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国家对养老金机制进行的全面改革,以下是应届毕业生网站为你带来的:淄博养老金上调!
淄博养老金上调细则【1】
个人补缴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淄博市户籍,曾在山东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工作经历的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1996年1月至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具有淄博市户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不得早于1995年12月)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以个人身份补缴,补缴年限和年龄规定:截止2015年12月31日,需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一次性补缴的年限不得超过10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
以个人身份补缴,具体补缴年限和金额:均以补缴时淄博市执行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0%的比例,补缴历年养老保险费。
2015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年限可以自行选择,最多不超过10年。
但要求认定视同缴费年限且符合认定条件的,其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
据测算,2015年度补缴一年需要6295。2元;补缴10年需要62952元;补缴15年需要94428元。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退休时间和退休待遇:2015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个人身份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费的,其退休时间为全部补缴费用到账之月,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从次月起领取。
补缴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又延长缴费至满15年的人员,其退休时间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时间,基本养老金从次月起领取。
据介绍,2015年12月底以前超过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基本养老金与企业退休职工待遇相同,即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加发过渡性养老金。
此部分人员退休后与企业职工退休人员享受相同的退休待遇。
据测算,2015年(60周岁)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费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月养老金800元左右。
办理以个人身份补缴养老保险费手续:已经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在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养老保险费手续;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在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办理补缴手续。
补缴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其中,曾在单位工作过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本人档案、用工台账、工资台账等工作经历的原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山东淄博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2】
2016年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范围是:2016年12月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调整办法为:普遍调整和倾斜照顾调整两部分。
普遍调整为固定部分(170元)加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8%。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进行倾斜照顾调整的几类人员为:建国前享受薪金制待遇的人员提高100元;2016年满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以上的人员分别提高30元、50元和90元,其中,2016年1月至12月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再分别提高220元、130元和240元;省部级以上的劳动模范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退职人员调整固定部分按80%,比例部分按基本养老金的4。8%。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享受退休人员调整办法之后再提高50元。
企业建国前老工人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按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划分:红军时期的500元,抗日战争时期的400元,解放战争时期的300元。
按省的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5〕64号文件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的人员调整办法为:一是按一档、二档、三档标准缴费的,每人每月分别增加88元、72元、56元;二是不按缴费档次,每人再提高50元;三是2016年满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以上的人员再分别提高30元、50元和90元。
山东养老金调整方案出炉 每人每月定额增70元【3】
9月14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的网站发布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确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记者从山东省人社厅网站了解到,这是山东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二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后第一次与企业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待遇,将惠及山东550余万退休人员。
在具体调整办法上,此次养老金调整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方式,除挂钩调整外,每人每月定额增70元。
今天,山东省人社厅网站发布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记者了解到,今年调整养老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第一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
调整范围是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机关和企业养老并轨后,今年养老金的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另外,为体现公平和制度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0元。
同时,除定额调整外,挂钩调整主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其中,第一部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均按2015年底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8%调整。
第二部分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采取不同的办法。
对于高龄退休人员,除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外,养老金调整将适当倾斜。
另外,此次调整还将针对高龄人员进行适当倾斜。
即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40元和80元养老金。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人员的实际情况,将以往年度倾斜的累计标准予以补齐。
据了解,这次调整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