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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

时间:2025-02-19 16:49:50 雪桃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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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精选6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精选6篇)

  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 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面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底数,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蚌埠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关于印发蚌埠市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蚌处非〔xxxx〕4号)文件要求,定于20xx年5月至7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重点整治与源头治理相结合,清理排查与依法打击相结合,稳步推进,全面排查,分类化解非法集资风险,着力完善监管措施,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落实责任,主动作为。严格落实各单位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管理责任,发挥各行业主(监)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主动担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又要统筹协调、共享信息,切实形成合力。

  (二)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既要摸清重大涉非企业风险规模,又要摸透案件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风险情况,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全面覆盖,争取做到对总体风险情况心中有数。

  (三)积极稳妥,严守底线。既要态度坚决,积极作为,又要讲究策略,分类有序化解,避免引发新的风险。工作中要坚持底线思维,制定完善应对预案,把握风险防范化解主动权,守住风险底线。

  (四)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既要有扭转当前部分地区案件频发局面的短期有效举措,又要有着眼于三年攻坚战的长期谋划,完善规制,加强监管,建立健全非法集资早防、早识、早治的长效机制。

  三、排查重点

  (一)重点领域。各类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第三方支付、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私募股权、电子商务、批发和零售、房地产等资金密集型行业,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等涉农领域,教育、医疗、养老、旅游等民生领域。

  (二)重点行为。打着“金融创新”旗号,以“消费返利”“资金互助”“加盟积分”“虚拟资产”“牲畜托管”等名义,没有可持续盈利模式的非法集资行为;假借“一带一路”“共享经济”“慈善”等名义,蓄意歪曲国家政策的非法集资行为;以老年人、残疾人员、贫困人群等为主要目标群体的非法集资行为。

  排查重点不局限于上述内容,各乡镇(涂山风景区)、社区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将非法集资问题突出的行业、行为等纳入重点排查范围。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摸排。调动各方力量、综合发挥大数据、可疑资金、广告资讯监测以及行业排查、网格员排查和社会面清查等多种优势,认真受理核实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各类线索,在辖区和行业内开展全覆盖、有重点的风险摸排,全面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动态。

  (二)着重加强网络风险排查防控。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和管理优势,加强网上非法集资风险信息巡查监控,及时监测、依法联动处置网上非法集资活动和主体,集中清理一批违法违规网络和网上有害信息,有效净化网络空间。

  (三)建立风险台账。定期汇总排查情况,建立总量风险清单,对行业、行为风险规模进行量化分析。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涉众规模、风险敞口、舆论热度、涉稳隐患等因素,筛选建立重点风险线索管理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时间安排,实现对风险处置情况的动态监测管理。

  (四)加强早期应对,分类处置风险。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区分问题性质和轻重缓急,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强化风险早期干预、分类处置,确保排查成果落地。对于重点风险线索,要持续跟踪,“一事一策”,做好后续风险控制和跟进处置,逐一消除隐患并定期汇总报告,防止风险扩大或违法违规活动死灰复燃。

  (五)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持对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以三年攻坚战为契机,多管齐下,下决心处置重大非法集资风险,集中消除影响金融安全、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绝不能将风险“拖大拖炸”。

  (六)做好工作衔接。要统筹风险排查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等工作,做好风险应对准备,注意与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有序衔接,依法妥善处置各类涉非风险主体。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8日至5月28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专项排查活动。传达省、市关于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精神,明确责任主体,将专项排查活动任务分解到各乡镇(涂山风景区)、社区及相关部门。各乡镇(涂山风景区)、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尽快部署专项排查活动,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制定方案不能只提原则性要求,风险点要准,措施要有力,责任要明确,务必做到摸清底数、找准症结、突出重点、实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活动实施阶段(5月29日至7月13日)。各乡镇(涂山风景区)、社区及相关部门要组织各方力量,全面摸清非法集资风险规模、案件数量、隐案情况、区域分布、发案特点等底数。对于跨区域经营的企业,注册所在地和经营所在地单位要互通信息,加强合作,防止出现排查空白。对于排查出的线索,要建立风险管理台账,综合考虑违法违规性质、集资人还款能力和意愿、社会危害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处置策略,采取警示约谈、规范整改、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等手段分类化解风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涂山风景区)、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指挥,将此次排查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确保专项排查人员到位、职责明确、措施有效,切实摸清风险底数,遏制增量风险,逐步消化存量风险,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要严格履责,严肃问责,形成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氛围。

