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方案15篇(精选)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1
为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主要任务
1、协助抢救受灾人员和群众撤离危险区的道路运输保障。
2、协助转移物资、设备的道路运输保障。
3、协助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范围为我县境内发生的需要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道路运输事故和道路运输事故险情。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
在处置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处置重大道路运输事故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地开展抢救、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洽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道路运输事故的各项措施,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
(四)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建立应对重大道路运输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快速反应,快速得当处置。
(五)依法行政,合法处置
在实施道路运输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启动干预措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征集、调用相关物资、车辆时,各相关乡镇和单位应服从统一指挥,保障救援供给。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交通运输局分管运政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党委班子成员、运管所所长、路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安监所所长、办公室主任、财务股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道路运输管理所,由运管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道路运输管理所全体工作人员组成。
(二)领导小组职责。统一领导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有关工作。负责监督指导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预案演练,负责参加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抢救和调查,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组长或其他成员带领工作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进场施救。
(三)现场救援指挥部。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根据道路运输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灾情现场应急行动的具体部署和执行,应急队员的任务分配,应急物资的调用。现场应急处理指挥部包括以下成员:总指挥一名、副总指挥一名、联络员一名、后勤调度员一名。
(四)现场救援指挥部职责
1、负责现场评估、报告,组织实施救援;建立与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联络,贯彻执行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指令,如有需求,提供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求的信息。
2、协调和控制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行动结束后,进行事故现场应急救援行动总结并向上级部门递交书面报告。
四、事故分级根据道路运输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
特别重大道路运输事故(I级)
重大道路运输事故(Ⅱ级)
较大道路运输事故(Ⅲ级)
一般道路运输事故(Ⅳ级)
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来加以表示。
(一)特别重大道路运输事故(I级)
1、I级甲类:一次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道路运输事故。
2、I级乙类: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伤5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二)重大道路运输事故(Ⅱ级)
1、Ⅱ级甲类:指一次死亡5人以上,死伤25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
2、Ⅱ级乙类: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死伤2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以下。
(三)较大道路运输事故(Ⅲ级)
指一次死亡2人,及死伤1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虽未达到I级、Ⅱ级及前述内容,但已使客车遇险,造成较大影响的各类险情。
(四)一般道路运输事故(Ⅳ级)四级
指一次事故死亡1人及死伤5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下。
五、事故报告
(一)报告内容
1、基本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的单位或车辆牌号(设施名称)、所有人及经营人、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简要经过。事故及险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车辆毁坏情况;
3、经济估计。事故及险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原因判断。事故及险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控制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处置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6、相关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如车型、车况、核定人(吨)数、实载人(吨)数、经营线路,或货物名称等;
7、报告联系。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2
一、总指挥:刘云平 职责:全面负责事故应急处理。
二、副总指挥:李光辉 职责:人员调动、支配、前线指挥。
三、通讯联络组:闫友福 职责:负责及时报警,救灾人员的联络、与家长、社会沟通信息,保证各种指令信息能够迅速、及时、准确的传达。
建立快捷绿色通讯联络:应急领导小组—→各班主任—→全班学生。(当有灾情发生,全校师生及家长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四、疏散组:秦金明 全体班主任和科任教师 职责:负责师生疏散、转移,按照平时演练方案进行。
五、物资保障组(警戒保卫组):高碾林
职责:引导其他急救车辆、物资、人员现场救灾,负责物资供给,保障负责抢险物资设施供应等;当实行紧急警戒保卫,由全体男教职工组成警戒保卫组。
六、抢救组:全体教师
职责:对受伤学生进行临时救护,及时联系医院或送医院救护。
七、善后处理组:各班主任
职责:及时做好www.zgd oc.com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注:本应急指挥部适用于一切重大突发性事件,如地震、台风、洪水、雪灾、火灾等重大自然灾害或事故。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3
根据《仓山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仓治欠办发〔20xx〕1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防范欠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2.防范为主、依法处置。对有欠薪逃匿苗头的企业,要高度重视,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
3.快速处置、就地解决。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处理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社会负面影响。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对湖街道范围内发生的企业欠薪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防范处置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的突发性欠薪事件的'处置工作。
组长:于贤平(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陈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瑶(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成员:许雅华(程厝社区书记、主任)
郑英(湖岭社区书记、主任)
林莉(马厂社区书记、主任)
林靖(师大社区书记、主任)
林玉梅(万里社区书记、主任)
陆燕玲(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人)
林萍(劳动保障事务所干事)
黄颖(劳动保障事务所干事)
陈庆华(劳动保障事务所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劳动保障事务所,具体工作由陆燕玲负责。
四、应急办公室职责
1.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和管理。
2.汇集、上报企业欠薪突发事件信息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并视情向街道领导小组建议启动本预案。
3.贯彻落实街道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并负责检查落实。
4.负责街道领导小组与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协调联络。
5.承担街道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现场处置工作组
街道指挥部根据处置需要,可设立下列现场处置工作组,分组及成员组成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综合协调组。由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对事件相关情况进行汇总、传递和向上级报告,协调各工作组的处置工作。
2.治安警戒组。由街道派出所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设置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散群众,做好现场保卫工作;搜集并固定违法犯罪的证据,控制局势,平息事态,依法打击犯罪。
3.劝导教育组。由劳动保障事务所、社会维稳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营商环境办公室、街道工会联合会等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企业欠薪突发事件的政策解释、法律宣传和接待劝返工作。
4.舆论宣传组。由宣传组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做好企业欠薪突发事件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掌握舆论动态,澄清事实真相,正确引导舆论。
5.事件调查组。由劳动保障事务所、对湖派出所及相关部门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开展现场勘查、走访,调查事件的起因、伤亡情况、财产损失,分清引发企业欠薪突发事件的责任,并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
六、运行机制
1.抓好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摸排、掌握企业欠薪突发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争取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企业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2. 抓好重点行业欠薪监控,以建筑工程在建项目、服务性行业、服装厂、酒店宾馆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作为重点,在重大节日或敏感时期,特别是每年春节前,要组织开展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及时查处欠薪企业,从源头上防止欠薪。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4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理果断的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利,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水利系统工程建设领域因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上访、静坐、围堵或滞留党政机关,围堵道路、建筑施工现场等行为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1.3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就地解决,疏导教育、耐心劝离、依法办事、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的原则。
1.4 分类分级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的参与人数、影响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分为三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一般)。
(1)特大突发紧急情况:30人以上的农民工,集体上访、静坐、围堵或滞留党政机关,围堵道路、建筑施工现场等行为;人数不到30人,但到上级信访部门上访或行为激烈,如:聚集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堵塞道路、阻碍执法等需出动警力才能恢复秩序等行为,以及在公共场所悬挂标语、呼喊口号、拦截公务用车等影响较大的上访行为。
(2)重大突发紧急情况:10人以上 30人以下的农民工,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
(3)一般突发紧急情况:10人以下的农民工,集体投诉、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
1.5 启动条件
(1)正在进行集体上访,导致影响正常工作生产秩序的。
(2)正在进行集体上访造成不良后果且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3)突发事件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在事件发生过程中,情况突然发生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4)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认为有必要启动预案的情况。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处置因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纪委办、财务股、水利股、水库股、水政股、信访股、巴中市双桥水库建设管理局、巴中市友谊水库建设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库建设管理局、县江口水乡旅游风景区建设管理局、县水土保持局、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平州水利投资公司等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信访股,由杨大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处理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做好业务范围内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2.2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协调、指导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各部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隐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排查,对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原因进行分析;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中涉及的重大劳动保障问题及时上报、参与调查、通报情况、协调处理、跟踪督促;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2.3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收集汇总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投诉及突发事件信息上报;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管理职责;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4 成员单位职责
