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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牛场管理制度(通用24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养牛场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养牛场管理制度 1
一、养殖场在公司领导与管理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一定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
1、养殖场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承担责任。
2、养殖场主管负责场部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对公司负责,及时汇报养殖场情况。
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做好养殖场的安全防盗措施和工作。
5、晚上轮班,看护好场部的牲畜和其他物品。
6、做好每日考勤登记,不得作假或叫同事帮填写。
7、分工与协作统一,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工作。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为保障养殖顺利进行,安全生产,特建立如下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养殖人员遵守执行。
1、不准喝酒、不准打架斗殴、不准拉帮结派,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2、吸烟应远离易燃物品,同时不影响工作,不影响环境卫生。
3、服从领导指挥,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4、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对每位员工提出的好建议进行鼓励并奖励。
5、保持养殖场环境卫生,不许将生活垃圾乱扔,应采取措施,生活垃圾要选好地址统一堆放,定期销毁。
6、保持水槽,食槽,牲畜舍清洁,工具摆放有序。
7、养殖场物品实行个人负责制,注意保管、保养,丢失按价赔偿。如因丢失影响生产,另行处罚。
8、实行请假销假制度。有事提前请假,以便调整安排,以不耽误生产为原则。全体员工应团结配合,扎实工作,以场为家,以场为荣。
三、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生活区的'垃圾具备防护措施,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2、养殖用具每天清洗一次,保持干净。
3、外来人员不得随时进入养殖区。
4、发现局部发生疫病时,养殖用具食料槽,饮水槽专用,并进行消毒,做好发病食料槽,饮水槽的有效隔离。
5、病、死牲畜当天烧毁或深埋,用过的药品外包装等统一放置并定期销毁。
6、购进的种牲畜经过检疫,防止病原体传入。
7、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消毒和疾病防疫药品投放。
养牛场管理制度 2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积极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配合元宝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
三、自觉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以及抽样和监测。
四、引进和出售畜禽时,积极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方引进和出售,并对引进畜禽进行隔离观察,经检疫确无疫病才并入大群饲养。
五、建立健全兽药及生物制品的购买和使用制度。不购买和使用来历不明兽药产品及生物制品、假劣兽药及生物制品、禁用药、人用药和无进口兽药许可证的进口兽药,认真做好购买和使用记录。兽药和生物制品保存堆放时,按照兽药和生物制品说明及物理特性,分类堆放。如需要冷冻的药物和生物制品则按照要求放入冷冻柜,要求避光的则放入暗室。
六、从事畜禽养殖,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遵守下列行为:
(一)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使用或添加国家明令禁止饲喂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
(二)不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潲水饲喂畜禽;
(三)不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的物质饲养畜禽;
(四)不用垃圾或塑料等作为燃料煮潲水、取暖和煮饭;
(五)人畜(禽)居住分开、畜禽养殖分开;
(六)不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健康的其他行为。
七、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养殖档案,配备专门的档案盒,并载明以下内容:
(一)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
(三)检疫、免疫、消毒情况;
(四)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五)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畜禽档案保存2年以上;种畜禽场依法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合格证和系谱证“三证”齐全,归档并长期保存。
