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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作文

时间:2024-01-13 11:06:34 随笔 我要投稿

随笔作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随笔作文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随笔作文

随笔作文 篇1

  生活中平凡的“美”非常的多,如树木。树嘛,每天无声无息的'被人们砍掉,被拿到了工厂里,砍成了条,也不动声色,最后做成了煤灯,为人们点火,真是太伟大了。

  蜜蜂天天去花园,帮我们采集花蜜,飞回了蜂家,人们也去蜂家里拿走了蜂蜜,蜂蜜供人们吃,蜜蜂真是勤劳。

  我们也是非常勤劳,也要乐于助人,也会为他人着想。

随笔作文 篇2

  林间兰草嫩芽浸入小溪,树林间小路清净沙无泥,傍晚细雨中杜鹃阵阵啼。霜雾弥漫,空静的森林里,我看见饮缀溪水的小鹿。枯藤缠绕的老树栖集着黄昏归巢的乌鸦,小桥旁潺潺的流水声像一支美妙的歌曲。清晨,走进古老的庄园,朝阳初生,照着高高林。小径弯弯曲曲通向幽静的深处,庄园隐藏在茂密的花木丛中。林间幽径是小鸟栖息的天地,只听见回荡于林间的细雨声。独自坐在幽静的竹林里,竹林深处清幽寂静无人知晓,只有那天上的明月似解人意,偏来相照。特别喜欢青草在涧边生长,岸上有黄鹂鸟儿在森林鸣唱。在青翠可掬的树林间漫步,清碧的'泉水在曲折溪流中汩汩穿行,草木越见浓茂,蜿蜒的小径也越依稀难认。园中绿绿的青草上,沾满了晨露,春天的太阳布下恩泽,万物长得生机勃勃。早晨太阳一出来,树林里的雾气散开了;傍晚烟云聚集在起,林间就显得昏暗。春天野花开了,发出一股清幽的香味;夏天挺秀的树枝枝繁叶茂,形成一片浓郁的绿荫;秋天天高气爽,霜色洁白;冬天泉水浅了,水底的石子露出了水面。林间尤其美丽,远望过去,草木茂盛,又幽深俊秀的,听到流水潺潺,月光照得潺潺流水犹如一面明镜。

随笔作文 篇3

  饮一杯浮世清欢,写一纸静月流年,唱一曲笙箫惘顾,弹一首岁月笛声,赋一场人世浅唱,演一段青月年华,滚滚红尘中,来往太匆匆,谁是谁的过客,谁是谁的心殇,时光轻浅,莫负愁恨觞。

  人生无法诠释,无非就是来来去去错错对对纠纠缠缠矛矛盾盾中徘徊彷徨。人生不像一杯酒,因为它太匆匆易伤;人生不像一杯茶,因为它无法泼墨散芬芳;人生不像一盘棋,因为它将一去不在回返;人生不像一首歌,因为它不可以重复翻唱;人生不像一颗星,因为它不会永远闪着光。人生只是人生,人生只是一场不满足罢了;人生只是人生,人生只是一段追欲浮夸罢了;人生只是人生,人生只是一曲歌尽箫残罢了。人生的百般滋味,谁又说的清;人生的酸甜苦辣,谁又没尝尽;人生的坎坷不平,谁又能不感叹呢?人生,剪不断,理还乱,你说的纠结,正是你所谓的人生。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那只是幻想,“笑看花开花落,荣辱不惊”那只是安慰,没有桃花源试的生活,只有尔虞我诈的现实。你走的路可能是你不想走的'路,你想的情可能不是想要的情,你要的天空可能不是想要的天空……人生在世真应该百般纠缠么?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位置,找对了或许会快乐多点,若错了,万般愁绪落心头。可对对错错,谁愿意听,谁又能解,谁又能够说出来一个所以然,浮世清欢,流年似水,荡荡走远方吧。