水利股、水库股、水政股、巴中市双桥水库建设管理局、巴中市友谊水库建设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库建设管理局、县江口水乡旅游风景区建设管理局、县水土保持局、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县乡镇供水管理总站、平州水利投资公司等股室(单位)按照提前介入、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工作要求,负责业务范围内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摸排,及时处置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负责事发后及时赶到事发现场,适时掌握事件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安抚、劝导、疏散上访群众;负责责令施工企业及时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等。
信访股:负责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接访工作,做好安抚、劝导工作。
纪委办:负责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领导不重视、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事态扩大,造成恶劣影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局办公室、财务股负责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和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响应
3.1 信息报告
各股室(单位)在接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情况,或遇到群体性上访事件时,应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上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等相关情况;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和影响程度预测;掌握突发事件中施工企业和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等情况。
3.2 启动预案
发生Ⅲ级及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由应急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四、处置程序
4.1 处置原则。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坚持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的原则,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直至最终平息事件。
4.2 应急处置
1.通过前期工作仍不能控制农民工群体性上访的应急情况,各部门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2.应急领导小组按局领导分工文件,通知股室(单位)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带领分管股室(单位)相关人员赶赴事发现场,了解事件的有关情况。诚恳听取上访人员意见,避免矛盾激化,劝导上访人员迅速离开聚集地,尽快平息事态,并做好劝返接回工作。
3.赶赴现场领导将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及可控情况,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请求公安机关支援;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向上级机关报告。
4.一旦发生农民工工资信访不可控突发事件,各成员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各司其职,迅速行动,确保人员和工作到位。
5.对出现难以劝离、围堵机关、扰乱机关工作秩序或缠访闹访及其他有明显过激行为的,要第一时间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尽快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秩序。
五、责任追究
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过程中,凡出现下列情况的`(股室)单位,实行环节责任追究制,一律按相关规定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对农民工反映的问题不关心、长期不解决,致使矛盾激化,引发突发事件的。
2.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不重视、措施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纠纷不断,社会影响恶劣的。
3.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谎报、瞒报或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处理,以及在调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处置不力,以致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4.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未及时赶赴现场处置,造成事态扩大和其他不良后果的。
六、应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等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共享和通讯设备完好。
6.2 资金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责成工程承包企业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督促其按时足额预存农民工工资,为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提供资金保障。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5
1、目的
确定工地潜在的环境事故或紧急情况等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预防射线泄露、高参数蒸汽泄露、剧毒化学品泄露等造成的危害,保护公司财产和职工人身财产安全,减少可能伴随产生的对环境的影响。
2、适应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公司内易燃易爆液(气)体、化学品、作业点或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重大泄露事故以及特殊的气候(如台风、爆雨洪水等)紧急情况。
3、办法
公安科归口管理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在人员集中的场所,火灾、泄露事故的突然降临,会使众多的现场被困人员感到大难临头,惊慌失措,争相逃命,互相拥挤,结果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因此,在火灾、爆炸、泄露等事故发生初期,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疏散被困群众,实行自防自救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旦发生火灾、爆炸、泄露等事故,应立即实施《应急准备与响应》,组织人员疏散,公安科负责人员疏散工作,公安科负责人负责组织指挥现场人员的疏散工作。责任部门负责如泄露等的控制,缩小范围,把损失减少到最底限度,要做到分组行动,互相配合。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现场受危胁的人员必须服从现场领导和工作人员组织指挥。当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后,由公安消防队组织指挥。工作人员应主动向公安消防队汇报情况,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队做好疏散工作。
事故照明小组人员迅速按各自分工需要照明的通道、楼梯及出口地段,启用各种照明设施,照明引导疏散。
内部疏散引导组人员不断用手势或喊话的方式引导,稳定人员情绪,维护秩序。首先利用距着火部位最近的防烟(封闭)楼梯,其次利用未被烟火侵袭的普通楼梯、楼外安全梯或利用疏散阳台、通廊以及其他能够迂回到安全地点的途径,将人流按简捷、合理的疏散路线引导到场外。
外部疏散人员应将已疏散到场外的人员引导至安全不影响处置事故现场的'地带。
外部警戒线组防止已疏散出来的人员重新返回危险区域,维护外部秩序,为消防队到场有效处理控制事故创造条件。
救援人员对疏散出来的危重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急救,并及时将重伤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治疗。
附件1:处置易燃、可燃液体泄露事故的措施是:
(1)、临时设置现场警戒范围。在泄露量大量时,要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警戒,无关人员不得出入,制止一切点火源。
(2)、绝对禁止与各种明火接触。在易燃、可燃液体物料泄露的范围内首先要绝对禁止使用各种明火。特别是在夜间或视线不清的情况下,不要使用火柴、打火机等进行照明。同时也要注意不要使用刀闸等普通型电器开关。
(3)、注意防止静电的产生。易燃、可燃液体在泄露的过程中,如果流速过快则容易产生静电。为防止急电的发生,可采用堵洞、塞缝和减少内部压力等方法,通过减缓流速或止住泄露来达到防止急电的目的。
(4)、要控制住物料的流向。对于泄露出来的液体,可采用疏导堵截等方法对其进行控制,尽量不使其范围扩大。特别是不要使泄露出来的液体流散到有明火的地方等要害部位。
(5)、尽量避免形成爆炸混合气体。当易燃、可燃物泄露在库房、厂房等有限空间时,要有时打开门、窗进行通风,以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6
第一条
为维护全市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正常经营秩序,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预防或减少农信社服务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根据《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引》、《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示范文本》和《农村信用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特制定《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
第二条
服务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原则处置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坚持依法、快速、高效、稳妥的原则;应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不得泄漏;应按照统一指挥、措施得力,政府协调、部门联动的原则组织实施,应按照自身的权限和职责各司其职,服从指挥;应按照属地为主、明确责任,信息共享、维护稳定的原则开展处置,应统一认识,顾全大局,科学决策,依法处置。
第三条
服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联社成立“农村信用社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事长任组长,主任、监事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为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人任主任。负责对辖内农信社服务突发事件的处置进行引导、协调、督促,并做好辖内农信社应急处理信息交流等服务工作。
(一)服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审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处理预案;
2、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处理预案;
3、统一指挥应急处理工作;
4、调配各类应急处理资源;
5、决定向系统内上级机构报告突发事件及其处理情况;
6、审定应急处理信息披露事项;
7、决定向银监分局、政府职能部门等系统外职能部门报告应急处理相关事项;
8、决策应急处理工作的其他重要事项;
9、总结应急处理工作经验教训。
(二)服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接收服务突发事件信息情况,提出服务突发事件级别判定意见,并综合汇总上报银监分局、省联社和地方党政领导机关;
2、指导督促营业网点应急处理预案的执行;
3、与市、县市政府及其他市级职能部门联系;
4、联系银监分局、政府职能部门等系统外职能部门协调处理服务突发事件,及时报送有关应急处理情况;
5、收集、上报、通报有关信息资料;
6、收集、整理、保管应急处理档案资料;
7、按权限对外披露相关信息;
(三)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的职责:
1、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应急处理预案;
2、及时向系统内上级机构上报有关应急处理信息;
3、根据实际情况,联系相关系统外职能部门协助处理服务突发事件;
4、落实应急处理预案的'演练工作;
5、完成系统内上级机构交办的应急处理工作其他事项。
第四条
服务突发事件分类
(一)特大服务突发事件(i级)
1、营业网点挤兑;
2、多个营业网点受自然灾害破坏;
3、多个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
(二)重大服务突发事件(ii级)
1、单个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
2、抢劫客户财产;
3、单个营业网点受自然灾害破坏;
(三)较大服务突发事件(iii级)
1、客户突发疾病;
2、客户人身伤害;
3、寻衅滋事;
4、营业网点客流激增;
5、不合理占用银行服务资源;
6、重大失实信息传播;
7、其他影响营业网点正常服务的事件。
第五条
营业网点发生服务突发事件,应立即按程序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原因、性质、涉及金额及人数以及事件造成的主要危害、客户反应、事态发展趋势和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第六条
营业网点挤兑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挤兑事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迅速疏导客户,防范客户过激行为,维持营业秩序。
(二)营业网点负责人迅速到达现场,并按程序第一时间向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及时安抚客户,全力做好解释和宣传,控制事态发展。
(四)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研究分析事件情况,视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市联社、银监分局、政府职能部门、公安机关报告。
(五)系统内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营业网点发生挤兑事件的报告后,立即调动安全保卫人员赶赴现场,并请求协调当地公安部门维持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六)系统内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急预案,迅速调运内部资金,确保头寸充足,必要时,向当地人民银行汇报,紧急调拨充足现金,保证正常兑付。
(七)根据事态进展情况,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消除社会影响。
(八)如事态范围进一步扩大,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机构请求银监分局、政府职能部门共同采取联动措施,统一协调应急处理工作。
第七条
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业务系统故障,造成系统停机、运行中断等情况,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及时告知客户,做好客户解释安抚,维持营业秩序,同时检查了解网点供电、设备运行、网络运行等情况。
