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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作文

时间:2023-10-06 10:08:43 随笔 我要投稿

随笔作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随笔作文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随笔作文

随笔作文 篇1

  清明到了,也就是春天到了,万物生机勃勃,花草树木开始使劲地生长,一小草正在努力地长高,大树已经开始生长出新的嫩叶。花呢,一些佼佼者们已经开出美丽的鲜花,散发出芬芳的花香,其余的,大都也已经含苞待放,几场春雨过后,也会开出美丽的.鲜花。

  我们到了老家回山,发现一切的变化好大,门前的池塘上布满了浮萍和荷叶,不过很可惜,这个季节没有荷花,更别说莲蓬了。如果是夏天,那又是一番美丽的景色,荷叶间,还有两三只青蛙,发出“呱呱”的叫声,时不时还伸出舌头,捕食飞舞的蜻蜓。

  走进院子,发现院子里的树都开花了,桃花、兰花、竞相开放,在春天里秀出了自己最美的姿态。先看看桃花,外边儿浅红、越往里边走越深,中间点缀着两三根鹅黄的花蕊,真想让人折一枝下来细细观赏,又不忍让它枝折花落。再看看兰花,那树雪白的小花,直接碾压绿叶,都说颜色愈是淡的,花愈有内在的芬芳,满屋子都能闻到兰花的香气,还与梅、竹、菊并称四君子。是啊,它那雪白的颜色,不像牡丹那般艳丽,却有着自己独特的颜色。更有那难得的芬芳,外婆种它,也是想要我们成为像兰花那样的君子吧。

  还有屋外墙上的爬山虎,虽然不会开花,但也抽出了新的嫩芽,翠绿,绿得没有一丝杂质,像一块无暇的翡翠。不知何时,它已经悄然爬上屋顶。看着这顽强的精神,就让人不忍将他扯下。

  突然一声呼唤:“蔡智铭,挖笋去了!”我于是放下笔,合起本子,拿起锄头,去挖笋了!

随笔作文 篇2

  大家一定都有自己的童年,我是在乡村长大的,有与你不同的童年。

  大家一定见过一种长着三片叶子的小草,它学名叫三叶草。因为它味道酸酸的,所以我们叫它酸酸草。 小时候,我会去找几个好朋友一起打打闹闹。玩累了叫渴了,不知被谁招呼了一声,便在小路便找起了酸酸草。记得有一次我事先找好也洗好了一大把酸酸草,把好伙伴叫来玩了一两个小时,就又像以往那样找起了酸酸草。我装模作样的“找”了几下,就溜到池塘边,找出了我刚才藏好的酸酸草。伙伴们见我“找”到了这么多,便纷纷向我讨要。

  “张帅鹏,你就分给我们一点儿吧,就一点儿,好不好嘛?”“好吧,不过只给几根哟,你们自己说的!”我得意洋洋的挥着手中的酸酸草,顿时,我感觉自己好伟大” 这是酸酸草带给我的童年的欢乐,我爱它。 桑泡红红的,紫紫的;酸酸的,甜甜的,大家一定都吃过,我也不例外。那么,就让我为大家讲述一下我与桑泡的故事吧!

  我奶奶的老家在福田,正因为这样,我才经常去福田玩。福田有许多野生的.桑泡树,它们像一个个士兵,时刻守卫着一个个池塘。初夏,一个清爽的早晨,我、雪姐姐、锐哥哥走向“士兵”,大口大口的吃上了它们的礼物——桑泡。你一颗,我一颗,有时吃到了一颗十分酸的桑泡,那样子,足够你笑一万年。

  一天,我与雪姐姐商量着,来捉弄一下锐哥哥。 雪姐姐先捏碎了一个红桑泡,红红的汁水留在手上,想血一样。雪姐姐说:“我的手被树枝划破了!”锐哥哥一看,连忙去拿∈创可贴∮回来时才发现受骗了。

