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作文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时间:2024-02-19 09:38:10 写作作文 我要投稿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必备(15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必备(15篇)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

  书就好像是一架天梯,帮助我攀登知识的高峰;书就好像是一盏指路灯,让你找到正确的方向;书就好像是一把钥匙,帮助我们开启知识的大门。喜欢的书就好像是一个忠诚的伴侣。

  我小时候最喜欢漫画书。有一次,妈妈让我看一本名著,可是我就看了一两页,发现那一本书非常无聊,便偷偷在妈妈不注意的时候,把放在旁边的一本漫画书拿起来夹在了名著里面,偷偷地看。妈妈在里面洗澡,等水声一停,我便把漫画书放回去,假装还在看那一本名著。

  长大了,我最喜欢的书是《哈利波特》,一有时间,我就会津津有味地看。有一次我在看《哈利波特》,看到一半,主人公正在和反面人物决斗,十分激烈,看得我惊心动魄。突然妈妈喊了一句:“喂,你应该去写作业了。”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了书架。

  书里令我最伤心的情节,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校长决战伏地魔,校长被伏地魔给杀死了。我当时看到了之后,我十分伤心,好像自己亲身经历过了似的。

  书中令我最高兴的情节,是伏地魔被哈利波特杀死的时候,我的心里十分开心。比期末考了年级第一的感觉还要开心。

  《哈利波特》这本书让我明白一个深刻的道理:有时别人的话,不可以全部都听,要加上自己的思考和理解,才能做出属于自己的判断。

  高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好像是你的一位朋友。《哈利波特》系列伴随我很多年,就是我的好伴侣。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2

  我从小就看过很多书,有《骆驼祥子》、《西游记》、《狂人日记》,但使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海伦凯勒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海伦凯勒是一位残疾人。在她19个月大的时候,一场猩红热的疾病使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不能正常地生活。可她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对知识的'渴望,而是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世界知名大学——哈佛大学,还精通5国语言,写了14本书。

  本书分为五个章节,其中令我深有感触的是第五个章节——《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凯勒计划在第一天看人,看他们的善良、温厚与友谊,第二天要看大自然的美景,看黑夜变白昼的奇迹,第三天要急于寻找新的喜悦,看歌剧,电影。你别看这些事情是多么渺小,多么微不足道,但这些事情却都是她梦寐以求的呀!

  记得有一次我考试没有考好,当我十分沮丧时,是你——海伦,让我重新坐了起来,擦干眼泪,许下诺言,争取在下一次的月考中,取得好成绩。

  看完这本书后,我久久不能忘怀,海伦用她那积极、乐观、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也要像她一样勇敢地面对人生!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

  读书可以增强学识、读书可以提高作文水平、读书可以提高修养、读书可以开阔视野、读书可以改变人生、改变命运等等。 我最喜爱的书叫做[冒险小王子],是从新华书店借了的,在成千上万的书里毫不容易找到的.。 我很喜欢它,因为这本书内容很精彩,也有点搞笑。这本书分很多集,我借的是。隐形船和玻璃小精灵,作者是周艺文,是一部科幻小说。

  这本书主要讲了包小龙做了错事家人都不喜欢它他了,包小虎成了最喜欢的人,要什么吃的,玩的,家人都给他买。包小龙晚上睡觉就听见包小虎打键盘的声音怎么也睡不着,突然包小龙进了一个葡萄味的梦境,见到了笨笨、冰茶茶和毛毛,贾德老师说;‘我们中间有内鬼,许多小精灵被什么东西抓走了,而且回来的小精灵都失去了记忆,回来的小精灵都说看见了隐形船。包小龙他们就查找姿料。在一天,笨笨也被抓走了,包小龙他们就兵分两路,一边查找姿料,一边营救笨笨。包小龙在博物馆里认识了一位叫茉莉的小女孩,茉莉给包小龙介绍许多小精灵。

  包小龙在博物馆里东张西望,找到了玻璃小精灵,书上写着最后一个玻璃小精灵是在空之海那里。贾德老师就又变成了一个梦境是葡萄味的梦境,包小龙把发现告诉了贾德老师。他们就去空之海那里,把 笨笨救了出来,内鬼就是茉莉。

