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合集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1
一、总则
为了及时有效地对广元机场发生的各种紧急事件做出快速反应,避免或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救援民用航空器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90号》、《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4)以及国际民航组织《机场勤务手册》第五部分“残损航空器的搬移”和第七部分“机场应急计划”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广元机场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广元市人民政府依据有关规则制定《广元机场应急预案》,并负责全面协调广元机场及其邻近区域内各种紧急事件的应急救援和指挥调动。
(二)参与救援工作的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实施预案,内容包括参加救援的人员构成、信息传递、通信联络、职责、处置步骤及救援设备清单等,并报广元机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和广元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备案。
(三)本《预案》的各项规定只适用广元机场地区内发生的各种紧急事件。广元机场地区是指以机场跑道中心为基准位置点,半径8km区域的覆盖面。在规定区域外发生的紧急事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救援民用航空器规定》执行。
(四)广元机场范围内发生非法干扰事(案)件,按照《广元机场处置非法干扰事(案)件预案》相关章节处置。
(五)应急救援的施救时间
1、机场内施救时间:机场专职消防队的消防首车应在三分钟以内到达现场,其它各救援保障单位应迅速赶赴紧急事件现场。
2、机场外施救时间:各救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
(六)救援力量的集结。
机场应急救援力量的集结分为集结待命和原地待命两种形式。
1、集结待命时,机场消防、医救、公安车辆及相关人员的集结点在K1号停机位区域。
市内各救援单位的车辆、人员集结点在机场候机厅前停车场,并由机场负责联系增援的部门派人担任联络员,负责在集结点等候引导,并传达现场指挥部的有关救援指令。
2、原地待命时,各单位的人员、车辆在本单位待命。
二、紧急事件分类和应急救援等级
机场紧急事件包括航空器紧急事件和非航空器紧急事件。
(一)航空器紧急事件包括:
1、航空器失事
2、航空器空中故障
3、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扰,包括劫持,爆炸物威胁
4、航空器与航空器相撞
5、航空器与障碍物相撞
6、涉及航空器的其他紧急事件
(二)非航空器紧急事件包括:
1、对机场设施的爆炸物威胁
2、建筑物失火
3、危险物品的污染
4、自然灾害
5、医学紧急情况
6、不涉及航空器的其他紧急事件
(三)航空器紧急事件的应急救援等级分为三级。
1、一级紧急出动:已发生航空器坠毁、爆炸、起火,严重损坏等紧急事件,各救援单位应当按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立即出动,以最快速度赶赴事故现场。
2、二级集结待命:航空器在空中发生故障,随时有可能发生航空器坠毁、爆炸、起火,严重损坏,或者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扰等紧急事件,各救援单位应当按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在指定地点集结。
3、三级原地待命:航空器空中发生故障等紧急事件,但其故障对航空器安全着陆可能造成困难,各救援单位应当做好紧急出动的'准备。
4、非航空器的紧急事件不分等级。
5、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扰的应急救援按《广元机场处置非法干扰事(案)件预案》相关章节处置。
三、应急救援机构及其相关职责。
广元市人民政府成立广元机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广元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总指挥:广元市人民政府分管机场工作副市长
广元军分区政委
广元机场管理局局长
市政府联系机场工作副秘书长
成员: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广元市公安局局长
广元市安监局局长
广元市交通局局长
广元市卫生局局长
广元电业局局长
广元市旅游局局长
武警广元市支队支队长
武警8743部队部队长
武警广元消防支队支队长
广元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主任
利州区人民政府区长
元坝区人民政府区长
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总经理
中国移动广元分公司总经理
中国联通广元分公司总经理
(一)总指挥职责:
1、负责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全面组织和协调;
2、发布机场应急救援命令或指令;
3、救援工作结束后,下达解除紧急情况的指令。
(二)副总指挥职责
1、协助总指挥开展机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2、组织机场各单位开展应急救援的先期处置工作;
3、负责向民航主管机关报告紧急事件的有关情况。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广元机场管理局,负责广元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上报有关情况和对外发布有关新闻信息。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1、广元军分区、市公安局、武警支队、武警8743部队职责
(1)设置现场安全警戒线,保护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2)组织机场公安分局开展救援工作;
(3)参与核对死亡人数,死亡人员身份;
(4)制服、缉拿犯罪嫌疑人;
(5)组织处置爆炸物、危险品;
(6)疏导交通,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7)进行现场取证、记录、录音、录像等工作;
(8)负责地面突发治安事件的处置;
(9)负责及时向省军区、省公安厅、民航西南管理局公安局、省武警总队报告,并视情况提出警力、兵力及相关设施设备等支援的请求;
(10)负责制发应急救援现场的所有证件,查验救援人员、车辆进入现场的证件。
2、市消防支队(包括机场专职消防队)
(1)救助被困遇险人员,防止起火,组织实施灭火工作;
(2)按照机场机务部门的指挥做好残损航空器的搬移工作;
(3)组织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
3、市卫生局(包括机场管理局医疗救护中心)
(1)组织进行伤员现场救治和伤员转送工作;
(2)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情况;
(3)进行现场处置和伤员转送等情况的记录;
(4)负责组织救护队、指挥担架队参加救援行动;
(5)负责对危险物品污染和医学紧急情况的处置。
4、广元电业局(包括机场管理局场务科)
(1)负责紧急事件现场所需的电源供应;
(2)负责修复破损场道、灯光和净空保护,保证机场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3)负责候机楼或机场其它重要建筑物遭破坏后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设施的修复。
5、市交通局
(1)负责场外应急所需的临时道路的铺筑;
(2)协调市内运输部门提供应急所需交通工具。
6、市旅游局(包括机场管理局商务科)
(1)负责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善后处置人员、航空器营运人及其代理人输送的旅客食宿和运送工作;
(2)负责紧急情况下,候机楼相关登机口门的开启、守护;
(3)负责紧急情况下候机楼内旅客的快速疏散和有效保护。
7、市安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包括机场应急指挥中心)
(1)对应急救援实施过程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根据指挥部的意见,对相关部门进行奖惩;
(2)协助事故调查机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8、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
(1)负责应急救援期间的通信,及时修复损坏的通讯设备、线路等;
(2)按照指挥部的指示,提供救援所需通讯设备、物质,提供相关技术人才。
9、利州区、元坝区人民政府
(1)负责机场周边村组居民有关工作的协调处置;
(2)按照指挥部的指示,提供救援所需人员、设备及物质。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2
为检验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实战意识,加强应急训练,锻炼处置队伍,检查备战状况,查找疏漏,及时整改。确保一旦发生急情,能够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突发事件的危害,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我院医务股提出演练计划报请院委会批准,准备于2011年5月10日在本院进行一次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为做好本次演练,特制定海丰县中医医院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事件实战演练指挥组。
组长: xxx 院长
副组长: xxx 副院长
xxx 副院长
xxx 副院长
xxx 副院长
成员: xxx 医务股股长
xxx 办公室主任
xxx 护理部主任
xxx 骨二区主任
xxx 骨一区主任
xxx 急诊科主任
xxx 内科主任
二、职责分工
演练总策划:xxx
演练评估:xxx xxx
演练方案:xxx
物资准备:xx x xxx
现场秩序维护:xxx
三、预期目的
(一)考核医务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
(二)了解医务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工作程序及技术要求的掌握程度;
(三)考验医疗机构的应急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四)检验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疫情处置的知识储备及传染病疫情处置流程的掌握程度;
(五)及时发现应急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并尽快进行完善。
四、演练要求
(一)2011年5月前完成参加演练人员动员、培训工作。
(二)提前做好演练物资与演练场地准备。
(三)提前做好演练宣传工作,演练现场挂演练横幅一条,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群众恐慌。
(四)演练现场特邀县疾控中心领导现场指导。
(五)演练现场邀请卫生局负责人及分管卫生责任人观摩。
(六)院内其他未参演人员届时到场观摩。
(七)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维护演练现场秩序,保证演练安全、顺利进行。
五、参加演练人员
(一)现场指挥:xxx
(二)发热预检分诊台:门诊选派一名护士
(三)发热门诊接诊与病例隔离治疗:院感科、门诊及住院部各派护士一人
(四)疫情报告:xxx
(五)协助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采集样品送检:郭晓丹
(六)疫点消毒:护理部
(七)模拟病人:医务股派两名
(八)现场照相:xxx
六、演练物资准备
(一)专业参考资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海丰县中医医院应急预案汇编》
(二)通讯器材:电话、移动电话、电脑;
(三)现场文书:电话记录、病历、处方、化验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单等;
(四)取证器材:照相机等;
(五)发热预检分诊台:体温表、口罩、工作帽、手套、消毒物品(84消毒液、0.3-0.5%碘伏消毒液、消毒液盛放容器、含氯溶液测试试纸)、洗手设施、预检分诊登记本、健康教育宣传单等;
(六)发热门诊及隔离病房:体温表、口罩、工作帽、血压计、听诊器、手套、套鞋、消毒物品(84消毒液、0.3-0.5%碘伏消毒液、消毒液盛放容器、含氯溶液测试试纸)、洗手液、毛巾、拖把、洗手设施、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传染病报告卡、疫点消毒记录表、健康教育宣传单等。
七、演练结束
(一)由院长宣布本次演练活动结束;
(二)整理演练器材、设备,清理演练场地;
(三)对本次演练进行经验总结,查找应急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并尽快完善。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3
为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影响,最大限度降低损失,根据上级行有关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精神,结合本支行实际,特制定《支行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1、组织领导。成立支行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等为组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或终止预案,做好事件发生后的善后组织协调工作。
支行档案管理中心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日常档案安全信息监测、采集、汇总、分析,组织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提出预案启动或终止的建议,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具体实施工作。
2、工作原则。面临人员生命安全和档案安全选择时,首先保证人员生命安全;面临其他财产损失和档案安全的选择时,首要保障档案安全。要完善工作机制、防范手段,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安全预报机制,提高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置能力。如遇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3、适应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支行因突发性事件引起或可能引起危及人身安全、档案安全和严重干扰档案工作秩序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预警和预防
1、支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确保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并履行职责。
2、支行档案管理中心要定期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组织演练,增强对档案工作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要加强对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及时收集有关政府机构、气象部门发出的预警信息。在监测过程中发现潜在隐患或苗头,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3、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库房进行安全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对防火、防盗、供水、供电等设施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其保持良好状态。
三、抢救档案的顺序
抢救档案顺序一是涉及全辖重大权益或资质(权属)证件档案以及重要或有重大意义的声像实物档案等,二是重要的业务档案,三是科技档案,四是文书档案,五是一般的声像实物档案。
四、突发性事件等级
突发性事件分为一般、较大、重大三个等级。
1、一般:库房出现明显异味、轻微进水、设备设施出现故障,可能危及或已经造成少量档案轻度损伤,经判断如不尽快解决可能在短期内造成较大险情
2、较大:库房主体结构出现明显问题,已经出现或可能导致局部性灾害,可能危及或已经造成部分档案损伤,非国家秘密的档案被盗或泄密。
3、重大:已经或可能导致人员伤亡,部分档案受到严重损毁、库房崩塌等情况发生,国家秘密的档案被盗、泄密。
五、响应程序
