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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方案

时间:2023-06-03 10:00:34 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评选方案汇编五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评选方案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评选方案汇编五篇

评选方案 篇1

  为在我国银行业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调动我国银行从业人员做好文明规范服务工作的积极性,提升银行业服务水平,决定开展“20xx年度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明星”(简称服务明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本次评选活动、组织安排、联络协调、评选表彰等各项日常工作均有银协自律工作委员会负责。

  (二)各会员单位负责本行服务明星评选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1、负责组织本单位服务明星的评比和推选工作。依据评选条件,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确保评出高质量的服务明星。

  2、负责按银协的安排推荐服务明星。

  3、负责填报“20xx年度市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明星”推荐表,并附10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书面材料。

  4、确保所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二、“服务明星”推荐评选条件

  1、参选人员应为直接向银行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一线员工和网点负责人。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本职岗位工作,全年及20xx年上半年在本单位绩效考核为优等。

  3、业务熟,技术精,所在岗位业务技能测评有1项以上成绩达到一等,其它项目不低于二等。

  4、文明礼貌,服务周到,无客户的有效投诉。

  5、工作积极,贡献较大,业务量在本营业网点超过人均15%以上,无差错。

  6、着装、仪容、举止、礼貌用语、佩戴工号牌等均达到规范服务规定的要求。

  三、“服务明星”推荐评选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银行业协会印发关于“20xx年度文明规范服务明星”评选活动方案,各会员单位(不含农业发展银行)成立领导小组,正式启动服务明星评选推荐活动。

  (二)自评初选阶段。20xx年10月1日前,各会员单位完成本系统服务明星的评选工作。

  1、初选采取员工自愿报名和各营业网点提名两种方式。

  2、自评应按照评选的评分标准,由各营业网点给参选员工打分,再由各会员单位服务明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审查,对参选人员在系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3、各会员单位初选的服务明星经会员行领导讨论确定后,于10月1日前将推荐意见书(盖会员单位公章)、服务明星候选人的相片、简要事迹材料、推荐表(见附件1)报送市银行业协会秘书处(推荐名额安排见附件2)。

  (三)综合评定阶段。自律工作委员会于10月中旬召开会议,对“服务明星”进行审定。

  (四)表彰阶段。20xx年11月对评选出来的全省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明星进行表彰,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届时请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四、评选推荐活动的有关要求

  (一)各会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服务明星评选活动的意义。这不仅是提高我市金融服务质量,也是调动员工积极性,树立银行良好社会形象的有力推动,又是评选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的必要补充和打造我市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品牌的基础和支撑。各会员单位应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到精心组织,认真策划,专人负责,全员参与,充分利用评选服务明星的契机,推动我市金融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在开展“服务明星评”选活动中,各会员单位可因地制宜,采取有效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我市银行业的优质规范服务,同时,组织员工向市银协投稿,协会将在银行业动态刊登各会员单位的经验和做法。

  (三)推荐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反对本位主义和弄虚作假,确保服务明星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四)加强各会员单位之间的协调合作。各会员单位应从全局出发,互相配合,相互支持,安排得力人员做好组织审查和各项活动的落实工作,确保整个评选活动顺利开展。

评选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激励为教育事业献身的崇高思想,不断推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从而打造一支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让学生尊重、家长信赖、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树立一批具有高尚师德,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先进教师典型,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特制订《回龙观第二小学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二、活动主题:快乐成长奉献最佳

  三、评选范围及名额

  1、在本校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在岗的教师和职工,能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师德规范的教师。

  2、名额分配:按行政后勤组、班主任组、科任组分配名额。

  四、评选条件

  1、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工作准则,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不计较个人得失,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讲团结、讲协作、讲奉献,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为人师表,爱岗敬业。

  2、扎实教学,兢兢业业。严格遵守教学常规,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成绩显著。

  3、遵纪守法,师德高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的对待每一个学生,没有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

  4、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认真学习,钻研业务,完成各项教学教研任务。对工作精益求精、任劳任怨、兢兢业业。

  5、团结协作,发扬奉献精神;乐于助人,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勇挑重担,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维护学校各项荣誉,为和谐校园的建设贡献力量。

  6、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在师生中威信较高。

  五、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师德标兵评选表彰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行政、工会委员会、教工代表组成师德标兵评选小组负责审议工作。

  六、评选年限

  师德标兵的评选工作将每年评选一届。

  七、奖励方式

  师德标兵的奖励方式以物质奖励与荣誉奖励相结合。

评选方案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机制,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学科教学方面具有影响力的骨干教师队伍,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是逐级晋升(首次除外)的三级梯次骨干教师,每2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 校教务处、教研处负责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和管理工作,按照“认真遴选,合理分布、悉心培养、严格评定、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教师培养规划,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培养培训和评价、激励机制。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对象