  (二)深化跨区域协作。要加大对本地注册异地经营、异地注册本地经营、频繁变更注册地址和高管信息等企业的排查力度,加强风险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凝聚排查整治合力,杜绝风险企业迁址后改头换面、卷土重来的现象。

  (三)健全监测排查长效机制。要将专项排查行动与日常监测预警手段相结合、相印证,总结经验措施,查找薄弱环节。有效整合线上、线下信息资源,丰富风险早期干预手段,建立健全网络非法集资监管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分级预警、分类施策、分层化解等监测预警长效机制,争创“无非法集资社区、乡镇”,逐步实现所辖范围内非法集资“无大案、少发生”的工作目标。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一是及时将具体实施方案报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处非办)备案。

  二是积极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专项排查期间各乡镇(涂山风景区)、社区及相关部门报送信息不得少于3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亮点工作及成效、发现的突出风险及处置措施、典型案(事)例、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意见建议等。

  三是专项排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果,深入分析所在地区、所主(监)管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总体情况、区域分布、形成原因等,研判问题困难和风险形势,梳理典型案(事)例(不超过3件),提出下一步防范处置措施和意见建议等,形成风险排查总结报告,于7月13日前将总结报告连同附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一并报送区处非办。

  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 2

  为了全面掌握我县卫生系统非法集资活动基本情况,有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坚决遏制非法集资蔓延,维护经济金融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目的

  摸清全县非法集资活动真实风险底数,掌握非法集资企业的集资方式、金额和参与人数等具体情况,为下一步研究、制定处置措施、完善处置手段、提高处置效率提供依据,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蔓延,促进我县非法集资处置工作有效开展,确保全县经济金融秩序正常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排查内容

  本次排查内容主要是对房地产、农业、林业等非法集资案件多发行业,特别是对新出现的非法集资活动苗头、动向、特点进行了解掌握。同时对过去发生的非法集资后续处置情况进行了解核实。

  三、排查方式和重点

  排查工作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摸查的'方式进行。排查重点为: 一是以兴办实业为名,承诺回报,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的; 二是以返租、代管、代养等形式销售商品或收取保证金进行非法集资的;

  三是以保护环境、发展绿色产业、民间资金造林为幌子,许诺高额回报,进行非法集资的;

  四是以预售、合作经营、投资入股或加盟承诺回报为名,收取定金、股金、加盟费,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的。

  四、排查职责分工

  为了切实抓好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县政府成立了县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排查工作:

  1、县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由财政局局长范滋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财政局纪检书记曹芳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并负责汇总上报风险排查活动工作情况。

  2、各乡镇负责对本辖区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进行组织协调,并将结果上报县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结合日常管理和检查情况,确定风险排查重点,把握工作尺度,明确排查任务,开展排查工作,并及时上报排查结果。县城建局负责对房地产开发领域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县经发局负责对经贸重点企业以企业名义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排查;县农业局负责对本行业生产经营类企业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排查;县林业局负责对本行业以保护环境、发展绿色产业、民间资金造林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排查;县公安局负责对非法集资案件犯罪线索及侦办案件情况进行排查,掌握集资活动的方式、手段、规模和处置等情况,做好因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体的性事件现场秩序和安全的维护工作。除上述行业的主管部门外,各金融机构、县审计局参与上述行业风险排查工作。

