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整治方案范文集合10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整治方案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整治方案 篇1
为全面统筹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XX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我镇实际,为切实改善我镇城乡环境面貌,统筹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特制定我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优化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为核心,以“整治农村卫生,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全面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建立农村环境的长效机制,改善农村环境质量,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二、整治范围
全镇XX个行政村,重点为县城城中村、公路沿线、工业园区附近及重点景区等。
三、工作任务
(一)清理生活垃圾。
1、全面清理大街小巷、房前屋后和公共场所垃圾,彻底治理村庄内以及沿街、沿路、沿河、垃圾乱扔、乱倒、乱放现象。要加大对镇政府所在地街道、集市以及小街小巷等卫生死角的垃圾治理力度,达到村庄内外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河道无垃圾沉积物、道路两侧无杂草杂物等“五无”卫生标准。
2、各村要建设固定垃圾点,组建专门的保洁队伍,有垃圾清运车辆,做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集中处理。有条件的村庄要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暂不具备处理条件的村要进行简易填埋处理,并及时覆土进行绿化。
3、积极开展卫生镇村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重家庭卫生,及时清理人畜粪便,冲刷厕所、圈舍,保持卫生清洁。
(二)整治交通沿线和镇村街道环境
1、严禁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私自摆摊设点、集市贸易、挖土取土、乱停乱放。
2、重点解决道路坑洼不平、路面乱石多、路边乱堆乱放等问题,村组街道要经常保持路面整洁、坚实,边沟畅通,保障道路清洁、安全、畅通。同时公路沿线各村要搞好公路两侧建筑物修缮、装饰和环境卫生清理。
3、加强镇村街道清扫工作,路面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垃圾,强化公路两侧的环境卫生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保持路面洁净。
(三)村庄绿化美化
1、在村庄内外、道路两侧、河道两岸、房前屋后及庭院内外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每村新栽果树和绿化树不少于1000株。
2、各村主要道路两侧要建有整齐美观的绿化带和行道树,有条件的村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可供农民休闲、健身、活动的公共绿地场所,并在村庄主街道两侧安装照明设施。
3、粉刷美化墙体,维护广场健身器材。
4、结合新民居建设和村庄景观改造,积极引导和鼓励村民在房前屋后、空闲地栽植花草树木、育养盆景,全面提高农村绿化覆盖率,真正达到远看是林、近看是村、林中有园、村中有景的绿化效果。
(四)治理村容村貌
1、对残垣断壁、破旧房屋进行拆除、修复,对影响村容村貌的临街建筑进行清理。对破损的黑板报、公开栏进行修复并及时更新内容。
2、镇政府所在地、农村集市要按照规划要求,规范门店牌匾设置,严禁擅自设置、悬挂牌匾、横幅、广告,加大对乱贴乱画行为的整治力度。
3、清理河沟、水沟内的污水、淤泥、生活垃圾,并修建排水、排污管道和渗水井,保证生活污水排放畅通。
4、加大对农村乱搭建、杂物乱堆放、垃圾乱丢、污水乱泼、车辆乱停、墙面乱贴等“六乱”现象的整治力度,在村内适宜位置确定柴草固定堆放点并码放整齐,杜绝村内柴草乱堆现象的发生。
(五)创建庭院环境
1、结合新农村和新民居建设,大力推行改厕、改圈、改厨、改院等“四改”工程,有条件的农户要改建水冲厕所。
2、要推广使用沼气、秸秆气化等技术,加强大阳能技术开发利用,推广使用太阳灶、太阳能热水器等技术设备,厨房合理设置通、排风口。
3、对庭院内有污染的圈舍进行无害化处理,积极推广规范化、集约化养殖,营造整洁舒适的人居环境。
四、工作步骤
此次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3日—9月8日)
召开全镇包村干部及各村村主任动员大会,发放XXX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工作进行集中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车等形式,深入宣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9日—10月31日)
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分步实施。
1、村家村貌整治行动(9月9日—10月31日):城中村和省、市、县公路沿线村、县城周边村、村庄四周及村内主道、胡同、房前屋后,村道路两侧的排水沟、积存的秸杆、垃圾、杂草、建筑废料全部彻底清运,建立垃圾固定存放点和垃圾池,
确保新产垃圾及时清运,特别是基层建设年帮扶村、新民居示范村、省级幸福乡村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方位清理生产生活垃圾,力争最短时间内达到村落庄整治的目标,同时按照“四清四化”(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清庭院,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标准,取缔沿路的违法违章建筑,实现无乱泼污水、无乱堆杂草、无粪土乱占街道、无禽畜散养现象,进一步规范村庄环境卫生,使公共场所更加干净、整洁,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舒适的环境。
2、窗口地段整治行动(9月9日—10月20日):加强各村卫生院、学校、旅游景区等窗口单位及城乡结合部,省、市、县交通干线两侧的环境卫生治理,开展集中清理活动,特别是省级幸福乡村、基层建设年帮建村、城中村、重点景区周边要以“四化一处理”为主要内容,进行集中综合整治。
3、集贸市场整治行动(9月9日—10月31日):重点检查农村集贸市场,对占道、占路的市场进行统一管理,突出集贸市场、早晚市场卫生保洁和日常管理。
4、环境保洁整治(9月9日—10月31日):建立街道保洁、垃圾清运等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垃圾清倒池以及专职或兼职保洁员,制定村规民约、卫生守则等管理规章,完善村庄设施维护、环境保洁、村庄绿化等管理制度。
5、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结合环境卫生整治目标任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对工作开展迅速,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村,将进行通报批评。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镇真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此项活动与当前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来。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各项事宜。各村要成立由支部书记挂帅,小组长或代表参加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组织村民积极参与,确保环境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明确责任,协调联动。各包村领导要率先垂范,深入到所联系的村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