突发事件发生后或预判有可能发生时,第一发现者要迅速通知档案管理中心负责人。档案管理中心负责人要立即到现场勘查,根据实际情况,果断确定事件等级,迅速向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领导小组批准后,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一般性突发事件。档案管理中心负责人负责现场领导档案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查清险源后进行妥善解决。按照档案抢救顺序,及时抢救或转移已受损或可能受损的档案,对档案库房进行全面检查、维修,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2、较大突发性事件。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现场领导档案管理中心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及时疏散事件发生区域的人员,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关闭或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按照档案抢救顺序,及时抢救或转移已受损或可能受损的档案。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抢险,并对档案库房及相关设备、电路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出现档案被盗或泄密的情况,立即保护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展开事故调查工作,查明原因、及时整改、堵塞漏洞,并做好善后工作。
3、重大突发性事件。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现场领导档案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立即报警,通知专业抢险救援部门进行救援,如有人员伤亡立即呼叫救护车抢救。及时疏散事件发生区域和周边的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开展力所能及的自救及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在专业抢险救援力量到达后,积极配合抢救工作,提供档案分布、房屋结构信息,按照已确定的'档案抢救顺序抢救和转移、安置档案。出现档案被盗或泄密的情况,要立即保护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展开事故调查工作,查明原因、及时整改、堵塞漏洞,并做好善后工作。
六、善后工作
险情排除后,要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对抢险工作进行全面、客观总结,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件经过和档案损失情况,事件原因、处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及采取的措施及效果。总结完成后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由于玩忽职守、渎职、违法违规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4
01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
A、快速反应原则:
a)当值保安/班组长接警后:
——3分钟到达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
b)保安经理在当值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
——3分钟到达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
c)保安经理在休息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
——10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B、统一指挥原则:
a)处理突发事件由最早到达现场的项目中心级领导负责统一指挥。
b)在特殊情况下,由保安经理负责统一指挥。
c)保安部班组长协助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理。
C、服从命令的原则:
保安部班组长需无条件服从保安经理的命令,并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作详细记录。
02突发盗窃事件处理预案
A、当保安员发现有盗窃现象或接到盗窃报案时,立即用通讯器材(对讲机或电话)向保安班组长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然后留在被盗窃现场,或迅速赶赴被盗现场,维持现场秩序,保护现场,禁止一切人员进出现场:
a)保安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被盗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情况;
b)保安员到达现场前,案犯已逃离现场时,可用电话或对讲机报告,但在使用对讲机公用频道时不应随意泄漏案件的性质。正确的呼叫对讲术语:“班组长,请你速到某某位置”;
c)保安员到达现场时,如案犯仍未逃跑或已被抓捕,可使用对讲机向保安部班组长报告。
B、保安经理接报告后立即用通讯工具指挥调遣保安干部及保安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a)与当值保安干部联系,要求保安干部对案发现场进行保护;
b)保安经理到达现场立即了解案情,根据案情需要作出布置:
——向被盗窃的当事人或知情人了解清楚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其逃离方向后,视情况立即组织保安员去抓获犯罪嫌疑人;
——保安经理将了解的案情及收集资料进行甄别;
——保安经理将了解的案情及收集资料进行分析总结后向上级领导汇报、请示作出进一步工作指示。
C、上级领导收集有关资料及信息后,根据案件损失及影响的大小向公安机关报告案情。
03突发打架斗殴事件处理预案
A、当值保安干部、保安员在巡逻中发现有打架斗殴的行为或接到打架斗殴的`报案时:
a)应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制止,防止该行为的扩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同时,保安员应立即用通讯器材向保安班组长报告具体位置、已伤的人数、参与打架斗殴的人数以及请求支援的范围;
b)将现场围观的人员隔离或劝离现场,维持现场的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好现场;
c)将因打架斗殴造成伤亡的人员,视其伤势的轻重送医院抢救。
B、保安经理接报告后,立即用通讯器材指挥调遣现场附近的保安员和当值机动保安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a)与当值保安班组长联系,要求保安班组长对现场进行保护;
b)保安经理到达现场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资料,根据现场的事态作出布置:
——调遣机动保安员对打群架的事件进行增援;
——调派车辆对重伤有生命危险的人员送医院抢救;
——对事态轻微的事件进行调解;
——对事态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打架斗殴事件的当事人带回保安部进行询问笔录,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c)保安经理将收集的资料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上级领导汇报、请示作出进一步的工作指示。
C、上级领导收集有关资料及信息后做好工作安排,处理善后的工作,对于事态严重造成人员伤亡时,应立即与公安机关协调有关的处理工作,并报告总经理。
04突发抢劫事件处理预案
A、当值保安干部及保安员在巡逻中发现有抢劫行为或接到有抢劫报案时:
a)应立即上制止该违反犯罪行为或迅速赶赴现场制止,并对现场进行保护,同时用通讯器材向保安班组长报告;
b)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现场时应立即抓捕带回保安部,并请事主一起到保安部后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c)向事主了解在被抢劫过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损伤及财物的损失情况,如事主受伤则应视其伤势的情况送医院救治;
d)在追捕犯罪嫌疑人,遇敌众我寡,敌强我弱时,应采取“敌逃我追,敌强我缠,一边追一边联络”的方法,等支援的保安员或公安人员赶到后一起擒获犯罪嫌疑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B、保安经理接报告后,立即用通讯器材指挥、调遣案发现场附近的保安员和当值的保安干部、机动保安员对现场进行封锁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a)与当值的保安干部联系,要求保安干部及案发区域的保安员参加现场的保护工作;
b)保安经理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资料,根据案情需要及时作出布置:
——调派保安员增援、抢救、围捕、保护现场;
——向事主或知情人询问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被抢劫的经过并制作笔录,对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甄别、询问并制作笔录;
——将有关的资料、线索及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c)保安经理将收集的资料、讯息及作出布置向上级领导汇报,请求作出进一步的工作指示。
C、上级领导接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善后各项工作,上报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
05突发凶杀事件处理预案
A、当值保安干部及保安在巡逻中发现有凶杀行为或接到凶杀报案时:
a)立即赶赴现场制止违反犯罪行为,并为现场进行保护,同时用通讯器材向保安经理或上级领导报告;
b)封锁案发现场,在公安人员到达前,坚决禁止任何人进出现场;
c)犯罪嫌疑人尚未逃离现场时,应将其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d)对伤者应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e)在搬抬过程中所走过的路线及碰过、接触或搬抬过的物件,均应进行认真细致的登记;
f)在公安人员到达时,立即将登记的事项向公安人员报告。
B、保安经理接报告后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a)调遣指挥现场附近的保安员和当值的保安干部及机动保安员对现场进行警戒封锁,严格检查出入人员;
b)维护和疏导现场及交通秩序,抢救伤者,做好各项记录;
c)协助公安机关工作,提供资料及线索。
C、上级领导将案情向公安机关通报,并协助和指挥保安人员配合公安人员工作,并将案情报告总经理。
06突发交通意外事故处理预案
A、当值保安干部及保安员在巡逻中发现交通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报告求助时:
a)应立即用通讯器材报告保安经理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
b)留在现场或迅速赶赴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和保护现场,抢救伤者;
c)对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需请示保安经理进行支援。
B、保安经理接报后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抢救:
a)调遣指挥当值的保安干部、交通意外事故现场的保安员、机动保安员维护现场秩序、交通秩序;
b)送重伤者到医院抢救;
c)报交警大队事故组(电话120):
——事故发生的时间及地点;
——事故造成的伤亡及损毁情况;
——已送抢救情况。
C、上级领导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的需要,调派车辆进行抢救,并报交警事故组和公司总经理。
07遇到强风、潮汛时的处理预案
A、接到防风、防汛的通知后,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进行总动员,并根据各班组职责做出具体工作布置,积极做好抢险准备工作。
B、要张贴通知于公告栏,要求客户关好门窗,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在险情到来之前巡查辖区,做好补救措施,尽量消除有害隐患,减低损失程度;检查高空悬挂物是否牢固,防止坠落;消防监控中心及保安员加强警戒,以防其他事件发生。
C、要准备好防汛工具,加强值班力量,保证人力充足;保证地面排水通道畅通;必要时放下防洪闸。
D、每次防风、防汛工作结束后,各班组均要填写紧急情况处理记录,并由负责人签字上报存档。
08突发吵架、打架的应急预案
1、执勤中发现有争吵、斗殴的现象时,要及时制止。
2、制止原则:
1)劝阻双方住手,住口。
2)把争吵或斗殴的双方或一方劝离现场。
3)持有器械斗殴则应先制止持械一方。
4)有伤员则先送伤员医院救治。
3、迅速报告项目中心领导、上级领导,如个人力量单薄,应请求增援。
4、在制止争吵、斗殴双方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击。
09执勤中发现可疑人员的应急处理预案
1、门岗执勤中如发现可疑分子时,要审查其证件,对持无效证件或说不出正当理由的人员禁止进入辖区。
2、巡逻执勤如发现可疑分子时,要查验证件,必要时带到保安部进一步审查。
3、发现有作案嫌疑人要严格审查,必要时可送到派出所审查。
4、在处理各类可疑人员时,不允许私自处理放人,更不允许敲诈、勒索、私自罚款。
10触电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有人触电应马上赶到现场并关闭电源。
2、在未关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按触触电人,以防自己被触电。应用绝缘的东西把线头或人拉开。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电告医院马上派医生抢救或送医院急救。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工作,有效应对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避免或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机场正常运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民用运输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以下简称机场)及其邻近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和相关的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则所指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在机场及其邻近区域内,航空器或者机场设施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严重损坏以及其他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严重损失的情况。
本规则所称机场及其邻近区域是指机场围界以内以及距机场每条跑道中心点8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第四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机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相关规章、标准的制定和对机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进行总体监督检查,并按照《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的要求,负责飞行区等级指标为4E以上(含4E)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工作。
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机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并按照《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的要求,负责飞行区等级指标为4D以下(含4D)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工作。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和本规则的要求,制定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使用该机场的航空器营运人和其他驻场单位应当根据在应急救援中承担的职责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与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相协调,送机场管理机构备案。
机场应急救援工作应当接受机场所在地人民政府(以下统称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监督。