  拥有朴素和最遥远的梦想,不管天寒地冻路瑶马亡。朴素,平凡,人生之路,可以么?不在乎么?貌似有点幻真,貌似有点冷落,人生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时间不会为你停留,地球不会因你悲而悲,你只是你,一个孤立的你,一个自我成长的你,一个路路要靠自己走的你。正如国学大师王国维所说的“昨夜西风凋零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追求的,过去的,一切一切,都当浮生一梦吧。

  世事的沧桑变化,抵不过水底流沙,手里抓着太多,反而会失去。人生,若无法诠释,就让它随风而去吧!曾经欢歌笑语,曾经的心酸滋味,愿做一凡人,白首相随老。撑一枝长篙,望一场风景,走一段路程,作一首闲诗,一个人也罢,二个人也罢,任四季悲欢,我自独唱一曲清欢。

随笔作文 篇4

  早在今天,天空就显得憔悴。不久,一场大雨洗刷着大地。末了,只剩下纷纷细雨在徘徊,不愿离去…… 清明节本应是4月5日,下个星期四,但提前的预兆使得整个街道笼罩在节气当中,偶有一辆出租车飞驰而来,又朝向前方在朦胧的雨帘中驶离。在路道上漫无目地走着,尽管身旁的大树还未长得很茂盛,就自己来说,心底里对祖宗的怀念早成了一片树荫繁多的森林。雨还在下着,我还在走着,整个城市的背景主题换成一幅清明雨帘图,如诗如画,令人沉醉。 雨水模糊中,人们的脸庞变得不怎么清晰,只是在水淋淋的'路边多了几把清晰的伞,颜色是那样肃穆。伴随着愈发愈浓重的气氛,消失在庄严的大地上。 第二天醒来,我觉得昨天的一切如梦境一般。好像我只是做了一场最高意境的梦。

随笔作文 篇5

  与陌生人交流

  ⒈那年我十三岁,念初一。正是深挖洞,广积粮的时候,一入学便开始了挖防空洞,功课倒成了次要。只有一门叫做农业的课,老师再三强调,这是为着我们将来上山下乡而设的。但是这些来自书本的乡村知识并不能激发我真正的兴趣,或者我也不甘做一名真正的农民吧。我的身体乐观地承受着强重的体力劳动,而我的脑子则空空荡荡。

  ⒉每个清晨,我就带着一副空荡的脑子走在上学的路上,走到那家小吃店门前。我要在这里吃早点。一口大锅支在门前,滚沸的油将不断下锅的面团炸得吱吱叫着。

  ⒊站在锅前的是位年轻姑娘,她手持一双长的竹筷,不失时机地翻动着,将够了火候的成品夹入锅旁的钢丝笸箩。她用不着看顾客,只低垂着眼睑做着自己的事,但她是愉快的,身形也因了这愉快的劳作而显得十分灵巧。当她偶尔因擦汗把脸抬起时,我发现她长得非常好看,新鲜的肤色,从白帽沿下掉出来的栗色头发,纯净、专注的眼光……在我当时的年岁,没有恰当的语言去形容一个成年女人的美,但她的美却真实地震动着我,使我对自己充满自卑,又充满希冀。

  ⒋以后的早晨,我总是刻意靠近她,对她作细致入微的观察。观察她那两条辫子的梳法,她站立的姿态,她的一切。我学着她的样子,当寒冷的冬季我戴上围巾又故意拉下几缕头发散出来时,我的内心立刻充满愉快。日子在我对她的模仿中生着情趣,脑子不再空荡,我觉出一个新的自己正在身上诞生。是啊,一个新的自己竟在模仿中产生,这是我事先完全没想到的。

  ⒌后来我搬了家。再后来我作为知青下乡。几年后我返回城市,偶然路过那家小吃店时,发现她还在。大铁锅仍旧沸腾着,她仍旧手持细长的竹筷在锅里拨弄。她的栗色头发已经剪短,短发在已染上油斑的白帽子边沿纷飞。她抬起脸来,脸色使人分不清是自然的红润,还是被炉火烤得通红。她没了昔日的愉快,已然发胖的身形也失却了从前的灵巧。她满不在乎地扫视着排队的顾客,嘴里满不在乎地嚼着什么。我站在锅前,初次怀疑起我少年时代的审美标准。她从锅里抽出筷子指着我说:哎,后头排队去!她的声音略显沙哑,眼光疲惫而又烦躁。好像许多年来她从未有过愉快,只一味地领受着这油烟和油锅的煎熬。