  读完这篇小说,感觉精彩,又刺激,让我增多了一些想象力。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365好故事》我觉得365好故事这本书很有趣,它讲了很多小动物,我知道了有一篇叫智惩丑丑怪,丑丑怪总是吓唬大家,老鹰和精灵兔在想办法管住它,让它不要再吓唬大家,它们想的办法是让老鹰告诉精灵兔,老鹰说,精灵兔你去丑丑怪的山洞里跟丑丑怪说……后来,老鹰送精灵兔去丑丑怪的山洞里,精灵兔说:丑丑怪,老鹰告诉我,在天上飞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你想不想跟老鹰一起飞呢,丑丑怪听了,激动的.说,当然了,精灵兔接着说,我们先准备一个箩筐,你坐在箩筐里,老鹰就能带你飞起来了,后来,箩筐编好了,丑丑怪坐进里面,老鹰就带它开始飞了,刚开始丑丑怪觉得很有趣,又过了一会,丑丑怪大哭,老鹰说,今天我要把你扔到河里去,说完老鹰松开了爪子,丑丑怪吓坏了,它又哭又说,救命啊,过了很久,丑丑怪听到一阵笑声,它睁开眼睛一看,是老鹰和精灵兔在河对岸,原来河面早就结冰了,丑丑怪吓了一大跳,说,我以后再也不欺负大家了。在这里,我知道了,不要总是去吓唬别人,这样是不好的行为,我们都不要向丑丑怪学习。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5

  假期,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我特别喜欢它,简直爱不释手。

  一开始,我就对这本书里的许多奥秘产生了好奇心。《十万个为什么》是一种科普知识系列丛书,内容丰富,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琐事,每一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小道理。它不仅能开阔视野、增长知识,还能增强学习的兴趣。

  以前,我根本不知道面团里面放上酵母为什么会发酵?牛奶为什么会变酸?古代人们都吃些什么……看了这本书,心中的疑惑迎刃而解,它简直就是我的万能老师。

  在这本书中,我最感兴趣的一篇文章就是《打蛇为什么要打三寸和七寸》。书上说,打蛇打三寸是因为三寸是蛇的脊椎骨最容易打断的.地方,所以,一旦被打断,后面的器官也被破坏。打七寸是因为七寸是蛇的心脏所在部位,心脏被打碎,蛇当然没命了。看了这本书,我了解了许多知识。

  书里面还解答了日常生活中的一些问题。比如:为什么苹果既能通便又可以止泻?原因是苹果含有丰富的有机酸和特别多的果蔬胶;为什么晚上要刷牙?因为口腔里的细菌会使食物碎屑腐败发酵……

  《十万个为什么》真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还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所以,我特别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6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啊,就非《水浒传》莫属了。它非常生动有趣,而且又会让读者有一种非常刺激的悬念。

  水浒传的故事非常多,有很多版本缩略。

  在水浒传里,那些梁山泊水浒寨的英雄豪杰,都英姿飒爽,在战场上有万夫不当之勇。可是最后,那些黑旋风李逵呀,鼓上蚤时迁呀,浪里白条张顺呀,还有那没羽箭张清、玉麒麟卢俊义等等好多英雄,都死在了奸臣恶煞之手。

  水浒这个故事,主要是讲的情节非常具体,也不会感觉很罗嗦、很马虎。刚开始,因为梁山泊的人很少,常常遇险,所以讲的就很具体。到后来,梁山泊水浒寨人多气盛,所以就很容易打倒敌人,有些小国家就只说的粗略一些了。

  我很喜欢看古典文学,这也是我喜欢看水浒的原因之一吧。水浒跟《隋唐演义》、《三国演义》那些文学差不多,几乎都是小题大做的。那些事情可能都是幻想出来的.,要不就是那些很小的事作家把他故意写大的。我平时也很爱看幻想小说,所以,爱看水浒的原因也有这一份儿。

  总而言之,水浒是一本非常好的书,不管老小,都可以看这种书。而且,水浒这类景点文学作品,跟其它书大不相同。它是一种带着迷茫情感的书,他重现了一种古时军队打仗时的激烈情形。水浒还告诉我们了一些道理,比如说:水浒寨里的人都互相帮助、水浒寨里的人都宽容大量等等。

  这就是水浒,建议你也去买一本看看!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7

  其实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大仲马的这本书为什么叫《三剑客》,主人公明明是四个火枪手,应该叫《四剑客》才对。搜了搜网上,很多人对这个问题都有疑问。