  现在,我已经从农村搬到了现代化的城市,再也没有以往在农村的欢笑了……。

随笔作文 篇3

  我爱的这个年华这个夏季这个城市以及这个今生都不能再奢求到的友谊——成长。

  向着火车的轨迹,离开了那个城市,那个我所生活了20年的地方,迫不及待的想去追逐我未来的生活。于是,我坦然的踏上了这片花海,没有太多怀恋,没有太多不舍,也没有太多的遐想。我放下了从前的一切开始新的生活,不能说从前的日子不好,只是我没有把他过得那么充实,可是我真的从没后悔过,假如让我再走一次那些年,我依然会按照原来的脚印踩下去。

  那些鸟语花香,那些莺歌燕舞,星星眨眼的夜空和那火车驶过的小树林。我把我对这所城市的记忆,全部封锁在这一切的过往中,因为我长大了,没有太多的时间耗费在回忆当中,只能就此存档。可真的希望你们都知道,我一直清楚的记得、记住了这些、这一切,那伴着旋律的日子。听说,今年的飘雪很大,很美,可我却没能在她们化尽之前看一眼,或许,可以再堆个雪人,或许,可以再打次雪仗……

  南京,是个不错的'城市,站前的平和宁静,商场的玲琅满目,抱歉,仅仅5个小时的停留,我只感受到了这些,但仅仅这些景象,就足以让我爱上这里。只因为那片宁静的水面——长江。之前没见过长江,又是理科生,所以对这个众所周知的江水,毫无概念。南京站前的长江,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浩瀚,反而多了一些朦胧,30多度的天气,水雾氤氲着周身,阳光直射的不是很刺眼,几对情侣坐在江边的木桥上,光着脚,踢着水,浪漫的色彩环绕着这个城市,美,更美。晚上10点,准时上车,驶向终点,也是起点——厦门。

  一天一夜的旅程,到了。凌晨5点,下了火车,一股潮湿的热风,弄的我难以呼吸。现在想起那时的感觉,也依然有一种快要窒息的感觉,这就是南方吧。很多人问我,怎么跑这么远?的确,穿过了半个中国,也许,是为了认识一些人,走进一些人的世界吧。可是,我现在只想说,我要成长,所以,可能在我的思维里,第一要改变的,就是生活的气候。在这个城市中,我真的知道了很多在北方可能一辈子都不知道的南方的人和事。从最开始不习惯的他们说话调调,到现在一天没听到都好想念。喜欢这里和谐的气氛,甚至爱上了这里,宁愿一辈子都呆在这里不离开。因为这里有我今生可能都不会再遇到和拥有的友谊。

  一学期的生活,4个月的光阴,好像也让我慢慢的找到了人生的方向,和我想要的结果。活着,不就是为了更好的活着吗。大学,其实不光是磨练自己的地方,更是一个完善人生的圈子,这里,可能会遇上你喜欢的也喜欢的人,可能,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可不管怎样,一切都是美的,值得憧憬值得回忆的地方。我想用心经营这4年,这用缘分堆积起来的时光。

随笔作文 篇4

  几片飘零的枫叶,带着对枝头的深深眷恋,对秋天最后张望了一眼,归入尘土,陷入冬眠。落叶仿佛才只是打了一个浅浅的瞌睡,毛茸茸的霜花就潜入了冬夜。草垛下,瓦顶上,原野里,都像敷上了一层白霜,恰似爱美的妇人,在脸上搽了一层薄薄的脂粉。枯草霜花白,霜花把卷心菜的叶子都镶上了一圈蕾丝花边,穿着蕾丝花边裙的卷心菜,自顾自地孕育着冬的心事,向着自己的内心生长,开出一朵一朵硕大的霜花。

  冬天被冻哭了,眼泪化着漫天飞舞的大雪,雪花呓语,化解着冬天的孤独与严寒。厚厚的雪,是冬天的棉被,覆盖了金秋所有斑斓的画面,覆盖了红尘所有记忆的悲喜。经了霜雪,方能掘出生命的醴泉。青松傲立腰身,腊梅展开笑颜。踏雪寻梅,红的、白的、黄的梅花,一树又一树,上承天露,下接地气,吞吐着自己的.美丽,雪画梅枝,清幽幽地打开缱倦缠绵的心事,灵秀飘逸的暗香沁人肺腑,让人醉在了这花香里。