本规则所称地方人民政府是指机场所在地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
第五条机场应急救援工作应当遵循最大限度地抢救人员生命和减少财产损失,预案完善、准备充分、救援及时、处置有效的原则。
第六条在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下、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指导下,机场管理机构负责机场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汇总和报批工作,同时负责发生突发事件时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协调指挥。
参与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机场管理机构的统一指挥。
第二章突发事件分类和应急救援响应等级
第七条机场突发事件包括航空器突发事件和非航空器突发事件。
航空器突发事件包括:
(一)航空器失事;
(二)航空器空中遇险,包括故障、遭遇危险天气、危险品泄露等;
(三)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扰,包括劫持、爆炸物威胁等;
(四)航空器与航空器地面相撞或与障碍物相撞,导致人员伤亡或燃油泄露等;
(五)航空器跑道事件,包括跑道外接地、冲出、偏出跑道;
(六)航空器火警;
(七)涉及航空器的其他突发事件。
非航空器突发事件包括:
(一)对机场设施的爆炸物威胁;
(二)机场设施失火;
(三)机场危险化学品泄露;
(四)自然灾害;
(五)医学突发事件;
(六)不涉及航空器的其他突发事件。
第八条航空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响应等级分为:
(一)原地待命:航空器空中发生故障等突发事件,但该故障仅对航空器安全着陆造成困难,各救援单位应当做好紧急出动的准备;
(二)集结待命:航空器在空中出现故障等紧急情况,随时有可能发生航空器坠毁、爆炸、起火、严重损坏,或者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扰等紧急情况,各救援单位应当按照指令在指定地点集结;
(三)紧急出动:已发生航空器失事、爆炸、起火、严重损坏等情况,各救援单位应当按照指令立即出动,以最快速度赶赴事故现场。
第九条非航空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响应不分等级。发生非航空器突发事件时,按照相应预案实施救援。
第三章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机场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机场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是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决策机构,通常应当由地方人民政府、机场管理机构、民航地区管理局或其派出机构、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航空器营运人和其他驻场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
机场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总体方针和工作重点、审核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及各应急救援成员单位之间的职责、审核确定机场应急救援演练等重要事项,并在机场应急救援过程中,对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第十一条机场应急救援总指挥由机场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担任,全面负责机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
第十二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设立机场应急救援指挥管理机构,即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作为机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同时也是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指挥机构。其具体职责包括:
(一)组织制定、汇总、修订和管理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二)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人员培训、演练、物资储备、设备保养等工作的保障落实情况;定期修订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联系人名单及电话号码。
(三)按照本规则的要求制定年度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并组织或者参与实施。
(四)机场发生突发事件时,根据总指挥的指令,以及预案要求,发布应急救援指令并组织实施救援工作。
(五)根据残损航空器搬移协议,组织或者参与残损航空器的搬移工作。
(六)定期或不定期总结、汇总机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向机场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第十三条机场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在机场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将获知的突发事件类型、时间、地点等情况按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程序通知有关部门;
(二)及时了解发生突发事件航空器机长意图和事件发展情况,并通报指挥中心;
(三)负责发布因发生突发事件影响机场正常运行的航行通告;
(四)负责向指挥中心及其他参与救援的单位提供所需的气象等信息。
第十四条机场消防部门在机场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救助被困遇险人员,防止起火,组织实施灭火工作;
(二)根据救援需要实施航空器的破拆工作;
(三)协调地方消防部门的应急支援工作;
(四)负责将罹难者遗体和受伤人员移至安全区域,并在医疗救护人员尚未到达现场的情况下,本着“自救互救”人道主义原则,实施对伤员的紧急救护工作。
第十五条机场医疗救护部门在机场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进行伤亡人员的检伤分类、现场应急医疗救治和伤员后送工作。记录伤亡人员的伤情和后送信息。
(二)协调地方医疗救护部门的应急支援工作。
(三)进行现场医学处置及传染病防控。
(四)负责医学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航空器营运人或其代理人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提供有关资料。资料包括发生突发事件航空器的航班号、机型、国籍登记号、机组人员情况、旅客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机上座位号、国籍、性别、行李数量、所载燃油量、所载货物及危险品等情况。
(二)在航空器起飞机场、发生突发事件的机场和原计划降落的机场设立临时接待机构和场所,并负责接待和查询工作。
(三)负责开通应急电话服务中心并负责伤亡人员亲属的通知联络工作。
(四)负责货物、邮件和行李的清点和处理工作。
(五)航空器出入境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将事件的基本情况通报海关、边防和检疫部门。
(六)负责残损航空器搬移工作。
第十七条机场地面保障部门在机场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在发生突发事件现场及相关地区提供必要的电力和照明、航空燃油处置、救援物资等保障工作;
(二)负责受到破坏的机场飞行区场道、目视助航设施设备等的紧急恢复工作。
第十八条除本规则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涉及的单位,其他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地方救援单位的职责,由根据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订立的支援协议予以明确。
第四章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九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本规则制定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该预案应当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并协调统一。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针对各种具体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应急救援程序及检查单等。
(二)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本规则和机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参与应急救援的各单位在机场不同突发事件中的主要职责、权力、义务和指挥权以及突发事件类型及相应的应急救援响应等级。
(三)针对不同突发事件的报告、通知程序和通知事项,其中,通知程序是指通知参加救援单位的先后次序。不同的突发事件类型,应当设置相应的通知先后次序。
(四)各类突发事件所涉及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五)机场管理机构与签订应急救援支援协议单位的应急救援资源明细表、联系方式。
(六)机场管理机构根据本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要求与各相关单位签订的应急救援支援协议。
(七)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
(八)机场及其邻近区域的应急救援方格网图。
(九)残损航空器的搬移及恢复机场正常运行的程序。
(十)机场管理机构与有关航空器营运人或其代理人之间有关残损航空器搬移的协议。
(十一)在各类紧急突发事件中可能产生的人员紧急疏散方案,该方案应当包括警报、广播、各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在引导人员疏散时的职责、疏散路线、对被疏散人员的临时管理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条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明确机场公安机关在机场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以下职责:
(一)指挥参与救援的公安民警、机场保安人员的救援行动,协调驻场武警部队及地方支援军警的'救援行动;
(二)设置事件现场及相关场所安全警戒区,保护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三)参与核对死亡人数、死亡人员身份工作;
(四)制服、缉拿犯罪嫌疑人;
(五)组织处置爆炸物、危险品;
(六)实施地面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通道畅通;
(七)参与现场取证、记录、录像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制定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应当考虑极端的冷、热、雪、雨、风及低能见度等天气,以及机场周围的水系、道路、凹地,避免因极端的天气和特殊的地形而影响救援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二条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按照本规则第四条的规定经相应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修改按照《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执行,同时,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将修改后的预案及时印发给参与应急救援的相关单位。
机场管理机构在制定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征求机场空中交通管理部门、使用机场的航空器营运人或者其代理人、航空油料供应单位及其他主要驻场单位的意见。
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在向民航管理部门报批前,应当征得地方人民政府的同意。
第二十三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与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对机构、消防部门、医疗救护机构、公安机关、运输企业、当地驻军等单位签订机场应急救援支援协议,就机场应急救援事项明确双方的职责。
支援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协议单位的职责、权利与义务;
(二)协议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协议单位的救援人员、设施设备情况;
(四)根据不同突发事件等级派出救援力量的基本原则;
(五)协议单位参加救援工作的联络方式、集结地点和引导方式;
(六)协议的生效日期及修改方式;
(七)协议内容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对方的程序。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每年至少对该协议进行一次复查或者修订,对该协议中列明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应当每月复核一次,对变化情况及时进行更新。
协议应当附有协议单位根据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的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实施预案。
在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中已明确机场突发事件地方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及驻军的职责和义务时,可不签署支援协议,但本规则规定的协议内容应在相关预案中明确。机场管理机构应当获知支援单位的救援力量、设施设备、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第二十四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绘制机场应急救援综合方格网图,图示范围应当为本规则第三条所明确的机场及其邻近地区。该图除应当准确标明机场跑道、滑行道、机坪、航站楼、围场路、油库等设施外,应当重点标明消防管网及消防栓位置、消防水池及其他能够用来取得消防用水的池塘河流位置、能够供救援消防车辆行驶的道路、机场围界出入口位置、城市消防站点位置和医疗救护单位位置。
机场管理机构还应当绘制机场区域应急救援方格网图,图示范围应当为机场围界以内的地区,该图除应当标明本条前款要求标明的所有内容外,还应当标明应急救援人员设备集结等待区。
方格网图应当根据机场及其邻近区域范围和设施的变化及时更新。
机场指挥中心、各参与机场应急救援单位和部门应当张挂方格网图。机场内所有参加应急救援的救援车辆中应当配备方格网图。方格网图可以是卫星影像图或者示意图,方格网图应当清晰显示所标注的内容。
第五章应急救援的设施设备及人员
第二十五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建设或指定一个特定的隔离机位,供受到劫持或爆炸物威胁的航空器停放,其位置应能使其距其他航空器集中停放区、建筑物或者公共场所至少100米,并尽可能避开地下管网等重要设施。
第二十六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的要求配备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并应保证其在机场运行期间始终处于适用状态。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民用航空运输机场消防站消防装备配备》的要求配备机场各类消防车、指挥车、破拆车等消防装备的配备,并应保证其在机场运行期间始终处于适用状态。
第二十七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施配备》的要求配备机场医疗急救设备、医疗器材及药品、医疗救护人员,并确保机场医疗急救设备、医疗器材及药品在机场运行期间始终处于适用状态和使用有效期内。
第二十八条机场指挥中心及机场内各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应当安装带有时钟和录音功能的值班电话,视情设置报警装置,并在机场运行期间随时保持有人值守。值班电话线路应当至少保持一主一备的双线冗余。所有应急通话内容应当录音,应急通话记录至少应当保存2年。
