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退休养老金上调【1】
今年多个省份上调退休人员养老金,扬州调整了吗?具体是如何呢?下面小编为你介绍,具体如下:
9月9日讯:2016年扬州企退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近日,北京、云南、陕西、广西等省份陆续公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按照人社部、财政部此前明确的总体上调6.5%左右要求,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扬州本地何时调整?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日前在作客“人大网坛”时表示,目前省细则尚未出台,待省相关政策出台后,扬州将抓紧执行到位。
多个省份上调退休人员养老金
9月底前完成调整足额发放到位
今年4月,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这是我国连续第十二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近日,北京、云南、陕西、广西等省份陆续公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按照人社部、财政部此前明确的总体上调6.5%左右要求,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根据各地目前已公布的养老金调整方案,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均可享受定额调整。
陕西明确在定额调整中每人每月增加77元,云南增加30元,广西增加70元。
同时,陕西、广西、云南、辽宁等省份均明确,在9月底前完成养老金调整足额发放到位。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将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支出明显增加。
由于调整,部分省份基金出现缺口。
有专家提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现全国统筹,应采取全国社保基金出资、地方按比例上缴部分基金收入,建立社保基金调剂资金池的方式进行。
对基金收支出现缺口省份,则应根据责任划分,按比例承担方式解决。
扬州企退人员养老金何时上调?
待省细则出台预计9月底发放
扬州本地何时调整?这一问题是不少企业退休人员关注的话题。
在最近一期的市人大常委会“人大网坛”上,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在回答网民提问时表示,目前省细则尚未出台,待省相关政策出台后,扬州将抓紧执行到位。
那么,我省何时调整?据了解,省有关部门已按照国家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了具体的调整方案,批准后将在全省推开实施,预计在9月底将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养老金调整后的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补发的养老金会尽快发放到每个退休人员的银行卡或存折上。
6.5%是总体水平
并非人人如此
去年底江苏企退人员月均2460元
截至去年底,江苏企退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人均水平达2460元,比“十一五”末增长68%。
如按照约6.5%的涨幅测算,江苏约600万企业退休人员受益,人均月养老金的增额为159.9元,这意味着2016年江苏企业退休人员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有望达到2619.9元。
不过,这只是测算,至于具体怎么调,如何与缴费年限挂钩,江苏将结合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研究具体的调整方案并报批。
需注意的是,6.5%左右调整水平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水平,而不是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以各自养老金水平为基数,都按6.5%的比例调整,更不是简单地对每个退休人员都按6.5%增加养老金。
扬州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2】
扬州人社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这将是我市连续第5年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去年首次破百达到105元,今年调整后每人每月提高到115元。
连缴超15年每超1年可加发1%
沃保网小编了解到扬州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城镇居民,从第16年起,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可加发1%,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支出。
我市将根据省政府调整政策,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
个人每年缴费标准为15个档次
基础养老金是最基本的保障。
对于年龄超过60周岁的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来说,将每月可领取到115元基础养老金。
据悉,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金支付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政府承担的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与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标准不同的是,扬州目前的城乡居保个人每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标准分为15个档次。
目前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2000元、3000元、6000元等15个档次。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以上,60周岁以下,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换句话说,如果你缴费越多,拿的也会越多。
需提醒的是,100元的缴费档次原则上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
城乡养老保险计算方法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
中央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具体的养老金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扬州社保中心。
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