  能比腊梅更香的,那就是火烤兔肉了。老农们步履稳健的走入大雪掩埋的山坡、麦田和菜地里,昏花的老眼,远远的就能瞅见雪地上野兔的脚印,巧妙地在树脚下,坟窝边,麦地里下套。第二天一早,老农们沿着昨天下套的路线,胸有成竹地一路寻去,总会满载而归。往年大雪天里捕获的野兔,都会送到山外的集子上贱卖,换些零钞以补贴家用。如今这宝贝野兔啊,多少钱都不卖,腌好,晒干,一串一串晾挂在屋檐下,映在了游子思乡的梦中。

  雪花是冬天发出的请柬,牵引着游子归家的脚步,催得那些散落在五湖四海的游子们,归心似箭,回家过年。外出打工的孩子,穿越千山万水,不畏千辛万苦,候鸟般地飞回来。山村的冬夜,静如梦幻,老农在堂屋里燃一堆松树兜,一家人围在火堆边,闲话,喝酒,烤兔。那个香,那个乐,那个醉啊……呛出了远归游子幸福的眼泪,流落异乡的千种辛酸,万般艰险,都化云烟。团聚的欢笑,如春雷,在熊熊的火苗间,在浓浓的肉香里,噼噼啪啪地炸响,响彻云天。

随笔作文 篇5

  那些在我生命中绽放过的花朵,那些在我头顶飞逝而过的流星,那些曾经温暖的话语温和的笑容,那些明亮的眼神和善良的任性,一切成为我难以抚平的伤痕和无法忘却的纪念。

  ----题记

  我叫韩晨,现在我是一名高中一年级学生。正所谓物以类聚,我和我的几个挚交好友都是古文化追随者,纯粹的视觉享受主义者,我们都是注定漂泊的人,从一场繁华漂到另一场繁华。于是,我们几个便在假期前一天策划进军古都的行程路线;地点设在安泽湖畔,但当我拿着地图赶到时竟看到了良子的女朋友周竟男与安达维的女朋友陈瑶也来了。我顿时感到境况不妙:这次旅行这两小子一定会带那两丫头去的,欣赏美景还有美人相伴,这一路上岂不是要尴尬死我?一个女生的名字居然叫周竟男,一听名字就知道是个暴力狂,事实也的确如此。良子这家伙到底是施了什么魔法让这个武力指数高达的BOSS乖乖听话的,这一点还是挺让我佩服的。我可没有这个能力,所以当着她的面哪儿敢数落她男友的不是,为了爱与和平我只好强装镇静将策划进行到最后。一切准备就绪,次日便起程。

  我们到达江南小镇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有细雨从天空缓缓飘落。江南的雨总是温柔的不带半点萧杀的气息,缠绵悱恻如同那些漫天飞扬的纸鸢。

  冬日的丽水,缺少六月红花绿柳的婀娜美丽,也少了碧水潺流的醉人心境,丽水不但没有因此名声受损,而且这反而还还原了它婉约轻柔,淡薄宁静的本色。

  稀疏的雨滴随风飘落在我的头发上,走在悠长小巷的青石板小路上,我们仿佛走进丽水九百年的历史中。细细省视着我梦中水乡的模样,端详着它自然和谐古韵犹存的美。白墙黛瓦,厅堂辉映,临河的衫木窗,入水的台阶,水乡古镇的神韵在不经意间一波一波的荡漾开来。

  一阵阵寒暄声打破了我的梦境,原来周竟男正在和一位与自己素为谋面的女生说话。那天是我第一次见到沈溪儿,她眼睛眯起来牙齿好白,黝黑的长发在冬日江南的柔风中显得十分显眼,白皙的皮肤使寒雪也羞煞三分,灿烂的笑容连阳光也不敢争辉,竟下起了绵绵细雨,她那如同阳光般清澈的笑容如同冬天里最和煦的风。三个男生被深深吸引,久久伫立桥头,时间仿佛也停滞下来,世间的一切早已被淡忘。我们和往日在校园里一样吹起了口哨,开心的口哨声弥漫在冬天的'雾气里。