第二十九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设立用于应急救援的无线电专用频道,突发事件发生时,机场塔台和参与救援的单位应当使用专用频道与指挥中心保持不间断联系。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等重要部门应当尽可能为其救援人员配备耳麦。
为能在第一时间了解航空器在空中发生的紧急情况,指挥中心宜设置陆空对话的单向监听设备,并在机场运行期间保持守听,但不得向该系统输入任何信号。在航空器突发事件发生时,指挥中心确需进一步向机组了解情况时,应当通过空中交通管理部门与机组联系。
第三十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制作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识别标志,识别标志应当明显醒目且易于佩戴,并能体现救援的单位和指挥人员。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均应佩戴这些标志。识别标志在夜间应具有反光功能,具体样式应当为:
救援总指挥为橙色头盔,橙色外衣,外衣前后印有“总指挥”字样;
消防指挥官为红色头盔,红色外衣,外衣前后印有“消防指挥官”字样;
医疗指挥官为白色头盔,白色外衣,外衣前后印有“医疗指挥官”字样;
公安指挥官为蓝色头盔,蓝色警服,警服外穿前后印有“公安指挥官”字样的背心。
参加救援的各单位救援人员的标识颜色应与本单位指挥人员相协调。
本条所指外衣可以是背心或者制服。
第三十一条在邻近地区有海面和其他大面积水域的机场,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机场所使用的最大机型满载时的旅客及机组人员数量,配置救援船只或者气筏和其他水上救生设备,也可以采取与有上述救援设备的单位以协议支援的方式来保障,但机场应当配备满足在救援初期供机场救援人员使用需要的船只或者气筏和其他水上救生的基本设备。
当突发事件发生在机场及其邻近地区的海面或大面积水域时,还应向当地国家海上搜救机构报告。
第三十二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机场航空器年起降架次,配置与机场所使用航空器最大机型相匹配的残损航空器搬移设备,并在机场运行期间保证其完好适用。
年起降架次在15万(含)以上的机场,应当配置搬移残损航空器的专用拖车、顶升气囊、活动道面、牵引挂具以及必要的枕木、钢板、绳索等器材。年起降架次在15万以下,10万(含)以上的机场,应当配置顶升气囊、活动道面、牵引挂具以及必要的枕木、钢板、绳索等器材。年起降架次在10万以下的机场,应当配置活动道面以及必要的枕木、挂件、绳索等器材。
活动道面配置应当满足航空器每一轮迹下的铺设长度不小于30米;航空器牵引挂具的配置应当满足能牵引在机场使用的各类型航空器;对于在发生突发事件起2小时之内机场管理机构可能取得专用拖车和顶升气囊的,机场管理机构可不配备专用拖车和顶升气囊,但应当有明确的救援支援协议。
第三十三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配备用于机场应急救援现场指挥的车辆,该车应当配有无线通讯、传真、摄像、视频传输、电脑、照明等设备,并配有应急救援的相关资料库及主要材料的纸质文件。
第三十四条在机场运行期间,各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在保障正常运行的同时,应按照相关标准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援人员。
参加应急救援各单位的值班领导、部门领导及员工应当熟知本单位、本部门及本岗位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职责和预案。
第三十五条参加应急救援的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对按照机场应急救援预案承担救援工作职责的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对于专职应急救援管理人员、指挥人员、消防战斗员、医疗救护人员应当进行经常性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应急救援基础理论、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岗位职责、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医疗急救常识、消防知识、旅客疏散引导及其他相关技能。
在机场航站楼工作的所有人员应当每年至少接受一次消防器材使用、人员疏散引导、熟悉建筑物布局等的培训。
第六章应急救援的处置和基本要求
第三十六条发生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得知事件情况的单位,应当根据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报告程序,立即将突发事件情况报告指挥中心。
发生突发事件后,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将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报告地方人民政府和民用航空管理部门。
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在收到机场发生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事件的类型、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本部门应急救援预案逐级向上级机关报告,直至民航局突发事件应对部门。同时,应当迅速采取积极措施,协调和帮助机场管理机构处置突发事件。
第三十七条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总指挥或者其授权的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发布相关信息。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有利于救援工作的开展。其他参与应急救援的单位可以发布有关本单位工作情况的信息,但不得发布对应急救援工作可能产生妨碍的信息。
第三十八条发生突发事件时,指挥中心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程序,迅速将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通知有关单位,通知内容应当简单、明了。
第三十九条发生突发事件后,机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应当在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下,由消防、公安、医疗和其他驻场单位分别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行使分指挥权,特殊情况下,总指挥可以授权支援单位行使分指挥权。
实施突发事件救援时,机场应急救援总指挥或者其授权人应当服从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及其突发事件应对部门的指挥,并根据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及其突发事件应对部门的要求和命令,分时段、分区域向其移交指挥权。
发生本规则第八条所指明的应急救援等级为紧急出动的突发事件时,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最短的时间内组成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由机场应急救援总指挥或者其授权的人担任现场指挥员,在总指挥的总体救援行动意图下,统一指挥突发事件现场的各救援单位的救援行动。
有火情的突发事件发生后,总指挥可以授权消防指挥员担任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员。
第四十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及在实施应急救援时,如需机场外的支援单位参加救援工作,应当由机场内相应的救援单位提出需求和方案,经总指挥批准后通知支援单位前来支援,紧急情况下,也可先通知支援单位到达集结地点,再向总指挥报告,经总指挥同意后参加救援工作。
第四十一条涉及在空中的航空器突发事件需要紧急着陆时,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相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协助该航空器着陆。
第四十二条当发生本规则第八条所指明的应急救援响应等级为集结待命的突发事件时,各救援单位的人员及车辆设备应迅速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到达指定的集结地点集中待命,并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未经批准,不得离开集结位置,随时准备投入救援行动。
第四十三条突发事件发生时,机场内行驶的车辆和行人应当避让参加救援的车辆,应急救援车辆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可不受机场内车辆时速的限制。在服从现场交通民警的指挥下,救援车辆可以驶离规定的车道。
参加应急救援的车辆和人员需要进入运行中的跑道、滑行道及仪表着陆系统敏感区时,应当通过指挥中心征得空中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入。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特殊程序,以保证外援救援车辆和人员顺利、及时到达事故地点。
第四十四条应急救援时,当需要在跑道上喷洒泡沫灭火剂时,不得因此降低机场应保持的消防救援等级的最低水平。
第四十五条应急救援时,应当在交通方便的事发地点上风安全位置及时划定伤亡人员救治区和停放区,并用明显的标志予以标识。上述区域在夜间应当有充足的照明。
第四十六条当航空器受到劫持或爆炸物威胁时,机场塔台管制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指挥中心采取有效措施,将该航空器引导到隔离机位。
第四十七条在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时,参与救援的人员应当尽可能保护突发事件现场。
在航空器事故应急救援中,应当在事故调查组进入现场前,尽可能避免移动任何航空器残骸、散落物和罹难者遗体。如确需移动航空器残骸、散落物、罹难者遗体时,在移动前,应当进行照相、录像,有条件时应当绘制草图,以标明其移动前的状态和位置。同时,如有可能,在被移动的物体和遗体上粘贴标签,并在原位置上固定一根带有相应标签的标桩。所有发出的标签的记录应当妥善保存。
发生事故航空器驾驶舱内的任何仪表和操作部件,在被移动前,必须照相或者录像,有条件时应当绘图并做详细记录。
第四十八条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时,为保证救援工作的正常进行,机场公安机关应当在事故现场及时设立警戒线,任何非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需经总指挥或者其授权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应急救援现场的灭火和人员救护工作结束后,残损航空器影响机场的正常安全运行的,机场管理机构应当配合当事航空器营运人或者其代理人,迅速将残损航空器搬离。
残损航空器的搬移责任应当由当事航空器营运人或者其代理人承担,具体搬移工作应当按照该航空器营运人或者其代理人与机场管理机构协商实施。
残损航空器搬移应当取得事故调查组负责人同意。
第五十条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机场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其授权单位或者部门应当及时召集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单位对该次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讲评,对暴露出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中不合理的部分及缺陷进行研究分析和修改完善,在该次应急救援工作结束60天内,将修改后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按照《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的要求报批后,印发实施。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每次应对本规则第八条(三)中规定的紧急出动等级的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的30天内,将该次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送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
第五十一条在事故调查机构进行事故调查时,机场管理机构及参与应急救援的各单位应当配合事故调查机构的调查,如实向事故调查组介绍事故现场的情况。
第七章应急救援的日常管理和演练
第五十二条机场管理机构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以检验其突发事件发生时的驰救时间、信息传递、通信系统、应急救援处置、协调配合和决策指挥、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等,机场管理机构及参加应急救援的驻场单位均应当将应急救援演练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驻机场的航空器营运人、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他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应当配合机场管理机构,做好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第五十三条应急救援演练分为综合演练、单项演练和桌面演练三种类型。
综合演练是由机场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其授权单位组织,机场管理机构及其各驻机场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及协议支援单位参加,针对模拟的某一类型突发事件或几种类型突发事件的组合而进行的综合实战演练。
单项演练是由机场管理机构或参加应急救援的相关单位组织,参加应急救援的一个或几个单位参加,按照本单位所承担的应急救援责任,针对某一模拟的紧急情况进行的单项实战演练。
桌面演练也称指挥所推演,是由机场管理机构或参加应急救援的相关单位组织,各救援单位参加,针对模拟的某一类型突发事件或几种类型突发事件的组合以语言表达方式进行的综合非实战演练。
第五十四条机场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应当至少每三年举行一次,未举行综合演练的年度应当至少举行一次桌面演练,机场各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每年至少应当举行一次单项演练。
第五十五条举行综合演练时,可以邀请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民航地区管理局、航空器营运人及其他有关驻场单位人员以观察员身份参加,并参加演练后的总结讲评会。
第五十六条在举行机场应急救援演练前,机场管理机构或者组织单项演练的相关单位应当组织编制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进程进行编制,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可以是一种或几种突发事件的综合。演练计划主要包括:
(一)演练所模拟的突发事件类型、演练地点及日期;
(二)参加演练的单位;
(三)演练的程序;
(四)演练场地的布置及模拟的紧急情况;
(五)规定的救援人员及车辆的集结地点及行走路线;
(六)演练结束和演练中止的通知方式。
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制定完毕并经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同意后,应当在演练实施两周前报送民航地区管理局。
第五十七条机场管理机构在举行应急救援演练时,原则上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机场应急救援的正常保障能力,尽可能地避免影响机场的正常运行。如果由于应急救援演练致使本机场的正常保障能力在演练期间不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的,应当就这一情况通知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发布航行通告,并在演练后,尽快恢复应急救援的正常保障能力。
举行综合演练时,机场管理机构应当视情事先通报相关部门。
第五十八条演练工作应当坚持指挥与督导分开的原则。演练时,应当在演练指挥机构之外另设演练督导组。
第五十九条演练督导组应当由民航地区管理局在收到演练计划后召集。综合演练督导组应当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场管理机构、相关航空器营运人、空中交通管理单位人员及特邀专家组成。
演练督导组应当在演练实施前研究并熟悉参演机场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本次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全程跟踪演练进程,并在演练中提出各种实际救援中可能出现的复杂或者意外情况交指挥中心应对。
