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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方案

时间:2023-11-17 13:36:44 方案 我要投稿

评选方案【汇编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评选方案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评选方案【汇编5篇】

评选方案 篇1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引导广大教师适应新世纪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思想业务水平,推进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xx名师”、“十佳师德标兵”、“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表彰活动。为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特制定如下评选活动方案:

  一、评选范围

  “xx名师”、“十佳师德标兵”、“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为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师;“优秀班主任” 评选范围为20xx-20xx学年度全市各学校在职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xx名师”、“十佳师德标兵”、“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具体评选条件见附件2-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推荐评选:

  1、工作时间未满三年者;

  2、因违法、违纪受到过处罚、处分或相关处理者;

  3、体罚、侮辱学生,师德表现不良者,年度考核称职以下者;

  4、组织参加以个人盈利为目的的办班、竞赛活动以及有偿家教,参加编写或推荐使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各种书刊资料者;

  5、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个人经营活动者;

  6、弄虚作假,虚报个人学术成果者;

  三、评选名额

  各有关单位的推荐评选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

  提名推荐和审核工作由各中心学校(市直学校)负责。

  1、相关单位提名推荐。各单位组织由教师代表、教育管理人员组成的推荐考核小组,根据评选条件从辖区内各学校教师中提名推荐并考核评议,投票决定推荐人选,填写具体的考核意见,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上报市教育局。

  2、考核审批。市教育局将组织由教师代表、专家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各单位推荐的评选对象进行考查考核,考核时要认真听取其所在学校教职工和所教班级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意见。在考查考核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党组最后根据考核结果审批确定拟表彰人选。

  五、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校应将评选过程作为加强师德建设活动的重要环节,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模范人物的引领作用,积极营造学先进、做模范的浓厚氛围。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方法、评选程序及分配名额,认真、慎重地做好评选工作。

  2、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要坚持走群众路线,遵循“民主推荐、公开评选”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真正把具有代表性的师德模范、先进代表选拔出来。推荐、评选过程要不断创新,扩大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3、坚持原则,客观公正。评选要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逐级考察、逐级公示的办法进行。要把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的过程,通过评选活动促进师德师风建设。

  4、上报人选不得突破分配名额,同等条件下条件艰苦的农村学校教师优先。

评选方案 篇2

  一、评选目的:

  为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激发班主任的工作热情,在班主任队伍中树立典型,学校决定每学期期末评选一批工作成绩突出的班主任予以表彰。

  二、参评条件:

  1、现任全体班主任老师。

  2、热爱学生,团结同志,思想进步。

  3、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高尚的师德修养。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有实效、有创新、有特色。

  三、评选原则;

  1、对班主任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评价,侧重工作实绩,注重现实表现;

  2、评选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四、评选办法:

  (一)、 量化评比内容和比例 :(量化按满分100分制计算)

  1 、常规量化 (30%):

  上学期常规量化占40%,下学期占60%。

  2、 教学成绩量化 :(40%):

  上学期教学成绩量化占40%,下学期占60%。

  3、 个人教学成绩量化 (10%):

  上学期个人教学成绩量化占40%,下学期占60%。

  4、 学生评教 (10%):

  5、 综合评价 (10%):

  (二) 、评选程序:

  1、根据以上内容和所占比例,各教学部评选出年级“十佳班主任”。

  2、在年级评选出的“十佳班主任”基础上,七、八、九年级按 3: 3:4 的比例分配指标,产生才育中学的校级“十佳班主任”。

  五、加减分情况:

  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有关德育方面的论文一篇加1分,最高不超过2分,在市级刊物发表德育论文或被学校评选的优秀论文加0.5分。(发表时间为xx年8月--xx年6月)

  2、所带班级出现打架、偷窃、团伙等严重违纪现象,每出现一次扣除1分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有悖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者;

  2、本班学生出现违纪现象,给学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者。

评选方案 篇3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我校共青团工作水平,培养素质全面的优秀团支部和优秀团员,增强团组织的影响力和向心力,突出体现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核心学

  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的地位,校团委报请学校行政会议批准,拟在每期期末进行“优秀团支部”的评选活动。现将具体方案制订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有一个健全、团结、务实、积极肯干、能起模范作用的领导班子;支部书记工作踏实,作风过硬,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创新,分工明确并能与班委会密切配合,踏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2、有一批积极要求进步的先进分子,是一个有政治热情,关心国家大事,热爱集体的有良好政治风气和学习风气的团员青年的集体。努力团结班内的非团员同学,

  3、 团支部成员集体观念强,积极参加学校各项大型活动,能圆满完成学校团委交给的任务。

  4、认真填写“团员花名册”,全体团员的手续齐全。按时收缴团费,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规范,并能有效实施,在开展工作方面有成功经验。

  5、 团支部成员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无违反校纪校规现象,并能积极与不良风气作斗争,有正确的荣辱观.