  她朝着我们一直一直笑他那深不可测而又倾国倾城的笑容温暖而包容一切。她迈着轻盈的步伐跨过那座年逾古稀的石板桥,跨过时间与空间的距离走到我们眼前,轻柔的和风把她头发上的槐花香味带上了九千米的高空融成水汽化为烟雨那是我童年中掺杂着香味的美好记忆。

  “你们三位男生一定是安泽三少吧!你是大作家韩晨,你是情歌教父安达维,至于刚才那位肯定是小诗圣了。但我不明白为何竟男刚才叫他【娘子】呢?”

  话音刚落,众人笑做一团。陈瑶说:“你刚才也听到了,他刚才那声极附雌性的叫声实在有魏忠贤的风范啊!所以------。”此时的良子自然无心赏景,为了维护男儿形象解释道:“我是不为将这冬日漫游的气氛打破才不与这只”小猫咪“计较的,这不是娘,这叫胸怀宽广。”

  “好了,好了,我们不要再取笑人家铁娘子了,我刚才是开玩笑的。”沈溪儿说。

  “对了,谢谢你啊竟男兄。真够义气,你一定是怕我一路孤单,所以才专门介绍朋友给我认识的吧!为了报答你,以后作业有困难,兄弟我照顾你。”

  “才不是呢!溪儿是刚好在这儿玩的,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休想打歪主意。”她站在我面前一边说一边跳着用手遮挡我的视线。

  陈瑶插话道:“溪儿对你这个大作家也早有耳闻,早就想欣赏一下你的文采了,不如就此情此景提一首诗吧1别让大家失望哦!”

  “这个陈瑶真是给我出了一个难题,但无论如何也要完成,不然糗大了。”我心想。在原地转了七八圈打量四周片刻之后作下:

  《少年游》

  君到姑苏见,

  人家尽枕河。

  古宫闲地少,

  水巷小桥多。

  诗成之后大家一致和彩。沈溪儿赞叹道:“甚好甚好,千古文章李杜有,江南韩风泣鬼神。”

  听了沈小姐的话后,良子感到深深受到创伤,他不允许别人在自己最擅长的诗词上胜过自己,而且那个人还只是个新手。于是说道:“的确不错,韩兄的诗词造诣果真精进不少,我也略有拙句献给大家:

  《江南颂》

  碧水楼台烟鱼中,

  擎天高塔立中央。

  青青垂柳两三栽,

  为谁零落为谁开。”

  这首诗立意真够分量,谁都知道他所颂的江南所谓何物,即使当事人不说好,至少也可以保证不说坏。

  之后我们决定去沈厅,我们分三路游玩,我自然是和沈溪儿一起了。

  沈厅,这座当年江南首富沈万三后裔的私宅,建于乾隆年间,房屋百余间,相互连接形成庞大的走马楼,为江南之最。美仑美奂的浮雕依稀可见,屋脊上的小兽依旧很镇定,很威武的守卫着这座古宅。而且有泾河穿屋而过,构成“轿从前门出,船从家中过”的独特风格,令后人称绝。尽管雕饰讲究历历再目,然而厅堂内的雕梁画柱早已朱颜改。走出沈厅让我沉重的不是时光赋予它苍老的容颜,而是主人沈万三的悲剧人生,再那个你的就是皇帝的,皇帝的还是皇帝的,这样一个专制规则下,终因富甲一方,遭朱元璋猜忌客死他乡。

  我们一起玩到夜深,才踉踉跄跄的回到小镇在一家叫“镇康客栈”的极富情致的地方落脚。

  厚重的夜幕早已落下,四周的霓虹灯绿的世界又开始喧闹了。有人喜欢在这样环境放纵自我,而我喜欢在夜深人静的窗前发呆。独自坐在阳台前。悠然品味着这个多情初秋。或者听着一些轻音乐,听着、听着;心下不自觉澄清澈凉了些许。想一些事,写一些小诗,然后,随手搁置着。任时光苒苒而过。直到某年某天某时的一个不经意触碰,又是一阵不得不感叹的潮湿涌动。