(四)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各村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镇对各村的工作进度和整治效果进行督查落实。镇党委、政府将组织镇内联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活动结束后,镇党委、政府将对先进村进行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力、消极落后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整治方案 篇2
为了加强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保证外包工程人身和设备安全,防止和减少责任不安全事故,为运行部(燃除)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大反违章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提高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安全风险,实现外包工程安全。
二、活动目标
(一)安全目标
杜绝外包工程人员轻伤事故,杜绝外包工程设备设施一般事故,杜绝外包工程一般火灾事故,杜绝外包工程厂区内一般责任交通事故,杜绝外包工程一般险情和一般未遂事件。
(二)管理目标
建立外包工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高运行部(燃除)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运行部(燃除)整体安全保障水平。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外包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年”活动小组:
组 长:岂建华
副组长:田玉波
成 员:王鹏茂 王建华 贺海智 董博心 郑福生 张学勇柴志强 祁征 宋占军 张利刚 宝钢 蒋玉刚 史立军 张学义 范铁华 李绪军 苗涛
职责:
1、负责工程项目的部门是外包工程队伍的管理部门。
2、负责组织施工人员进行部门及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针对安全文明生产的规定和施工中的安全事项、危险因素进行培训。
3 、负责在项目开工之前,对施工队伍的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人员、施工队伍安全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4 、负责审批乙方编制的工程施工方案(包含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定专人负责外包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施工期间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5、负责检查乙方起重车辆、设备、设施、工器具以及操作人员的证件合格有效。
6 、负责检查外包单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
7 、负责对需要办理《外包工作票》或《外包工作生产区域安全联系单》的工作,按照《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标准》要求办理工作票。班组工作联系人(具备工作票负责人资格)协助办理《外包工作票》。
8 、负责现场安全、质量、进度方面的管理工作。
三、活动时间安排
20xx年4月0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四、活动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4月1日起至4月10日)
组织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做好组织、宣传、任务明确和责任落实到班组每位员工工作。
(二)整治阶段(4月10日至9月30日)
结合春查、安全生产月全面深入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评估等工作。
(三)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2月10日)
对整改后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各环节进行再次梳理和“回头看”,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规范管理、健全机制、强化执行,提高外包安全管理水平。
(四)总结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
进一步提炼、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起符合运行部(燃除)实际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外包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年”活动取得实效。
五、活动内容
(一)对外包工程管理部门的排查内容
1、施工方案措施完善、施工准备充分、工期安排合理。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不存在“以包代管”现象。
3、外包工程日常安全管理到位,包括:安全教育、档案建立、方案措施审核、设备管理、安全交底、现场监督监护、检查考核等。 4、严格执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标准
5、认真贯彻落实近两年来海拉尔热电厂对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对外包单位排查内容
1、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岗位责任制建立和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资格、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施工机具是否满足工程需求等。
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违章现象及时得到纠正、隐患得到消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机具、用具的性能和使用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作业措施执行和落实、作业环境安全、安全标志标识健全。
六、活动形式
1、按照“谁发包,谁负责”的指导思想,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以强化外委施工队伍准入制度为切入点,以生产现场施工严格管理、严格考核为手段,确保外包工程管理到位,坚决杜绝“以包代管”现象。
2、开工前,明确要求负责外包项目的负责人要向承包方现场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建立施工现场危险点分析控制沟通机制,对承包方提出的作业现场不安全因素给予高度重视并立即落实整改,鼓励承包方在安全施工方面下功夫、做文章。
3、召开班前会,讲安全、讲任务、讲危险点,防止由于管理散乱造成部分人误碰运行设备;规定作业过程中有事必须向工作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去向,“从头到尾”做好人员管理;此外,对施工队伍实行每天检查作业人员是否与工作票所列一致、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作业,当天作业内容是否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施工现场是否有不安全行为等,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在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中做到“严”字当头,严格管理和考核。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履行现场安全管理责任,扎实开展施工现场反违章活动,同时建立施工队伍违章曝光机制,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考核一起”。