  ⒍我匆匆地向她指给我的后头走去,似乎要丢下一件从未告知他人的往事,还似乎害怕被人识破心思。

  ⒎又是一些年过去,一个秋天的下午,我乘坐的面包车在那家小吃店前抛锚了。此时,门口只有一只安静的油锅。我走进店内,看见她独自在柜台里坐着,头上仍旧戴着那白帽,帽子已被油烟沤成了灰色。她目光涣散,不时打着大而乏的呵欠,脸上没有热情,却也没有不安和烦躁,就像早已将自己的全部无所它求地交给了这家店。柜台里是打着蔫儿的凉拌黄瓜。我算着,无论如何她不过四十来岁。

  ⒏下午的太阳使店内充满金黄的光亮,使那几张铺着干硬塑料布的餐桌也显得温暖、柔和。我莫名地生出一种愿望,非常想告诉这个坐在柜台里打着呵欠的女人,在许多年前我对她的崇拜。

  ⒐小时候我常在这买油条。我说。

  ⒑现在没有。她漠然地告诉我。 ⑾那时候您天天站在锅前。我说。

  ⑿你要买什么?现在只有豆包。她打断我。

  ⒀您梳着两条又粗又长的辫子,穿着白凉鞋,您……

  ⒁你到底想干什么?她几乎怪我打断了她的呆坐,索性别过脸不再看我。

  ⒂我只是想告诉您,那时候我觉得您是最好看的人,我曾经学着您的样子打扮我自己。 ⒃嗯?她意外地转过脸来。面包车的喇叭响了,车子已经修好,司机在催我。

  ⒄我匆匆走出小吃店,为我这唐突的表白寻找动机,又为我和她那无法契合的对话感到没趣。但我忘不了她那声意外的'嗯,和她那终于转向我的脸。

  ⒅不久,当又一个新鲜而嘈杂的早晨来临时,我又乘车经过这家小吃店。门前的油锅又沸腾起来,还是她手持竹筷在锅里拨弄。她的头上又有了一顶雪白的新帽子,栗色的卷发又从帽沿里滚落下来,那些新烫就的小发卷儿为她的脸增添着活泼和妩媚。她以她那本来发胖的身形,正竭力再现着从前的灵巧,那是一种更加成熟的灵巧。

  ⒆车子从店前一晃而过,我忽然找到了那个下午我对她唐突表白的动机。正因为你不再幼稚,你才敢向曾经启发了你少年美感的女性表示感激;为着用这一份陌生的感激,再去唤起她那爱美的心意。

  ⒇当你走向陌生人,平淡的生活便会常常充满陌生的魅力。

随笔作文 篇6

  旺达的嘴角溢出鲜血,旺达的肚皮急速起伏。只是,旺达再也叫不出声音了。

  “旺达……”女孩子花朵,杨柔,倪薇薇,最先忍不住,抽泣起来。

  巴豆,牛猛和艾因坦受到感染,也抹起了眼泪。

  白天强忍着不想哭,因为男儿有泪不轻弹。不过当作家的老爸说过:“男儿有泪不轻弹,只缘未到伤心处。”

  太过伤心的“男儿”,一样会哭的,哭得比“女儿”还要厉害!

  大家都哭了,然而旺达却咧开嘴笑了。它终于回到了家,终于回到了主人身边!它的使命完成了!

  旺达历尽千辛万苦,竟然得到了这样一个结果,是不是造化弄人?或者是旺达的命太苦了,上天尽快把它召回去,让它在天堂过上幸福的生活?

