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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作文300字

时间:2024-01-05 15:02:29 随笔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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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作文300字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随笔作文300字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随笔作文300字

随笔作文300字 篇1

  在我们大家身边感动的事很多:给老人让座;帮助人们捡东西;帮助别人提东西……这种事情都是很常见的,但却着实令人感动,我也看过许多让人感动的小事,有一件小事让我至今难忘。

  记得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妈妈带我去基地,载满人的公交车上挨肩擦背,我和妈妈好不容易挤上去。这时,上来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老奶奶满头白发,看上去有60多岁了,老奶奶手提着一袋蔬菜,一摇一晃的上了车。可是车上已经没有空座位了。随着车起起停停,老奶奶也摇摇晃晃的站不稳,这时的人们要不视而不见,要不假装睡着了。我正想着怎么没人给奶奶让座时,一个悦耳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路。只见一个小姐姐从座位上站起身来说:“老奶奶,您坐吧!”老奶奶感激的说:“谢谢你啊,小朋友。”“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小姐姐的脸上浮起了一丝笑容,老奶奶那慈祥的脸上也浮现了感激的笑容。乘客们都向小姐姐投向了赞许的眼神。

  通过这一件小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与人之间要互相关心、关爱。这样,我们彼此的心里才会感到甜蜜和温暖!

随笔作文300字 篇2

  还剩下不到九天就开学了。我对新学期充满了期待,希望到时候考上心仪的高中。

  我浑然地度过了初中两年,第三年,我绝对要认真才好啊!我决定改变自己——我要做一个温柔的人。因为最近入坑了《夏目友人帐》,我很喜欢温柔的夏目,所以我也想成为温柔的.人。在夏目的身上,我看到了我身边没有的东西。因为身边很少有温柔认真的人,所以我想变得温柔,因为温柔的人会被人喜爱。孤独走过初中两年,现在我终于明白,友谊是多么重要的食物。

  我正在努力改变我的形象,我不再肆无忌惮地咧嘴大笑、收拾好了乱蓬蓬的头发,擦亮了眼镜片,更是苦苦钻研古文与名著。因为我喜欢这样的人,所以我也想变成这样的人。

  八年级物理没有学好,但我仍然没有将它放在心上,暑假作业也是照着答案抄的。对于学习这方面,可以说我是自暴自弃了。看了看物理课本,上面没有记什么笔记,反倒是画满了涂鸦。现在想一想,当初上物理课绝对实在神游。虽然不知道会不会喜欢上物理,但是我决定试一试,至少让我的物理成绩提高一点。

  就这样吧。

随笔作文300字 篇3

  用指尖触碰上阳光,暖意袭遍周身。我悄悄闭起双眸,任阳光肆意在我的脸上游走,撒下一片阴翳默默开放在眼底。新的生活从此开始。

  别眷恋他给的温柔,那种感觉谁也无法形容。因为当明媚的阳光当头,兴许不久便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风雨。因为我们不知道,起码现在不知道,未来的'阳光谁能给我。

  当你踏上一趟列车,记得要选一个靠窗的座位,因为当阳光升起时,你会第一个看见。太阳很慷慨,给予我们千万缕阳光的温柔。它何尝不像是一种经历:当你选择看左边高峻秀丽的山峰时,你注定会错过右边的牛羊成群、碧草无垠。

  蓦然,阳光射入我的眼,发丝凌乱在风中,何时眼中竟氤氲起一片泪光。我想,是时候感谢阳光。因为每天的阳光都不同,我所经历的自然不寻常。正是经历过阳光带给人的喜、悲,才使我每天都有进步,使我从一个性格软弱的小姑娘成长为一个可以独当一面的青少年。刷新,意味着更好的,仅仅是阳光,便足以撼动一个人强大的内心世界。

  又一年七月晚风凉,斜阳渐矮只影长,愿化一双鸟儿去飞翔,望洒满阳光的江面孤桨声远荡。

  我总相信,阳光下的每一天总能让我取得欣然的进步,阳光也刷新着我的生活,刷新着我的骄傲放纵。

随笔作文300字 篇4

  暑假的时候,爸爸妈妈带我去新疆游玩。途中,我们拍了许许多多的照片,那些照片每张都很漂亮。但是我最喜欢我在火焰山上骑骆驼的那张照片。

  瞧!照片上的'我戴着一顶橘红色的棒球帽,右手摆出胜利的标志,骑在一头双峰骆驼上,样子可神气了!在我身后,是一座火焰山。你们知道火焰山是什么山吗?我来告诉你们吧!传说中是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时候,一脚踢翻了太上老君的炼丹炉,有几块火炭,从天而降,恰好落在这山上,就成为了火焰山。山上本来是烈火熊熊地,是孙悟空用铁扇公主的芭蕉扇把它们扇灭了,才形成了今天的这个模样。

  我记得在拍这张照片的时候,火焰山上的温度是五十五度!都快把我热疯了!妈妈要我爬上骆驼照相时,我刚开始心里很害怕,双腿在发抖,渐渐地,我变的勇敢起来,一点也不害怕。相反,我还觉得很开心呢!

  我之所以最喜欢这张照片,是因为它见证了我的勇敢。小朋友们一定要像我一样做一个勇敢的好孩子哦!

随笔作文300字 篇5

  但犹记得,坑洼的土路,一蹦一跳的步伐,玩到很晚才回家。哼着自己“创作”的歌曲。不怕回家晚被数落,只图这时的尽兴。自己在黑漆漆无人的路上一丝也不怕。星星是我的,和它讲今天的游戏,无忧无虑,嘻嘻哈哈……时光老人匆匆的走过,短短几年,因为学校的选择,我告别了坑洼的土路,无调的歌谣,还有我的.星星。虽然我有了无数的毛绒布偶,电子琴,敞亮的房间,精美的图书,可我依然忘不了儿时的快乐。即便那是我曾经想要的。十年过去了,我十四岁了……忘记了原因,也许只想看看吧,总之我回到了儿时戏耍的地方。城市几经变迁,乡间土路依然。似乎我一下子从蹦蹦跳跳的小丫头片子变成了矜持的少女。十年的跨度似乎只有瞬间。轻轻拉起高档的牛仔裤,惟恐沾了湿泥,忘了以前走的方式,也没了想象中的快乐,尽管如此小心,时尚的运动鞋边依然沾了污垢。莫名的感觉,是心痛运动鞋,还是因为少了快乐?风淡淡的拂过,没有城市的灰尘与嘈杂。怀着茫然的心,回到了城市。因为城市改变了我,我也适应了城市。即使在也找不到儿时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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