  五、排查时间及步骤

  本次排查工作从xxxx年11月26日开始,xxxx年12月2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xxxx年11月26日—xxxx年12月5日)。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风险排查方案,落实排查责任,明确排查任务和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全面摸清本辖区、本行业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的集资方式、集资金额和参与人数等情况,确保不留死角。赶xxxx年12月5日前将本辖区、本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方案上报县处置非法集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阶段(xxxx年12月6日—xxxx年12月18日)。由各乡镇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全面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非法集资活动案件和线索进行梳理,并逐项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测。对高风险案件和线索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工作。

  (三)汇总阶段(xxxx年12月19日—xxxx年12月21日)。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排查结束后,应认真汇总分析,于xxxx年12月20日前,将整理后的排查工作总结上报县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排查总结主要内容应包括: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本辖区、本行业非法集资类型及运作模式;本辖区、本行业非法集资总体风险评估和风险隐患分析;排查涉及案件基本情况(排查发现案件要求逐案报送专题案例,详细说明涉及项目、单位、规模、主要方式、集资使用方向和范围、对象人数、性质认定、处置情况等);防范或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意见;根据排查情况,研究提出本辖区、本行业非法集资风险处置预案。

  六、排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维护全县社会和谐和经济秩序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风险排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科学全面,数据真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做好排查工作,做到排查数据真实可靠,排查情况不失真,统计数字不缩水,科学、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非法集资的风险情况。

  (三)加强沟通,密切协作。非法集资活动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在排查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面完成排查工作。

  (四)严肃纪律,保守秘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排查发现的可能严重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的案件和隐患,做到早处置、早解决、早结案,防止风险扩大。同时,要加强对排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因怠于履职或敷衍了事致使风险遗漏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责任。所有排查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未经允许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排查工作的相关情况,一经发现,将从严进行处理。

  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 3

  一、高度重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非法集资涉及面广,往往以高额回报做诱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危害性极大。其主要表现形式是企业、组织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不仅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危害金融安全,而且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是维护本地区、本行业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主体,对本地区、本行业的非法集资引发的金融风险和社会稳定负总责。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果断处置,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确保全市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

  二、排查范围

  2008年9月——2009年3月,在各县(市)区、各行业、各驻银单位范围内全面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排查的重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企业、独资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房地产、林业、典当拍卖寄卖、商品物流等行业;联营入股、项目开发、互联网、传销等多发形式。

  (一)非法集资活动的12种主要表现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债券、、股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二)涉嫌非法集资的8类广告。

  1、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非金融单位和个人以支付或变相支付利息、红利或者给予定期分配实物等融资活动。

  2、房地产、产权式商铺的售后包租、返租销售活动。

  3、内部职工股、原始股、投资基金以及其他未经过证监会核准,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活动。

  4、未经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活动。

  5、地方政府直接向公众发行债券的活动。

  6、除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发行的福利、体育之外的发行活动。

  7、以购买商品或者发展会员为名义获利的活动。

  8、其他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社会集资活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对照非法集资的12种表现形式和8类涉嫌广告特征,加大对本辖区、本行业非法集资的查处力度;市工商局、商务局、公安局、住房保障局、国资委、建设局、农牧局、环保局、国土局、经委、财政局、文广局、城管局以及市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等各主管部门要对涉及本行业的非法集资活动进行彻底排查,确保不留死角。通过辖区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要摸清全市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同时,对潜在的非法集资案件和线索进行全面系统地排查,摸清风险底数,防患于未然。

  三、排查时间安排

  风险排查分为自查、上报自查报告和督查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20xx年9月——10月27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自治区打击非法集资的有关精神,制定全面、具体、细致的排查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职责,狠抓实施,确保不留死角。自查方案务必于10月10日前报市金融办。

  (二)自查总结阶段(20xx年10月底前)。

  各县(市)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自查,要全面摸清本地区、本行业案件数量、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集资数额、参与人数、风险状况、危害程度等情况,提出处置意见,规划下一阶段排查方案,并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包括:非法集资项目名称和涉及单位(个人)名称;涉案金额、涉及行业和地区、参与人数;针对已发生案件采取的处置预案;具有潜在非法集资风险的线索、条目及处置预案;下一阶段排查方案。自查报告应于10月30日前报市金融办。

