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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的作文

时间:2024-02-17 18:48:15 励志作文 我要投稿

青春的作文[实用3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青春的作文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青春的作文[实用3篇]

青春的作文 篇1

  活出自己的青春,是青少年永恒的主题。

  羡子年少正得路,有始扶桑初日升。青少年像初生的太阳,光芒尚且微弱,没有午时的阳光那么刺眼和滚烫,却依旧明亮。青少年是活力、稚嫩、纯真的代名词,烦恼离他们很远,笑容常挂他们的脸上。青少年具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探索、批判精神,他们乐于且善于发现并提出老师的错误,青少年最终会在不断求索,不断实践中成长。

  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作为青少年的一员,我同样具有以上的特性,而这些特性该如何用、用在哪?梦想。梦想是每个人的动力源泉,它激励着我们不断完善自己,不断向前奔跑,不断取得进步。树立梦想也是青少年的主题,它像一盏在黑夜中释放微弱光明的灯,给我们一个前进的方向。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上,唯有恒心和毅力能帮助我们像梦想更进一步。制定一份学习计划,一个月要读多少书,要花多少时间在复习上,每天运动多久这些事都得一一罗列,以便我更好的安排时间。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我们不应该只为自己而努力,要把个人理想和国家前途命运、民族复习结合在一起。青年,是国家的'未来,所以我们也理所应当地为国家而努力。要对国家做出贡献,为国家献出青年的一腔热血,也算是实现了人生的意义。我会一直站在祖国的前方,为它冲锋陷阵:少年时期你做我的护盾,长大成人后我定会为你做先锋军,生同往,死同存。

  为梦想,为国家,是我毕生努力的目标。而青春,则是实现目标的最好备战期。活出自己的青春,就要为自己的目标不断奋斗,不懈努力,这样才能奏响青春的乐章。

青春的作文 篇2

  每一次我从书店出来,手捧墨香阵阵的书籍,总觉得那是世上最幸福的事,那种与书籍的熟悉和亲近感伴随着我一路走来,经年不变。

  想来,我阅读的兴趣似乎没有受到像现在父母那般刻意的培育,却在无意间养成了。那时,父母工作繁忙,没时间照顾我,只能丢几本小人书连环画,这样就能让我独自安静地在家里呆上一整天,慢慢地,随着积累下来的小人书慢慢地溢满了小木箱,我的阅读兴趣也逐渐破土发芽了。话说起来,那时的我因看小人书,还得了个“大闺女”的外号。因为常常手捧着一本小人书看入了迷,在家小板凳上呆上几天、十几天几乎足不出户,隔壁邻居因常常不见我出门,刚开始不知道我们家还有我这个人存在,后来时间长知道了,也就戏称我是不出门的“大闺女”了。堂堂小男子汉被人说成是“大闺女”,是我不愿意的事,但阅读的兴趣也就这样伴着“大闺女”的叫唤声中慢慢生长了出来,并日渐浓厚。

  上学之后,父母亲一心想让我“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对课外书阅读也慢慢有了限制,而且当时的条件要看到书是一件不容易的事,父母的工资柴米油盐都应付不过,买书是一年才可能有一次的最高奖励,所以平时要看书还是借,到父母单位阅览室借、到县图书馆借、问同学借、向小伙伴借,总之到一切能借到书的地方借。那时,单位阅览室或县图书馆的藏书少,也基本没有专门的儿童读物,一些书只能硬着头皮看,不像现在《三国演义》也有儿童版的,仅有的几本好书也多被别人先“抢”走了,所以,只要稍稍上眼的书都会借来看,什么《野火春风斗古城》、《红岩》、《战斗的青春》……阅读可谓“杂”来形容,也许就是当时阅读的“杂”,使得现在的我对阅读没有特别的要求,只要是好书,拿来就是。父母因怕我耽搁学习,规定只有休息天才可去借书,所以一到休息天我作业做得特别快,一做完就跑去图书馆看(借)书,无论烈日还是风雨,所以直到现在,一些老邻居说起少时的.我,当时印象最深的就是看我常常被一件大大的雨衣裹着瘦小的身躯,行走在去图书馆的路上,或是回来时怀里抱着沉沉地的书,人更显费力。那时特别羡慕班里一些拥有课外书的同学,看到他们从书包里拿出或厚或薄、或旧或新的书来,恨不得一把夺下先睹为快。只要发现哪位同学有书,那整个下课时间都会有意无意地蹭到他桌边,放下脸面,低三下四、好话说尽,才能跟他要来,匆匆瞄上几眼。但要真正借到此书,那是要看运气的,运气好的话,拿来便是,但这种机率很小,一般都是要“登记排号”的,因为“僧多粥少”,想看的同学多了,等书真正轮到手中,可能已是十天半个月过去了。即便等了这么久拿到书,同学有些也不让你将书带回家,一怕你路上丢了,再怕被你家长“查收”。于是,只能充分利用在校时间,要么下课时憋着尿急急地翻,要么只能“挤占”上课时间了。(上课看书,若被老师发现,那没收是肯定的,所以那时每个任课老师那里常常会有一大摞时下流行书籍,看上去旧旧的,被翻得又破又脏,估计已被传阅过无数遍了,但也馋得我们这些人直流口水。等学校放假时,有的老师偶尔会想到把书还给我们,那是大家最开心的事,看来老师对看课外书的人还不是那么绝决的。)可想而知,那时每天能看上书的时间特别短暂,所以时刻都会惦记着。人可能就是这样,越看不到,阅读兴趣就越高,阅读速度也就越快,阅读能力反而在重重“阻力”中蓬勃生长起来。现在所知的各类武侠类、言情类的小说也大都在这个时期阅读完成的,知道了金庸、梁羽生、琼瑶……那时的自己对书真是如饥似渴,可能“饿”怕了,所以一直到现在,看到书都是“如狼似虎”的“馋样”。

