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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时间:2020-12-16 11:57:46 报告 我要投稿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后,在企业内部,企业为职工着想,关心员工住房需求,使员工有能力解决好自己的住房问题,安家乐业,不仅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加多的效益,也让员工对企业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在企业外部,能增强企业守法经营、以人为本的良好形象,有利于企业吸引人才集聚,提高企业竞争,推动企业有更大更好的发展。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南充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30名委员。2016年,审议通过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南充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关于县(市、区)参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的报告》,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7个科,9个管理部。从业人员93人,其中,在编81人,非在编1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4,633家,新开户单位288家,净增单位32家;实缴职工21万人,新开户职工1.76万人,净增职工0.93万人;当年缴存额29.28亿元,同比增长23.08%。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145.02亿元,缴存余额65.4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30%、15.17%。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比上年增加0家。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20.66亿元,同比增长9.43%;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70.56%,比上年同期减少8.8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79.58亿元,同比增长35.0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5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5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70万笔19.69亿元,同比降低0.63%、增长9.15%。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92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73万笔87.87亿元,贷款余额63.1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77%、28.88%、27.88%。个人住房贷款率为96.52%,比上年同期增加9.60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4家,比上年增加0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6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应收贷款本金0.84亿元,实收贷款本金0.84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4.2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6年,购买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国债余额0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增加)0亿元。

  (五)融资:2016年,当年融资0亿元,当年归还1.43亿元。

  截至2016年底,融资总额1.43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六)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7.30亿元。其中,活期0.02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0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7.28亿元。

  (七)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96.52%,比上年同期增加8.12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20,557.78万元,同比降低3.99%。其中:存款利息收入2,352.7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8,203.83万元,国债利息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1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9,562.08万元,同比增长26.90%。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8,387.35万元,归集手续费费用支出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937.20万元,其他支出237.53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10,995.70万元,同比降低20.77%。增值收益率1.87%,比上年同期减少0.49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982.5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613.2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400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613.20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400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7,397.5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7,285.6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1,732.80万元,同比增长15.82%。其中,人员经费945.16万元,公用经费164.37万元,专项经费623.2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91.41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14‰。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当年新增贷款余额的3.85%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27,397.56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4.34%,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33%。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项目贷款逾期率为0‰。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6年底,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0万元,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回收率为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0.70%、4.63%和23.08%。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9.06%,国有企业占18.10%,城镇集体企业占2.66%,外商投资企业占1.8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1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65%,其他占1.60%。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6.14%,国有企业占14.73%,城镇集体企业占1.71%,外商投资企业占1.1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5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71%,其他占0.99%。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45.52%,中等收入群体占54.47%,高收入群体占0.01%。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20.37万笔20.66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1.1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4.5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1.19%,租赁住房占2.32%,其他占13.07%);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8.8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4.1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44%,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53%,其他占0.73%)。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70.8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8.33%,比上年同期增加0.8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6,133.27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29.71%,90-144(含)平方米占67.18%,144平方米以上占3.11%;新房占85.18%,二手房占14.82%。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69.51%,双职工申请贷款占30.49%,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46.03%,中等收入群体占53.70%,高收入群体占0.27%。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1,049笔29,812.20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54,129.3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6,852.65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6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0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0万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为缴存职工贴息0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6年底,本市累计有住房公积金试点项目4个,贷款额度4.2亿元,建筑面积共47.6万平方米,可解决5,676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经济适用房项目0个、额度0亿元,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4个、额度4.2亿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0个、额度0亿元。4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4.52%,比上年同期减少17.22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机构及职能、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无调整变更。

  (二)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1.缴存比例: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单位和个人同比例缴存。

  2.缴存基数限额:

  最低限额:不得低于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1,380元。

  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南充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即12,642元。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根据人民银行、住建部、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文件要求,自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原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我中心已及时完成存款利率调整工作。全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未调整。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1.改善为民服务环境。按照住建部、发改委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对嘉陵区和仪陇县管理部服务场所进行了全面改造,面貌焕然一新。

  2.整合为民服务资源。24名工、农、中、建四个贷款受托银行的工作人员进驻公积金管理机构服务场所,并受理贷款初审、数据录入、征信查询,真正实现了贷款初审、复审、审批、借款合同签订“一柜式”办结。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基本做到了随到、随签、随审、随批合同,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3.创新为民服务方式。开展按月委托扣款还贷业务,切实减轻贷款职工当期还款压力,实现了借款人足不出户轻松还贷。实现公积金提取实时结算,资金“秒”进到账。

  4.搭建综合服务平台。4月开通了触摸屏自助终端查询服务,提供缴存明细、贷款明细查询功能;8月开通了手机短信业务,提供汇补缴到账通知、基数调整、支取、贷款发放、贷款回收、逾期催收等信息,已发送各类信息27万条;按照市政府要求,将中心门户网站移植到市政府网站平台,及时更新相关数据,升级网站功能模块,注重网上留言、网上回复等在线交流。全年,网站访问量达57万人次;受理12329服务热线电话咨询、查询9.5万人次;通过南充住房公积金官方微博发布重要信息13条。已完成综合管理系统、手机APP客户端、微信、网上服务大厅的政府招标采购。

  5.坚持将文明创建工作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工作高度融合,同步推进。10月18日,中心成功创建成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

  6.2016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获评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目标绩效考核一等奖,实现连续10年获此殊荣。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1.按照部、省要求,如期完成“基础数据贯标”工作问题整改并通过复查。

  2.已完成住房公积金数据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申报工作。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2016年继续严厉打击遏制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全年查实骗提行为31人次,全部列入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取消当事人五年内提取公积金和贷款申请资格,追回骗提资金349,710元。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9笔,收回逾期贷款6笔67.22万元。我市首例住房公积金贷款“老赖”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七)当年无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纪违规的情况发生。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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