  (三)督查阶段(20xx年11月底前)。

  根据各县(市)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自查情况,x市查处认定取缔非法集资协调领导小组将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纠正;对因工作疏漏、措施不力造成危害或潜在危害的予以严肃处理。

  (四)迎检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3月)。

  接受自治区打击非法集资督查组的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建立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对排查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查处工作,维护全市正常的经济秩序和金融稳定,成立“x市查处认定取缔非法集资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协调全市的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部门职责范围和“谁准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组建、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涉及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范围内的.非法集资信息报告及处置善后等工作,逐步形成各成员单位既协调联动、合理处置,又落实责任、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同时,协调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会议的工作职责。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联络协调、案件报告、信息反馈、工作督办、落实案件查处等工作。联络员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按季召开,特殊情况下随时召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是本地区、本行业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防控非法集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及时向x市查处认定取缔非法集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查处、打击非法集资的工作情况。在排查中发现的案件和隐患,要按照“打早、打小,把矛盾化解在当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的指导思想,加大查处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防止风险的扩大和蔓延。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风险意识,力争从源头上制止非法集资活动。

  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应重在治本,着眼预防,强化宣传,正面引导。各县(市)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始终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可以编印抵制非法集资和防范投资风险知识手册,在公开媒体上开辟专栏等,正确引导社会公众的投资消费行为,不断增强全社会的金融意识、风险意识、法制意识,提升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识别、抵制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活动。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拓宽融资渠道,从源头上铲除非法集资活动滋生的土壤,压缩非法金融活动生存的空间。自本实施方案之日起,凡涉及非法集资活动的12种主要表现形式和涉嫌非法集资的商业广告,禁止在全市各种媒体刊登、宣传。如有疑似非法集资的广告(包括软广告),难以认定的,须事先报x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

  (三)突出重点,依法稳妥处置非法集资案件。

  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政策界限清晰的,要果断采取措施,控制涉案人员和资产,依法妥善处置。同时,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周密的应急处置预案,防止极少数不法分子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上访,引发群体,性事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征兆,迅速启动本地区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疏导劝阻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认真做好非法集资处置善后工作,明确债权登记部门,清理债权债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清偿工作,尽量减少群众损失,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 4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省、州、县打击农业领域非法集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多发形式、多发行业、和新发形式进行重点排查。对已发案件逐一摸

  清风险状况,对群众举报和监管发现的有关农业领域非法集资情况逐条调查核实。通过排查,推动我镇建立和完善处置农业领域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蔓延,维护我镇农业领域经济金秩序的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新发案件排查与原发案件排查相结合、风险排查与加强处置相结合。摸清辖区内案件数量、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和处置情况,提出处置预案。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长施磊长为组长,洪太云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农经站工作人员、各村委会主任、司法所长、宣传委员为成员的农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农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经站,由赵炳润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镇农经站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各村、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展风险排查的时间安排和目标要求,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处置非法集资的法律政策,深刻领会和掌握各项规定,引导和组织广大群众积极配合风险排查工作。

  四、排查内容

  (一)截至20xx年末,辖区内发生的农业领域筹集资金情况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二)截至20xx年未,辖区内已发生的农业领域非法集资案件基本情况(公司和个人)、集资形式、经营方式、范围、涉及人数、金额、资金去向、风险状况及处置情况;

  (三)20xx年各类媒体公开登载(发布)各种涉及农业领域融资类广告的情况。

  五、排查范围

  对本镇辖区内农业领域是否涉嫌非法集资的情况进行重点排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排查工作

  各村、各部门一是要高度重视处置农业领域非法集资工作,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加大打击力度;二是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排查工作要求和排查方案,确保排查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职责任务,做好督促检查

  围绕排查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加强沟通配合,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处置农业领域非法集资岗位职责,完善领导机制、责任机制、协调机制等工作规范,落实风险排查责任,明确职责,确保处置农业领域非法集资工作有人管、有人抓。镇人民政府将对农业领域风险排查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并适时对风险排查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风险排查工作的检查和督促,对排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问题以书面形式及时报送县农业局。