  记得我看的第一部小说是金庸的《射雕英雄传》,它是薄薄的七本,好像是某类杂志的附刊,还是从一同学手上借来的。说来还有段故事,因为当时已经小学五年级了,面临小学升初中。老师让同学间一对一帮扶,我帮的是我的同桌。开始时不太乐意,因为觉得比较耽搁时间,但自从发现他家里有一整套《射雕英雄传》后,去得就特别勤快了。至今都记得当时看过的那一版《射雕英雄传》,封面印着优美的人物素描,后来发现这种素描画一直是金庸小说的特色,可以说已然成为金庸小说的一部分,一直延袭至今,因为看过这一套书,继而开始对武侠小说痴迷不已。直到工作后也没忘及时买了一套金庸全集来收藏,上面也还是这种画,很有当年的感觉。前些日子和一个友人谈到阅读金庸小说的这个细节,他竟然对此也印象深刻,我们很有共鸣。

  在我的印象里,小时候读过课外书大多是战争类、武侠类的,言情类也是稍稍大一点后的事,其实想想不是我们特别喜欢武侠小说,而是当时可阅读的书籍实在少得可怜,能借阅的途径也实在有限。而且那时的父母和老师与现在大力提倡孩子阅读的观念不同,不赞成孩子读太多课外书,怕影响学习。现在,我几乎每周都要给女儿买书,她的房间里也有自己的一个书架和藏书,现在去书店或上网给女儿选书的时候,看见琳琅满目的少儿读物,真是心生感叹——现在的小孩真幸福!父母鼓励孩子阅读的理念以及文化产品生产、传播能力非以前所能及的啊!

  想想也特别庆幸,即使在当时非常有限的阅读资源和父母老师不支持的态度下,阅读带给年少的我以无以伦比的快乐,继而慢慢成为让我受益终身的习惯,有书作伴也真是不枉了一场青春少年。

青春的作文 篇3

  闺蜜,即使你只是我生命拼图的一小块,但没有你,我的生命就会不完整。——题记

  或许是气温相投吧,又或许是性格相似吧,在不知不觉中,我们就成了闺蜜。一起笑、一起哭、一起疯,打打闹闹,也曾吵过架,总是和好若初。你说,打不走、骂不走的才是真闺蜜,没错呀,真正的闺蜜就是那种今天吵明天笑的人。

  就这么一起“犯二”了多少个岁月,形影不离;我们是姐妹,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你还是那么重要,在伤心的'时安慰,在开心时陪着我;包容我的坏脾气,表面损我,却见不得别人对我不好。

  那次我心情不好,对找你乱发脾气,你却轻声安慰我,包容我、理解我。光阴如水,转眼六年匆匆而去,我们各奔东西,我哭了,你却笑着说,虽然我们不在一所中学,但我们的心在一起,我也笑了。

  我的闺蜜,你不是最好的,但你确实最重要的,虽然不是一开始就这么好,但在共同经历过的日子里彼此坚定的心。回忆那些在一起的时光,友情的岁月,是记忆中最美好的画面,满满的怀念、满满的幸福。人的一辈子,总要有一个无话不说的好姐妹,我们虽然不在一个中学,情感却不会变的。

  若说青春是艳丽的鲜花,闺蜜便是扶持它的枝干;若说青春是青葱的小草,闺蜜就是滋润它的露水;若说青春是郁郁葱葱的大树,闺蜜就是装饰它的绿叶。闺蜜,因为有你,我的青春与世界温暖相拥。感谢时光的美好遇见,感谢青春有你。

  “我有一个好闺蜜,好到推心置腹,无话不说。”

  谢谢你,我亲爱的闺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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