5、强化外包施工队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规定不论工期长短,均纳入部门的安全学习管理中。为防止施工单位安全学习活动流于形式,每周四下午,运行部(燃除)都要组织项目负责人同施工单位一起进行安全学习,宣讲最新的安全理念、方针、措施和近期安全生产形势,听取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方面好的意见和建议。
6、针对外包施工队伍的特点,提出“一人平安,全家幸福”,将安全理念贯穿到施工全过程,营造具有外包施工队伍特色的安全生产文化氛围,提高外包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自律意识。
七、运行部(燃除)做到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部署和要求,提高对外包工程保障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要切实把本次“外包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年”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认真履行外包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外包工程纳入运行部(燃除)的安全管理范畴,全面、深入开展好“外包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年”活动。
(三)将“外包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年”活动与当前开展的春季安全大检查、反违章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现场符合性管理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互相弥补,互相促进。
(四)从源头开始全过程控制外包工程安全风险。认真梳理现有的关于外包队伍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适用的制度进行修订。摸清本部门各外包队伍情况,监督外包队伍制定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使其作业人员通过培训满足施工安全需要。防止施工过程中有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而入场的外包人员。外包队伍按要求参加厂和部门召开的相关的安全例会。负责组织对施工现场日常的安全督查工作,并做到发现问题即查即改。
(五)建立外包工程日检查、周分析、月总结制度,在月度安全例会上,专题总结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及下一步管控的重点。
(六)及时总结“外包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年”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在今后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固化下来,为实现外包工程安全长效管理奠定基础。
(七)每月25日前将当月“外包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年”活动开展情况报安监部。
(八)在活动每个时段结束一周之内,将活动阶段开展情况小结并报安监部。
(九) “外包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年”活动年度总结于20xx年12月10日前报安监部。
整治方案 篇3
河东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河东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畜禽养殖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方案,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
(一)城区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对水源污染严重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20××年底前停止养殖,其他的应在20xx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
(二)禁建区内养殖场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在20××年5月1日前全部达标排放。
(三)加强对禁建区内监控,禁建区内不得出现新的养殖场。
三、工作职责
(一)成立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为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
(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农业局:
(1)负责养殖场污染整治的牵头工作。
(2)推广先进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技术,发展“猪—沼—果”等形式的立体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生态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县环境保护局:
(1)积极配合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检查督促禁养区内养殖场按期关停;指导督促禁建区内的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养殖场污物排放监控,对于超过排放标准的,要求限期达标。
(3)抓好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加强对新建养猪场执行“三同时”制度进行监督检查,规划方案《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4)受理、处理养殖场污染事件。
3.县国土资源局:
(1)积极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土地使用手续。
4.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1)做好违章搭建养殖场所的整治。
(2)积极协助县农业部门开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
5.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1)组织对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的养殖场情况进行摸底。
(2)开展有关污染整治法规宣传教育。
(3)做好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养殖户的思想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年6~8月)
1.召开养殖业主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关于规模化养殖畜禽的有关法律法规,传达县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会议精神(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利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广电局)。
3.按照整治对象责任划分情况,分别入户调查宣传,掌握全县畜禽养殖业生产现状和污染防治设施现状,摸清养殖企业的规模、法人、养殖数量、建成年份等,确定禁养区内第一批和第二批停止养殖的养殖户名单,以及禁建区内养殖户的名单,并发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二)综合整治阶段(20××年8月~20××年5月1日)
