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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随笔作文

时间:2022-09-18 11:41:01 随笔 我要投稿

【精选】读书随笔作文3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书随笔作文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读书随笔作文3篇

读书随笔作文 篇1

  在我们从小就爱听的童话里,公主似乎是个从来不离故事情节的人物。但在美国作家弗朗西斯?霍奇森?伯内特所写的《小公主》里,

  这公主,是拥有公主搬胸怀的女生。

  这部小说描绘了美国小女生萨拉的一段坎坷生活。萨拉九岁时,被富有的爸爸送到一所异国的上等寄宿学校念書。萨拉不以富贵自居,与孩子们成为了好朋友。但校长明奇小姐仅仅因为萨拉家很富有才佯装出一副喜欢萨拉的样子。萨拉早就看透了这种伪善,她也不喜欢明奇小姐。但没过多久,萨拉的父亲去世了,传言中他爸爸正在挖掘的钻石矿也不复存在。明奇小姐认为萨拉已不再是一大批财产的继承人,更为自己为萨拉购置了一大批贵中物品现在一分钱也收不回来而生气,于是把她赶进了残破的阁楼,让她成为一名仆人。小公主那些华丽的服装都被明奇小姐收了去,萨拉阳光的日子碎成了无尽的长夜。她心情悲痛,却没有掉一滴眼泪,她怀着一位公主应有的乐观和坚强自我安慰,她请来好朋友,把阁楼想象成宴会厅,把床板想象成天鹅绒床垫,想象成自己是一位不向命运屈服的公主。萨拉在朋友及布娃娃埃米莉的心理安慰下,凭着自己的意志迎来了希望。她遇上了爸爸的朋友,朋友证实了钻石矿的存在,萨拉得到了一大片钻石,小公主的生活终于回到了从前那样,幸福,安详。

  小公主萨拉的经历让所有人惊叹和感动。是什么帮助萨拉度过这段最艰难的.时光?是她把布娃娃想象成一个会倾听的小伙伴是的想象力,想象的翅膀带她飞越了孤独的阴影,是她把一切褴褛看作是富丽堂皇时那种望梅止渴的精神,这种精神鼓舞她走出了饥饿与疲劳阴霾;是她忍耐着明奇小姐嘲讽讥笑的清高,这种清高树立了她不可侵犯的尊严;是她在得知父亲去世后不掉一滴眼泪的坚强,坚强伴随她看见了幸福的曙光;是她在受尽痛苦后还相信能迎来新生活时的乐观,乐观替她找到了通往快乐大门的钥匙……阳光的心态促使这个小女生挺了过来。萨拉说:“如果我是一位公主,即使我衣衫褴褛,我的内心也还是一个公主,可是在不为人知时还能保持一颗公主的心,那便是一种极大的成功。”萨拉的思想境界显然,已达到了很高的境界,那她创造的奇迹也是不容置疑的了。

  读了这篇童话小说,令我从心里开始正视儿童故事書籍,让我明白它未必不是属于儿童所读的,我们读了也能够从中得到不少的启发。安徒生也说过:“我写的童话故事不是给儿童读的,而是给大人读的”。而且,我们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学会用乐观之心对待生活。

读书随笔作文 篇2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不多也”的酒鬼—孔乙己,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孔乙己是一个非常可笑的人物,一个可以解闷取乐的工具。这“可笑”,首先表现在他的外貌的奇特和思想的迂腐上面:孔乙己是酒客中间唯一的“读书人”,又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把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单从这段人物描写来看,也大致可以判定,这是一个颓唐不堪、没有前途的“书呆子”。不是吗?旧社会的生活对这个人物显得是那样残酷无情,几乎把他逼到了穷途末路,变成“讨饭一样的人”了,可是他不愿意抛弃那件破长衫,还是要摆出“读书人”的臭架子,穷酸相,满口“之乎者不多也”,教人半懂不懂。可是,别人不但不把他放在眼里,反而借此逗笑取乐。当别人直截了当地揭穿了他因偷何家的书被吊着打的.时候,他一面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突出,一面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孔乙己是自尊的,可是别人却故意要去刺痛他,问他为什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手,这就使他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回答不出,于是大家都哄笑起来。这是一幅多么可笑,然而又是多么可悲的画面呵!一面是灾难、痛苦和不幸;另一面是无聊的逗笑和取乐,把“乐趣”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面,封建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和无情,通过这个可笑而又可悲的人物,不是暴露无遗了吗?