  (三)加强分析研究,做好预警宣传

  处置农业领域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要本着“面向公众、面向基层、注重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村、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农业领域非法集资案发的特点,通过各种形式向当地群众做好预警和宣传工作。一是抓好处置非法集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宣传教育实效。二是抓好非法集资危害性和风险防范的宣传,使大多数群众辨别是非,做好自身防范,真正达到增强社会公民法规意识、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的效果。三是抓好各种类型非法集资典型案例的宣传,以案说法。深入开展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防范和打击农业领域非法集资宣传工作。

  (四)加强维稳工作,积极化解矛盾

  结合“大接访”、“大下访”工作,对已发生或正在进行中的非法集资活动,要深挖细查,发现线索要边查、边报、边处置,防止此类活动扩大蔓延,力求工作做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早结案。

  (五)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农业领域非法集资活动涉及面广,影响面大。在排查过程中,要注意保密,切实避免因泄密而导致群体性冲突。

  (六)及时报送材料

  1、及时报送材料。对农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内容包括:案件数量、分布情况、发案特点、主要方式范围、风险状况、危害后果和处置情况,提出处置预案),于20xx年1月1日前呈送镇长审阅,并报送县农经站。

  2、建立月报制度。从20xx年1月起建立月报制度,实行“一月一报”,各村将排查情况及时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于每月1日前上报。

  3、各种报表、材料及总结上报时必须由镇长签字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后,报鹤庆县农经站并报送电子文档。

  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 5

  一、活动目的

  为严厉打击利用广告资讯信息宣传造势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净化市场环境,从源头上防范非法集资,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按照吴x市打击和处理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吴x梅园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

  二、工作目标

  (一)深入宣传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和基本特征,揭示合法行为和违法活动的区别,不断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引导群众科学、理性投资,自觉抵制各种诱惑,防止和避免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二)依法规范投融资中介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经营机构的经营、宣传和融资行为,杜绝虚假宣传,严禁超范围经营,确保依法合规经营,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三)严厉打击和处置一批典型的发布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行为,建立健全杜绝非法集资的长效防范机制。

  三、活动时间

  20xx年8月30日至10月31日

  (一)8月30日—9月6日安排部署阶段

  通过下发文件的方式对本次活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9月6日—10月15日全面实施阶段

  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本次活动,及时检查督导和阶段性小结。

  (三)10月15日—10月31日梳理总结阶段

  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及时报送工作情况。

  四、排查重点领域及内容

  本次排查范围主要包括园区内以刊物杂志、网络媒体以及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重点内容包括:

  (一)以投资咨询、贷款中介、资金周转、信用担保、典当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信用贷款、低息或无息贷款内容的广告资讯信息;

  (二)以代客理财、委托理财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保底、快速回报、无风险、高收益内容的理财广告资讯信息;

  (三)以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债券发行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高息回报内容的投资广告资讯信息;

  (四)已销售产品或电子商品、委托经营电子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保本、无风险、回购、返租、转让内容的营销广告资讯信息;

  (五)以销售房地产、产权式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内容的.地产广告资讯信息。

  五、组织实施

  设立吴x梅园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吴x梅园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xxx任组长,管委会总经济师xxx任副组长,梅园党委工委办公室、梅园经济和信息化局、梅园管委会投融资办公室、梅园派出所、梅园住建局、梅园社会事业局、梅园工商分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对全区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询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总体指导和部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委会投融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活动参与单位,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并负责有关材料、信息的组织、拟写上报活动总结等工作。

  六、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理解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清醒认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危害性,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将此次活动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二)明确分工,注重配合。领导小组是此次活动主办单位,要按照市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组织协调好各有关行业主(监)管部门,结合园区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

  梅园党工委办公室(宣传部门)对此次活动的全面指导。

  梅园工商分局负责对广告发布环节的审查把关,对已发布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进行取缔查处。

  梅园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对涉及通讯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排查清理。

