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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时间:2021-02-23 08:34:37 方案 我要投稿

利辛县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范文

  为确保我县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有效开展,发挥教育扶贫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提高贫困村教育事业的发展水平和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程度,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实施意见等五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XX〕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利辛县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范文

  一、总体要求

  (一)扶贫对象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薄弱学校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二)目标任务

  县教育部门成立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组织,科学制定脱贫攻坚推进方案;加快学生资助中心标准化建设,增强扶贫攻坚基层能力;实施精准扶贫助学计划,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实施结对帮扶贫困村计划,组织教师进村入户做好建档立卡、比对核查、慰问帮扶等工作,确保精准扶贫任务落实到位。

  从20XX年起,按照定点、定向的原则,对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薄弱学校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努力构建到校、到人的教育精准扶贫体系,落实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确保我县教育发展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对建档立卡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各类教育资助方式,实现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贫困家庭子女都能公平接受有质量的教育。

  到2018年,幼儿园实现基本覆盖,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75%;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生活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任务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0%以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颁布的普通高中学校校舍建设标准,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未能升入普通高中和高校的贫困家庭适龄学生都能进入职业院校学习,或接受不低于半年的职业技能培训,拥有一技之长。

  到2020年,幼儿园实现全覆盖,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目标,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有较大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办学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中职学校职业技能培训能力满足贫困地区技能型人才培训要求。通过教育资助实现扶智脱贫,同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寒门圆梦”精准扶贫助学计划,全面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受教育权利

  1.实施范围

  具有利辛户籍在利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孤残或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因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以及贫困家庭普通高校在读大学生和大学新生均纳入“寒门圆梦”助学范围。

  2.工作目标

  从20XX年起,实施“寒门圆梦”精准扶贫助学计划,按照定向、分类的办法,对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补助、高中教育兜底、中职教育贴补、大学教育贷款”全覆盖的教育助学扶智计划,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就学、完成学业,实现扶贫、扶智、脱贫的目标。

  3. 扶助标准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就读子女

  学前教育阶段每生每年按6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

  义务教育阶段每生每年按8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寄宿生每年再分别按小学1000元、初中1250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普高阶段实行政府兜底资助,在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国家助学金、学校优先免除学杂费的基础上,按照每生每年450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测算方法:生活费按每生每天15元全年5400元、住宿费700元,教辅及生活用品400元,共计6500元,减去国家助学金2000元,计4500元);

  中职阶段在免除学费、每生每年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基础上,由扶贫部门和学校校内资助资金(学校提取事业收入的5%)分别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

  高等教育阶段优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最高8000元、研究生最高12000元,在校期间免息),并由扶贫部门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给予扶助。

  (2)非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就读子女

  对孤儿、残疾学生及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500元、初中800元、高中1000元的标准扶助;

  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籍在读首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贫困家庭普通高校在读大学生和大学新生,实施一次性就学扶助,标准为每生2000元。

  (3)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造成困难家庭就读子女

  对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造成特别困难的我县在籍在校学生,按每生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特别扶助。

  (二)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努力扩大贫困家庭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

  1.实行教育扶贫结对帮扶全覆盖。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城区公办幼儿园、优质民办幼儿园对口帮扶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对口帮扶所在乡镇村级幼儿园。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对口帮扶农村薄弱义务教育学校,组织乡镇中心校对口帮扶所在乡镇村小学、教学点。

  2.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重点扶持贫困村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按照有利于利用小学富余校舍和师资、有利于幼儿方便就近入园、有利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原则,在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依托小学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指导并督促贫困村制定发展规划,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构建完备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保教质量。

  3.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统筹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资金等项目资金,加大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和帮助农村小学、初中加强教学用房和学生生活用房等附属设施建设,加强图书、教学仪器设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器材配备,改善寄宿条件。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水平,缩小义务教育校际间和城乡间差距。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关注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4.加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运转经费保障。在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对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切实解决寄宿制学校运转困难。对农村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保障贫困村儿童就近入学。加强县域内公用经费统筹,向条件薄弱的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倾斜,提高其经费保障水平。