对于演练督导组提出的情况,指挥中心及相关救援单位应当做出响应。
演练督导组的具体工作程序和行为规范由民航局另行制定。
第六十条演练督导组应当对机场应急救援演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演练督导组应当根据演练形式和规模派出足够的督导人员,进入演练现场,对演练涉及的各个方面实施全程监督检查。
第六十一条应急救援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者应召集各参演单位负责人进行总结讲评。总结讲评活动中,演练督导组应当就演练的总体评价、演练的组织、演练计划、演练人员和设备等方面提出综合评价意见。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机场管理机构未按照本规则的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航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本规则第十二条要求设立指挥中心的;
(二)未按照本规则二十五条的要求设立隔离机位的;
(三)未按照本规则第五十条或者第六十一条的要求,在应急救援或者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工作后及时进行总结讲评的。
第六十三条机场管理机构或其他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航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本规则第二十四条的要求张挂和及时更新应急救援方格网图的;
(二)未按照本规则第三十条要求制作足够的救援人员识别标志的;
(三)违反本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发布妨碍应急救援工作信息的。
第六十四条机场管理机构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本规则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要求,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器材,并保持其适用状态的;
(二)未按照本规则第七章的要求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的。
第六十五条机场管理机构或其他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航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本规则第三十四条的要求,在机场运行期间保持相关标准要求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援人员,导致机场应急救援未能及时实施的;
(二)违反本规则第三十四条的要求,参加应急救援各单位的值班领导、部门领导及员工不了解本单位、本部门及本岗位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职责和预案的;
(三)未按照本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要求对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进行培训的。
第六十六条机场管理机构或者其他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航管理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规则第三十六条,发现紧急情况不按规定程序报告的;
(二)违反本规则第三十八条,接到紧急情况报告,不按规定程序通知到有关单位的;
(三)违反本规则第四十四条规定在跑道上喷洒泡沫灭火剂从而降低机场应保持的消防救援等级的最低水平的;
(四)未按照本规则第四十五条规定,及时划定伤亡人员救治区和停放区的;
(五)违反本规则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残损航空器搬移工作中有关各方互相推诿,严重影响机场开放正常运行的;
(六)违反本规则第五十七条,在举行应急救援演练时未保持机场正常运行时应有的应急救援保障能力的。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与本规则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六十八条在民航局制定通用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之前,通用机场可以结合本机场的具体情况参照本规则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报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批准。
第六十九条在本规则规定区域外发生的突发事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规定》执行。
第七十条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扰和机场设施受爆炸物威胁所涉及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其他相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一条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有偿服务,应当采用先救援后结算的办法。具体收费标准和收费计算方法由有关各方本着公平合理、等价有偿的原则协商确定。
第七十二条本规则自20xx年9月9日起施行。20xx年4月3日发布的《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规则》(民航总局令第90号)同时废止。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6
全体教师:
根据《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手册》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学校发生如建筑物倒塌、突发伤害事故、食物中毒、非正常死亡等突发事件时,能够统一指挥,有条不紊地进行紧急疏散全校师生,使突发事件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学校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现场指挥负责人:XXX
师生疏散指挥负责人:XXX
与有关部门紧急联系或求援事宜负责人:XXX
临时救护工作负责人:XXX
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传染性疾病
1、我校学生或教职工在家中出现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要求其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校隔离室休息,由校医作初步检查,需转医院治疗的立即转传染病医院。学生出现传染病症状的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校医或班主任老师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如果是本校教职工出现传染病,也要求戴防护口罩、手套,由校医初步检查后,是传染病立即转市传染病医院并通知其家属,家属不能到校的由校医或工会主席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
3、在校内发现传染病的学生或教职工,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马上打“120”电话,送定点医院诊治。
4、学校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6、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现传染病人,立即上报县教育局和疾控中心,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7、如传染病烈性感染,报请县教育局经政府批准,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做到:①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县教育局的处理意见。如校领导已隔离,由中层干部等组成临时班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后,校领导班子开始工作。②疫点消毒。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此项消毒可请防疫站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③疫情调查。学校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8、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二)、食物中毒
学校本着为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一旦发生学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并于6小时内向东沙镇政府、县教育局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合,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建筑物倒塌或发生火灾时
1、事故现场的教师一边指挥学生进行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的速度将发生事故信息传递到指挥机构。
2、指挥机构人员马上按工作职责到现场指挥全校师生进行紧急疏散,具体如下:
(1)、全校发三次一长二短的哨音发出紧急集合信号。
(2)、用高音喇叭进行现场指挥疏散。
(3)、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下班教师立即到班级指挥学生按一楼、二楼、三楼的顺序进行疏散。
(4)、疏散地点一般以学校操场中心为集结点,若遇紧急情况,直接疏散出校门。
(四)、突发事件
1、遇来人来防未经允许强行闯入,门卫不得放行,追赶不及的应立即通知值日值周教师及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2、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先制止、制服,为防不测,同时拨打“110”报警。
3、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之前,要关闭校门。
4、如有事件发生,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五)、楼道安全管理及疏散
1、每天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严格按照值勤制度,巡视学校各处。
2、禁止在校园教学区内踢球、爬墙、爬楼门、滑楼梯栏杆。违者通报批评。值日教师要注意纠正学生在校园内上述违规现象。
3、凡是有学生在校,安排教师管理,保护学生。
4、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做操、就餐等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他现象,保证学生有规律、守秩序的上下楼,当天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负责楼道口进行监督、疏导。
5、各班主任要进行遵守秩序、文明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6、学校总务处要不定期的对学校楼道、楼梯设施、楼梯照明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六)、非正常死亡
1、学生在校内发生严重伤害事故,学校立即送学生救护,并通知其监护人,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2、学校—旦获悉本校学生非正常死亡,将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详细情况,并备案存档,并协助学生家长处理善后事宜。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7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3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函〔20xx〕48号)精神,按照《中共仁怀市委办公室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怀市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加快打造魅力酒都实施方案>的通知》(仁办发〔20xx〕11号)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仁怀市“工程无欠薪”(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遵义市对根治欠薪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为重点,坚持“消化存量、遏制增量”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拖欠谁偿还”的原则,深入开展“工程无欠薪”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治理欠薪尤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突破底线的事件和网络舆情,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快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力争拖欠案件、金额和涉及人数比重逐步下降,最终实现“工程无欠薪”。
二、目标任务
(一)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全市脱贫攻坚领域所有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二)20xx年5月1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并接续督办、限时销号。
(三)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四)20xx年10月底,完成全市所有非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五)20xx年底前,实现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全市“工程无欠薪”。
三、组织领导
为顺利开展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最终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零拖欠,成立“工程无欠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汪能科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贾旭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长(主任)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陈光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川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和牵头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定期汇总和通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督导欠薪问题化解和稳控。
四、重点任务