(二)营业网点负责人第一时间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机构研究分析业务系统故障情况,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三)系统内上级信息技术管理部门协助营业网点共同针对故障情况,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处置,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四)如发现故障属人为攻击所造成,系统内上级信息技术管理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对于经分析确认为攻击行为,且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协助公安机关破案,确保农信社业务系统安全。(五)必要时,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营业网点系统故障应急处理工作。
(六)根据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处理实际情况,由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向客户公示营业变更安排。
(七)如发生多个营业网点系统故障或单个营业网点系统故障影响范围较大时,上级机构服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银监分局、政府职能部门报告有关情况,请求支持配合。
第八条
抢劫客户财产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不法分子抢劫客户财产事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立即报警,迅速予以制止,维持现场秩序。
(二)在确保银行财产安全情况下,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及时、安全疏散其他客户;如客户受到伤害,应迅速实施救助。
(三)营业网点负责人应及时向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件情况。
(四)营业网点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营业网点正常营业秩序。
(五)营业网点保护好现场及监控录像资料。
第九条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发生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第一时间拨打紧急救援电话,迅速组织人员自救,尽快疏导客户撤离网点。
(二)营业网点负责人迅速向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灾情。
(三)应急处理团队组织员工转移柜台现金、凭证、账薄等到安全地方,并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四)按照灾害处理实际情况,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组织员工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并组织员工有序转移。
(五)营业网点负责人紧急调配人员,加强防卫,做好营业网点金库、柜台等重点场所的防盗、防抢工作。
(六)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立即调动安全保卫人员赶赴现场维护秩序,同时联系公安机关、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助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客户和农信社财产安全。
(七)如营业网点因灾情不能正常营业,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示网点营业变更安排,做好客户安抚工作,消除社会影响。
(八)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向银监分局、政府职能部门报告有关情况,请求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共同采取联动措施,统一协调应急处理工作。
(九)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营业网点正常对外营业。
(十)营业网点保护好现场及监控录像资料。
第十条
客户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一)客户在营业网点突感身体不适、需要帮助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及时安排客户休息。
(二)客户突发疾病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依据实际情况立即联系紧急医疗救护,疏导救助通道,协助医疗救治。
(三)根据实际情况,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及时通知客户家属或单位。
(四)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协助客户保护财产和资料安全。
(五)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维护营业网点正常秩序,保证服务质量。
(六)营业网点保存监控录像资料,以备日后查证。
第十一条
客户人身伤害应急预案
(一)客户在营业网点受到人身伤害时,营业网点负责人应及时达到现场,了解客户伤情,进行安抚慰问。
(二)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为客户提供临时医疗救护,并及时协助联系客户家属或单位。
(三)必要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立即联系紧急医疗救护。
(四)视情况,营业网点负责人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有关职能部门介入,进行后续处理。
(五)营业网点保存有关监控录像资料,以备日后查证。
第十二条
营业网点客流激增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客流激增情况,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及时安抚客户,做好客户疏导。
(二)营业网点负责人及时增设营业柜台及服务窗口,进行客户分流,缓解客户情绪。
(三)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及时公告相关解决客流激增问题的处理方案。
(四)必要时,营业网点负责人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视情况,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
不合理占用银行服务资源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客户不合理占用银行服务资源事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及时劝导客户停止不合理占用行为,维护正常营业秩序。
(二)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主动了解客户不合理占用行为动机,听取客户要求,采取有效疏导措施。
(三)如疏通和劝阻无效,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给予客户适当警告,中止客户不合理占用行为。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7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福州公交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全力救援,妥善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并降低事件的影响程度、危险程度,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福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处置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企业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和调配下,各应急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和权限,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地执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和措施。
(3)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落实预防突发事件的各项措施,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处置得当。
5、预案分级
集团公司为三级管理,根据实际管理要求,把预案分为车队、分公司、集团公司三级预案。本预案为集团公司应急预案。
二、突发事件分类标准:
按照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涉及范围等,根据本司实际情况,将突发事件分类如下:
1、交通事故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发生群死群伤、影响恶劣的行车事故。
(5)在繁华城市道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故障而不能行驶,有人员伤亡,使道路严重堵塞。
2、车辆突发事件
(1)车辆燃烧
(2)车辆爆炸
3、非车辆突发事件
(1)群体性上访事件
(2)线路摆事件
(3)重大伤亡事故
(4)自然灾害导致停止生产事件
(5)传染性区域疾病事件
(6)恐怖暴力事件
三、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1、成立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宙泉董事长,副组长周美钦总经理,集团党委副书记、集团副总经理及司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集团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2、下设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办公室,程瑞云总经理助理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令,立即通知各小组成员展开应急救援行动,随时了解、掌握和分析突发事件的苗头和动态,及时向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提供信息。
指挥办公室联系电话:83364942、83314643
3、下设六个应急工作组,分别为现场处理组、安全保卫组、应急协调组、事件调查组、信息汇报组和后勤保障组。各组成员应按个人所在的具体小组,开展工作。
(1)现场处理组
职责:负责及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2)安全保卫组
职责:负责维护突发事件现场秩序,疏通人员、车辆等及做好解释疏导工作等。
(3)应急协调组
职责:负责突发事件现场救援,协调解决现场出现的问题,核实事件有关情况等。
(4)事件调查组
职责: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研究,查清起因,并协助、配合上级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的相关工作。
(5)信息汇报组
职责:负责突发事件情况收集,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供上级部门需要了解的其它信息材料。同时负责突发事件的宣传导向,做好与新闻单位的联络、协调等工作。
(6)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组织调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所需的设备、物资,整合和调配应急资源,并提供有关事件的法律依据,进行有关政策的解释与答复。
四、信息报告
1、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110(或122)、120,如有火情应同时向119报警。并将事故相关事项(事故时间、地点、事故类型、事故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简要情况)详细正确报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办公室。
2、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警时要详细记录相关事项,立即将详情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调动各应急小组开展应急工作。
3、集团安办应在事故发生后按照规定时间内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国资委报告。
五、应急响应与处置程序
1、先期处置
(1)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相关单位应在各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立即进行先期处置,赶赴现场,迅速控制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并立即向集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办公室汇报。
(2)实行分级响应。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时间集团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2、启动
当出现突发情况时,集团接到指令和报告,由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指令,启动应急预案。各应急工作组成员必须服从安排和调度,积极配合并参加处置工作。
3、响应行动
(1)接到报告和指令后,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全面指挥,各应急工作组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调解矛盾。
(2)各应急工作组成员在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现场处理组、安全保卫组、事件调查组赶赴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收集证据,疏散公司人员和车辆及突发事件参与者。应急协调组、信息汇报组、后勤保障组服从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事件调查、处理事宜,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并做好资金和物质保障。
(3)突发事件临近失控前,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办公室要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请求公安部门到场维护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4、应急通讯
应急响应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安排人员保障指挥通讯系统的正常工作;领导小组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受上级的指示和事件发生地的信息;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
5、新闻发布
突发事件信息的公开发布由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突发事件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新闻保密和新闻发布等应符合规定的要求。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6、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有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7、后期处置
(1)应急状态终止后,各应急工作组和各相关单位应及时作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经过;事件原因;事件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件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2)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件原因和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六、主要处置措施
1、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处理
(1)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应急工作组应迅速到位,各尽其责;现场处理组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做好现场施救和伤员抢救工作,并协助交警部门处理现场;安全保卫组维护现场秩序,协助交警部门疏通人员、车辆,收集证据等;事故调查组应配合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研究,查清起因;应急协调组协调组织事件调查、处理事宜;后勤保障组做好资金和物资保障;信息汇报组应在第一时间内将事故时间、地点、事故情况、人员伤亡情况上报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办公室,并做好交通事故新闻宣传导向工作。