  第四条 评选的范围和对象是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五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较好。

  2.必须满教学工作量和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3.教坛新秀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教学能手原则上为40周岁以下,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教师。

  4.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在评选时可以优先考虑。

  5.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教学能手必须具有中级职称并聘任3年以上。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2)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

  (3)搞有偿家教或其他与本专业不相关的第二职业的;

  (4)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

  (5)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第六条 教坛新秀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列同年级同类型班级前茅,教过本校一届毕业班及其以上,所教班级高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异。

  2、具有两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成效较为显着。

  3、具备独立承担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学生、家长评价好。

  4、近三年来参赛课获校级二等奖以上(含校级二等奖)或在市直以上(含市直)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上示范性观摩课等。

  5、近三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近三年获市级二等奖(含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6、近三年来在市级及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在学校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5篇以上(有网站的复印材料)。

  第七条 教学能手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近三年列同年级同类型班级前茅,教过本校两届及两届以上毕业班,所教班级高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异。

  2.具有三年及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在本校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

  3.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改革进取,积极参与本学科的教学研究,有一定的教学特色与风格,学生及家长评价好。

  4.近五年来参赛课获市直(含市直)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学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含上示范性观摩课)。

  5.近五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近三年获市级一等奖(含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6. 近五年来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三篇或三篇以上,在学校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8篇以上(有网站的复印材料)。

  7.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的老师可直接认定为学校骨干教师。

  第八条 学科带头人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具有熟练、艺术地驾驭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水平高,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近3年在市(区)级以上开过2次以上示范课,或作过2次市(区)及以上的专题讲座,获得好评,或获得州泰市优秀课评比二等奖及以上,教学经验丰富,有自己的教学特色,教学实绩在市级同类学校居领先水平。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掌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取得显着成绩。近3年来,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的研究论文2篇或2篇以上,或参加专着(不含教辅材料)编写,本人承担1/3工作量以上,主持或负责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并通过成果鉴定。

  3.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对提高本地区教师的政治思想、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有较大贡献,有计划地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近5年被培养的教师在市(区)级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所撰写的论文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一篇,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以上)。。

  第四章 评选程序和办法

  第九条 评选一般由下而上逐级进行。

  1.个人申报,组织推荐。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专业(基础)教学部对照条件,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经过述职、评课、评论文论着、考核教学质量,提出建议候选人名单上报校教学委员会,校教学委员会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2.校教务处、教研处根据评选条件逐个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听课、查看备课记录、核实教学与科研实绩、个别谈话、调查访问、民意测验等形式进行。确定我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单,予以公布。

  第五章 职责

  第十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担任本学科(专业)满工作量的教学任务,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带头上好研究课,每学期在校内评课不少于4节,上示范课不少于2节;在市(区)及以上范围内承担1次以上高质量的观摩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研读专着1~2本;写教学反思不少于2篇;撰写优秀教学设计不少于3篇;参加市级及以上培训(活动)2~4次。

  第十一条 校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主动参加组织安排的各类讲学活动以及培训青年教师等工作任务。每学年指导青年教师2人以上,并明确培养对象的目标和任务。

  第十二条 校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承担市级以上课题研究任务。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市级及以上获奖,或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或在专业会议上交流。教坛新秀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市级以上获奖,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在专业会议上交流。

  第十三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承担一定的教师继续教育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讲学活动,完成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的教育教学研究及其他任务。

  第十四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水平,积极参加高一层次学历或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课程)进修。

  第六章 管理和考核

  第十五条 校教务处、教研处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和管理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考核,若三届满后未晋升上一梯次的骨干教师,其荣誉称号自然免去,不搞终身制。

  第十六条 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制度。已退休的不参加年度考核。认真记载他们的主要业绩及考核奖惩情况,按学年建好管理台帐,填写《骨干教师学年考核表》。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经审查属实,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十七条 学校积极培养和推荐骨干教师参加高一级评选。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资格:1.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合评选条件的;2.离开教育教学第一线岗位的;3.不具备师德要求或不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的;4.依照法律、法规应当撤消其荣誉称号的。

  第七章 待遇和奖励

  第十九条 学校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授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在教师职务评聘中,优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第二十条 凡被评选为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教师且年度考核合格可享受一定的津贴。学校每月发给学科带头人科研补贴经费80元,每月发给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科研补贴经费50元。

  第二十一条 学科带头人每3至5年可享受一个月的学术假,优先参加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境内外教育考察或交流。

  第二十二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离岗后,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创造有利的工作、学习环境,做到人尽其才,有计划地提供外出进修、参观考察、健康疗养的机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在同一届评选中,每人只能参加一项评选。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评选方案 篇4

  为了激活教师的工作热情,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树立正面典型,学习身边的人和事,发挥优秀教师的正能量,为那些敬岗爱业,默默奉献的老师搭建舞台。经研究决定,在我镇开展第二届“魅力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各校。