  旺达是一条狗,它不懂金钱不懂权利,它这一辈子最大的需求,就是有口吃的,有个住的,有主人和它一起玩。然而,这么低微的.要求,有些人也不愿让它满足。驱赶,追赶,捕猎,等等等等。旺达很傻,它只知道对主人的忠诚;有些人很聪明,因为他们已经忘记了忠诚……

  同学们都哭了,旺达之家变成了哭的海洋……

  突然,旺达的肚子又动了起来,白天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叫起来:“你们快看!”

  女生们抬起头,男生们相继抬起头,大家都惊呆了,旺达的头动了一下,花朵柔情的说:“白天,你说它会不会又活了过来?”

  巴豆说:“花朵,你不要太过于伤心,旺达已经死了……”

  花朵不相信,水汪汪的大眼睛里都是泪水:“我不相信,我不相信……

  ”

  杨柔安慰花朵:“不要这样,旺达真的死了……”

  “我不相信……”花朵哭得像泪人一样。

  突然,旺达真的醒了,看到大家哭了,满脸怪异。

  花朵破涕为笑了,她把旺达抱起来,眼睛里还有一丝泪水,旺达有口水把泪水舔干净了,大家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花朵笑了,她指着白天哈哈大笑:“白天,你看看你自己,哈哈……”

  “看什么啊?”白天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呢!

  “哈哈哈哈……”大家看到白天都不约而同的笑起来。

  巴豆笑得最大声,花朵说:“你的脸上挂满了眼屎!”

  “哈哈哈哈……”大家又善意的笑起来。

  作为惩罚,白天给巴豆一个后脑勺。

  “那,旺达怎么死了?”花朵还不明白。

  艾因坦说:“装的!”

  靠,就是这样……我无语了

  反正旺达没死就是好事……

随笔作文 篇7

  站在季节的风里,还来不及感叹,不经意的某个早晨,银杏……竟已翩然而落。于是,我邂逅了一首醉人的音乐,用优美的旋律与缱绻的季节告别;只是,那些曾伏在心底的驿动及不安,也一并交付落叶,在风的轮回中渐渐沉淀……

  已不觉,生命又过了一个春秋,似乎……这是用时光写就了一阕浓墨的文字,点点滴滴晕开,沾满了宿命的芬芳。

  人生就像是一个没有结局的剧本,每个人都是编剧,是主演。只是有的人把自己塑造成了英雄,有的人却刻意的把自己写成了悲情人物,还有的人干脆只当自己是个演员。就这样,每个人以不同的角色演绎着各自的人生……

  或许是童心未泯,竟然心血来潮的把温度计放到窗外,让它也感受一下那种如冰的感觉,眼睛不眨的盯着,看着那如血的红线迅速回落,就像物体从高空坠落,那种寒意从心尖划过,不忍暏视。

  很久以前喜欢过一首歌《外面的世界》,仅因为歌中的意境很美......心如止水时,很多非主流的东西都觉惟美我如同喜欢湖水,海水一样,喜欢着惟美这个词,总能从简单的两个字中,看得到很多很多,故事,画面,旋律,思绪......

  这是中午的时间,红线从十八度的刻度,瞬间滑落到三度。昨日旭阳融融地微笑,今日被无情的`冰冷取代,一切,就像被带上了冷漠的面具,掩盖了往日的温情。

  一直喜欢安静的生活,喜欢独处在家中,做自己喜欢的事,不喜欢那种嘈杂纷乱的环境,不喜欢涉入世语,三五成群的簇拥在一起讨论是非长短。

  我敢肯定,这世界上的一切都只是相对的,纯粹的东西搅碎在了光速的运转中,支离破碎......站在地面上的人们,有的被它掉下来的碎片划伤;有人却正好接住了它,吸纳,融合,注进了自己的灵魂,长出了奇异的光穗。