(2)与载有爆炸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协同有关部门设定隔离区,疏散过往车辆、人员。
(3)对同时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道路交通事故,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发生车辆燃烧、爆炸的突发事件的处理
发生车辆燃烧、爆炸的突发事件,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应急工作组应迅速到位;信息汇报组应在第一时间内将事故事件、地点、事故造成的危害、影响范围、伤亡人数上报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办公室;其他应急工作组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力做好人员抢救、现场灭火等工作,并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处理现场、公安机关调查事故等。
3、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处理
(1)在企业内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信息汇报组在第一时间内将上访人员人数、上访事由、上访地点报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办公室;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办公室立即指挥各工作组到位,控制事态;现场处理组、安全保卫组、事件调查组应及时了解情况,进行必要的说服劝解,缓和上访人群情绪,稳定局势,取得解决问题的主动权;应急协调组协调组织事件调查、处理事宜;后勤保障组做好资金和物资保障。
(2)在企业外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信息汇报组在第一时间内将上访人员人数、上访事由、上访地点报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办公室;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办公室应立即派人上路进行劝解,尽量使上访群众返回单位,并指挥各应急工作组到位,控制事态;现场处理组、安全保卫组、事件调查组应及时了解情况,进行必要的说服劝解,缓和上访人群情绪,稳定局势,取得解决问题的主动权,并调度车辆疏散聚集人员;应急协调组组织事件调查、处理事宜;后勤保障组做好资金和物资保障。
4、发生线路摆事件的处理
发生群体性停止运营事件,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应急工作组应迅速到位;信息汇报组在第一时间内将事件发生的情况(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员数、企业管理人员到场情况)上报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办公室;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办公室根据事件大小,指挥各应急工作组迅速到位各尽其责,及时处理,调配应急车辆尽快恢复线路营运。为防止事态扩大,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到场处理。
5、发生重大伤亡事件、自然灾害导致停止生产事件、传染性区域疾病事件的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事件、自然灾害导致停止生产事件、传染性区域疾病事件,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应急工作组应迅速到位,各尽其责;信息汇报组在第一时间内将事件发生的情况(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上报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办公室;现场处理组应及时了解情况,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做好现场施救和伤员抢救工作;安全保卫组维护现场秩序,疏通人员、车辆,收集证据等;事件调查组对突发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查清起因;应急协调组协调组织事件调查、处理事宜;后勤保障组做好资金和物资保障。为防止事态扩大,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到场处理。
6、发生恐怖暴力事件的处理
发生暴力、爆炸、投毒、纵火、绑架挟持人质等恐怖暴力事件,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应急工作组应迅速到位,各尽其责;现场处理组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立即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安全保卫组维护现场秩序,采取隔离措施,疏散人员、车辆,严禁无关人员进出;事故调查组应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事故调查研究,提供有效线索;应急协调组协调组织事件调查、处理事宜;后勤保障组做好资金和物资保障;信息汇报组在第一时间内将事件发生的情况(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上报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办公室,并做好事件的新闻宣传导向工作。
七、预警响应
1、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1)定期排查。每月集中排查分析一次不稳定因素,研究对策,提出具体化解措施。
(2)特别排查。元旦、春节、“两会”、“5.1”、“10.1”等特别时段,要认真排查分析不稳定因素,及时进行化解。
(3)专项调查。及时发现苗头和倾向性问题,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2、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值班制度
(1)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守纪律,认真负责,做好记录,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应急工作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2)在节假日落实主要领导带班,发生突发事件期间必须加强值班。
(3)发现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就事件动态进行逐级上报,并切实做到“边报告,边跟进”。
八、保障措施
1、指挥保障
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办公室设在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办公室应指定专门场所的设施,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
2、通行保障
逐步建立完善以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为核心的通信系统,并建立相应的通讯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领导小组同相关单位、部门应急组织通信联络的需要。
3、预案制定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业规定,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科学、切合实际的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各单位根据集团公司制定的应急预案的原则,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4、宣传、培训与演练
(1)宣传、培训:集团公司和各单位,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宣传,宣贯应急事件的处理知识,并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演练:集团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各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每年至少两次)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5、应急队伍保障
集团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基本人员、设备力量进行摸底检查,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
九、附则
1、奖励与责任
(1)对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2、解释
本预案由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3、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8
为了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效防控因重点突发事件导致的成品油供应困难及供应安全,保障我县成品油市场供应;针对因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保障城乡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正确处理军转干部上访等综治维稳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XX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有关要求,结合商务局职责职能,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保障
成立XX县商务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李家胜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二、工作职责
党组书记、局长李家胜对商务应急工作负总责,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玉分管应急工作,各班子成员负责分管联系工作的应急处理。
办公室:
局办公室为县商务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对商务应急事项进行总协调。
成品油及酒管办:
就成品油市场供应和加油站安全隐患等问题,负责成品油市场应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以及向县政府报送进入或解除紧急状态的相关信息资料,负责向县政府提出预警的启动和预警解除的建议,分析市场形势、提出应对措施,并负责成品油资源的.配置工作。
食品安全办:
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收集信息,分析动态,加强监测、群防群控,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一定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内贸股:
负责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所需物资的组织、储备和供应。做好市场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及预警预报,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计划及实施工作,具体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做好肉类、食糖等关系国计民生商品和有关救灾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负责组织部分重要商品的定点采购。
财务室:
积极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经费,保障应急专项经费及时到位。
维稳办:
负责处理军转干部上访等综治维稳工作,严防越级上访等违法行为。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9
为维护省际边界社会,及时处置因省际边界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做好边界争议地区群众及矿山企业干部职工思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和升级,有效维护本镇边界地区社会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河路口镇边界矛盾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群众工作组、矿山企业工作组、打击工作组、后勤工作,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总指挥长:
副指挥长:
(一)群众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车辆:18
(二)矿山企业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车辆:80(暂时使用国土所的车辆)
(三)打击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派出所工作人员、林业派出所工作人员、国土所工作人员
车辆:派出所车、林业派出所车
四、后勤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车辆:787、08
二、各组工作职责
1、指挥部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处置本镇边界矛盾纠纷事件,主动、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情报,加强沟通,取得各职能部门的参与,化解矛盾,避免上访,制止械斗,防止事态扩大和升级。
2、群众工作组主要职责:深入村组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群众情绪稳定,确保群众不参与矛盾纠纷械斗。
3、矿山企业工作组主要职责:⑴做好矿山企业的.维稳工作,引导企业收集相关证据,利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升级;⑵及时报告事件发生信息,在第一时间报告镇长和党政办。
4、打击工作组:搜集证据,依法打击。
5、后勤工作组主要职责:⑴做好用餐等后勤保障工作;⑵各工作组所需物品,上报后勤工作组,由后勤工作组统一购买;⑶做好医疗救援工作,主动与卫生院取得联系,万一发生机械纠纷事件,出现人员伤亡,组织卫生院进行抢救。
三、工作要求
1、处置河路口镇边界矛盾纠纷事件总的要求是: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依法调解,果断处置。
2、群众及矿山企业员工一律不许参与边界纠纷械斗。
3、各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镇长或党政办报告本镇边界矛盾纠纷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必要时由副总指挥或总指挥上报上级领导。
4、各组工作人员应当在本镇边界矛盾纠纷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由组长带队到达指定地点,并有序有效地开展处置工作,设法帮助解决边界争议,化解各种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升级。
5、增强组织纪律,服从指挥,有效协调,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注意对外宣传,慎重做好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的宣传报道和情况上报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应对各类与航空器相关的突发事件,充分整合浦东和虹桥国际机场地区(以下简称“两场地区”)应急资源,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加强各驻场单位间的协同,增强两场地区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能力,保障两场地区公共安全,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规定》、《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民用机场地区管理条例》、《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3—航空器事故/事故征候调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4—机场》及《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两场地区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两场地区的范围根据依法批准的城市规划确定,包括机场围场河、围墙、围栏或者其他围界设施以内的区域。
