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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时间:2020-09-13 17:31:22 报告 我要投稿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极为灵活,借款人只需每月的还款额不低于“最低还款额”,就可以随意确定月还款数额,非常便于借款人的资金安排。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金华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 27 名委员,2016年召开了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报告,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的报告、全市住房公积金收支计划的报告、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经费收支计划的报告、金华市公积金贷款资产证券化实施方案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为直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市中心设4个职能处室,2个管理部,6 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78人,其中在编 67人,非在编 11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10205家,新开户单位1400家,净增单位751家;实缴职工36.33万人,新开户职工 7.53万人,净增职工2.71万人;当年缴存额 61.85亿元,同比增长23.28%。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401.32亿元,缴存余额176.4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22%、15.21%。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 5 家,与上年相同。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38.57亿元,同比增长13.42 %;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62.36 %,比上年同期减少 5.41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 224.90 亿元,同比增长20.70%。

  (三)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20 万元(义乌市),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12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80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159 笔 60.74亿元,同比增长45.98 %、31.60 %。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807 笔 23.97亿元,婺城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73笔1.07亿元,金东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60笔 1亿元,兰溪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909笔 3.83 亿元,东阳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36笔 5.19亿元,义乌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83笔 13.27亿元,永康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00笔 5.87亿元,浦江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38笔 3.06亿元,武义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38笔 1.76亿元,磐安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15笔 1.72亿元。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19.73 亿元。其中,市中心 6.22 亿元,婺城管理部0.61亿元,金东管理部0.4亿元,兰溪分中心1.43 亿元,东阳分中心1.83 亿元,义乌市中心4.08 亿元,永康分中心2.34 亿元,浦江分中心1.04亿元,武义分中心0.99亿元,磐安分中心0.79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11.3万笔 314.80亿元,贷款余额 185.35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13.18%、23.91 %、28.41 %。个人住房贷款率为 105.06 %,比上年同期增加 10.81 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与上年相同。

  (四)融资:2016年,当年融资额 17.14 亿元,当年归还 2.7 亿元。

  截至2016年底,融资总额 18.64亿元,融资余额15.94亿元。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7.51亿元。其中,活期3.9亿元,1年以上定期 0.97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 2.64亿元。

  (六)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105.06 %,比上年同期增加10.8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 60947.93 万元,同比降低 5.72 %。其中,市中心 17877.14万元,婺城管理部1633.97万元,金东管理部1246.15万元,兰溪分中心4372.70万元,东阳分中心7084.32万元,义乌市中心12271.58 万元,永康分中心7471.96万元,浦江分中心3902.11万元,武义分中心3058.32万元,磐安分中心2029.68万元。存款利息收入 8549.30 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52395.94万元,其他收入 2.69 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 33209.14万元,同比增长124.95 %。其中,市中心10256.45万元,婺城管理部 860.17万元,金东管理部615.17万元,兰溪分中心2498.23 万元,东阳分中心3648.63万元,义乌市中心6857.91万元,永康分中心3598.01万元,浦江分中心1972.23万元,武义分中心1636.62万元,磐安分中心1265.72万元。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 28828.7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 2436.46万元,其他支出 1943.95 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 27738.79万元,同比减少44.39 %。其中,市中心7620.69万元,婺城管理部773.80万元,金东管理部630.98万元,兰溪分中心1874.47万元,东阳分中心3435.69万元,义乌市中心5413.67万元,永康分中心3873.95万元,浦江分中心1929.88万元,武义分中心1421.70万元,磐安分中心763.96万元。增值收益率1.66%,比上年同期减少1.7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7726.0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935.0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077.75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935.03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15323.21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4910.53万元,婺城管理部上缴466.45万元,金东管理部上缴248.07万元,兰溪分中心上缴1196.51万元,东阳分中心上缴 1842.42万元,义乌市中心上缴1722.47万元,永康分中心上缴2324.09万元,浦江分中心上缴 1239.85 万元,武义分中心上缴952.20万元,磐安分中心上缴 420.62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7926.7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9445.50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15280.15万元,婺城管理部提取748.47万元,金东管理部提取724.3万元,兰溪分中心提取3940.35万元,东阳分中心提取3822.09万元,义乌市中心提取5288.69万元,永康分中心提取4923.49万元,浦江分中心提取 2012.20万元,武义分中心提取1796.90万元,磐安分中心提取908.8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 2551.07万元,同比增加6.02%。其中,人员经费 1576.84万元,公用经费374.44万元,专项经费599.79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 549.6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46.52万元、35.11万元、168 万元;婺城管理部管理费用支出137.09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86.97万元、45.82万元、4.3万元;金东管理部管理费用支出98.66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68.97万元、23.19万元、6.5万元;兰溪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 312.1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 148.99万元、24.15 万元、138.96万元;东阳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 226.48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35.28万元、70.11万元、21.09万元;义乌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 332.47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 192.35万元、10.84万元、129.28万元;永康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 257.05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74.13万元、36.92万元、46万元;浦江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70.97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86.67万元、9.40万元、74.90万元;武义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01.98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分别为115.69万元、86.29万元;磐安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64.64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21.27万元、32.61万元、10.7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40.31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217%。。其中,市中心0.01%。,兰溪分中心0.0059%。,东阳分中心0.0510%。,义乌市中心0.0372%。,永康分中心0.0377%。,婺城管理部、金东管理部、浦江分中心、武义分中心、磐安分中心无逾期。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67926.71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9.06%,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024%。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7.94%、8.06%和23.28%。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2.89%,国有企业占6.46%,城镇集体企业占1.71%,外商投资企业占1.0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2.6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68%,其他占0.52%。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3.77%,国有企业占19.36%,城镇集体企业占4.38%,外商投资企业占1.5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3.0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65%,其他占3.28%。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50.98%,中等收入群体占46%,高收入群体占3.02%。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43.58万笔 38.57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9.6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8.0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9.78%,租赁住房占1.79%);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0.35%(退休提取占12.3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91 %,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2.92 %,其他占 0.22 %)。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59.4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9.91%,比上年同期增加0.3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93776.73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35.56%,90-144(含)平方米占47.59 %,144平方米以上占16.85%;新房占60.06%,二手房占39.94%。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27.3%,双职工申请贷款占72.70%。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40.96%,中等收入群体占56.08%,高收入群体占2.96%。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676笔29789.40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9772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3379.96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6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2099笔72013.2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25.57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475.71万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3387笔115384.3万元,累计为缴存职工贴息530.59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59.51%,比上年同期增加4.35 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根据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从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执行。

  (二)按照统计部门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均工资,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最高不超过26550元,经营困难的单位及职工,可按不低于1660元标准按实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2%,为减轻企业负担,企业可适当降低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

  (三)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通过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上调贷款额度、开展“公转商”贴息贷款、引入银行流动性贷款等组合拳,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

  (四)开通“互联网+政务服务”公积金账户查询,开展公积金缴存证明网上“淘宝式“服务,完成12329服务热线与市政府8890并轨,完善12329短信平台,实现与省建设厅平台对接。

  (五)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银行结算应用系统贯标工作,完成新一代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建设,并于2016年12月21日接入住建部结算应用系统。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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