八、猪、牛、羊等实行标识管理。按农业部规定使用耳标、电子标签、脚环及其他承载畜禽信息的标识物,并按规定加施畜禽标识。
九、发现有突发重大疫病时,及时报告镇动物卫生监督站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处理,不自行处理染疫畜禽。
十、每天对畜禽养殖场围栏及周围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每周灭鼠、灭蝇一次。
十一、不随意丢弃病死畜禽。对非传染病死亡的动物尸体及动物内脏器官,用密封袋或密封箱运到郊外偏僻地方洒上消毒粉深埋处理或送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及其收集点进行处理。对因人畜共患病死亡的动物尸体或动物内脏器官及时送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及其收集点进行处理。
养牛场管理制度 3
一、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动物养殖场的动物在离开养殖场前必须实行产地检疫申报。
二、规模养殖场的动物在出场时应提前2天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申报检疫。
三、申报检疫的动物必须经强制免疫和佩戴动物标识后,方可申报。
四、规模养殖场的`动物经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疫人员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场。
五、运输动物的车辆装载前和卸载后应清洗消毒,并取得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六、未经检疫的动物禁止调离本场,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实行隔离观察、治疗。
七、申报产地检疫数作为项目申报核定出栏数的重要依据。
八、违反上述规定将按《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养牛场管理制度 4
1、对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进行强制免疫。
2、坚持常年按程序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3、对新补栏畜禽要及时补免,对饲养周期短的肉鸡、肉鸭、育肥猪等要加强免疫。
4、重大动物疫病以外疫病的免疫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需要免疫的必须按程序免疫。
5、免疫时必须规范操作,按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并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
6、疫苗的运输和保存按不同疫苗贮存运输要求进行操作,保证疫苗质量。
7、对免疫效果进行监测,确保免疫质量。
8、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免疫畜禽必须配带免疫标识。
9、对调运的种蛋和未达首免日龄的'仔猪、雏禽应标明相关种畜(禽)的免疫情况。
养牛场管理制度 5
一、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养殖场负责人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养殖场须设专职人员(动物疫情测报员),负责动物疫情监测和上报工作。
三、在发现有疫情发生时,必须在2小时内向动物疫病控制中心报告。
四、监测报告的内容包括动物疫病流行病发生地点,发生状况和蔓延趋势。
五、实行零报告制,每月3日前,动物疫情报告员将上月疫病发生情况上报动物疫病控制中心。
六、养殖场应建立动物疫情测报员、报告员岗位职责以及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
养牛场管理制度 6
一、装卸动物、动物产品的'车辆在装前、卸后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开展消毒工作。
二、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按照GB16548-20xx行消毒。
三、存放动物的圈舍、动物的屠宰车间,每天坚持清扫、消毒一次。
四、对规模养殖场、散养户必须要按照固定消毒管理流程进行严格消毒。
五、对进行无害化处理工作人员、服务、污染场所进行严格消毒。
六、要规范使用消毒药品,领取、配置应有记录,手续齐全。
养牛场管理制度 7
一、采用环保型消毒剂,勿用毒性杀虫剂和毒性灭菌(毒)、防腐药物。
二、药品、添加剂的`购入,分发使用及监督指导,须从正规大型规范厂家购入,并严格执行国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药品购入、检测和使用需由国家授权和兽药使用规范,并结合各进口国的要求实施,以防止滥用。尽量减少用药。药品的分发、使用须由兽医开具处方,并监督指导使用,以改善体内环境,增加抵抗力。
三、兽用生物制品购入、分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
四、场房建设有利于消毒隔离,统一生物安全措施与卫生防疫制度。
养牛场管理制度 8
一、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制度,载明以下内容:
1、生猪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4、生猪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生猪养殖代码;