  6、 支部活动新颖活跃,团队活动主题鲜明,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多彩,各项活动组织严密,且每次活动有计划,有总结.

  8、 支部在上述各方面工作中富有创造性,能创造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并能有自身的特点。

  二、评选比例:

  每年级评选30%。

  三、评选标准:

  1、支部的自身定位、发展方向明确,能积极引导团员进行思想学习。(10%)

  2、支部工作认真负责,能落实好支部日常工作,如:组织生活、团徽佩带、团员发展、团费收缴等。(10%)

  3、 班级团支部成员能很好的合作,工作能力强,支部总体凝聚力强,能调动团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20%)

  4、团支部开展的活动有特色、活泼多样,并取得好的成效。(20%)

  5、团支部能积极协助校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20%)

  5、团支部团员发挥了模范作用,并在学习、工作方面获得一定成绩,(可列出团员获奖情况)。(10%)

  6、上交表册、计划等材料主动、及时、参加团委召开的会议准时。(5%)

  7、积极参加校园广播站的投稿。能为广播站的发展提建设性的意见。(5%)

  四、评选办法:

  1、各班团支部自由申报,写好班团支部工作汇报材料,并于规定时间交团委。未交申报材料的视为弃权。

  2、结合日常班团支部开展的工作进行量化,按照评选标准的分值开展百分制评比,按年级30%确定优秀团支部。

  请各班团支部认真组织,积极申报,有效地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向前发展。

评选方案 篇4

  为深入推进全院上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美德、弘扬时代精神、建设美丽校园,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根据《关于开展宁波大学20xx年“最美宁大人”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xx年“最美宁大人”评选活动,继续评选“我最喜爱的教师”、“最美导师”、“最美服务之星”、“最美宁大学子”,深化内涵,新增评选“最美道德之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我最喜爱的教师”,包括“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岗位基本职责,较好完成岗位规定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量,认真开展学生的学习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的公共事务。

  2.自觉遵循教育规律,树立先进教育思想和理念,积极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教学效果好。原则上近三年在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中获得过一次优秀,其余为良好。

  3.“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候选人要求20xx年8月31日前来学校工作,具有正高、副高级职称的教学一线在编教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候选人要求20xx年8月31日前来学校工作,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学一线在编教师。

  4.学院通过学生投票、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等评选出机械学院“我最喜爱的'教师”10名,其中教授、副教授8名,青年教师2名。最终推荐至学校“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候选人各1名。

  (二)“最美导师”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2.担任导师期间能切实关爱学生,乐于与学生相处,善于与学生进行思想交流与情感沟通,帮助学生成长成才并取得显著的育人成效,深受学生喜爱;

  3.担任导师满一年。

  4.学院根据学生班级投票、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导师”候选人1名。

  (三)“最美服务之星”

  1.被推荐人(团队)为各单位、部门的行政工作人员,附属医院、校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后勤管理服务处全体员工,安全保卫工作人员。

  2.被推荐人(团队)只要在某一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即可推荐,不求“十全十美”,但至少应该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3.事迹生动、有感染力、有代表性,获得广大师生的高度认可。

  4.学院根据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服务之星”(团队)1名(个)。

  (四)“最美道德之星”

  在校教职工,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敬老爱亲,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见义勇为,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等,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学院根据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道德之星”(团队)1名(个)。

  (五)“最美宁大学子”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心系社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

  2.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关爱同学,尽己所能付出爱心,得到广泛赞誉。

  3.热爱科学,追求真理,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善于创造,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在学习或科技创新上取得显著成绩,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动作用,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社会影响。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具有较强的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有其独特的人格魅力或精神品质,在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热爱生活,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或挫折,不甘消沉,不自暴自弃,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挑战,自强自立,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成长,表现感人。

