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末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截至本年末的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余额。各项目应当根据“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四、附注
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披露下列内容:
(一)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声明;
(二)单位整体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况的说明;
(三)会计报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其主要构成、增减变动情况等;
(四)重要资产处置情况的说明;
(五)重大投资、借款活动的说明;
(六)以名义金额计量的资产名称、数量等情况,以及以名义金额计量理由的说明;
(七)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调整情况的说明;
(八)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