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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的请示

时间:2017-07-09 19:00:01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的请示

  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

实施方案的请示

  区公务用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要求,现将《义安区西联乡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随文呈报。

  妥否,请批示。

  西联乡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9日

  义安区西联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区公务用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义安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义车改[2016]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1、基本构成:我单位设有四个职能科室,辖党政办、经发办、社会事务办、综治维稳办。

  2、主要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5)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6)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8)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9)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3、现有人员组成:现有行政机关人员31人。

  4、单位性质:党政机关。

  (二)参改人员情况

  核定编制数:核定行政编制32名,实有31人。其中:副处1名;正科2名;副科18名;科员及以下(含工勤人员)10名。

  (三)现有公务用车情况

  我乡原有车辆5辆,实际运行3辆。分别是皖G-XL009、皖G-21147、皖G-CG898、皖G-20648、皖G-GT076。其中:皖G-21147为县委划拨已报废,皖G-20648损坏多年已经无法使用,皖G-GT076为国土监察大队用车(由区国土局登记)。

  (四)司勤人员情况

  我乡现有驾驶员五人。

  二、确定执法公务用车保留数量

  按照上级文件,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允许工作用车实物保障,我乡将申请两辆公务用车用于两位主要负责同志实物保障,两名主要负责人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三、司勤人员安置

  司勤人员安置分流坚持“以人为本、发挥作用、妥善安置、保持稳定”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开辟多种渠道安置分流,确保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平稳实施。我乡涉改人员3名,其中2名在乡直乡办单位内部转岗消化,1名退回借用原单位。

  四、主要任务

  (一)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我单位执行全市统一的补贴标准:正处级1040元;副处级990元;正科级650元;副科级600元;科员及以下(含工勤人员)550元。

  (二)交通补贴使用范围

  西联乡机关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为铜陵市义安区西联乡行政区域。

  (三)公务出行保障

  车改后,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人员,在补贴范围外的公务出行,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跨区域的公务出行,采取两种方式,一是按照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二是采取市场化方式进行保障。

  (四)财务制度管理

  加强财务管理,按照在编在岗人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量,补贴由财政预算安排。严格按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月发放,在交通费中列支。

  (五)公共交通补贴统筹

  我单位不实行公共交通补贴统筹。

  五、方案实施进度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以乡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车改相关工作。制定《铜陵市义安区西联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时报区车改领导小组审批(2月29日前)。

  (二)精心组织,分步实施

  我乡将严格按照区车改小组的要求,及时完成车辆封存和车辆移交工作。接区公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后,及时在我乡公示车改方案(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意见后,组织实施。

  (三)严明纪律,严格执行

  所有参加车改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车改相关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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