二、饲养种猪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
三、生猪调运时应当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当随同调运。
养牛场管理制度 9
一、经营场所、养殖场(户)必须制定无害化处理制度。
二、检疫中发现的疫死畜禽及染疫畜禽产品,按照规定在检疫人员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动物防疫监督管理机构对无害化处理制度的落实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对不执行制度及造成疫情传播者,按法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必须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对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及畜禽产品必须作好记录,并列入档案管理。
五、无害化处理措施和方式必须按照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和GB16548-20xx行处理。
六、无害化处理的场所建设必须科学合理,远离居民区、水源和交通要道等,并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养牛场管理制度 10
一、新出生仔猪,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二、猪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生猪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
三、生猪的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四、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
五、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养牛场管理制度 11
一、动物免疫标识,包括耳标、免疫证明(卡)和免疫档案。
二、免疫耳标由市畜牧局统一发放,固定在牲畜的左耳上,拆卸后决不能重复使用。
三、免疫证明(卡)统一使用农业部规定的《动物免疫证》,由防疫人员认真填写、编号、签名。
四、免疫档案应及时、规范填写,妥善保存。
五、认真实行一畜一标一证一档,做到市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场(户),场(户)不漏畜。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情况对怀孕母畜、仔畜、病畜适当缓免。
六、在实施检疫时,检疫员必须凭免疫证明和免疫标识办理产地检疫证,严格执行一畜一证,证随畜走。对没有免疫标识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没有免疫标识的动物禁止运输和上市交易。
七、所有饲养、经营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及时进行动物免疫接种和消毒,并进行免疫标识,主动配合工作,不按规定进行计划免疫的畜主,将根据《动物防疫法》及《甘肃省动物防疫条例》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养牛场管理制度 12
疫苗的免疫接种是预防、控制各类动物疫病的'有效措施,为保障养殖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动物防疫法》及相关规定,切实做好畜禽免疫工作;
二、根据畜牧部门规定,结合本厂生产实际,制订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严格按照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接种,尤其是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必须进行免疫接种,以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
三、在实施免疫接种操作中,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做到从畜禽引进开始就计划免疫,不漏注一只畜禽,不漏注一项强制免疫疫苗,确保免疫率达到100%;
四、做好养殖场免疫接种记录工作,并随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
养牛场管理制度 13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畜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取得更高的经济效益,确保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和养殖场的'规范运行,防止动物重大疫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饲养场要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非本场人员不准入场;
二、饲养场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符合《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条例规定的卫生标准,粪便要及时清理,并有指定的堆放地点;
三、饲养场内必须建立消毒制度,配备消毒药品和消毒器械,并有专人负责,做到定期清理杂物、定期消毒;