  我喜欢这本书不是研究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也不是群臣派系的明争暗斗,对宫廷里的秘史轶闻也没什么兴趣。我最喜欢的'就是这四个火枪手之间的朴实的友谊,温馨又浪漫,四个人可爱得真想见他们一面。让人觉得人有朋友真好啊,并且一定要保持像他们之间的那种生死与共的友情。

  《三剑客》充分显示了大仲马想象思维的超凡脱俗,刻画人物别具特色。他用生花的妙笔将主人公达达尼昂和另三个伙伴的性格勾画的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呼之欲出:达达尼昂初出茅庐,风流倜傥,果敢机智,对朋友侠肝义胆,对爱情执着追求,对敌人嫉恶如仇,他的那匹长毛瘦马也是特别的可爱;阿托斯平素少言寡语,出口一言九鼎,遇事沉着冷静,处事稳重老练,关键时刻,他是主事的灵魂和统帅;波托斯头脑简单,胸无城府,大胆鲁莽,贪钱爱财;阿拉米斯则是足智多谋,才思敏捷,温文雅儒,风度翩翩,关键时刻,他是主事的参谋和智囊。

  看这本书已经是在六年以前了,总想着找个时间静下心来再去重读一下,无奈到现在也没有实现,现在要想静静地坐下来去读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好像是一件挺难的事,而整天工作交往研究专业书籍把人都给搞得灰头土脸品位低俗精神荒芜的样子。

  如果,长久这样下去,唉,人不为人啊!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8

  书,是知识的海洋,是智慧的阶梯,是书给了我们启迪,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青铜与葵花》。

  这本书我最感动的是他们一起去看马戏,青铜长时间背着葵花,葵花却不知道哥哥的辛苦,开心地看着马戏,这时,眼泪就在我眼眶里打转,仿佛青铜就站在我的眼前,他背着妹妹葵花,有的亲兄妹都不会像他们一样,更何况无血脉之情的他们呢!

  文中的哥哥因为家境贫寒,家里实在拿不出钱供两个孩子读书,懂事的'哥哥为了让妹妹葵花去上学,只好放弃了自己读书的梦想。每当妹妹去上学,青铜都把妹妹护送到校门口,然后,自己上山去砍柴,贴补家用。当有好吃的果子,他都留着妹妹回来吃。偶尔,青铜趴在妹妹教室的窗户边,看着老师写字,听着妹妹念书,虽然有些听不太明白,可是青铜的心里却是充满喜悦的,因为妹妹葵花学了知识,将来一定非常有出息。

  读了这本书,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我们每天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真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做一个有担当,有责任的好少年,和青铜一样为自己的家人着想。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9

  暑假里,我读了《水孩子》、《苦儿流浪记》、《杨家将》、《格列弗游记》、《小王子》、《床边的小豆豆》、《父与子全集》等七本书,其中我最喜欢《水孩子》。

  《水孩子》讲得是一个叫汤姆的小男孩的故事。汤姆是个扫烟囱的调皮小男孩,因为不爱读书,不爱洗脸,不受人欢迎,师傅还经常虐待他。

  有一次,汤姆跟师傅到富人家扫烟囱,被误认为是小偷,他在逃跑时掉进河里,被仙女变成了水孩子。水孩子汤姆很孤独,他在寻找其他水孩子的过程中,和龙虾、蜻蜓成了好朋友,并被仙女带到仙女岛。在仙女岛,汤姆经过以善待善仙女教导,不断改正缺点,慢慢长大并勇敢起来,能做最不愿意做的事,帮助做不愿帮助的人。为了能到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也就是小艾丽的'家看一看,汤姆历经千辛万苦,到达光辉城,见到慈善妈妈,在慈善妈妈的教导下,下定决心一定要找到师傅格里姆斯。他继续往前走,经过废纸山、金驴岛、大头娃娃岛、与世隔绝国等稀奇古怪的事情后,他终于见到了由三根警棍看守的师傅,并最终用爱心感化了师傅,使他得以解脱。

  水孩子跟我同龄,同我一样有很多缺点,但最终都被他一点点克服,成为一个大科学家。而我有时依然很贪玩、很调皮、很能惹老师和妈妈生气,读了《水孩子》以后,我要向汤姆一样改掉坏习惯,做勇敢善良的孩子,长大也成为科学家。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