  读了这篇小说后,我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作为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以他人之不幸,成自己的乐活,而要脚踏实地,认真学习,努力拼博,争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书随笔作文 篇3

  读书真好。因为读书是一种欣赏,是一种放松,是一种愉悦。书——给了我甜蜜的收获。

  幼儿时期的我,是伴着安徒生、格林童话进入甜蜜梦乡的。每天都缠着妈妈讲故事,听童话成了我的必修课。我曾为卖火柴的小女孩流过同情的眼泪;也在梦中把她请到家中,为她准备了丰盛的晚餐,给她穿上暖和的羽绒衣;曾被《白雪公主》中那阴险狠毒的王后气得咬牙切齿,恨她毒蛇般的心肠,也被七个小矮人的滑稽逗得哈哈大笑,更被白雪公主的美丽善良感动得热泪盈眶……后来,妈妈告诉我,你要好好识字,识字多了,你就可以自己阅读了。那时,我多么希望尽快认识那一个个方块字,能捧起自己喜欢的书尽情地阅读呀!

  渐渐的,我长大了,上学了,随着识字量的增多,一本本书令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每到节假日,我便成了书店、图书馆的常客。只要是我喜欢的书,不管多贵,妈妈都慷慨解囊,毫不吝啬。我们家的书柜里摆满了书:《作文大全》、《十万个为什么》、《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上下五千年》、《三国演义》……应有尽有。我常常沉浸在书的海洋中,体会马致远“断肠人在天涯”的凄凉,理解辛弃疾“可怜白发生”的无奈,领悟陶渊明“种豆南山下”的淡泊,寻找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的豪情;被穷人桑娜的爱心所感动过,对老葛朗台的虚伪自私愤恨过,为爱斯梅哈尔达的命运叹息过,为简·爱的最终幸福欢欣过。读书让我明白了真伪虚实、善恶美丑、悲欢离合。读一本好书,似同智者谈心、交流思想,教你辨别是非,教你弘扬正气。读一本好书,如品一杯香茶,余香缭绕,沁人心脾。

  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多,读书成了我最大的爱好。每天晚上,不管多晚,我都要看上一小时书,枕着书,闻着书香,才能安然入睡。读书,让我结识了很多朋友:保尔·柯察金、鲁滨逊、海伦·凯勒……因为认识了他们,我总是觉得自己太不足,没有他们的博大爱心,没有他们的顽强意志。从而使我更加清楚地认识了自己,努力完善自己。书,带我游览过祖国的高山大川,名胜古迹;领略过黄山云海的莫测,泰山日出的壮观,长江三峡的雄伟;了解祖国上下五千年悠久的灿烂文化;书,带我周游世界,登上了高耸入云的埃菲尔铁塔,参观了巴黎的'卢浮宫博物馆,欣赏了被奉为国宝的“断臂维纳斯雕像”,游览了尼罗河畔的埃及胡夫金字塔;书,把我带到过一望无垠的草原,广袤浩瀚的沙漠,几亿年前的侏罗纪时代,几十年后憧憬的未来;是书,让我去经历惊心动魄的古代战争,拜访叱咤风云的伟大人物,打开丰富多彩的社会画卷,进入奇异瑰丽的想象世界;还是书,使我开阔了眼界,了解了世界风云,懂得了饱经风雨才能见彩虹,只要勇敢面对挫折,成功就在眼前……总之,读书真好,读书是娱乐,是享受,是休闲,又是收获。读书远比得到黄金更快乐。

  我爱读书,一读起书来很容易进入忘我的状态。所以,书是我的好伙伴,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书是我人生的航标。读书,是我无怨无悔的追求,读好书,将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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