓶时,应装置干式回火防止器,以防止回火传入瓶内。

  工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一、目的

  在生产中使用的气瓶,虽然结构简单,但是瓶内承受压力高,应力状况复杂,瓶内介质种类多且性质各异,气瓶流动范围广,使用条件恶劣等危险因素多,极易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氧气瓶、乙炔瓶、氮气瓶、氩气瓶、二氧化碳气瓶等工业气瓶

  1.要有生产中使用的各类工业气瓶与供应商的安全租赁协议。

  2.气瓶的储存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相关人员应了解气瓶、气体的安全知识,车间安全管理员要对工业气瓶管理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培训方式为:每月一次。

  3.瓶库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识,并配备灭火器。

  4.空瓶、实瓶应分开存放,氧气瓶与乙炔瓶不得同储一室。

  5.储气的.气瓶应有瓶帽和防震圈,有可靠的防倾倒装置。

  7.气瓶严禁敲击、碰撞、滚动,不得用电磁起重机、叉车搬运。

  6.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和助燃气体气源,距离明火10米以上。

  8.夏季防止暴晒,严禁用超过40°热源对气体加热,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

  9.气瓶瓶阀及其附件禁止沾有油脂,特别是氧气瓶。

  10.严禁更改气瓶钢印和颜色标记。

  工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为强化工业统计基础工作,规数据采集程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地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提升统计服务功能,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工业统计基层数据采集围是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并已纳入名录库管理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对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按照在地原则进行数据采集。

  第二条统一对纳入企业一套表围的调查单位进行数据采集,要求基层企业独立、自行上报各类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和代报,严格执行工业统计报表制度以及地方政府统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地上报各种工业统计报表。

  第三条基层企业根据工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利用工业“企业一套表”联直报数据采集平台,按规定时间分年度、季度、月度自行上报相关数据,每一个报表企业需要填报多种表式,进行集中采集。

  第四条 要及时对没有报表的.企业进行催报,并做催报记录,对不配合报表及屡次迟报的企业要通过重点执法检查予以理顺,在数据采集时排除人为干扰,从源头上保证数据质量,平台数据,要做到随报随审,对发现有问题的数据,要及时进行查询,确保基层数据上报质量。

  第五条基层企业作为统计数据采集对象,要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要求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做到台帐数据与统计报表数据、原始记录相互衔接一致,帐内相关指标数据必须合乎逻辑。

  1、原始记录包括:产品(商品)生产(经营、销售)方面的记录;商品购进(成本、运费)方面的记录;原材料、燃料、动力、商品购进方面的记录;财务收支方面的记录等。

  2、统计台帐包括:生产、销售总值统计台帐;产品产量或销售类值台帐;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台帐;工业增加值统计台帐;原材料、库存材料台帐;财务收支统计台帐等。企业应创造条件建立电子统计台帐。

  第六条 企业报表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电脑、络知识和操作技术,能熟悉使用电脑设备登陆工业“企业一套表”系统,平台数据在国家局审定通过后,自行打印纸介质报表,由报表人、统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存档备案。

  第七条基层企业应建立健全工业统计电脑使用规章制度,安装防火墙,维护电脑设备和定期杀毒,保证报表期间电脑设备的稳定运行和上报工业统计数据的安全。

  第八条 工业企业联直报要坚持不在基本单位名录库的企业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直报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填补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

  第九条在数据上报前,一般报表由分管局长审核后进行上报。重要报表、重要数据报由局长审核后上报。

  第十条对上报的各期工业统计数据,在未经国家局审核认定前,一律不得对外提供和使用,特别是涉及到企业单家的数据不得对外提供。

  工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一、库房管理目的:

  (一)仓库标准化管理,保证材料及产品在存储期间的质量。

  (二)及时为生产提供优质的材料、零配件以及半成品。

  (三)及时为销售部门提供合格优质的产成品。

  (四)明晰、完整、及时记录出入库情况,定期与财务部汇报数据。

  (五)出入库管理办法:原材料和成品按以下九个大项分类管理。

  1、塑料件;

  2、橡胶件;

  3、标准件;

  4、电子件;

  5、电机;

  6、软化剂;

  7、外加工;

  8、包装物;

  9、产成品;