  今天,我想推荐一位法国作家维克多&米德多。雨果的作品。巴黎圣母院。

  这个故事发生在15世纪的巴黎。克劳德&米德多特,巴黎圣母院副主教;作为一个教堂的牧师,弗洛认为爱是邪恶的。但是当他看到美丽的吉普赛女孩埃斯梅拉达时,他想尽一切办法占有她。但是在负罪感的压迫下,他的追求变成了疯狂的迫害。巴黎圣母院敲钟人卡西莫多丑陋且身体残疾。他年轻时被弗洛收养。他也崇拜埃斯梅拉达。然而,这种爱是无私和高尚的,与弗洛形成鲜明对比。当邪恶的目的`无法实现时,弗罗洛用陷害埃斯梅拉达的方法残忍地将她送上了绞刑架。与此同时,原本忠于弗洛的卡西莫多被他主人的残忍和无耻行为激怒了,他把弗洛从教堂的高楼推了下去。

  这部小说以巴黎圣母院为背景,歌颂了被压迫者的正直和善良,揭示了当时神职人员的真正虚伪,证明了爱、善良和善良将战胜僵化的宗教和说教。

  从这部小说中,我看到了世界上的美与丑,也知道判断美与丑的方法不在于外表,而在于灵魂。就像卡西莫多一样,他有一颗善良的心,高尚,纯洁和无私的爱,敢于为他所爱的人而死。然而,与巴黎圣母院的副领袖卡西莫多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克劳德&米德多;弗罗洛。在成千上万人尊敬的外表下,他有一颗极其丑陋的心,这使他走上了不归路。他的养子,被他抚养了20多年,结束了他的生命。谁该受责备?卡西莫多,他还在他心爱的时钟上。

  这真是一本非常好的书,我希望你能喜欢它!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1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书,我也毫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书不是古典名著,不是旷世巨作,而是我们学校的校本教材《凤楼小禾》。

  校本教材分为感恩篇、童趣篇、景物篇、阅读篇、成长篇五大章节。它虽然只是一本学生选集,但它是以小诗、日记、信、记叙文的形式来呈现,去创新,有着与众不同的`风格。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要数感恩篇里的《短暂的美好时光》了。这篇文章讲述父母为了生计,迫不得已将孩子交给爷爷奶奶照顾,自己外出打工,也很少和孩子见面。可血浓于水就是那么神奇,在极短的时间里,就又和孩子腻在一块了。最后换来的,却只有那些回忆,只有父母离开的背影......这篇文章让我想到我小的时候,何尝不是这样的呢?可我比作者还是幸运多了。

  草树,因雨水的滋润而欣欣向荣;大地,因阳光的照耀而生机蓬勃;人,因爱的灌溉而充满幸福。这本书他让我懂得了:做人,首先要学会感恩。“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虽然有时我们会和父母发生冲突,但是必须明白他们的背后,饱含着的是爱,是亲情,是那血浓于水的亲情。

  都说光阴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我觉得父母给我们的是爱,他们不求回报的爱。是《凤楼小禾》让我明白爱,知道感恩!它让我们拥有了知识,也拥有了快乐!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2

  “书籍是横渡时间大海的航船。”没错,这正是英国著名作家培根的名言。但是,在无边无际的书海里,我一直都很喜爱一本书——《苦儿流浪记》。

  《苦儿流浪记》的作者是马洛,他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坚强、善良无私的主人公雷米的同时,也用自己独特的笔触写出了19世纪法国社会缺乏温情。每每翻开这本书,我总能感觉到人性的光辉,也能感受到人类的大爱无私,甚至能感受到生命的平等……

  书名中的苦儿就是雷米,他被狠心的叔叔遗弃到法国乡下,被一家农户收养长大。八岁时,雷米被自私的养父卖给了流浪艺人维泰利斯,他被迫离开了深爱自己的养母,从此雷米成为了杂耍班的一名成员,靠卖艺维持生活。后来江湖艺人也去世了,雷米于是到处漂泊,独自挑起了生活的重担。在这段漂泊的痛苦生活中,雷米认识了许多朋友,经历了许多事: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他的流浪生活危机四伏,但他一直相信自己能找到自己的亲生母亲。这个念头始终鼓舞着他,让他越过每一个人生的低谷,最终回到母亲的身边,开启幸福的生活。