1.3.2本预案指导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民航华东空管局、机场海关、边检、检验检疫、航空油料公司、航空器营运人(代理人)等各驻场单位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1.3.3机场各应急联动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职责,根据有关预案,制定相应处置规程,落实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准备。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1.5预案体系
1.5.1本市机场地区的应急预案体系,由《上海浦东和虹桥国际机场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两场地区预案”)、浦东、虹桥国际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和具体的应急处置预案(规程)等组成。
1.5.2两场地区预案定位为市级基层应急单元预案,是两场地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制定的整体计划、规范程序和行动指南,指导驻两场地区各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处置规程的主要依据之一。该预案由机场应急管理办事机构(以下简称“机场应急办”)组织编制和修订,经上海浦东和虹桥国际机场地区应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机场应急委”)签署,报市政府同意后,按要求报国家民航局审批。
1.5.3《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上海虹桥国际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是分别为应对两个国际机场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而制定的计划和程序,侧重明确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职责、流程、要点等。两个预案分别由浦东和虹桥国际机场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制定和修订,报机场应急委审定后,按要求报国家民航局审批。
1.5.4机场地区应急处置(预案)规程(以下简称“处置规程”)是两场地区各应急联动单位依据本预案、浦东、虹桥国际机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的相关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人员设备组织、技术保障方案等。处置规程由各联动单位制定,分别报浦东、虹桥国际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备案。
2总体评估
2.1基本情况
上海是中国重要的门户口岸,连接世界的桥梁纽带,也是中国大陆首座同时拥有两个国际机场的城市,浦东国际机场和虹桥国际机场分别位于城市的东西两侧。据最新统计显示,这两大机场每年共保障飞机起降近60万架次,实现旅客吞吐量接近8000万人次。其中,浦东国际机场货运量排名全球机场第3位,客运量排名全球机场第20位。
2.2突发事件成因
经评估分析,两场地区可能发生或受到影响的突发事件类型包括:
2.2.1自然灾害类
主要包括台风、大雾、暴雨、潮汛、冰雪天气等。
2.2.2事故灾难类
(1)航空器紧急事件。主要包括航空器失事、航空器空中故障、航空器冲出或偏离跑道、航空器地面火灾等。
(2)机场建筑物火灾。主要包括机场候机楼火灾、机场停车楼火灾、航空油库、加油站、油井火灾、维修机库火灾、货运仓库火灾、大量溢油火灾等等。
(3)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及泄漏事故、供电系统故障、航班信息系统故障、助航灯光系统故障等。
2.2.3公共卫生事件类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感染物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泄漏等。
2.2.4社会安全事件类
(1)治安重大事件。主要包括大面积不正常航班、旅客重大事件等。
(2)恐怖袭击事件。主要包括航空器被劫持、航空器受爆炸物威胁、候机楼遭受爆炸物(不明物体)威胁等。
上述各类突发事件中某类突发事件可能与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3组织指挥体系
3.1机场应急委
3.1.1为了加强两场地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20xx年,经市政府同意,两场地区成立了机场应急委,在市应急委统一领导和各相关行业行政管理单位的指导下,决定和部署两场地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3.1.2机场应急委由两场地区各相关驻场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成员单位包括: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国际机场公司、民航华东空管局、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浦东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上海国际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武警上海市总队第三支队、武警上海市总队浦东支队、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华东公司、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机场航空公司运营协会等。机场应急委主任由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担任。
3.1.3机场应急委各成员单位通过签署《浦东和虹桥国际机场地区应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加入委员会备忘录》,明确机场应急委委员和联络员名单,确定与机场应急联动中心相对接的应急联动部位,并授权上述机构和人员参与机场地区应急管理和应急联动处置。
3.1.4机场应急委不定期召开会议,议题由委员、成员单位或机场应急办提出,经机场应急委主任批准,由机场应急办承办。
3.2机场应急办
3.2.1机场应急办是机场应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运行监控中心。机场应急委各成员单位的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办公室成员,参与机场应急办工作。机场应急办按照有关要求,健全机构,配备人员。
3.2.2机场应急办负责综合协调两场地区应急体系建设及应急演练、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应急管理。承担信息汇总、办理和督促落实机场应急委的决定事项;组织、检查和监督“测、报、防、抗、救、援”工作;指导、督促两场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规程编制和管理;规范两场地区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两场地区突发事件综合应急演练;对口联系市应急办。
3.2.3机场应急办不定期召开会议,议题由机场应急办成员提出,经机场应急办主任批准,由机场应急办召集。应急处置行动中,机场应急办应当派员前往现场指导、观察,并负责召集事后总结会议。
3.3机场应急联动中心
3.3.1两场地区设立机场应急联动中心,作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平台。机场应急联动中心由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指挥中心,浦东、虹桥国际机场应急指挥中心“三位一体”构成,与各单位的应急联动部位建立应急联动关系。
(1)机场公安指挥中心,对口联系市应急联动中心,是两场地区与市应急联动中心应急处置信息交互平台。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机场地区突发事件的现场指挥部直接与市应急联动中心沟通信息。机场公安指挥中心派员参与现场指挥部工作,负责现场指挥部与市应急联动中心等的信息沟通,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实现信息保真。
(2)浦东、虹桥国际机场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机场应急指挥中心”),承担浦东、虹桥国际机场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中心,负责指挥、调度场内应急联动单位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应急现场的即时和先期处置。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应当及时向公安指挥中心通报事件处置情况。
(3)机场公安指挥中心与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应当密切配合,互相支持。机场应急办负责搞好机场应急联动中心“一个平台、两个中心”之间的协调。
3.3.2应急联动单位即机场应急委各成员单位。驻场的非成员单位加入机场应急委后,直接成为机场应急联动单位。
应急联动单位应当授权其值班机构或生产调度机构,作为应急联动部位,与机场应急联动中心建立应急联动关系,在预案衔接、通信联系、运作模式等方面,建立一体化、协调化的机场地区应急联动机制。
4应急预警
4.1航空器事故预警
本预案所称的航空器事故预警,是指航空器出现可能发生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对可能引发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的预先判断。
4.1.1航空器事故预警程序
(1)一般情况下,航空器事故预警应当依据两场地区预案以及航空营运人(代理人)有关预案,由航空器营运人(代理人)会同机场应急指挥中心、民航华东空管局运行部门研判后作出。
(2)事故预警等级包括不可能发生事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可能发生重大事故、可能发生特大事故。
(3)由机场应急联动中心通知机场有关应急联动单位,并做好相应应急准备。必要时,报告市应急联动中心。
(4)特别紧急的情况下,航空器营运人(或代理人)或民航华东空管局运行部门有权单独进行事故预警,按上述程序通报各相关单位。
4.2气象灾害预警
4.2.1本预案所称气象灾害预警,是指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对机场运行可能受到不正常的气温、降水、能见度等气象灾害影响而发布的预警。
4.2.2除市气象信息部门、市有关灾种的应急处置指挥部外,民航华东空管局应当向机场应急指挥中心提供气象类自然灾害的信息,包括本机场以及影响本机场运行的其他机场的气象信息。
4.2.3机场应急指挥中心会同民航华东空管局汇总、分析气象类自然灾害信息,并向各应急联动单位发出预警。
4.3其它预警
4.3.1对其它突发事件预警,在可能情况下,由机场应急指挥中心会商有关主管单位后作出。
4.3.2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在应急处置中,对可能进一步严重恶化的突发事件状况,应当按上述程序及时判断、及时预警。
5应急处置
5.1信息通报
5.1.1所有驻场单位发生或发现突发事件,应当立即报告机场应急联动中心,机场应急联动中心根据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通知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驻场空管、航空公司、海关、边防、检验检疫、公安、驻场武警、消防、医疗、运行保障、事发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应急联动部位,各联动单位按照两场地区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出应急响应。
5.1.2机场应急联动中心按照预案要求,报告机场应急委、市应急联动中心,通报机场应急委有关成员单位,通知事发机场的应急指挥人员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1.3需要调用本市相关应急资源时,由参与两场地区应急处置的联动单位提出,经现场指挥部总指挥(或其权限代行人)批准后,统一报请市应急联动中心支援。
5.1.4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即以该指挥部为信息枢纽,进行与各联动单位以及相关上级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场应急联动中心作为补充并提供后方支持。
5.2应急联动处置
5.2.1单一联动单位无权,超过处置能力范围,或者采取的应急措施将明显影响机场运行效率和安全保障时,机场应急联动中心即启动机场应急联动机制,为事发单位、人员组织提供应急联动服务。
5.2.2机场应急委成员单位有权且能够独立自行处置突发事件的,由该单位自行处置并承担事件处置责任,同时将信息通报机场应急联动中心。
5.3应急指令
5.3.1紧急出动:各联动单位应急人员、装备立即出动,以最快速度赶到事故现场。
5.3.2集结待命:各联动单位的人员、装备在指定的集结点集结,等待进一步指令。
5.3.3原地待命:各联动单位的人员、装备在本单位集结,做好紧急出动准备。
5.4现场组织
5.4.1现场指挥部:由总指挥(或其权限代行人)一名、总指挥助理若干、参与事件处置的主要专业队伍指挥员组成。其中:
(1)总指挥:由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浦东或虹桥机场管理机构最高负责人担任。
(2)总指挥助理:由机场运行中心、机场公安指挥中心各一人(公安派出人员兼任与市应急联动中心的信息联络员),以及总指挥指定的其他人员担任。
(3)空中运行指挥组:由民航华东空管局、涉险航空公司组成,指挥员由民航华东空管局派出(适用于航空器事故类)。
(4)航空保障组:由涉险航空器营运人和其代理人组成,指挥员由航空器营运人派出(适用于航空器事故类)。
(5)出入境检查管理组:由空港地区办、机场边检、海关、检验检疫部门组成,指挥员由空港地区办派出(适用于非公共卫生事件)。
(6)疫情控制组:由机场检验检疫局、空港地区办、卫生监督所、机场医疗急救部门等组成,指挥员由机场检验检疫局(口岸疫情业务)或空港地区办(国内疫情业务)派出。
(7)公安业务组:由机场公安分局、驻场武警组成,指挥员由机场公安分局派出。
(8)消防救援组:指挥员由事发机场消防部门派出。
(9)医疗救护组:指挥员由事发机场医疗急救部门派出。
(10)新闻和信息管理组:由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对外宣传管理部门、事发机场管理机构对外宣传管理部门、业主单位(或使用单位、现场管理单位)组成,指挥员由机场集团对外宣传部门派出。
(11)现场恢复组:由机场运行保障部门、业主单位、使用单位、现场管理单位组成,指挥员由机场运行保障部门派出。
(12)先期调查组:由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适用于航空器事故)或其他行业事故调查部门、市安全监管局或本市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机场公安分局等组成,指挥员由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单位派出。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和《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以此为指导,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和参与应急处置单位的不同,明确具体的现场指挥部的分类设置。
5.4.2指挥权力代行和移交
(1)上述指挥人员中,若总指挥未能到场,按序由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值班长、机场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机场总值班代行其权限,或由总指挥指定他人代行其权限;若各组指挥员未能到场,由总指挥(或其权限代行人)根据现场人员到场情况,指定人员代行其权限。
(2)上述情况适用于由两场地区负责现场指挥部工作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现场组织。根据突发事件性质的不同,应当由其他部门和单位组织现场指挥的,在有关人员到达后,依据本市专项、部门应急预案移交现场指挥权,总指挥和各组指挥员按照规定作相应变更。
5.4.3现场指挥程序
(1)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在通知各有关联动单位到场处置的同时,派员到达现场,确定现场指挥位置,建立指挥所或树立指挥标识。
(2)总指挥(或其权限代行人)就位,各组指挥员到指挥所报到,组成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通过有线或无线通讯,建立与各组及上级有关应急机构的指挥联络关系。
(3)参与现场处置的各应急联动单位到各组报到,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实施现场应急救援。
(4)总指挥(或其权限代行人)在各组指挥员的协助下,对紧急事件现状及其趋势进行评估,初步分析判断事故等级,确定拟采用的相应响应等级。若需要援助,应当立即报市应急联动中心,请求支援。
(5)各组指挥员根据现场情况,对本组能够调用的人员、装备、物资、信息等是否满足现场处置需要进行评估,若需要援助,报总指挥(或其权限代行人),请求市应急联动中心支援。
(6)按照本市专项、部门预案规定,应由市有关部门负责应急现场指挥工作的,在上述部门抵达后,向其移交现场指挥工作。
5.5现场指挥所标识
现场指挥所由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在事故现场设立,以应急指挥车、指挥旗帜等为位置标识。
5.5.1现场指挥所是公共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实施现场指挥的场所,总指挥(或其权限代行人)及指挥员到达现场后,应当到指挥所报到,及时开展应急处置。
(1)应急指挥车。车身橙色,两侧有“机场应急指挥”字样,车顶开启闪烁绿灯。
(2)旗帜标识。橙色,一侧有“机场应急指挥”字样。
5.5.2指挥所配置总指挥、应急人员通用服饰、指挥用通讯设备、指挥用图表、直升机着陆地点标志等。