  二、原材料入库。

  外购原材料到货后,库房管理员应按实际情况填写《入库单》,并仔细核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核对无误后入库。

  三、产成品入库。

  (一)经品质部验收合格并填写《检验移交单》后入库。

  (二)对需要质量验收的原材料。

  四、入库时先标识。

  (一)待验品,按规定及时通知质检部门进行验收,经认定合格的原材料放入指定合格品区域。判定不合格则标识“不合格品”标识,隔离堆放。

  (二)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规格型号、颜色、质量及单据等不符合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查清、解决问题,必要时通告对方。

  五、对临时寄存在库房的货品,必要时划出区域,隔离存放,做好“待处理品”标识。

  六、对退货产品的处理

  应按《退货单》进行清点和出入帐,并查明退货原因。对退货属返修产品,需报生产部与供应部,由生产开具《返修产品领料单》进行返修;对退货属报废产品由品质部验收签字后入废品库,并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报耗。

  七、对于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合理消耗产生的废品

  需入废品库,经品质部和生产相关责任人签字后方可入库。废品库需明确划分。

  八、入库物资的堆放必须符合先进先出的原则。

  九、入库物资应及时入库。

  十、原材料的出库与发放:

  (一)凡属产品配套原料,由生产部出具生产通知单和生产领料清单。由仓库保管员进行分解消化,车间专人来领取原材料,严格按《生产领料清单》的'规格、型号、数量等发放。

  (二)用于生产过程中造成报废或损失而需进行补料,则需由生产部开出《补料单》后方可发放。

  (三)非生产所用的物资发放,需严格审批手续、必要时需务副总经理批准,凭《领料单》发放。

  (四)物资(包括成品)的发放力求先进先出,具体按仓库物资先进先出执行规范进行操作。当面点清数量,核对规格名称,并及时登记处入帐(手工及电脑帐),做到帐、物相一致,帐、帐相符。

  (五)废品库内物资由生产部负责处理,并保留处理清单。并负责组织出库,仓库人员严格清点数量,出库时开具产品出库单,并及时登记入帐。

  十一、物资贮存与防护

  (一)物资定期盘点数量,确认库存的余缺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并有财务部进行抽查。

  (二)仓库应编制平面定置图,将物资合理布局,合理存放,禁止混放、倒塌和包装破损,妥善保管,杜绝积压,反对浪费,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三)仓库做到通风、干燥、清洁、安全,防尘和避光防止产品损坏变质。储存易燃物品的库房还应做到密封、并远离火源、热源。

  (四)有色金属上货架,保持通风,非金属及电器材料,应分品种、规格、型号存放,摆设合理。

  (五)做好物资的标识管理,包括产品标识及监视和测量状态标识,严防误用。

  (六)对有贮存期限要求的物资,按时检查库存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变质苗头。对超期物资标志待处理标识及时开具送验单交品质部重新验证,验证符合要求的标志合格品可继续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标志“不合格品”识移交废品库。并作好记录。

  (七)对于长期库存(既超过质保期限经质检部合格的库存物资)在电脑帐及手工帐中做好标并及时及通知财务部。

  (八)非工艺损耗或其他原因而产生的材料多余,仓库必须及时配合车间做好退料工作,退料需查清余料原因,核对材料的应余数,及时办理退料手续及入帐。

  (九)对于残余的原材料或不满包装的材料根据实际包装情况,进行封口或封箱处理。

  十二、应急情况处理

  (一)遇到紧急情况如失火及突发性天灾时应及时联络值班领导,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灭火使用泡沫及干粉灭火器(易燃物品需使用泡沫灭火器)。

  十三、库房管理规定

  (一)公司各类库房由指定专人负责。

  (二)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核查,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库房管理人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三)库房物品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四)严格管理账单资料,所有账册、账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四)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

  (五)库房物资未经允许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

  (六)每月需对库房进行盘点、整理,对帐实不符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七)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八)库房管理要做到清洁整齐、码放安全、防火防盗。

  (九)库房内严禁吸烟,禁上明火,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相关管理制度张贴于明显位置,禁烟、禁火标识应设置于库房大门外。

  (十)因管理不善造成物品丢失、损坏,物品管理人员应承担不低于物品价值20%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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