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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工作公开信

时间:2020-09-10 15:10:30 公开信 我要投稿

禁止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工作公开信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信吧,书信是用于交流思想、表达意见、传递信息、互通情况的应用文书。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书信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禁止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工作公开信,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禁止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工作公开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长期以来,我校高度重视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广大教师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和全体家长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教职员的共同努力,学校各校工作都取得显着成绩。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市、区教育局多次下文,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坚决禁止有偿家教,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但是,目前有偿家教现象有所抬头,我区仍有极少数在职教师以赢利为目的,采取补课、辅导、办班等形式对学生实施有偿家教。尽管只是极少数教师的个人行为,但它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偏离了教育的精神内涵,异化了纯洁的'师生关系,淡薄了对本职工作的责任,失去了师生互动中纯洁的情感,损害了人民教师的形象,影响了教育行风。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视为从事有偿家教:

  (一)在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含车库)等场所进行课外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二)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课从事学科类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三)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的;

  (四)为学生提供家庭寄宿式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五)按照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有偿家教的其他行为。

  (六)教师委托他人或社会机构举办各类补习班辅导班,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一律视同本人行为。

  我们希望广大家长,认识到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阵地,制止有偿家教是为了让教师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来钻研教育教学,构建公平的、面向全体学生的高效课堂。有偿家教,极易让学生形成“轻课堂、重补习”的不良习惯,极易让学生丧失社会实践活动和自主学习、自主锻炼的机会。有偿家教,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加重了家长的经济负担,与上级的有关要求背道而驰,与打造人民满意的教育格格不入。

  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治理有偿家教需要广大家长的支持与监督。我们号召广大家长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欢迎广大学生家长积极举报有偿家教,我们将根据举报线索,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祝家长朋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祝您的孩子健康快乐,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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