5.6现场管理
5.6.1机场应急现场警戒区域分为中心警戒区和外围警戒区。
(1)航空器紧急事件中心警戒区为以航空器失事或泊放点为圆心,原则上半径100米的圆形区域。非航空器紧急事件的警戒范围,由相关专业部门提出意见,报总指挥(或其权限代行人)决定。核心区域由事发单位或相关专业处置力量牵头实施疏散,其他区域由机场公安分局牵头实施疏散。
(2)外围警戒区即伤员分类和急救区域、人员及设备集结区域、工作人员现场休息区域,其位置和范围由现场指挥部视情决定。
5.6.2警戒区域出入规定。以下人员,凭规定服饰和标识出入警戒区域:
(1)总指挥或其权限代行人。着橙色头盔及服饰,文字标识为“总指挥”。
(2)公安人员。指挥员着蓝色头盔及服饰,文字标识为“公安指挥”。参与应急处置的其他公安、武警人员凭制服出入警戒区域。
(3)消防人员。指挥员着红色头盔及服饰,文字标识为“消防指挥”。参与应急处置的其他消防人员凭消防制服出入警戒区域。
(4)医疗人员。指挥员着白色头盔及服饰,文字标识为“医疗指挥”。参与应急的其他医疗人员凭医疗人员服饰出入警戒区域。
(5)机务维护、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经现场指挥部批准,可凭其工作服饰进入警戒区域。
(6)其余应急保障人员需出入警戒区域者,经总指挥(或其权限代行人)或总指挥助理批准后,着应急保障人员通用识别服饰进入。通用识别服饰为橙色,文字标识为“应急保障”。
专业队伍指挥人员负有判别进入警戒区域的相关专业人员身份或资格的责任,无关人员由公安分局负责清场。
为实现现场的严格控制,必要时,可使用应急专用证件。经总指挥(或其权限代行人)或总指挥助理批准进入的人员,由机场公安分局发证后,凭证进入。
5.6.3应急通道和待命区域
(1)突发事件发生后,机场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两场应急预案规定,开辟当次事件的应急通道和待命区域。应急队伍应遵照指令行动,减少对机场运行的干扰。
(2)现场应急通道由机场公安分局负责守卫,机场护卫部门协助。在机场公安分局到场前,由护卫部门负责守卫。公安、护卫部门自接到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开放通道的指令后开启应急通道,并按照《警戒区域出入规定》,实施通道控制。
(3)援助队伍到达应急通道口时,应当按照指定线路行进,并进入已确定的待命区域。
5.7机场关闭与开放
5.7.1机场部分或全部关闭、重新开放等,由现场指挥部(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征求业主单位(或使用单位、现场管理单位)、有关运行管理部门、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联动单位意见后,由总指挥(或其权限代行人)作出决定。
5.7.2机场部分(或全部)关闭(或开放),应当发布航行通告的,由机场应急指挥中心(或现场指挥部)与华东空管局接洽,发布航行通告。
5.8运行区域保护
5.8.1机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对进入机场控制区域的应急人员或车辆的管理,限制其进入应急处置区域,业主单位(或使用单位、现场管理单位)、机场专业部门等协助和配合。
5.8.2应急车辆和人员需要进入或靠近航空器起降或滑行区域时,应当通过机场运行指挥中心征得空管部门许可。
5.9通信组织
5.9.1浦东、虹桥国际机场应当建立专用无线应急通讯频道。专用频道仅用于机场应急联动中心内部以及机场应急联动中心(指挥中心、现场指挥部)与专业部门指挥室、指挥员之间的联络。
5.9.2各专业应急队伍内部使用日常工作频道进行无线通讯联系。与各专业队伍对口联系的'支援单位也使用相应专业队伍的日常工作频道,相关设备由机场专业部门提供。
5.9.3参加机场应急处置的各个单位装备有线、无线通讯设备,与机场应急指挥中心联网。所有通讯设备必须保持畅通。
5.9.4应急现场指挥所配备足够数量的对讲机,供指挥人员使用。
5.9.5应急指挥人员应当随身携带本人手机,且手机号码与《上海机场应急通讯手册》所录号码一致。指挥人员手机作为现场无线通讯系统的备份。
5.10公共交通保障
当机场区域处置紧急事件,需要本市公共交通资源支援时,参照市交通港口局制定的《上海市机场大面积航班延误公共交通应急配套预案》规定的范围和程序,报请市交通港口局协调支持。
5.11应急结束
5.11.1当危险源消除,遭遇危险的设施和人员所受威胁已解除,状况不再恶化,并已落实常态管理措施后,由现场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5.11.2应急结束前,若部分应急联动单位在现场处置任务已完成,经总指挥决定后,可先行撤离应急现场。
6后期处置
6.1人员安置和家属接待
6.1.1航空器事故和航班取消,旅客或其他伤亡人员的应急疏散、安置和家属接待由航空器营运人或代理人负责,必要时,机场应急指挥中心指派有关单位协助。
6.1.2其它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受影响人员(包括旅客)的应急疏散和安置,按序由肇事方、事发财产或物业承租或受托管理、使用方,事发财产或物业的业主方、现场指挥部负责。
6.2受损设施恢复
6.2.1残损航空器搬移
(1)残损航空器搬移的责任属于航空器营运人或代理人。两场地区搬移工作由现场指挥部(或机场应急指挥中心)组织,机场管理机构按需提供搬移设备设施。
(2)现场指挥部(或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征求航空器营运人或代理人的意见,并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由总指挥(或其权限代行人)作出搬移决定。搬移决定一经作出,航空器营运人或代理人应当立即对航空器卸载,并提供技术支持,实施搬移作业。
(3)在不影响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的前提下,应当尽快实施航空器搬移,尽早恢复机场正常运行。
6.2.2其他受损设施恢复
(1)非航空器紧急事件中受损设施的恢复,待事故调查完毕,由业主方、使用方、肇事方协商决定。
(2)对机场运行构成较大影响的受损设施,现场指挥部(或机场应急指挥中心)有权指定业主方、使用方、肇事方或其他机构及时进行抢修。
6.2.3机场恢复正常运行前,公安、保安(护卫)部门对失事区域无关人员进行清场,确保安全。
6.3调查与总结
6.3.1突发事件调查或总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由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市安全监管局等部门组织开展。
6.3.2肇事方、事发财产或物业承租或受托管理、使用方,事发财产或物业的业主方等相关单位应配合事件调查和总结。
6.4新闻和信息管理
6.4.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应急处置现场的新闻活动管理,统一、及时、准确发布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但基于安全考虑,航空器事故应急处置现场的封闭区域一般禁止新闻采访。
6.4.2由于突发事件影响机场运行,应告知受影响或即将受影响的两场地区有关机构、人员(包括旅客)的,立即由现场指挥部作出决定并通知;告知社会公众的,由现场指挥部决定告知内容,按照新闻和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发布。
6.4.3现场指挥部新闻和信息管理组配合市政府新闻办或其他相关部门,搞好突发事件的新闻和信息发布。
6.4.4由新闻和信息管理组(或现场总指挥或其代理人授权的其他单位)负责对外宣传的稿件、接受采访对象的统一管理。未经现场指挥部许可,驻场单位、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新闻和信息。
7监督管理
7.1预案管理
7.1.1本预案每3年例行修订一次。机场应急委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预案修订建议,经规定程序报批后生效。
7.1.2浦东、虹桥国际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每3年例行修订一次。在演练和突发事件处置实战后,及时组织修订。机场应急委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议对两场地区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修订按前述程序进行。
7.1.3在本预案及两场地区应急预案修订后,各应急联动单位的处置规程应作相应调整,并将修订部分上报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备案。各单位自行修订处置规程的,应当及时将修订内容上报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备案。
7.2应急演练
7.2.1浦东、虹桥国际机场每2年分别举行一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综合演练。若在2年中发生综合性应急处置实战的,则将实战计作演练。
7.2.2未举行综合演练、未发生综合性应急处置实战的年度,应当组织一次桌面演练。
7.2.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方案由机场应急联动中心组织制定,经机场应急办核准后实施。
7.3应急工作监督
机场应急委每3年对机场应急联动中心、各应急联动单位的处置规程完善程度、人员素质、装备配备、队伍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应急联络效果等进行一次检查。
7.4应急通讯手册
7.4.1由机场应急办收集信息,并制作《上海机场突发事件应急通讯手册》,作为机场突发事件处置中应急联络之用。其内容包括:
(1)本市有关单位值班电话。
(2)民航管理部门有关单位值班部位及负责人电话。
(3)机场应急联动中心、两场地区各应急联动单位值班部位及负责人电话。
7.4.2机场应急办对《上海机场突发事件应急通讯手册》的内容,每半年核对一次,并通知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其间,发生人事变更导的应当及时通报机场应急联动中心。
7.4.3《上海机场突发事件应急通讯手册》每2年重新印发一次。发放范围为机场应急联动中心、各应急联动单位(联动部位)、机场应急委委员、机场应急办成员。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11
一、应急范围
1、因投放信息被盗取、替换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网络入侵事故。
2、台风、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而造成设备、人员伤害。
3、无关人员闯入胁迫、强制更改 发布内容。
二、经济损失的预防
为实现安全播放,预防经济损失事故的发生,必须要有全面的综合性措施,实现系统安全,预防事故和控制受害程度的具体原则大致为:
1、降低、控制和消除潜在危险的原则;
2、提高安全系数;
3、闭锁原则(自动防止故障的'互锁原则);
4、屏障、距离原则 ;
5、警告和禁止信息原则;
三、应急方案
1、一键关机、关闭电源,检查播出设备的软硬件运行情况,快速处理不当内容;
2、当遇到火情时应镇静,不要惊慌。火情初期迅速选择灭火器扑灭火源;
3、当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联系运维主管
四、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12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3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函〔20xx〕48号)精神,按照《中共仁怀市委办公室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怀市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加快打造魅力酒都实施方案>的通知》(仁办发〔20xx〕11号)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仁怀市“工程无欠薪”(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遵义市对根治欠薪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为重点,坚持“消化存量、遏制增量”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拖欠谁偿还”的原则,深入开展“工程无欠薪”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治理欠薪尤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突破底线的事件和网络舆情,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快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力争拖欠案件、金额和涉及人数比重逐步下降,最终实现“工程无欠薪”。
二、目标任务
(一)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全市脱贫攻坚领域所有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二)20xx年5月1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并接续督办、限时销号。
(三)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四)20xx年10月底,完成全市所有非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五)20xx年底前,实现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全市“工程无欠薪”。
三、组织领导
为顺利开展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最终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零拖欠,成立“工程无欠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汪能科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贾旭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长(主任)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陈光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川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和牵头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定期汇总和通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督导欠薪问题化解和稳控。
四、重点任务
(一)开展全面排查,动态建实台账。一是建实欠薪项目台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持续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乡村建设(含道路、水务、房屋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农业产业、扶贫车间等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问题排查为重点,全面摸清政府性项目(含国企项目和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非政府性项目等欠薪情况及信访、舆情线索反映的欠薪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核查,对信访反映、网络舆情、投诉登记、行业部门汇总等各种渠道收集的欠薪信息进行回访、甄别,将仍然未化解的欠薪问题在20xx年4月23日前如实纳入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欠薪台账,并动态更新,同时报送市农民工工作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全市欠薪台账。各单位要认真核实、认真区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对上报台账中有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混淆不清的,市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建实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突出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移民搬迁、教育卫生、水务水电等重点领域,迅速对拖欠工程款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建实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于20xx年4月23日前报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梳理汇总形成全市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三是规范台账报送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汇总、审核数据,排查中严格区分拖欠工资与拖欠工程款问题,工资要精准核实到农民工本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台账要同步整理欠薪人员工资清册等印证资料备案备查,严防数据造假和瞒报漏报行为发生。20xx年5月1日前,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园区)、市级相关政府性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完成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经开区、名酒工业园区、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体旅游局、市扶贫办、市教育局、仁怀供电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清欠进度。