(一)开展全面排查,动态建实台账。一是建实欠薪项目台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持续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乡村建设(含道路、水务、房屋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农业产业、扶贫车间等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问题排查为重点,全面摸清政府性项目(含国企项目和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非政府性项目等欠薪情况及信访、舆情线索反映的欠薪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核查,对信访反映、网络舆情、投诉登记、行业部门汇总等各种渠道收集的欠薪信息进行回访、甄别,将仍然未化解的欠薪问题在20xx年4月23日前如实纳入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欠薪台账,并动态更新,同时报送市农民工工作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全市欠薪台账。各单位要认真核实、认真区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对上报台账中有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混淆不清的,市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建实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突出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移民搬迁、教育卫生、水务水电等重点领域,迅速对拖欠工程款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建实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于20xx年4月23日前报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梳理汇总形成全市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三是规范台账报送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汇总、审核数据,排查中严格区分拖欠工资与拖欠工程款问题,工资要精准核实到农民工本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台账要同步整理欠薪人员工资清册等印证资料备案备查,严防数据造假和瞒报漏报行为发生。20xx年5月1日前,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园区)、市级相关政府性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完成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经开区、名酒工业园区、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体旅游局、市扶贫办、市教育局、仁怀供电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清欠进度。一是对于本方案工作目标明确的欠薪项目,各有关部门要始终盯紧抓牢、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分类化解进度,坚决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肩上有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程跟踪督办和统筹调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积极解决资金问题。二是对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项目,涉及部门和单位要持续跟踪,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案情衔接,加快查处进度,确保尽早执行到位、案结事了。三是对已清欠了的项目,要综合采取欠薪线索专查、随机随访巡查、核查支付凭证等方式,动态开展清欠“回头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持续巩固清欠成果。(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强化执法检查,加大震慑力度。市发展改革、财政、人社、住建、交通、水务、审计、工业商务等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实名制管理“8个100%”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执法检查全覆盖,并做好执法检查文书的保管,确保在建工程项目全面落实“8个100%”;发展改革、财政、住建、交通、水务、工业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建筑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建设工程项目未批先建、垫资建设、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和违规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企业等,督促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和实名制管理“8个100%”制度。对未按规定完成“8个100%”制度以及违法分包转包的,立即责令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依法处理。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司法机关依法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用人单位及责任人严厉打击,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接发改等部门将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强有力震慑。(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市工业商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四)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风险稳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的运用,将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平台监管,依托平台对建设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户使用、施工总包代发农民工工资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监测预警和及时处置,并推行电子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有效推进源头治理。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平台建设和运用的统筹推进力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动态建立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台账,并纳入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重大风险防控责任清单,确保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发现及时、处置得当、稳控有力、化解到位。网信、人社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欠薪舆情联动处置机制作用,强化正面引导和负面舆情管控,严防和妥善处理各类舆情风险隐患。发现欠薪网络舆情或收到其他单位通报舆情的,要在12小时内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核实,掌握证据材料,查明案件真相,以问题的及时处理促进欠薪网络舆情化解。对社会和媒体关注的欠薪网络舆情,在舆情发生后12小时内主动发声、做到权威发布、口径统一,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避免事态扩大。(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标本兼治、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着眼于遏制增量欠薪,强化欠薪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全面落实“8个100%”等各项长效制度措施,确保尽早实现“工程无欠薪”的既定目标。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刊、网络平台等资源,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公益宣传及先进典型的报道,依法加强对拖欠农民工资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引导用人单位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加强对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的培育,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部门职责
(一)强化行业部门监管主体责任。住建、交通、水务、工业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落实好行业监管的主体责任,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要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明确专人对本行业建设项目实名制“8个100%”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实现“8个100%”全覆盖。对不落实“8个100%”制度的`,行业主管部门要视其情节采取通报、限期整改、限制招投标、记载不良行为、降低资质、清出市场等方式予以处罚。对工程建设领域出现的违法分包、违法转包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进行打击。发改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审批。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并将评价结果应用到企业资质评定和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环节。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归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市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欠薪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公安机关负责及时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依法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强化人社部门综合监管职责。人社部门要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督查调度、综合监管职责,组织各行业职能部门通过“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归集汇总管理,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动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工程领域、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整治,开展常态化巡查督查,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及时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不按要求落实“8个100%”制度、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的行为,要依法从重从严打击,对情节恶劣的要纳入黑名单制度。整合各部门资源,将农民工维权窗口调整设置在仁怀市群众工作中心,从相关行业部门抽人办公,实现“一窗受理、综合办理、案结事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司法、自然资源、人民银行、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工作。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组织按照职责依法维护农民工获得工资的权利。(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金融办>、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仁怀支行)
(四)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名酒工业园区)作为本辖区预防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对小的劳资纠纷要及时化解,不能化解的要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施策,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中。建立健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指挥权限和部门分工,规范分级响应和处置流程。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网格化”管理,畅通农民工维权举报渠道等。(责任单位:经开区、名酒工业园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强化工程建设单位具体监管责任。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督促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落实好“8个100%”工作,同时将“8个100%”制度纳入施工合同约束条款。指导和监督所发包的各工程建设项目配备劳资专管员,及时将农民工工伤保险缴费、考勤等相关信息录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实时通过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施工项目农民工务工信息。精准掌握项目建设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进度,在划拨工程进度款时,要将农民工工资款项单独划到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督施工企业通过银行代发给农民工。对没有落实“8个100%”制度的项目要停止划拨工程款,待工程项目整改后再继续推行项目建设,将“8个100%”制度落实与安全生产同检查、同考核。对发生欠薪问题的项目要重点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积极筹措资金,履行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项目业主单位)
六、督查问责
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名酒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和政策落到实处,最终实现我市“工程无欠薪”。市委督查局要加大对各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督查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地方和部门以及重大违法案件,要进行重点督查督办,对行动迟缓、工作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引发重大群体性的事件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牵头单位:市委督查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经开区<园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8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理果断的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利,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水利系统工程建设领域因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上访、静坐、围堵或滞留党政机关,围堵道路、建筑施工现场等行为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1.3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就地解决,疏导教育、耐心劝离、依法办事、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的原则。
1.4 分类分级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的参与人数、影响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分为三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一般)。
(1)特大突发紧急情况:30人以上的农民工,集体上访、静坐、围堵或滞留党政机关,围堵道路、建筑施工现场等行为;人数不到30人,但到上级信访部门上访或行为激烈,如:聚集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堵塞道路、阻碍执法等需出动警力才能恢复秩序等行为,以及在公共场所悬挂标语、呼喊口号、拦截公务用车等影响较大的上访行为。