  也许,我是被另一个世界给宠坏了,一个自己迷醉的世界,一个亲手营造的感情驿站。在纸醉金迷的红尘里用自己的文字意象抒写心底的一切,沉迷到不能解释的地步,不求谁能读懂内心波光明灭的诗词,不望谁能感受跌荡的情感心语。于是,在世俗匆忙的脚步里,寻访自己的内心,只见灵魂在物欲横流的成长中呐喊,紧守着与精神同步的执念显现孤独者的原形,在缤纷多彩的世界,映射心底弱水三千的荒凉。

  人世间注定有遗憾,似大海的浪涛一样:时而动如脱兔;时而静如处子。四月发生的许许多多事,众说纷云,网络传闻真伪难辨,让心难于平静,很长一段时间,无遐于文字,整日昏昏沉沉,碌碌无为,遗憾的沮丧,让心绪时时处于一种燥动状态,希望寻找机会弥补,但生活就是这样:残缺成就了人生中一种别样之美。

随笔作文 篇8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当某个物品吸引你的时候,你会觉得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洁白无瑕的,天天朝思暮想。对于她,你会自然而然的想要拥有,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希望她能够成为独属于自己的物品。但是,有些东西只可远观,不可近瞧,当你真正得到它,日子一久你就会发现,它也不过只是如此而已,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好,以前以为光彩夺目的地方,亦如往昔的平常。不过,让你轻易的将她抛弃,又会百般不舍。因为她给你的那种感觉,始终迷恋着你,尤其是为得到她,你所付出的全部心力,无不羁绊着你。抛弃他,等于抛弃了过去的自己。欢迎收听每周一傍晚与你准时相约的《时光手记》,我是xx。

  【片花一】每个人都会有这样一种错觉,总觉得那些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总觉得那些够不着的东西才是最想要的。被这样一种错觉左右着,我们总在不停的仰望,不停的寻找。仰望那些看似离我们很近,实际上却非唾手可得的东西。寻找那些可望却而不可即的东西,亦如镜中花,水中月。

  高中时,班上的一位女生令我痴迷。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早恋无疑是个禁忌话题,是学校的“高压线”,触之虽不死,却要面临退学的结局。家里的父母,也是这个嘱咐,那个警醒,生怕我们碰上这一“洪水猛兽”。但我还是疯狂的喜欢上了她,课里课下,目光始终以她为圆心游晃,从不偏离;不顾一切的收集有关她的所有消息、物件,以至于我的书房中,绝大部分试卷都是她的。那时,天真的以为,只要把她的照片随身携带,她就会喜欢上自己。整整三年,我的口袋里始终存放着一张,永不属于我的照片。但,结局证明,现实终究是现实,很难朝着我们策划的,即定路线行驶。

  喜欢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记不清是从何处听说的这句话,没想到用我身上竟如此契合。喜欢那个女生,花了三年时间;而忘记她,恐怕搭上这辈子,都不一定够!我擅长反思,反思过去,反省未来。觉得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让我收获曾经遗漏的本真。高中毕业四年后,经历的事情多了,看待问题的方式随之发生了改变。最初与她分别的时候,切身体会到茶不思饭不想的感觉,这本是我最鄙视的状态,从没想过一个女生竟然可以左右我的情绪。而事实偏偏如此,度日如年,思绪万千,与她相处的时光不受控制的,在脑海中浮现,像幽灵一样纠缠着我。越想忘记,越会记得清晰。直到后来,别人的无意闯入,才让我突然明白,原来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行走了这么久。青春是幼稚的,对于那个女生,是由心而发的钦佩,不是喜欢更谈不上爱,我只是被自己编织的美梦迷惑了而已。整个过程,甜蜜而苦涩,悲伤而动人,一如德芙的味道。

  按说,如果你看穿了陷阱,势必不会陷进去。可是,就算我彻底明白那段感情,却依然无法真正走出来。心底的某个角落,始终空空落落的,好像有什么尚未放下,好像有什么还未离开。我想,大概就是所谓的执念吧!但执着的不是那个女生,而是曾经的自己。曾经竭尽全力争取的自己;曾经不顾一切付出的自己;曾经一心一意喜欢的自己。我执着的,忘不掉的,无法抛弃的,一直都是自己。当一个人在灵魂深切疲惫的时候,任何举动都失去了意义。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人最大的.心魔也是自己,谁也无法把你打倒,最终打倒你的只有你自己。