一是对于本方案工作目标明确的欠薪项目,各有关部门要始终盯紧抓牢、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分类化解进度,坚决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肩上有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程跟踪督办和统筹调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积极解决资金问题。二是对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项目,涉及部门和单位要持续跟踪,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案情衔接,加快查处进度,确保尽早执行到位、案结事了。三是对已清欠了的项目,要综合采取欠薪线索专查、随机随访巡查、核查支付凭证等方式,动态开展清欠“回头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持续巩固清欠成果。(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强化执法检查,加大震慑力度。市发展改革、财政、人社、住建、交通、水务、审计、工业商务等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实名制管理“8个100%”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执法检查全覆盖,并做好执法检查文书的保管,确保在建工程项目全面落实“8个100%”;发展改革、财政、住建、交通、水务、工业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建筑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建设工程项目未批先建、垫资建设、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和违规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企业等,督促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和实名制管理“8个100%”制度。对未按规定完成“8个100%”制度以及违法分包转包的',立即责令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依法处理。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司法机关依法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用人单位及责任人严厉打击,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接发改等部门将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强有力震慑。(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市工业商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四)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风险稳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的运用,将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平台监管,依托平台对建设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户使用、施工总包代发农民工工资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监测预警和及时处置,并推行电子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有效推进源头治理。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平台建设和运用的统筹推进力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动态建立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台账,并纳入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重大风险防控责任清单,确保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发现及时、处置得当、稳控有力、化解到位。网信、人社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欠薪舆情联动处置机制作用,强化正面引导和负面舆情管控,严防和妥善处理各类舆情风险隐患。发现欠薪网络舆情或收到其他单位通报舆情的,要在12小时内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核实,掌握证据材料,查明案件真相,以问题的及时处理促进欠薪网络舆情化解。对社会和媒体关注的欠薪网络舆情,在舆情发生后12小时内主动发声、做到权威发布、口径统一,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避免事态扩大。(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标本兼治、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着眼于遏制增量欠薪,强化欠薪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全面落实“8个100%”等各项长效制度措施,确保尽早实现“工程无欠薪”的既定目标。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刊、网络平台等资源,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公益宣传及先进典型的报道,依法加强对拖欠农民工资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引导用人单位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加强对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的培育,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部门职责
(一)强化行业部门监管主体责任。住建、交通、水务、工业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落实好行业监管的主体责任,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要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明确专人对本行业建设项目实名制“8个100%”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实现“8个100%”全覆盖。对不落实“8个100%”制度的,行业主管部门要视其情节采取通报、限期整改、限制招投标、记载不良行为、降低资质、清出市场等方式予以处罚。对工程建设领域出现的违法分包、违法转包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进行打击。发改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审批。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并将评价结果应用到企业资质评定和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环节。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归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市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欠薪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公安机关负责及时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依法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强化人社部门综合监管职责。人社部门要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督查调度、综合监管职责,组织各行业职能部门通过“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归集汇总管理,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动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工程领域、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整治,开展常态化巡查督查,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及时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不按要求落实“8个100%”制度、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的行为,要依法从重从严打击,对情节恶劣的要纳入黑名单制度。整合各部门资源,将农民工维权窗口调整设置在仁怀市群众工作中心,从相关行业部门抽人办公,实现“一窗受理、综合办理、案结事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司法、自然资源、人民银行、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工作。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组织按照职责依法维护农民工获得工资的权利。(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金融办>、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仁怀支行)
(四)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名酒工业园区)作为本辖区预防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对小的劳资纠纷要及时化解,不能化解的要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施策,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中。建立健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指挥权限和部门分工,规范分级响应和处置流程。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网格化”管理,畅通农民工维权举报渠道等。(责任单位:经开区、名酒工业园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强化工程建设单位具体监管责任。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督促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落实好“8个100%”工作,同时将“8个100%”制度纳入施工合同约束条款。指导和监督所发包的各工程建设项目配备劳资专管员,及时将农民工工伤保险缴费、考勤等相关信息录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实时通过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施工项目农民工务工信息。精准掌握项目建设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进度,在划拨工程进度款时,要将农民工工资款项单独划到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督施工企业通过银行代发给农民工。对没有落实“8个100%”制度的项目要停止划拨工程款,待工程项目整改后再继续推行项目建设,将“8个100%”制度落实与安全生产同检查、同考核。对发生欠薪问题的项目要重点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积极筹措资金,履行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项目业主单位)
六、督查问责
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名酒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和政策落到实处,最终实现我市“工程无欠薪”。市委督查局要加大对各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督查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地方和部门以及重大违法案件,要进行重点督查督办,对行动迟缓、工作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引发重大群体性的事件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牵头单位:市委督查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经开区<园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13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部署,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黔府办发电〔20xx〕32号)和《省农民工工作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坚决抓好脱贫攻坚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通知》(黔保支办通〔20xx〕5号)文件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确保20xx年我镇根治欠薪工作的全面落实,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按照“减存量、遏增量”的总体目标和“谁拖欠、谁偿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落实企业责任、实施部门联动、加大查处力度,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着眼于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确保欠薪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治理,确保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的事件,实现“无欠薪”目标。
二、工作目标
我镇建设项目中,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是“五改一化一维”。对于该项目欠薪清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一村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通过包保化解,确保20xx年4月30日前脱贫攻坚期间实施的“五改一化一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清零。我镇将实行分阶段化解:
(一)20xx年4月15日前,化解脱贫攻坚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80万元。
(二)20xx年4月16日-4月20日,化解脱贫攻坚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80万元。
(三)20xx年4月21日-4月25日,化解脱贫攻坚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100万元。
(四)20xx年4月26日-4月29日,化解脱贫攻坚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70万元。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形成联动根治欠薪合力
为深入开展漾头镇根治脱贫攻坚领域建设项目欠薪行动,特成立漾头镇依法治理欠薪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漾头镇依法治理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漾头镇人社中心,由刘泽友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办公人员熊祖文。经研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xxx
1.村建站:负责与项目承包方清算;做好项目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项目款相关问题及时保持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并负责与中标单位签订不欠薪承诺书,加强不欠薪宣传;在完工时签订工资支付结清承诺书,然后再退保证金。负责协调解决项目承包方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所产生的突发事件。
2.人社中心:做好劳动书面审查工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依法受理查处欠薪案件、妥善处置欠薪重大事件并及时报告等;
