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是否为工资组成部分

来源:实时热点 时间:2017-06-13 编辑:琪琳 阅读: 手机版

  高温津贴是夏季高温天气作业下的一项很重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组成部分,该发不发违法

  高温津贴只是一项福利,企业可发可不发?针对不少企业甚至劳动者存在的这一观念误区,广州市人社局提醒: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用人单位应免费提供“清凉饮料”,白开水不在此列

  广州市人社局联合市安监局、市卫计委、市总工会,于今年7月1日~8月14日期间,在广州地区开展用人单位高温防暑降温情况专项检查行动。

  在前期检查中发现,不少农民工对高温津贴了解甚少,普遍认为高温津贴只是一项福利,可发可不发。对此人社局提醒,除了发放高温津贴,还应免费提供清凉饮料,“这也不是可发可不发的,且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或变相从劳动者报酬中扣取‘清凉饮料费’。普通白开水不能算作‘清凉饮料’”。

  人社部明确高温津贴发放对象,将严查克扣现象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日前表示,要加大查处力度,特别是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落实高温津贴的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津贴发放以及对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方面的情况,以切实维护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李忠表示,高温津贴是夏季高温天气作业下的一项很重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发放的对象主要是在室外露天作业、气温达到35度以上,以及夏季工作场所的温度难以降低到33度以下的环境中作业的劳动者。随着夏季高温天气的到来,这些劳动者非常辛苦,对他们进行专门的劳动保护,是非常必要的。

  提醒: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的,劳动者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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