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养老金上调方案

来源:实时热点 时间:2017-10-17 编辑:彩珊‍ 阅读: 手机版

  重庆养老金上调方案【1】

  养老金每月定额涨60元。

  中金网,昨天,重庆时报记者从重庆市人社局了解到,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我市企业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2005年以来,国家连续12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时今年还将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据了解,国家规定,各地区总体调整水平按照本地区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6.5%左右确定。

  按照该规定,我市养老金的本次调整将从2016年1月1日起算,并于9月底前补发前8个月的调整金额。

  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具体为:一是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是挂钩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以同类人员2015年12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4.5%。

  三是倾斜调整。

  1953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200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每超过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符合多项倾斜政策的人员可同时享受。

  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举例:一位1970年参加工作、2000年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可增加的养老金包括定额调整的60元、挂钩调整的90元(缴费30年,按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来算,每个月增加90元)、倾斜调整的30元(符合倾斜调整中关于“2005年底前退休,且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规定,那么他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部分,每超过一年每月增加3元,每月共计30元),即每月多领养老金60元 90元 30元=180元。

  9月底前将前8个月调整金额补发到位

  如有疑问可拨打12333服务热线

  定额调整方面,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每人每月增加60元。

  挂钩调整方面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的基础上,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以同类人员2015年12月平均养老金水平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4.5%。

  倾斜调整方面,主要是对参加工作时间较早的企业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此外,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200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每超过1年增加3元。

  另外,所有符合三项倾斜政策的人员,其享受的待遇可叠加计算。

  按照国家规定,本次调整从2016年1月1日起生效。

  市人社局表示,将于本月底前,把前8个月的调整金额全部补发兑现完毕。

  值得注意的是,我市调整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但不包含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死亡的人员。

  市人社局提醒,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12333服务热线,或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咨询。

  重庆市养老金领取条件

  1、参保缴费的青年人员年满60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的,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参保缴费的中年人员,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对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1)中年人员从开展试点之年起参保缴费且未间断,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本人可以选择一次性补足到15年;对没有选择补足到15年的,按个人账户实际储存额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2)中年人员在开展试点之年未参保缴费或在开展试点之年参保缴费后有间断的,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不允许一次性补足到15年,只能按个人账户实际储存额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重庆市养老保险不同年龄段政策区别

  一、中青年参保规定

  1.中青年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中青年人员目前年缴费标准有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五个档次,由本人自愿选择,按年缴费。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

  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中青年人员按规定完清养老保险费后,政府在其个人账户中每人每年补贴30元。

  其中,对残疾等级达到1、2级的重度残疾人,政府每人每年再代缴40元养老保险费。

  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资助、政府缴费补贴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并按规定计息。

  2.中青年养老金领取条件

  a、参保缴费的青年人员年满60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的,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b、参保缴费的中年人员,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老年人参保规定

  1.老年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金额:月缴费档次乘以缴费月数;月缴费档次:有40元、60元、90元三档;缴费月数:按本人距75周岁余命的实际月数计算。

  最低不得少于60个月;缴费方式:一次性缴清,缴费档次一经选定,不得变更。

  对选择缴费的老年人员,政府还将给予补贴。

  按其缴费年限,每人每年代缴30元养老保险费(从应缴费金额中扣减)。

  其中,残疾等级达到1、2级的重度残疾人,政府每人每年再代缴40元养老保险费(从应缴费金额中扣减)。

  2.老年人养老金领取方式

  a.选择不缴费的老年人员: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目前为每人每月80元。

  b.选择缴费的老年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目前为每人每月80元)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重庆市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细则方案【2】

  09月20日讯,2016重庆市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细则方案:9月19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消息,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市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调整办法严格遵照国家要求制定。

  调整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不含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具体为:一是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是挂钩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以同类人员2015年12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4.5%。

  三是倾斜调整。

  1953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200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每超过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符合多项倾斜政策的人员可同时享受。

  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举例:一位1970年参加工作、2000年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可增加的养老金包括定额调整的60元、挂钩调整的90元(缴费30年,按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来算,每个月增加90元)、倾斜调整的30元(符合倾斜调整中关于“2005年底前退休,且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规定,那么他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部分,每超过一年每月增加3元,每月共计30元),即每月多领养老金60元90元30元=180元。

  目前,我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抓紧组织实施兑现工作,确保9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兑现到位,即补发今年1至9月增加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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