3.综治办:负责主动接待欠薪信访维稳工作,协助人社中心处理欠薪案件,防止事态扩大。
4.工会: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督促企业签订双爱约定书,开展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依法开展工资支付法律监督,帮助职工运用法律等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司法所:加强涉及农民工欠薪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依法受理被欠薪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开通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使欠薪案件快速进入劳动仲裁或司法程序。
6.派出所: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线索的`接收核查、立案侦办等工作;依法打击组织煽动闹事、阻碍交通等方式非法讨薪行为,或以欺诈手段恶意讨薪行为;依法打击欠薪案件中涉恶行为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负责维护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预防、制止和查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7.各行政村:加强对村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村级财务支出应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及时排查建设项目欠薪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至人社中心,主动积极配合镇政府做好清理欠薪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根治欠薪工作意识
为便于预防薪工作常态化管理,加强根治欠薪工作意识。根据我镇领导班子责任分工情况,由各村的包领导负责的具体落实,漾头社区由杨晓华、唐文洋负责;茶园山由冯治孝、刘泽友负责;九龙村由肖叶明、田井广负责。支付欠薪明细每3日及时更新、上交镇人社中心熊祖文处;村建站及财政分局按时拨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应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从根源化解欠薪隐患。
同时,镇人社中心负责对欠薪支付情况进行监管、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并及时予以反馈给镇依法治理欠薪领导小组。
根治欠薪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村、社区、站所需密切配合,高效联动,全力做好所属区域内的清理欠薪工作,形成根治欠薪工作的良好氛围,确保安全稳定。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14
为了确保集团不因出现突发事件而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最大限度地化解可能引发的经营风险,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应急方案是指针对本集团发生突发事件,可能导致人身安全和集团财产受到威胁或者业务出现差错、停顿而采取的应对策略,以保证人身和集团安全或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而采取的一系列预防、抢救和恢复业务运行的完整措施。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
设立应急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负责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员由各部门经理、主任担任。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应急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
(二)根据应急方案对各实施环节组织做好相应的准备;
(三)组织进行应急方案的操作演练;
(四)决定启动或停止应急方案;
(五)组织恢复正常工作。
三、突发事件的内容
(一)集团内部发生的突发事件
1.职工在上班期间发生重伤、死亡或者急性中毒事故。
2.火灾、爆炸事故。
3.车辆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
4.工人罢工或群殴。
5.重要生产设施、物资材料被盗、或损坏。
6.部长以上管理者或重要岗位员工被绑架、被拘留、逮捕。
7.其他足以影响各部门或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事件。
(二)与本集团业务相关的其他行业发生的突发事件
1.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2.工人罢工。
3.董事长或总经理突然重病或死亡。
4.其他足以导致与我集团业务密切相关的公司、政府部门停产停业的事件。
四、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一)迅速报告。当事人或知情者应立即向集团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报总经理批示。重大紧急情况可直接向总经理或董事长报告。
(二)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现场最高负责人即为临时总指挥,一面迅速报告,一面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要注意保护现场,防止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四)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应根据报告内容,迅速做出反应,提出应急措施。
(五)职工发生重伤、死亡或者急性中毒事故时,应立即送往就近的救护、医疗单位抢救。
(六)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要立即切断事故点的电源,然后一面组织灭火,一面报火警。
(七)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应立即电告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车队队长、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应立即赴现场组织抢救。
(八)重要生产设施、物资材料被盗,应保护好现场,并通知公安部门。
(九)发生部长以上管理者或重要岗位员工被绑架、被拘留、逮捕事件,应立即指定临时人员代理,不得停工、停产。
五、应急准备
应急方案的基础是准备。只有做好各种情况下的应急准备,才具备应急处理的基本条件,才能在各种紧急情况下以不变应万变。
(一)应急人员准备
各公司应做好应急人员的调配、培训与演习,并形成文件或材料,以明确职责,防止走过场,保证在出现事故时,能按行动方案应急。
应急人员应包括主要业务部门的代表、相应职能领域的专业人员、业务连续性及灾难补救方面的专家、业务分析人员、业务及技术人员等,负责应急方案的实施,处理各种各样的技术问题。保证在关键时刻应急组织和人员立即可调遣到位。
应急人员必须严密组织,职责分明,有应急处理能力,了解职责范围内的应急方案,能在关键时刻履行职责。
做好各类应急人员和各项核心业务的应急演练,发生突发事件时,能按行动方案应急。
(二)应急物质准备
按照各种业务过程,必须做好应急物质准备,主要包括:车辆、重要生产设施的备用元件、通讯联络工具等。由办公室负责配备和调配。
(三)应急方案的测试
应急方案的制定是理性思维与业务经验相结合的结果。其执行结果的正确性、有效性必须经过实际验证。而在执行应急方案之前,采用建立模拟环境,进行全面测试,是一项有效的方法。通过应急方案的测试,可以评估应急措施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是否发挥预期的作用以及能否在特定的.时间段内顺利实施。通过测试,完善应急方案,对所需达到的目标和实际结果的对比来分析测试结果,确认应急方案应有的功能,对应急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
(四)应急方案的培训
培训的目的:为实施应急方案培训人员,提高应急机构人员应急处理的水平。
培训要求:被培训人员要达到理解应急方案内容,明确个人职责的目的。熟悉本岗位的具体操作内容。
(五)应急方案的演练及验收
通过在模拟环境中操作,检验应急方案是否可行;
提高应急人员实际操作的熟练水平。演练由应急指挥中心统一组织,监控中心提出演练方案及演练内容,并演练全过程,进行跟踪和记录。通过演练,要达到确认岗位、人员、责任。提高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快速反应的能力。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15
一、总则
为了及时有效地对广元机场发生的各种紧急事件做出快速反应,避免或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救援民用航空器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90号》、《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4)以及国际民航组织《机场勤务手册》第五部分“残损航空器的搬移”和第七部分“机场应急计划”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广元机场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广元市人民政府依据有关规则制定《广元机场应急预案》,并负责全面协调广元机场及其邻近区域内各种紧急事件的应急救援和指挥调动。
(二)参与救援工作的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实施预案,内容包括参加救援的人员构成、信息传递、通信联络、职责、处置步骤及救援设备清单等,并报广元机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和广元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备案。
(三)本《预案》的各项规定只适用广元机场地区内发生的各种紧急事件。广元机场地区是指以机场跑道中心为基准位置点,半径8km区域的覆盖面。在规定区域外发生的紧急事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救援民用航空器规定》执行。
(四)广元机场范围内发生非法干扰事(案)件,按照《广元机场处置非法干扰事(案)件预案》相关章节处置。
(五)应急救援的施救时间
1、机场内施救时间:机场专职消防队的消防首车应在三分钟以内到达现场,其它各救援保障单位应迅速赶赴紧急事件现场。
2、机场外施救时间:各救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
(六)救援力量的集结。
机场应急救援力量的集结分为集结待命和原地待命两种形式。
1、集结待命时,机场消防、医救、公安车辆及相关人员的集结点在K1号停机位区域。
市内各救援单位的车辆、人员集结点在机场候机厅前停车场,并由机场负责联系增援的部门派人担任联络员,负责在集结点等候引导,并传达现场指挥部的有关救援指令。
2、原地待命时,各单位的人员、车辆在本单位待命。
二、紧急事件分类和应急救援等级
机场紧急事件包括航空器紧急事件和非航空器紧急事件。
(一)航空器紧急事件包括:
1、航空器失事
2、航空器空中故障
3、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扰,包括劫持,爆炸物威胁
4、航空器与航空器相撞
5、航空器与障碍物相撞
6、涉及航空器的其他紧急事件
(二)非航空器紧急事件包括:
1、对机场设施的爆炸物威胁
2、建筑物失火
3、危险物品的污染
4、自然灾害
5、医学紧急情况
6、不涉及航空器的其他紧急事件
(三)航空器紧急事件的应急救援等级分为三级。
1、一级紧急出动:已发生航空器坠毁、爆炸、起火,严重损坏等紧急事件,各救援单位应当按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立即出动,以最快速度赶赴事故现场。
2、二级集结待命:航空器在空中发生故障,随时有可能发生航空器坠毁、爆炸、起火,严重损坏,或者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扰等紧急事件,各救援单位应当按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在指定地点集结。
3、三级原地待命:航空器空中发生故障等紧急事件,但其故障对航空器安全着陆可能造成困难,各救援单位应当做好紧急出动的准备。
4、非航空器的紧急事件不分等级。
5、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扰的应急救援按《广元机场处置非法干扰事(案)件预案》相关章节处置。
三、应急救援机构及其相关职责。
广元市人民政府成立广元机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广元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总指挥:广元市人民政府分管机场工作副市长
广元军分区政委
广元机场管理局局长
市政府联系机场工作副秘书长
成员: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广元市公安局局长
广元市安监局局长
广元市交通局局长
广元市卫生局局长
广元电业局局长
广元市旅游局局长
武警广元市支队支队长
武警8743部队部队长
武警广元消防支队支队长
广元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主任
利州区人民政府区长
元坝区人民政府区长
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总经理
中国移动广元分公司总经理
中国联通广元分公司总经理
(一)总指挥职责:
1、负责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全面组织和协调;
2、发布机场应急救援命令或指令;
3、救援工作结束后,下达解除紧急情况的指令。
(二)副总指挥职责
1、协助总指挥开展机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2、组织机场各单位开展应急救援的先期处置工作;
3、负责向民航主管机关报告紧急事件的有关情况。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广元机场管理局,负责广元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上报有关情况和对外发布有关新闻信息。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1、广元军分区、市公安局、武警支队、武警8743部队职责
(1)设置现场安全警戒线,保护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2)组织机场公安分局开展救援工作;
(3)参与核对死亡人数,死亡人员身份;
(4)制服、缉拿犯罪嫌疑人;
(5)组织处置爆炸物、危险品;
(6)疏导交通,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7)进行现场取证、记录、录音、录像等工作;
(8)负责地面突发治安事件的`处置;
(9)负责及时向省军区、省公安厅、民航西南管理局公安局、省武警总队报告,并视情况提出警力、兵力及相关设施设备等支援的请求;
(10)负责制发应急救援现场的所有证件,查验救援人员、车辆进入现场的证件。
2、市消防支队(包括机场专职消防队)
(1)救助被困遇险人员,防止起火,组织实施灭火工作;
(2)按照机场机务部门的指挥做好残损航空器的搬移工作;
(3)组织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
3、市卫生局(包括机场管理局医疗救护中心)
(1)组织进行伤员现场救治和伤员转送工作;
(2)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情况;
(3)进行现场处置和伤员转送等情况的记录;
(4)负责组织救护队、指挥担架队参加救援行动;
(5)负责对危险物品污染和医学紧急情况的处置。
4、广元电业局(包括机场管理局场务科)
(1)负责紧急事件现场所需的电源供应;
(2)负责修复破损场道、灯光和净空保护,保证机场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3)负责候机楼或机场其它重要建筑物遭破坏后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设施的修复。
5、市交通局
(1)负责场外应急所需的临时道路的铺筑;
(2)协调市内运输部门提供应急所需交通工具。
6、市旅游局(包括机场管理局商务科)
(1)负责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善后处置人员、航空器营运人及其代理人输送的旅客食宿和运送工作;
(2)负责紧急情况下,候机楼相关登机口门的开启、守护;
(3)负责紧急情况下候机楼内旅客的快速疏散和有效保护。
7、市安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包括机场应急指挥中心)
(1)对应急救援实施过程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根据指挥部的意见,对相关部门进行奖惩;
(2)协助事故调查机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8、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
(1)负责应急救援期间的通信,及时修复损坏的通讯设备、线路等;
(2)按照指挥部的指示,提供救援所需通讯设备、物质,提供相关技术人才。
9、利州区、元坝区人民政府
(1)负责机场周边村组居民有关工作的协调处置;
(2)按照指挥部的指示,提供救援所需人员、设备及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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