四、饲养场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全场的饲养工作,并主动接受国家相关管理机构的指导和检查,发现疫情必须及时逐级上报。
养牛场管理制度 14
为了加强动物防疫消毒管理,规范消毒程序,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根据《甘肃省动物防疫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按照防疫要求、建立健全消毒制度,并认真执行。
二、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定期进行预防性消毒。畜禽养殖场要对圈舍、用具、仓库、通道每周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毒。场地、隔离场所、工作台面、每周消毒一次,畜禽交易市场每半月消毒一次。
三、发生动物疫情时,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一、二类传染病发生的消毒规程,赴现场进行消毒。
四、防疫消毒药品和器械必须从正规生产厂家购进。必须使用2种以上消毒药品交替消毒,并定期监测消毒效果。
五、每次消毒完毕都要详细记录好,消毒日期,消毒药品名称等。
六、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甘肃省动物防疫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养牛场管理制度 15
一、设置养殖档案专卷专柜,并专人管理。
二、对生产和防疫各环节及时、准确、如实记录,填写生产和防疫记录表格。
三、养殖档案管理人员及时收集、汇总、保管生产和防疫记录,并按类别、时间等归类装订成册。
四、按照无公害生产标准要求,审核生产记录,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场长回报,以便随时纠正。
五、每项生产和防疫记录最少保留2年。
六、应当销毁的档案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做好销毁记录,长期保存备查。
养牛场管理制度 16
一、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本场肉鸡出栏离开养殖场前,必须实施产地检疫,主动申报。
二、肉鸡在出场时应提前2天向所在地乡镇畜牧兽医站产地检疫员申报检疫。
三、申报检疫的肉鸡必须经强制免疫,且有相应的防疫档案,方可申报。
四、经动物检疫人员检疫合格后,商品肉鸡方可出场。 五、运输肉鸡的车辆装载前和卸载后应在动物检疫人员的监督指导下清洗消毒,并取得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六、未经检疫的.肉鸡禁止调离本场,检疫不合格的,按照有关技术规范之规定做相应处理。
七、申报产地检疫数作为项目申报核定出栏数的重要依据。
养牛场管理制度 17
为了彻底防止动物疫病的发生和蔓延,切实保障养殖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饲养场要设有隔离观察室,对非健康畜禽进行隔离观察饲养与治疗,对病死畜禽要经过权威部门的诊断,不得私自处理;
二、饲养场内的所有的正常死亡畜禽,严禁到处乱扔以及食用,要按照《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焚烧或深埋等处理,并对周围环境进行彻底消毒;
三、要详细做好无害化处理记录,并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四、要无条件的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并认真执行其提出的整改意见,随时反馈整改信息等。
养牛场管理制度 18
一、根据本地疫病流行特点和本场实际,制订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
二、准时准量免疫接种,做到应免尽免,确保免疫率达到100%。
三、注射疫苗时,要按规定更换针头。病猪不能接种疫苗,病愈后及时补免。
四、接种活菌苗前后1周停用各种抗菌素。
五、发生过敏反应肌注肾上腺素;为预防过敏反应及时加强免疫效果,可在注射疫苗前饮水添加抗应激、免疫增效剂等药物。
六、各种疫苗要按要求进行保存,凡是过期、变质、失效的疫苗一律禁止使用。
七、免疫接种必须严格按照免疫程序进行。
八、免疫注射时,严格按操作要求进行。
九、认真做好免疫记录,接受县畜牧兽医局监督和指导。
养牛场管理制度 19
消毒是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消灭疫源的有效措施,为全面防止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与传播,特制定消毒制度。
一、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和其它法规、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消毒制度,遵守消毒操作规范;
二、饲养场内的设备、工具、运输车辆、备品等每周清洗干净,用消毒剂彻底消毒,场内杂物定期清理、焚烧;
三、饲养场地、墙壁、排水沟、粪便堆放场地等每周彻底消毒一次;
四、饲养场的粪便要运往指定的粪便堆积处理场,堆积发酵处理,严禁乱抛、乱倒;
五、必须配备消毒器具和消毒药品,要严格按照消毒药品的使用说明使用,做好记录。
养牛场管理制度 20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治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规模养殖场法人为动物防疫工作主要负责人,认真组织做好各项动物防疫制度的落实工作。
三、商品畜禽实行全进全出或实行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