  梅园派出所负责对网络上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排查清理。

  梅园管委会投融资办公室、梅园住建局、梅园社会事业局等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监)管部门职能作用,负责本行业的清理排查工作。

  在排查清理过程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三)依据规定,建立机制。进一步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广告审查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广字【2017】xx号)规定,为提高广告清理有效性,在园区就此项工作建立四项机制:一是社会公开机制,向社会公开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清理的内容,对利用广告资讯信息进行非法集资宣传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用事实教育群众;二是约谈通报机制,督促指导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建立健全自查自纠制度,对于纠正不力的由主管部门对媒体和发布者进行约谈和通报;三是定期沟通机制,相关部门定期沟通,研究进展和形式,提出下一步措施,协调推进;四是监测督导机制,对各类媒体发布情况进行持续监测,及时督导,对排查出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删除,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进行查处。

  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 6

  根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系会议《关于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通知》(处非联发〔20xx〕4号)和《四川省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方案》精神,为严厉打击利用广告资讯信息宣传造势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净化市场环境,从源头上防范非法集资,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xx市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分3个阶段分步有序开展。

  (一)安排部署阶段(9月1日—9月10日)。

  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方式对本次活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全面实施阶段(9月11日—10月15日)。

  在全市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本次活动;及时进行检查督导整改和阶段性小结。

  (三)梳理总结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

  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及时报送工作情况。

  二、排查重点领域及内容

  本次排查范围:xx市辖区内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以及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

  重点内容包括:

  (一)以投资咨询、贷款中介、资金周转、信用担保、典当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信用贷款、低息或无息贷款内容的广告资讯信息;

  (二)以代客理财、委托理财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保底、快速回报、无风险、高收益内容的理财广告资讯信息;

  (三)以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债券发行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高息回报内容的投资广告资讯信息;

  (四)以销售产品或电子商品、委托经营电子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保本、无风险、回购、返租、转让内容的营销广告资讯信息;

  (五)以销售房地产、产权式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内容的.地产广告资讯信息;

  (六)以造林、种植、养殖、庄园开发、项目开发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付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广告资讯信息。

  三、组织实施

  xx市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由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市金融办、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xx银监分局为成员单位,全力支持配合并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区市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内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设立xx市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市处非领导小组组长陈捷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市金融办、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xx银监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全市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总体指导和部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处非办(设在xx银监分局),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并按要求负责有关材料、信息的组织,拟写上报活动总结等工作。各主要参与单位确定1名业务骨干作为办公室成员。

  各区市县应按照要求,负责制定辖区内组织落实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重点与具体措施,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于20xx年9月10日前将活动方案报处非办备案。

  四、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理解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清醒认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危害性,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将此次活动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二)明确分工,注重配合。市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是此次活动的主办单位,要按照省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组织协调好各有关行业主(监)管部门,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市级各主要参与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能及此次排查活动的内容,做好指导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对此次活动的全面指导;工商部门负责对广告发布环节的审查把关,对已发布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进行取缔查处;公安部门负责对网络上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排查清理;市政府法制办、金融办、住建、农业、林业、城管执法、

  通信、银监等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在排查清理过程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三)依据规定,建立机制。进一步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广告审查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广字〔20xx〕190号)规定,提高广告清理有效性,各区市县要建立四项机制:一是社会公开机制,向社会公开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清理的内容,对利用广告资讯信息进行非法集资宣传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用事实教育群众;二是约谈通报机制,督促指导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建立健全自查自纠制度,对于纠正不力的由主管部门对媒体和发布者进行约谈和通报;三是定期沟通机制,相关部门定期沟通,研究进展和形势,提出下一步措施,协调推进;四是监测督导机制,对各类媒体发布情况进行持续监测,及时督导,对排查出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删除,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进行查处。

  (四)加强督导,定期报告。各主要参与单位要加强对市辖区内相关工作的检查指导,严格清理主(监)管行业内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各区市县要在活动过程中做好相关数据统计、资料留存、梳理总结等工作,并于10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书面报送市处非办。按省处非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本次活动将纳入20xx年度xx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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