  5.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重点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招收较多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特教班)建设资源教室(中心)、配备特殊教育学校设备设施。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公用经费保障水平,20XX年起,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6.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支持普通高中校舍改扩建、体育场建设、图书采购、仪器设备购置,帮助其改善办学条件,使这些学校的教学、实验及学生生活设施基本达到国家颁布的普通高中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提高办学质量。

  7.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在实施好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助学金、免学费政策基础上,各中职学校主动与人社、农委、残联、扶贫办等相关部门联系,大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贫困劳动力、在职职工、新型职业农民、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群体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广大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就业条件变化,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网络。

  8.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推进中小学校宽带接入,通过有线、无线等方式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网络覆盖面,不断提升带宽接入质量;指导和优化校园网组网,完善网络条件下基本教学环境建设。巩固提升“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成果,逐步推进“在线课堂”建设,帮助农村教学点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加强网络技术应用与管理培训指导。遴选信息技术应用优秀教师,开展现场教育教学交流活动,提升贫困地区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三)加强农村师资配备和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

  1.构建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全面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中小学教师招聘“省考、县管”办法,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岗计划”,加大农村教师补充力度,确保农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重点面向农村学校本土化培养教师,实施教学点“一校一全科教师”计划。

  2.完善教师多渠道培训体系。组织实施“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集中支持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加强对农村音体美专兼职教师的培训,“十三五”期间将农村教师轮训一遍。组织名师定期向农村中小学校送培送教。

  3.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和“县管校聘”制度,在县域内学校编制总量、职称岗位总量内,由县教育局按照班额和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统筹管理学校职称岗位使用,促进教师编制、职称随教师交流而流动,重点推动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教师向乡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交流。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中小学骨干教师到农村支教。

  4.依法保障并逐步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全面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制度,继续落实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核定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按上限执行。特级教师评选、教师表彰奖励指标分配向贫困地区教师倾斜。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积极争取并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实施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农村教师住房纳入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全面实施农村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统筹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法制、扶贫、教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财政、发改、人社、编办、民政、卫计、文体旅游、妇联、残联、工会、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利辛县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具体负责教育精准扶贫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研究解决教育精准扶贫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完善配套措施和办法。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高度重视、统筹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实施,细化工作措施,加强资金管理,实施跟踪问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教育局负责根据农村教育发展情况和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情况,科学制定教育扶持和资助政策,统筹各方教育资源,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升办学质量;县发改委负责将农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发展纳入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支持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各类政策和资金支持;县财政局负责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协调落实中央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加强统筹配置,向贫困村倾斜;县编办、人社局负责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师资配备工作,力争将“下得去、留得住、教的好”的优秀师资补充到农村幼儿园和中小学,落实好教师职称晋升和待遇保障政策。把教育精准扶贫纳入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建立任务台账,细化工作职责,挂图精准作业。教育、扶贫部门具体负责各类教育扶贫项目的实施,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料数据库,落实帮教帮扶和资助措施,确保其获得有效资助,完成学业;按照项目规划和政策要求,落实各类教育扶贫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主体责任,确保各类教育扶贫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坚持“节俭、安全、实用、够用”的原则,把好项目建设质量和项目资金使用关,避免重复建设、超标准建设。

  (三)加强资金投入。积极拓展教育精准扶贫资源渠道,充分发挥政府、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等在教育精准扶贫中的积极作用,合理引导各类教育扶贫资源发挥最大效益。要加大县以上财政对农村的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坚持教育政策向农村聚焦、教育资金向贫困村倾斜、教育项目向贫困村靠拢,全面落实教育精准扶贫政策,确保教育精准扶贫目标如期实现。健全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定期检查、审计监督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强教育精准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确保教育精准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四)加强舆论引导。教育精准扶贫是一项惠及贫困家庭和学生的民心工程,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宣传工作,弘扬关爱文化,关心贫困人群,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内容,熟悉资助办理程序并顺利获得资助,管好用好教育扶贫精准扶贫项目资金,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使教育精准扶贫政策的执行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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