(2)重大突发紧急情况:10人以上 30人以下的农民工,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
(3)一般突发紧急情况:10人以下的农民工,集体投诉、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
1.5 启动条件
(1)正在进行集体上访,导致影响正常工作生产秩序的。
(2)正在进行集体上访造成不良后果且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3)突发事件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在事件发生过程中,情况突然发生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4)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认为有必要启动预案的.情况。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处置因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纪委办、财务股、水利股、水库股、水政股、信访股、巴中市双桥水库建设管理局、巴中市友谊水库建设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库建设管理局、县江口水乡旅游风景区建设管理局、县水土保持局、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平州水利投资公司等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信访股,由杨大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处理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做好业务范围内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2.2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协调、指导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各部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隐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排查,对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原因进行分析;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中涉及的重大劳动保障问题及时上报、参与调查、通报情况、协调处理、跟踪督促;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2.3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收集汇总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投诉及突发事件信息上报;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管理职责;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4 成员单位职责
水利股、水库股、水政股、巴中市双桥水库建设管理局、巴中市友谊水库建设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库建设管理局、县江口水乡旅游风景区建设管理局、县水土保持局、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县乡镇供水管理总站、平州水利投资公司等股室(单位)按照提前介入、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工作要求,负责业务范围内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摸排,及时处置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负责事发后及时赶到事发现场,适时掌握事件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安抚、劝导、疏散上访群众;负责责令施工企业及时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等。
信访股:负责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接访工作,做好安抚、劝导工作。
纪委办:负责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领导不重视、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事态扩大,造成恶劣影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局办公室、财务股负责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和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响应
3.1 信息报告
各股室(单位)在接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情况,或遇到群体性上访事件时,应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上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等相关情况;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和影响程度预测;掌握突发事件中施工企业和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等情况。
3.2 启动预案
发生Ⅲ级及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由应急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四、处置程序
4.1 处置原则。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坚持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的原则,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直至最终平息事件。
4.2 应急处置
1.通过前期工作仍不能控制农民工群体性上访的应急情况,各部门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2.应急领导小组按局领导分工文件,通知股室(单位)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带领分管股室(单位)相关人员赶赴事发现场,了解事件的有关情况。诚恳听取上访人员意见,避免矛盾激化,劝导上访人员迅速离开聚集地,尽快平息事态,并做好劝返接回工作。
3.赶赴现场领导将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及可控情况,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请求公安机关支援;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向上级机关报告。
4.一旦发生农民工工资信访不可控突发事件,各成员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各司其职,迅速行动,确保人员和工作到位。
5.对出现难以劝离、围堵机关、扰乱机关工作秩序或缠访闹访及其他有明显过激行为的,要第一时间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尽快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秩序。
五、责任追究
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过程中,凡出现下列情况的(股室)单位,实行环节责任追究制,一律按相关规定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对农民工反映的问题不关心、长期不解决,致使矛盾激化,引发突发事件的。
2.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不重视、措施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纠纷不断,社会影响恶劣的。
3.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谎报、瞒报或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处理,以及在调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处置不力,以致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4.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未及时赶赴现场处置,造成事态扩大和其他不良后果的。
六、应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等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共享和通讯设备完好。
6.2 资金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责成工程承包企业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督促其按时足额预存农民工工资,为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提供资金保障。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9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璧山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工作要点》(璧治欠办发〔20xx〕4号)文件精神,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八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现将我镇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工作的方案制定如下:
一、加强领导
成立八塘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社保所、建环办、经发办、党政办、平安办、司法所、财政办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保所,由社保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工作人员刘清涛,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
(一)通过对全镇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核查,是推动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的重要制度安排。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按时向八塘社保所报送《八塘镇在建项目台账明细表》,对于新建和在建项目,严格按照《在建工程项目实地核查资料清单》璧治欠办发〔20xx〕7号附件1的要求进行资料收集归档。
(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持续开展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加大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落实国家出台的《建筑工人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三)严格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贯彻实施《政府投资条例》,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和政府投资资金预算管理,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加强预算内投资项目监测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加快项目建设和计划执行进度,推动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四)健全清偿中小企业账款与根治欠薪的协调机制。贯彻实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强化政府、大型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督办,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加大清欠工作力度,从源头预防和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三、全面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一)健全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出台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的实施细则,构建上下一体,整体联动的根治欠薪制度体系。
(二)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开展“制度全覆盖”夏季专项行动。盯紧盯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等工资支付保障核心制度,通过开展“制度全覆盖”夏季专项行动,推动制度覆盖所有在建项目、所有支付环节。
(三)强化市场主体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责任。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拨付人工费用、支付监管、先行垫付工资等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落实代发工资、监督劳动用工、开立专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先行清偿工资等责任、分包单位落实日常用工管理,支付主体等责任。
四、强化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执法联动
(一)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全面畅通欠薪维权渠道,落实首问负责制,推行接诉即办,提升欠薪案件线索受理和转办交办效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全面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易发欠薪的行业为重点,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二)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作用。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开展“遵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提高“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服务质量,为农民工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加强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效能。
五、加强工资支付信用体系建设
加大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定期集中向辖区内企业和社会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六、压紧压实根治欠薪相关责任
(一)接受区领导小组对八塘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考核,确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根治欠薪工作责任追究。压实八塘镇各办、站、所的责任,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通过约谈、通报、处分等方式,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加大对全镇治欠工作的监督力度,实行监督问责闭环管理。
七、推进根治欠薪信息化建设
