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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时间:2020-12-14 18:04:18 报告 我要投稿

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9名委员,2016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听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情况报告及工作安排,研究决定《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办法(试行)》。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11个科,6个管理部,2个分中心。从业人员59人,其中,在编59人,非在编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1300家,新开户单位82家,净增单位-69家;实缴职工14.41万人,新开户职工0.90万人,净增职工-3.71万人;当年缴存额16.43亿元,同比增长4.48%。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109.21亿元,缴存余额46.7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70%、15.98%。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比上年增加2家。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9.98亿元,同比降低57.77%;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60.77%,比上年同期减少89.61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62.46亿元,同比增长19.0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5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50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1万笔14.24亿元,同比降低10.23%、5.54%。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48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57万笔63.19亿元,贷款余额42.7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65%、29.09%、29.61%。个人住房贷款率为91.39%,比上年同期增加9.60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4家,比上年增加1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6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应收贷款本金3.28亿元,实收贷款本金3.34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7.93亿元,项目贷款余额3.93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6年,购买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国债余额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亿元。

  (五)融资:2016年,当年融资额0亿元,当年归还0亿元。

  截至2016年底,融资总额0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六)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2.09 亿元。其中,活期2.09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0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0亿元。

  (七)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99.79%,比上年同期减少0.02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14556.22万元,同比增长60.25%。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94.27 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4358.7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2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7655.59万元,同比增长20.75%。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6134.92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799.47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717.77万元,其他支出3.43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6900.63万元,同比增长151.58%。增值收益率1.57%,比上年同期增加0.61个百分点,项目贷款转回风险准备金1336.08万元。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976.1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269.12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991.45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295.67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23.57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843.1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645.7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1269.12万元,同比降低2.05%。其中,人员经费705.45万元,公用经费83.21万元,专项经费480.4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834.99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1.95‰。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 4273.09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1%,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9.54%。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

  2016年底,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项目贷款逾期率为0‰。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4%提取。当年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 1570.08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项目贷款余额的比率为4%,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6年底,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0万元,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回收率为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5.04%、-20.48%和4.48%。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3.23%,国有企业占16.15%,城镇集体企业占1.54%,外商投资企业占0.4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4.4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85%,其他占3.31%。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7.94%,国有企业占37.76%,城镇集体企业占1.16%,外商投资企业占0.5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9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2%,其他占3.57%。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37.55%,中等收入群体占61.03%,高收入群体占1.42%。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4.68万笔9.98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6.50%(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5.2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1.32%,租赁住房占19.90%,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3.5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4.3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6.33%,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07%,其他占1.75%)。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60.5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50.38%,比上年同期增加5.0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3345.04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9.47%,90-144(含)平方米占79.96%,144平方米以上占10.57%;新房占77.51%,二手房占22.49%。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34.23%,双职工申请贷款占65.22%,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0.55%。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51.92%,中等收入群体占45.26%,高收入群体占2.82%。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223笔6649.40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7127.4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6851.29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6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0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0万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为缴存职工贴息0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6年底,本市累计有住房公积金试点项目12个,贷款额度7.93亿元,建筑面积共78.20万平方米,可解决7808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经济适用房项目0个、额度0亿元,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6个、额度4.10亿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6个、额度3.83亿元。5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33.11%,比上年同期减少89.92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构及职能、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调整情况。2016年,中心机构及职能、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均未作调整。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统计局公布的六盘水市2015年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和2016年六盘水市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的缴存基数上限为12186元、下限为1600元,缴存比例未作调整,仍为5%-12%。

  2、存贷款利率调整情况: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自2016年2月21日起,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为当年缴存和上年结转统一为1.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未作调整,仍为2015年10月24日起执行的利率:五年以内2.75%,五年以上3.25%。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 自2016年9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2016年,全市各服务网点的服务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中心在继续做好门户网站服务、12329热线服务、短信服务、的同时,全力推进中心信息化建设,完成六盘水市网上业务大厅建设并投入使用,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贷款信息和业务办理进度实时查询。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按照《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建成新版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并投入使用,完成了全国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使用。

  (五)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16年,未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2016年,未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1、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情况。2016年,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只召开了全体会议1次,2017年初,新一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正在重组,待成立后将认真履行相应职责。

  2、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较去年有所增加原因。

  2014、2015年度,中心披露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均为3家,未对另外2家缴存业务量极少的银行和另外1家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极少的银行进行披露。

  3、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率说明。由于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指示口径调整,该项指标按年末贷款余额口径计算,该项指标2015年为45.31%、2016年为50.38%,2016年该项指标较2015年增加5.07个百分点。

  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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