四、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照规定的畜禽免疫程序进行疫苗免疫。
五、规模养殖场生产区内禁杨其他动物。
六、坚持自繁自养,必须引进时,应从非疫区,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种畜禽场引进经过检疫合格的畜禽。
七、患病畜禽应及时送隔离舍,进行隔离诊治或处理。
养牛场管理制度 21
一、规模养殖场应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场地消毒。
二、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宿舍及其周围环境每月大消毒一次。
三、生产区正门消毒池:每周至少更换池水、池药2次,保持有效浓度。
四、车辆:进入生产区的车辆必须彻底消毒,随车人员消毒方法同生产人员一样。
五、更衣室、工作服:更衣室每周末消毒一次,工作服清洗时消毒。
六、生产区环境:生产区道路及两侧5米内范围、畜舍间空地每月至少消毒2次。
七、各栋养殖舍门口消毒池与盆:每周更换池、盆水、药至少2次,保持有效浓度。
八、人员消毒:进入养殖舍人员必须脚踏消毒池,手洗消毒盆消毒。
养牛场管理制度 22
1、禽场及孵化场工作人员不许在场外及自己家中饲养家禽和从事与养禽有关的业务,养禽场工作人员所需的蛋和肉产品,必须经检疫无病并由本场供应。
2、防止人员、来访客、饲养用具和杂物传播疾病。对于易从外界带来病原体的媒介物(包括工作人员、推销员、买蛋商、运送工人和来访客等),都应严加管理和监督。每次进入生产区前应冲洗、消毒、更换衣帽鞋等。所有的一切用具和运输工具都须经严格冲洗消毒后,才能进入禽场和禽舍。兽医人员使用的各种诊疗器械,必须经高压消毒后,才可进入禽舍内使用。垫料要经阳光曝晒后或经消毒药熏蒸后使用。
3、实行专业化生产和全进全出。在条件允许时,最好实行专业化生产。有条件的可分为育雏场、成年蛋禽场、孵化场、种禽场等,更要避免畜、禽混养。如育雏场仅饲养1~49日龄的小雏,或1~120日龄的禽,而成年禽场则全是120日龄以上的成年禽,这样避免了成年禽的病传染给幼雏。
最普遍的做法是采用整栋禽舍的全进全出制饲养。即一批禽出舍后,禽舍经冲洗消毒-火焰烧灼消毒-喷雾消毒-熏蒸消毒等彻底的消毒程序后,再空置1~2周,然后引进下一批禽。这样就可以大大减少疫病的发生。因为许多疫病发生和中止有一个较固定周期,采用“全进全出”就不会给疫病以接力感染的机会。
4、定期对禽舍、孵化室及禽群进行喷雾消毒,尤其是生产过程中的带禽消毒。及时清理垫料和粪便,保持清洁卫生。
5、提供和保持良好的环境条件,避免和减轻应激反应。禽舍要通风良好、风速宜小、光照能控制,禽舍和禽笼结构要合理、保持适宜的湿度和温度、保持禽舍空气新鲜。要避免过分拥挤、频繁捕捉、转群、断喙、免疫接种和突然声响等应激因素的危害。
6、合理处理淘汰的.病禽和死禽。对于淘汰的病禽应及时送往指定的屠宰场急宰,在兽医监督下加工处理。死禽充分焚烧或深埋,粪便和垫料等运送指定地点做生物热等无害化处理。
7、配合做好杀虫灭鼠,否则消毒工作会事倍功半。蚊、蝇、蠓、蚋、虱和老鼠,是很多病的传播媒介。搞好环境卫生、消灭蚊蝇孳生地、杀灭体外寄生虫,经常捕捉老鼠,场内禁养犬、猫等,防止飞鸟进入场内等。
管理是把养殖工作做好的重药因素之一,只有把管理做好,才能更好的把鸡养好。不管行情的好坏(行情不可控),咱们养殖户只有把自己的本职工作——把鸡养好,才能得到经济效益最大化!
养牛场管理制度 23
为了规范兽药采购、保管和使用,确保安全用药,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购兽药,必须购买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
二、使用兽药,应当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并建立用药记录,必须载明进货厂家或经销商、数量、批号、有效期等内容。
三、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目录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兽药的使用依照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四、有休药期规定的兽药用于食用动物时,饲养者应当向购买者或者屠宰者提供准确、真实的用药记录;购买者或者屠宰者应当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
五、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经批准可以在饲料中添加的兽药,应当由兽药生产企业制成药物饲料添加剂后方可添加。禁止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直接饲喂动物。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六、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应当立即向县畜牧兽医局报告。
养牛场管理制度 24
为减少和消灭各类疫病,提高饲养效益和产品品质,特制定以下卫生消毒制度:
1、对于必须进行场区的车辆,在未进入场之前用高压清洗机清洗干净再用消毒液喷雾消毒后,方可进入场内。
2、对于场区、各饲养舍及用具进行彻底清扫冲洗,做到无粪便、无污物。
3、定期用5%浓度的火碱水对场区进行喷洒消毒。
4、对饲养用具用季胺盐消毒剂稀释液浸泡消毒20-30分钟。
5、猪只转群前,按每立方米空间用高锰酸钾21g、42ml对待转猪空舍进行熏蒸消毒。
6、除免疫前后共三天外,每周进行一次带猪消毒,直至猪出栏前5天为止,要求百毒杀、菌毒净、金碘、ABB等消毒剂交替使用。
7、畜(禽)粪便全部进入发酵池,接种微生物进行发酵,以达到无害化处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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