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的范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好2017四川养老金上调细则最新消息,供大家参考!
2017四川养老金上调细则【1】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的最新消息,对于在去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已经按照规定办理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时每月领取基本企业养老金退休金,基本养老金每个月增加八十五元整,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
退休金上调方案细则
依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养老金的调整方案一般是按照普通调整的方案和适度倾斜调整方案。
普遍调整的办法为,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增加3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
实施待遇与缴费年限挂还有7类特殊情形企业退休人员,先是按照普通的调整方案,再按相关规定的标准和办法增加一定数额的基本养老金,而且同时符合两类及以上“特调”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这次调整,养老金的领取待遇和缴费年限有必要的联系,四川省近年来加大了调待标准与缴费年限相挂钩的力度,当初的每年一元上调到每年三元。
此次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意味着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增幅越大。
成都商报记者余文龙
四川省是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
四川省三十年工龄退休新政策【2】
每年的年底年初,企业退休人员都十分关注养老金能否上调,2005年以来,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已经连续十年上调,但是养老金上调同经济发展,物价上涨水平,养老基金的支付能力有关。
2015年养老金能否上调,有赖于相关的政策。
自从1993年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到2005年之间,也有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好几年不涨的情况。
所以,养老金涨不涨还要看政策。
目前相关部门还没有出台2015年企业退休职工工资调整方案。
养老金怎么发?
10月1日之后退休的这部分人,在《决定》中,改革前算作“视同缴费”。
“中人”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退休时,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中人”,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关系和养老金的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
按照《规定》,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
或者可以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对缴费年限累计满了15年的“中人”,这次改革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办法对比。
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补齐,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对高出部分会有所限制。
因为这次改革设定了一个过渡期,因此缴费年限累计满了15年的“中人”,在过渡期内,基本养老金就比“新人”多出一块,在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还会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对于“中人”的过渡性养老金怎么计算发放,相关政策还在制定当中。
退休金涨多少
第一类退休、退职人员
(不含按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的人员),此类人群的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
普遍调整,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第二部分: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具体见右表)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增加的年限。
第三部分:按2015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计算增加。
缴费年限 增加额(元/月)15年及以下 3016年-20年 4021年-25年 5026年-30年 6031年-35年 7036年-40年 8041年以上 90缴费年限中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案例:某职工2015年11月退休,缴费年限为30年,2015年12月起领取养老待遇,养老金为每月3000元。
本次调整:125+60+3000×3.3%=284(元)自2015年1月起该职工养老金调整为3284元。
本月开始按调整后的养老金发放。
月底前,将收到补发养老金1136元。
此外,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调整。
高龄人员: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
其中,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50元、150元和280元。
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再提高50元。
第二类建国前老工人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建国前老工人,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5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75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95元。
第三类五七工、家属工
(2015年12月31日前,按照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
此类人群的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
普遍调整: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2015年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计算增加。
适当倾斜:对于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补缴纳入统筹时认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30元、20元和40元。
解决方案:社保+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
大多数人没有享有企业年金保险,所以都应该拥有一份商业养老保险作补充
商业养老保险的优点:
1、按照个性化需求制定养老方案(基本养老型、舒适型、尊贵型,丰俭由人);
2、交费灵活(一旦确定交费标准,不改变),领取灵活,活多久领多久;
3、专款专用,并受到保险法等相关法律保护;
4、商业养老保险还具备贷款、意外疾病、豁免等多项保障功能;
我国现行退休年龄政策?
1、在单位参保,并且从单位办理退休的:男性,工人和干部的退休时间是相同的,都是60岁退休;女干部,退休年龄是55岁,工人是50岁。
2、在个体窗口办理退休的:男性是60岁退休;女性进入个人窗口参保缴费超过3年的,一律按工人办理退休手续和待遇,50岁退休。
没有超过3年达到退休年龄的,干部55岁退休,工人50岁退休。
3、从来没有工作单位的自由职业者,直接进入个人窗口参保并且退休的:男性60岁退休;女性55岁退休。
四川省养老金并轨方案【3】
一、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按照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的原则,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二、改革的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我省范围内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上述单位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并由单位代扣。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个人工资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单位工资总额和个人缴费工资口径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
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详见附件)。
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
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五、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根据我省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全省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六、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基金省级统筹,明确各级人民政府与财政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征收、管理和支付责任。
全省执行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统筹项目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统一编制和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统一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和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和使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
基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
依法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和基金预算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制定,经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七、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参保人员在全省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
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具体转移接续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另行制定。
八、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职业年金基金授权省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管理。
职业年金制度的具体实施及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制定,经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九、建立健全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筹资机制
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推进。
十、清理规范各地试点政策
各地要认真清理规范并停止执行原开展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政策。
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参保人员中,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参保范围的人员,规范并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参保范围的人员,全部转移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具体清理规范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另行制定。
十一、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通过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现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加强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十二、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水平
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经办管理实行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
省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中央在川、省属(含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
各地要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适当充实相关行政、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服务设施。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整合力量,不断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提高经办管理水平,做好我省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及征收、关系转续、个人权益记录、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
十三、强化信息系统建设
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业务经办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整合资源,统筹建设全省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由省级统一集中管理数据资源,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通过建设网上业务办理、移动通信应用等多元化服务手段,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省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落实到位。
各地要做好信息系统基础建设。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督促落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配套政策,实施办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各项政策顺利实施。
相关阅读
2014年10月30日,财政部公布了2013年全国社保基金决算的报告,2013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收入是20790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4%,支出是16699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0%。
有专家预测,职工养老保险如此运行下去,年底将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
不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认为,“虽然基金支出的增幅大于收入的增幅,但养老基金的总收入仍然是大于总支出的,能够确保当期养老金的发放和支付。
”他还强调,造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支出增幅大于收入增幅的主要原因是这些年国家加大了对民生的投入,养老保险受益人群的范围更广了,同时保障的水平也更高了。
大型险企的专业人士崔鹏认为:支出增速连年大于收入增速的主要原因有二:首先,收入的一部分拿去填补了过去的隐性债务,造成了支出增加;其次,近几年来,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情况和养老金支出的增长情况存在不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