1.由县环保局、县农业局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通知禁养区内第一批禁止养殖的专业户在20××年12月31日前停止养殖,第二批在20××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通知禁建区内养殖场禁止改、扩建,并于20××年5月1日前完成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做到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协助需搬迁的养殖场做好选址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农业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20××年6月) 检查禁养区内是否按要求停止养殖,禁建区内养场是否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污水,以及禁建区内禁止建设新的养殖场等。
整治方案 篇4
区卫生监督所、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进一步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强化医疗机构日常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根据“省卫生厅年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陕卫法发()240号)及“区卫生局关于民办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监督管理职权划分的通知”(咸秦政卫发()175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卫防科,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资料的收集汇总,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兼任。
二、活动安排
整治活动时间:
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摸查排底,清理整顿。
1、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对所管辖区的各级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建立医疗监督管理档案。
2、按照“区卫生局关于民办医疗机构进行规范的通知”(咸秦政卫发()53号)文件的要求,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统一规范,强化服务意识。
3、对本辖区内“无证行医”的黑诊所给予彻底取缔。
4、将本阶段摸底排查、清理整顿情况于11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卫生局卫防科和区卫生监督所各一份(包括管理档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
办公室将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上报的第一阶段整顿情况进行汇总,对各医疗单位取缔有困难的,由区监督所抽调人员集中整治。在集中整治阶段各医疗单位必须抽调人员,全力以赴配合监督所进行整治。月7日至月15日对集中整治中出现的个别“钉子户”,由卫生局组织邀请新闻媒体,联合公安、区监督所、各医疗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彻底整治,以达到在我区彻底消灭黑诊所的目标。
第三阶段:总结上报。
此次活动结束后,区卫生局将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对整顿不力、标准不高、措施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区属各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医疗市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监督管理职权及区域的划分,认真检查,深入排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黑诊所、存在严重医疗隐患的医疗机构及一些非法行医行为等,要及时取缔并如实上报。对未发现或发现而未报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人要负主要责任。
2、依法依规监督,文明执法
要求监督检查人员依法依规监督、文明执法、亮证执法。对包庇纵容,充当无证行医保护伞的卫生监督及检查人员,我局将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召开医疗机构整顿动员会,利用会议标语、宣传车、宣传资料等形式充分宣传,营造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舆论氛围。
整治方案 篇5
全力抓好我区消防安全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火灾形势稳定和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按照省、市政府对冬春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区政府决定,从12月24日至今年3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全区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为目标,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冬春消防安全的阶段性特点进行专项整治,消除火灾隐患,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区政府成立全区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长助理、*分局局长
副组长:*区安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主任由赵群生兼任,副主任由杨占伟兼任。
各街办、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和方案,周密部署,明确责任。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区)、医院、学校、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重要的科研单位、高层公共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天然气、液化气、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销售、运输场所;烟花爆竹生产单位、储存库房、经销门店等场所;生产、仓储、住宿等“三合一”场所以及其他各类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存在火灾隐患逾期未改被依法责令停业整改的单位;列入区政府挂牌督办至今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整治重点:
(一)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瘫痪,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二)建筑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三)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通道、水源缺少或不适应消防安全需要等问题。
(四)重点区域:城中村、区内各类市场和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五)消防管理:消防安全组织、责任、制度、措施未落实,违反易燃易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各种行为,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问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制定灭火应急及安全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模拟演练等问题。
四、工作任务