  就这样我们在此尽兴的逗留了一个星期,我们在江南小镇的这七日再次成为我的一个梦,一个我不愿意醒来的梦境。那七天抽象为一幅明亮的油画,用色绚丽,光线明朗,直指人心纯粹的快乐。在我们彼此即将分离的最后一分钟我们在湖边倒数着。那些温暖但哀伤的夕阳将我们的姿势剪成忧伤的剪影,留在了弥漫花香的空气里面。

  每到这个季节,我就喜欢在街上闲逛,看风穿过这个城市,穿过我的头发,穿过我最后青春的美好回忆。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当看到键盘上柔软灰尘的时候,当嗅到咖啡厚重香醇的味道的时候,某个人的形象总会以血液的形式在我身体中流转。

  我听到传来的谁的声音

  像那梦里呜咽中的小河

  我看到远处的谁的步伐

  遮住告别时哀伤的眼神

  不明白的是为何你情愿

  让风尘刻画你得样子

  就像早已忘情的世界

  曾经拥有你的名字我的声音

  那悲歌总会在梦中清醒

  诉说一定哀伤过的往事

  那看似满不在乎转过身的

  是风干泪眼后萧瑟的影子

  我写下这些文字的这一年我18岁,我用心记住了我生命中出现过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于是就这样垂垂老去。

随笔作文 篇6

  今天买了一个钥匙链。

  很诡异的一个骷髅头,眼窝里的颜色让人想到了鲜血,但是又有些淤泥的感觉,牙齿残缺不全。头顶上面有很多裂缝似的线条,也是有些黑、有些红。总的来看,就像是从墓地里爬出来的——没有棺材的那种。对了,还有两杆枪交叉插在上面,很颓废,很诡异。好像光凭想象,就能听见它那狰狞的笑声。

  那家饰品店是新开的,好像昨天才开业。昨天晚上的时候我就和爸爸妈妈一起进去逛了逛。因为我们家东西已经够多了,我对于那种大的装饰品完全不抱拿回家的希望,况且也不是很喜欢,相对来说,我更加喜欢那种小链子,手链,项链,手机链,钥匙链——其实如果我不是短发的话,我对扎头发的各种饰品也是挺喜欢的。

  刚才说了,我比较喜欢链子,所以,昨天到了那家店,我就直奔那个角落。首先看到了一些,对于我们这个年龄的人的思想来说,很幼稚,但是其实很可爱的手机链,红的,黄的,绿的,紫的,白的,蓝的,琳琅满目。很漂亮,也很廉价。然后又看了一些现在很流行的钢制项链,后来,才看到了那个骷髅头的'钥匙链。其实还有别的样式的,但是,这个最最醒目,最惊悚,最吓人。我一眼就看到了。

  也许是在装酷吧,我突然很想要那个钥匙链。和妈妈说了,妈妈皱眉头说太吓人了,不适合女孩子。我也料到了,于是什么也没说。然后又很活泼地和妈妈说,要买一个可爱的。我买了一个雪糕式的手机链,妈妈也很喜欢。

  但是,我很想要那个。我一直一直想。

  鬼使神差,今天放学,我就拖着同学去买了那个钥匙链。我那个同学也很喜欢,也买了一个。真的不贵,才4.5元。店主看见我们小姑娘买这种东西都啧啧称奇,问你们不怕吗?我们说不怕。

  其实只是因为我们正值豆蔻年华罢。谁会不怕这种东西,只是因为人们都有了两面性。

  正面,是青涩的嫩绿;背面,则是阴暗的黑。我们所想的,所做的,都无时无刻不在展现着那两个颜色。自己知道,别人也知道。

  或许只是因为我们想展示下自己的黑吧,骷髅,本身就是阴暗的化身,再适合不过。现在的年岁,怎么样都是正常的,自认为成熟,其实幼稚无比。正像是这骷髅,外表可怖,但是,其实它们只是我们每个人退去皮囊的模样罢了。只是因为自欺欺人,自以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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