  读到这儿,我的心怦然一震,对于现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我们来说,更像是一场生命的冒险。但是这种冒险,这种顽强、坚忍不拔的精神,不正是我们所缺乏的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3

  主人公简·爱有一颗普通人所没有的坚强而高贵的心。她顽强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让我迫不及待地想一口气读完。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如下:可怜的简·爱的父母在她年轻的时候就去世了,她被人欺负。后来,她去了孤儿院,但院长也很坏,让简·爱做这个和那个,总是打简·爱,但海伦和简·爱成为朋友,他们很高兴。但不幸的是,海伦得了不治之症,离开了简·爱。现在简·爱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可怜的`简·爱在不幸中长大,但她成为了一名有着坚强意志的家庭教师。幸运的是,这个家庭对简·爱非常好,家里的男人很快就爱上了简·爱。但就在那时,简发现这个男人有一个妻子,所以她离开了这个男人。当这个人得到消息后,他在庄园里放火烧死了他的妻子。然而,这个人也是盲人。当这个人需要帮助时,简·爱回到了他身边,两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没有风雨,怎么见彩虹?”这是对简·爱经历的完美描述。她用自己的劳动换取了上帝的一切。上帝为她关上了一扇门,同时也为她打开了一扇窗。不幸的是,简·爱经历了生活的磨难,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完这个故事,我意识到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美好!与简·爱所遭受的苦难相比,我们的生活可以说是一帆风顺的。为什么我们不爱生活?即使面对挫折,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颗坚强的心,像简·爱一样勇敢地面对!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4

  我喜欢的书很多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我喜欢《三国演义》的原因是因为它内容丰富,里面有许多的好词佳句;有知识计谋;有如雷贯耳的历史人物。故事情节迭荡起伏、险象环生、令人回味无穷,真是精彩极了!我喜欢这本书!

  先前听别人说:“《三国演义》很好看”,“有很多精彩故事!”。我听了,将信将疑,马上跑到书店。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着,却怎么也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啊,它在这里,我终于找到了《三国演义》!

  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像一匹恶狼贪婪地读着。我非常快乐地看着《三国演义》,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地看,似乎达到“百读不厌”的程度!时间慢慢地过去了,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下来了,书店里的人已渐渐少了,忽然间,我的肩膀被谁轻轻地拍了下,我恍然从梦中惊醒,抬头一看,是一位阿姨,她微笑地对我说:“小朋友,已是晚上九点了,我们要下班了,明天再过来看吧!”

  我向四周看看,店中的读者已寥寥无几,街上华灯闪烁,这会儿我才感觉到肚子饿得咕咕直叫,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书店。

  现在,《三国演义》里的很多人物,我都可以背下来!有勇猛的赵云、张飞、关羽、马超、刘备;有聪明的诸葛亮、单福;有诡计多端的`曹操、周瑜。各种各样的人物给我展现了一个纷彩的世界。

  总之,一句话:你喜爱的一本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5

  每个人对时间的看法是不同的,时间能节省,但不能节省一些有意义的时间,也不能轻易浪费它。这是我读完《毛毛》后的感想。

  《毛毛》又名《时间窃贼和一个小女孩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看完这个题目,我就非常想知道这个时间窃贼是谁,所以勾起了我认真阅读这本书的欲望。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孤儿——毛毛和她伙伴的一些事情,以及她和时间窃贼——灰绅士的一些事情。灰绅士盗取了很多人的时间,让别人不去做有意义的事情,比如:不陪自己的母亲,而将她送进养老院,将所节省的时间给盗走。可当灰绅士遇到毛毛,却无法盗取毛毛的时间,说明毛毛是个珍惜时间的小女孩。

  读完了这本书,我认为灰绅士代表着城市快节奏的生活,毛毛和朋友则代表着城市慢节奏的生活。

  毛毛是一个善于倾听的小女孩,所以她的'好伙伴们只要有事就会找毛毛倾诉。虽然毛毛的方法不多,但是让倾诉者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感,能够获得成功。我以后也要认真倾听,这样对方就会有存在感,对方也会觉得自己说过的话并没有白说出口,还是有作用的。

  我明白了做有意义的事并不是在浪费自己的时间,但做没意义的事就是在浪费时间,所以要多做有意义的事,少做甚至不做没意义的事情。

  《毛毛》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永记在心中把所悟到的道理,运用在实际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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