  6.根据学生自荐、师生推荐、组织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宁大学子(团队)”候选人1名(个)。

  二、推荐程序

  (一)4月2日-4月3日:前期准备

  学院院办负责提供符合条件的教授、青年教师名单;教务办负责提供符合条件的导师名单、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情况。4月3日之前将符合条件的相关名单报送学院党委。

  (二)4月7日-4月14日:院内评选

  1.“我最喜爱的教师”(含教授和青年教师)、“最美导师”:学院团委负责学生投票推选(团委详细方案附后);教工党支部负责组织推荐。

  2.“最美服务之星”、“最美道德之星”:教工党支部负责推荐。

  3.“最美宁大学子”:自荐、他荐,学工办负责推选。

  推选结果于4月14日之前上报。

  (三)4月15日-4月20日:学院审核

  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

  (四)4月21日-4月23日:材料准备

  “最美系列人物”拟推荐候选人撰写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最美宁大人”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具体,字数不超过20xx字,另附简版150字以内(含个人荣誉);个人荣誉限填5项;横拍生活照电子照片1张(横竖比例为2:1),大小在500K—1M内,并注明评奖名称、学院、姓名;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4月23日前一并报送。

  (五)4月24日-4月26日:学院公示,上报学校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党委宣传部或党委学工部(不能同时兼报)。

  (六)4月27日至5月8日,由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初评,评选出若干名候选人进入复评阶段。

  (七)5月11日至5月22日,党委宣传部通过校报、海报、网站、官方微信等公布候选人事迹,组织师生通过校报、官方微信投票推荐,各单位汇总、上交选票。

  (八)5月25日至6月5日,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下属党委、党总支部书记进行终评,根据投票情况审议评选出宁波大学20xx年“最美宁大人”若干名。

  (九)6月8日至6月12日,在校内公示评出的宁波大学20xx年“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最美导师”、“最美服务之星”、“最美道德之星”、“最美宁大学子”。公示结束后,报党委会审批,公布宁波大学20xx年“最美宁大人”名单。

  (十)9月10日,在教师节表彰座谈会上进行表彰。党委宣传部对“最美宁大人”进行深度挖掘报道,在校报开设专版,刊登候选人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扩大影响,将活动推向高潮。

  联系人:孟莹莹,888301、665875

  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x。

评选方案 篇5

  好家风汇聚的是社会好风气、正能量,为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要把好家风传承下去,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为实现伟大中国梦凝聚一股积极向上的精神力量。大力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校园氛围,践行“成就他人、幸福自己”的幸福教育理念,根据示范区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家风传承好人家庭”评选推荐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范围

  “家风传承好人家庭”评选范围为南阳市姜营小学全体在校学生的家庭。

  二、评选标准

  此次评选活动设置“助人为乐好家庭”、“拾金不昧好家庭”、“诚实守信好家庭”、“无私奉献好家庭”、“孝老爱亲好家庭”五个类别,具体标准如下:

  1、助人为乐好家庭: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赢得其他学生及家长赞誉。

  2、拾金不昧好人:为人处事有原则,不贪图小利益,拾金不昧,捡拾物品、财物及时上交,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好人: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学习、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

  4、无私奉献好人: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家庭;在学校各项活动中积极配合学校、老师,参与、帮助组织学生,任劳任怨,奉献精神强,为活动顺利开展做出贡献的家长及家庭。

  5、孝老爱亲好人: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

  凡符合以上标准条件之一、无其它不良问题的个人及家庭,均可作为候选人推荐上报。

  三、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四、评选流程

  坚持听取意见、学校评议、组织研究、张榜公示、确定上报的程序进行,确保推选结果公平公正。

  五、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本次评选活动是我校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学生及其家庭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学校把本次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动员部署,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和时间要求,扎实开展评选活动。

  (二)精心组织,广泛发掘

  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广泛发掘。评选中可以采用个人申报、互评互推、座谈发掘等手段,切实把本班级的“最美家庭之好人家庭”推荐出来。

  (三)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在广泛发掘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上报候选对象事迹真实感人,力求体现学校“成就他人、幸福自己”的良好校风,力助推进正能量的提升,为我校各项活动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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