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各街办、各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全力抓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影响火灾形势稳定和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各街办、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管辖实际,认真开展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治理力度,严厉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凡未完成今年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任务的各街办、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督办,并会同区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在今年12月底以前消除隐患,摘牌销案;对未按时整改销案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及督办人员的责任,对隐患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对不认真履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二)切实加强值班制度,加大火灾事故查处力度。冬春消防安全整治期间,各街办、各部门要督促指导管辖范围内的各企事业单位加强值班,组织员工开展灭火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对冬春期间发生的火灾事故,加大查处工作力度,依法快查快办,严肃处理。
整治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以创卫工作为契机,以改善小区居住环境为重点,以提高物业企业服务水平为目标,实现县城居住小区绿化、美化、亮化、硬化目标,增强城市整体功能。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小区环境优美,管理有序,文明和谐;通过整治,使物业企业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通过整治,为我县顺利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主要整治内容、标准及物业企业服务要求
(一)整治内容
1、小区内环境卫生
2、小区内乱搭、乱建行为
3、小区内乱挂、乱晒的行为
4、小区内乱张贴垃圾广告
5、小区内垃圾死角
6、小区内种菜的行为
7、小区内放养家禽的行为
(二)整治后应达标准
1、小区内路面干净,无明显积水,排水沟渠畅通
2、小区内无乱搭、乱建行为
3、小区内无乱挂、乱晒、乱贴的现象
4、小区内无垃圾广告、无垃圾死角
5、小区内无垃圾乱倒现象
6、小区内无放养家禽及其它动物的行为
7、小区内无种菜现象
(三)物业企业服务要求
1、工作人员要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服务,做到文明礼貌
2、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办理制度公开
3、工作人员全天候值班,报修及时(水电小修不过夜)
4、保安、保洁及绿化等服务到位
5、制定高度的投诉处理机制。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1、整治时间:20xx年5月25日—20xx年6月25日
2、整治步骤
⑴自查阶段(20xx年5月25日—6月2日)。各物业企业按照这次小区整治的具体要求针对所管小区情况进行自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梳理。
⑵整改阶段(20xx年6月2日—6月15日)。各物业企业对小区存在问题按照县委、政府创卫工作要求进行整改,对需要相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报我局物管办,由我局协同相关部门共同处理。
⑶检查验收(20xx年6月15日—6月25日)。我局组成验收小组对县内小区整治情况进行验收。
五、主要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小区物业管理整治,既是创卫工作的需要,也是小区业主的意愿,更是各物业企业自身的职责,各物业企业要高度重视,要把这次整改当作企业的一个重大事件来抓,要把小区整改的意图传达至每个员工,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这次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2、强化督查。房管局检查小组要至始至终对这次整治活动进行跟踪督查,要对这次整改中的物业企业整治表现进行考评,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同时把这次整治工作纳入物业企业资质年检内容。对拒不参加这次整治工作的物业企业,将不予年检。
整治方案 篇7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稀土矿业秩序整治和监管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开采、加工、经营稀土等不法活动,有效保护我市稀土资源,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二、整治重点及任务
通过对我市稀土矿业秩序的清查,对非法开采稀土点开展进一步的整治工作。
(一)对20xx年10月以来发现和查处的非法开采稀土点进行“回头看”,认真核查非法开采稀土矿点是否查处到位,有关人员是否处理到位。
(二)对上级下发我市的矿产卫片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查处到位。
(三)根据我市稀土监管中的薄弱环节,提请市政府依法依规建立和完善稀土监管长效机制。
三、时间安排及步骤
(一)7月6日至7月20日,认真贯彻落实《市开展稀土矿业秩序整治和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对20xx年10月以来发现和查处的非法开采稀土矿点的“回头看”工作。
(二)7月21日-8月31日,对“回头看”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涉嫌违规违纪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三)9月1日-9月20日,根据自查中发现的稀土监管薄弱环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稀土监管长效机制。
(四)9月21日-9月30日,对本市开展的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和乡镇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的主体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作用。实现市、乡和职能部门的相互联动。
(二)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对有稀土资源分布的乡镇的监管情况进行督查,督促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每日工作开展情况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每周进行工作小结并对下一周工作进行计划安排,遇到问题及时请示上级。
(四)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求真务实,廉洁自律,圆满完成本组的各项工作任务。
整治方案 篇8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切实减少校园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XX区教育局校园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教函[20xx]75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的管理,落实电动车火灾防范措施,发现并消除动态性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推动技防措施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广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电动车火灾防范意识。