  【片花二】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不否认,得不到的东西,对我有种天生的吸引力,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个女生,假如她愿意和我在一起,或许就没有现在的杂想。猎人总是喜欢追逐奔跑的猎物,如果猎物乖乖地停下来等猎人,那打猎的乐趣也就荡然无存了。家里的小猫是个典型,每次逮到老鼠,都会含到空旷的地方玩耍,松开爪子任它逃跑,再不遗余力的抓回来。小猫很享受这个过程,但当老鼠跑不动时,就会立刻将它吃掉。动物如此,人也是这样,人天生喜欢不断的追逐,对能够轻易到手的东西,很少感兴趣。

  闲暇时,我喜欢钓鱼,钓过的人都知道,脱钩是很正常的现象。每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都会极其懊悔,下意识的认为溜掉的鱼儿,一定是最好的。有时,和好友约好,一起去影院看最新上映的电影,临去时老师的一个电话,便会就此打乱步伐,事后心里总感觉遗憾。大二时候,意想不到的被人追求,因为某些因素各种推辞,避而不见,得知当她选择了别人,便陷入了无尽的追悔与痛苦中。其实,人的感情无非是这样,未得到,总希望得到,得到后,不知珍惜,又或者其他的原因,再度失去。你不曾真实的体会到那种得到的感受, 就会把没有得到的东西完美化,把他们的美好扩大, 而当你得到的时候,就会忽视其中的美好。人们常说,越是得不到的越是好的,越是容易得到的,即便再好也感觉不到,有遗憾才有美丽。

  当你很认真的谈过一段感情,最后却分手了,后来你会很难再去喜欢别人,因为你不想花时间再去了解别人,害怕付出真心后,再次得不到。好比你写一篇文章快写完了,但老师说你字迹潦草,把作业撕了,让你重写一遍。虽然你清楚的记得开头和内容,只差一个结尾,但你也懒得写了,一篇文章已经消耗了你所有精力。其实,许多东西,失去就是失去了,过去就是过去了。重新来过,只会行尸走肉般木讷,没有思想,没有情绪,有的只是机械的模仿,神韵则完全阻隔。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红玫瑰》的这句台词曾盛行一时,此曲取自张爱玲的一部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红玫瑰如火,白玫瑰似水,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隐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却可望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无法缺少;朱砂痣,是内心隐痛,当时却已惘然。大体看来,有些类似围城的寓意,娶了红,白就成了皎洁的月光;娶了白,红就成了美人痣。不管娶了谁,都会端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这是人的一种本性使然,也是人们“这山看到那山高”,人心不足的一种写照。

  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惧怕她不近人事的冷淡。小说讲述的是在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则是传统意义上,懦弱的女性。振保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既害了自己又害了这两个女人。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能和他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振保不爱,却感觉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最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当红玫瑰勇敢表达爱意的时候,他选择了懦弱,退缩,再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望着红玫瑰离去的背影,振保眼神里面的一定是悔恨。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后,再次付出的却是另一个对象。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认真的去爱。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岁月无情,花开花落,振保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已是一种现实中的幻影,一部小说,留有遗憾的结尾才有让人回味的价值。

  有时候得不到的不一定是在渴望得到,而是说这种想念已经形成了习惯,哪怕某天真的失去了。或者说,亲眼看着走了,消失了,心中的感觉不是失落而是空洞,就象失去了长久以来精神寄托的对象,这种情感无处宣泄。所以,只要当她没有真正归属时,这种习惯都不会主动的改变,人都是惰性的。一但不见了,真正远离了,那么,可能需要很久之后,才会被动的寻找另一个寄托。这是一段青春,一段回忆,无法从身体抹除的一段岁月,而且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浓厚,记忆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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