  一、评选范围

  全镇小教在编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勤恳踏实,团结协作,服从分配。受到师生的.广泛敬重和信赖。

  2.学科教学成绩显着。近三年内所任教学科成绩突出。

  3.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对所教学科具备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自觉更新教育教学观念。三年来,至少在全镇范围内上过公开课并且获过奖。

  4.教育科研能力强。近三年作为主持承担过县级以上教育科研或教改实验课题,研究成果突出。

  5.近三年来,担任过一年以上的班主任工作、学校管理岗位工作。

  6.近三年内请假累计未超过一个月。

  7.有下列情形的“一票否决”。

  ⑴在近三年考试中有舞弊行为;

  ⑵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⑶搞有偿家教;

  ⑷不服从领导分配。

  8.有下列情况的优先推荐。

  ⑴20xx-2016学年,在县学科检测中获奖的教师;

  ⑵20xx-2016学年,在县以上现场竞赛获一等奖的教师;

  ⑶20xx-2016学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的教师;

  三、组织机构

  组长:z

  成员:z

  材料员:z

  四、评选名额

  最终在全镇产生十名“魅力教师”。

  五、评选方法

  (一)评选步骤

  1.自荐和学校推荐相结合。(填写魅力教师推荐表,在6月20日前完成)

  2.条件审核,确定入围人员名单。(领导小组审核,在6月25日前完成)

  3.群众投票。(在6月30日前完成)

  4.演讲。(在8月26日前完成)

  以上的时间点是每一个环节的最终时间,可以提前不可推迟。

  (二)成绩结算

  综合成绩=提供材料积分50%+群众投票30%+演讲成绩20%。

  六、申报材料清单

  (1)20xx字以内事迹材料

  (2)场天镇“魅力教师”推荐呈报表

  (3)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指各类表彰)

  (4)教学成果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学实绩)

  (5)教科研成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指导学生获奖)

  (6)论文及课题研究材料

  (7)教师教学基本功(现场比赛、第二轮基本功考核A)

  (8)其他证明业绩的材料

  七、其他事项

  1.推荐评选过程中,凡涉及到获奖、论文发表、课题、实绩等时间均在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7月1日之前。

  2.《魅力教师推荐呈报表》要经学校审核把关。各类申报材料务必实事求是,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评审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责任。

  3.上报材料一律用A4纸,原件、复印件按清单顺序分开装订。每单位推荐名额不限。

评选方案 篇5

  为了更好地做好先进教师的评选工作,明确先进教师的评选条件,从而起到激励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发挥教师队伍中先进示范带头作用,树立教师典范,特从德、能、勤、绩等四方面制定学校先进教师的评选方案,具体条件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在本校教龄满一学期以上的,满工作量的专任教师和学校行政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德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参评教师须在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学期以上。不从事第二职业,凡从事第二职业者不得参加学校先进教师的评选。

  2、有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和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坚持素质教育思想,全心全意搞好教育教学工作。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师德良好,在同事间不散布不利于学校的言论,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以大局为重,维护学校和学生利益。维护学校威信,不与家长和同事发生矛盾,与人为善。

  3、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均取消参评先进教师资格。

  (二)能

  1、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有开拓进取精神,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学科教学改革,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所教班科班风、学风好,教学成绩达镇平均水平。

  2、有较强的`课堂教学管理能力,课堂纪律良好,无乱堂、无瞌睡等。

  (三)勤

  1、积极参加市、镇、校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教研活动做到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听课节数达到增城市教育局教研室规定的标准。

  2、发扬主人翁精神,爱校如家,关心学校事务,积极配合班主任(科任)、其他教师做好班管理工作和学校每项工作。积极为学校分忧解难,乐于接受分配的各项工作。

  3、各种资料按时上交完成,书写良好。凡迟交和不交者,不能评为先进教师。

  4、应积极参加学校或科组安排的工作,并能出色完成,凡对学校或科组工作不积极参加,不能评为优秀。

  四)绩

  1、教育和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对全校教育质量、教学水平的提高有积极作用。每月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所任教的学科成绩必须达到学校学期初制定的学科质量目标。

  2、每月备改检查被评为优秀,在全组教师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3、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热爱学生,特别是对待后进生,要满腔热情地关心和爱护,使学生能健康地成长。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所任教的班级学科均须合格率达90%以上。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成立学校评选校级先进教师领导小组并制定评选方案。

  2、公布校级先进教师评选方案。学期结束前,由教研组根据学校规定的优秀教师名额按1:1.5的比例提名组内优秀教师候选人,再由组内教师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

  3、符合条件的教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评选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评选并确定先进教师名单。

  5、公示评选结果。

  四、评选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坚持条件,严格程序,充分发扬民主,真正把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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