二、组织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实施时间
集中整治时间从20xx年5月16日至20xx年11月。
四、工作内容
1、我校结合自身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集中排查整治电动车问题,遏制电气火灾多发势头。
2、倡导学生绿色出行,文明出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要求: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3、加强学校校园管理,对自行车、电动车的停放及充电,要求有专人进行管理,集中停放,配备灭火器,增加对电动车集中停放区域视频监控盲区监控探头的覆盖。
4、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我校通过黑板报、电子屏、校园安全课、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火灾防范意识。
五、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夯实措施。我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健全职责机制。
2、及时总结,建立机制。及时总结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中的经验做法,每月月底前以安全月报表形式上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整治方案 篇9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管理,推进全市学前教育有序发展,确保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市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到12月份,集中对全市幼儿园(包含登记注册幼儿园及无证幼儿园)进行综合整治。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疏堵结合、分类指导”的原则,开展对全市幼儿园的综合整治。通过本次全范围的清理整顿,摸清全市幼儿园的基本状况,制定切合实际的幼儿园布局规划,引导办园条件达标的幼儿园完善提高,督促基本达到办园条件的幼儿园整改规范,取缔整改后仍未达标的或拒不整改的'幼儿园,坚决预防和杜绝幼儿园各类安全事故,规范全市幼儿园办学秩序。
二、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2月1日-6月31日)。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统计,摸清每所幼儿园位置、举办者、规模、性质、园舍以及接送车辆使用等情况,建立幼儿园基本情况档案,填报幼儿园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于7月15日之前将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稿报市幼儿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规划建设阶段(7月15日-8月31日)。各镇区街道(管委、办公室)根据城镇化发展趋势、人口分布流动规律、就近入园的需要及适龄儿童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在反复考察、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按照“一社区一园”或者“5000人口,1.5公里服务半径”的原则,对辖区内幼儿园进行科学规划,对一些比较偏远且规模不足两个班的幼儿园,进行合并或设置教学点。规划中要明确需保留、暂时保留、拟合并、拟新建或改扩建、拟取缔的幼儿园,并明确幼儿园取缔或建设的时间安排。各镇街区幼儿园的布局规划要于8月29日前以政府文件形式报市幼儿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镇街区的规划布局,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引导村集体和企业按照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规范办园。
(三)综合整治阶段(9月1日-11月15日)。由各镇街区牵头,市幼儿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对全市幼儿园进行综合整治,重点对幼儿园的园舍条件、人员配置、教具配备、接送车辆、食堂管理、师生体检、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整治期间,能整改的马上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依据《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省学前教育规定》有关要求和标准,以及各镇街区幼儿园布局规划,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纳入管理或继续办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后仍未达到办园条件或拒不整改的,对其下达《停办通知书》,对未注册的,依法取缔;对已注册的,取消其办园资格,收回办园许可证等有关证件。
(四)落实整改阶段(11月16日-12月15日)。市幼儿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综合整治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限期整改的,是否整改到位;限期内未停办或取缔的,依据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取缔、停办;对拒不执行相关行政处罚的幼儿园,提请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分批公布已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和已被取缔的幼儿园的名单,让家长和社会及时了解综合整治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引导家长科学选择安全、合格、规范的幼儿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幼儿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街区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幼儿园综合整治的责任,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将整治工作任务具体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全力做好综合整治工作;要摸底调查辖区内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布局规划,落实整治要求,做好被取缔园所教师、幼儿的安置和家长的宣传解释工作。市教体局负责提供办园标准,对符合办园条件幼儿园的整改落实和审批注册进行审核,对各类幼儿园加强业务指导。市公安局负责幼儿园接送车辆安全及安保检查,协助做好相关幼儿园的取缔工作。市消防大队负责监督指导幼儿园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市卫计局负责检查幼儿及教师健康查体情况,并对园内卫生、消毒、防疫、饮用水等方面进行检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幼儿园的食堂及餐饮许可进行检查。市住建局负责对幼儿园的园舍安全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市广播电视台负责配合做好幼儿园综合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合作,形成合力,确保整治效果。
(二)稳妥推进,确保稳定。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宣传有关法律规定及无证幼儿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害。要认真做好需整治园所负责人的说服教育工作,防止激化矛盾;稳妥做好被取缔或合并幼儿园的幼儿及教师的分流工作,原则上将其吸收到镇街中心幼儿园或就近转入管理规范的幼儿园,不得因整治、取缔而影响幼儿入学,贻误孩子教育。要进一步强化幼儿园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长抓不懈,确保效果。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要树立”打长期战”的思想,认真分析和研究无证幼儿园存在的成因,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监管,巩固整治效果,坚决防止死灰复燃。
整治方案 篇10
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6部门、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省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健康,结合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全区所有油库、加油站、油罐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分别达到《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二、工作内容及进度
(一)准备工作阶段(20xx年5月31日前)。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安监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油气排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的数量、规模、位置等基础信息,建立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管理台账(见附件),制定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方案,分别报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备案。
(二)治理改造阶段(20xx年9月30日前)。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区安监环保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公安消防等部门组织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督促业主单位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并完成验收工作。
(三)督促检查阶段(20xx年12月31日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同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组成督察组,对各地油气回收治理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区相应部门对全区成品油企业油气回收治理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油气回收治理装置或设施,按照相关规定、程序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与施工单位组织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工程不得发包或转包给不具备资质、资格的单位或个人。
(二)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有计划分批组织实施,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避免对社会经济发展用油造成影响。
(三)加装油气回收装置(系统)后,为确保计量器具性能准确,加油机使用单位应重新申请计量检定,经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确保消防、车辆安全等性能不受影响。
(四)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程涉及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业主应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未涉及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经相关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五)完成油气回收治理的业主,应及时向区环保部门申请进行环保检测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环保部门发放油气回收治理验收合格通知书。同时上报省、市环保部门备案。
(六)新建加油站、储油库以及新增的油罐车,必须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装置或设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安监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质监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油气回收治理审批、备案、验收等工作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及时组织验收,确保如期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
成品油主管部门职责:牵头负责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及督促检查。
环境保护部门职责:负责按环保相关标准做好技术培训及指导工作,对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督促检查并进行达标验收。
交通管理部门职责:负责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的实施、督促检查验收。
公安、质监、安监部门分别负责加装油气回收装置对消防、计量、安全设施性能影响的检测验收。负责对油罐车加装油气回收装置的监管。
(二)监督管理。
1.新建油库、加油站未配套建设油气回收装置,未经环保部门验收通过的,成品油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成品油经营许可证书,安监部门不予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新登记油罐车未配套加装油气回收装置的,质检部门不予发放罐体检验合格证,公安部门不予发放行驶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
2.已建油库、加油站未按时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未通过环保验收的,成品油主管部门不予年审;安监部门不予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油罐车未按时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予年审。
(三)宣传保障。
区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对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定期公布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进度,公开环境保护政策、措施,发布违规排放油气污染物企业名单,使广大市民充分了解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意义、内容和进展情况,积极参与支持治理工作,监督储油库、加油站以及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开展,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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