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依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市级平台业务指引》,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建立监控预警平台分中心。逐步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全过程动态监管。
八、加强舆论宣传和应急处置
(一)强化正面宣传引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舆情监测处置。做好欠薪舆情监测预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分类处置,主动发声、快速反应,严防不实舆情、虚假信息传播和恶意炒作。
(三)防范化解欠薪重大风险。制定完善我镇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时组织风险评估预判,有效防范处置因欠薪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严厉打击以非法手段讨薪或者以讨薪为名讨要工程款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置因欠薪引发的治安案件。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10
1、目的
确定工地潜在的环境事故或紧急情况等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预防射线泄露、高参数蒸汽泄露、剧毒化学品泄露等造成的危害,保护公司财产和职工人身财产安全,减少可能伴随产生的对环境的影响。
2、适应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公司内易燃易爆液(气)体、化学品、作业点或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重大泄露事故以及特殊的气候(如台风、爆雨洪水等)紧急情况。
3、办法
公安科归口管理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在人员集中的场所,火灾、泄露事故的突然降临,会使众多的.现场被困人员感到大难临头,惊慌失措,争相逃命,互相拥挤,结果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因此,在火灾、爆炸、泄露等事故发生初期,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疏散被困群众,实行自防自救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旦发生火灾、爆炸、泄露等事故,应立即实施《应急准备与响应》,组织人员疏散,公安科负责人员疏散工作,公安科负责人负责组织指挥现场人员的疏散工作。责任部门负责如泄露等的控制,缩小范围,把损失减少到最底限度,要做到分组行动,互相配合。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现场受危胁的人员必须服从现场领导和工作人员组织指挥。当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后,由公安消防队组织指挥。工作人员应主动向公安消防队汇报情况,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队做好疏散工作。
事故照明小组人员迅速按各自分工需要照明的通道、楼梯及出口地段,启用各种照明设施,照明引导疏散。
内部疏散引导组人员不断用手势或喊话的方式引导,稳定人员情绪,维护秩序。首先利用距着火部位最近的防烟(封闭)楼梯,其次利用未被烟火侵袭的普通楼梯、楼外安全梯或利用疏散阳台、通廊以及其他能够迂回到安全地点的途径,将人流按简捷、合理的疏散路线引导到场外。
外部疏散人员应将已疏散到场外的人员引导至安全不影响处置事故现场的地带。
外部警戒线组防止已疏散出来的人员重新返回危险区域,维护外部秩序,为消防队到场有效处理控制事故创造条件。
救援人员对疏散出来的危重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急救,并及时将重伤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治疗。
附件1:处置易燃、可燃液体泄露事故的措施是:
(1)、临时设置现场警戒范围。在泄露量大量时,要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警戒,无关人员不得出入,制止一切点火源。
(2)、绝对禁止与各种明火接触。在易燃、可燃液体物料泄露的范围内首先要绝对禁止使用各种明火。特别是在夜间或视线不清的情况下,不要使用火柴、打火机等进行照明。同时也要注意不要使用刀闸等普通型电器开关。
(3)、注意防止静电的产生。易燃、可燃液体在泄露的过程中,如果流速过快则容易产生静电。为防止急电的发生,可采用堵洞、塞缝和减少内部压力等方法,通过减缓流速或止住泄露来达到防止急电的目的。
(4)、要控制住物料的流向。对于泄露出来的液体,可采用疏导堵截等方法对其进行控制,尽量不使其范围扩大。特别是不要使泄露出来的液体流散到有明火的地方等要害部位。
(5)、尽量避免形成爆炸混合气体。当易燃、可燃物泄露在库房、厂房等有限空间时,要有时打开门、窗进行通风,以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1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作风、法治、文明”三个年建设活动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依法惩处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完善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构建我镇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实现无拖欠现象发生,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镇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农业设施等工程建设领域和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领域。
(二)整治重点
1.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资问题。严查工程项目未批先建、企业带资施工建设、随意增加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等问题。
2.化解难度大的欠薪陈年积案。严查停工半停工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决算久拖不决、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3.工资支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查用工企业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不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不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银行直接支付制度、不实行工程款与工资款分账管理、拨付工程款时未及时拨付人工费等问题。
4.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分包、转包、挂靠问题。严查建设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者肢解发包等违法行为;严查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或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转包行为;严查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违法分包行为;严查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挂靠行为;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出借资质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确。实行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支付方式等内容并严格履行。镇社保站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把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考勤管理等用工管理情况纳入监管重点,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不签订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改正的通报区劳动局予以处理。
(二)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实行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包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编制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人员计酬手册和管理台账,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支付等信息,由农民工本人确认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及其工资发放情况,不得以包代管。在处理拖欠工资案件时,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应当提供花名册、考勤及工资结算等相关记录。
(三)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逐步实现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由分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了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四)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自工程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20个工作日内,在银行开立专户并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使用过保证金的续建工程项目,要按照剩余工程量核定缴纳额度并足额缴纳。对未缴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仍在施工的项目,限1个月内缴清(期限时间不得超过),逾期未缴清的,责令停工。
(五)积极化解欠薪陈年积案。行业主管部门认真排查停工、半停工工程项目欠薪情况,建立详实的`工作合账,明确化解欠薪陈年积案工作的责任部门。采取拍卖、融资等多种方式,精准施策积极化解。倒查工程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行为,对落实制度不规范的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限期整改,确保欠薪陈年积案于20xx年7月底前全部得到有效稳妥处置。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宣传和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3月1日至5月31日)
1.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各村委要严格落实责任,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工作。
2.开展欠薪隐患自查自纠。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各村委要负责任的对本领域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摸底排查和督促整改,精准掌握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包与分包施工单位、投资规模、欠薪数量和欠薪原因等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字准、制度实。强化欠薪预警监测和风险隐患排查,对已排除风险隐患的企业和项目,持续关注、动态监管,严防问题复发。
(二)深入督导和检查阶段(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督导组,督导各村开展行动。加强对制度落实和欠薪线索办理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镇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协调处置,定包案单位、定包案领导、定工作措施、定化解时限,限期整改。每季度将巡查督导结果和整改情况,呈报镇主要领导。对逾期不整改的企业,强化联合惩戒力度,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
对前期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跟踪、督促企业及时补发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各村梳理总结各自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于20xx年1月10日前报至镇人社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监督指导项目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存储、专用账户开设使用、人工费拨付、总包代发工资、维权信息公示及建筑业劳动合同签订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实,加大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工程建设项目总包单位取得施工许可20个工作日内,必须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相关措施。已开工但尚未履行立项审批程序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由发包单位承担监管责任。符合纳入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合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务必纳入;未纳入的,落实相应制度后纳入管理。对长期拖延工程款结算或抪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新项目开工建设。对于未履行工程款支付责任的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工程建设项目违反国土空间规划、未批先建等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清偿,由职能部门依法查办违法行为。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不履行、相关工作不到位等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根据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依法追究责任。
(二)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对本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职责,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三)强化部门协调联动。镇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实行定期例会制度,各村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措施,和村委做好沟通街接。各村应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工程建设项目详细信息及时推送至镇人社所办公室。
(四)严肃查处欠薪案件。镇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在接收欠薪线索后,按行业分类,报镇工作领导小组,并推送至镇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欠薪工作合账,逐一落实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对化解难度大的欠薪陈年积案,要严查停工半停工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决算久拖不决、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绝不销账。对制度不落实导致欠薪的企业,有关部门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要加强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行业主管部门要查清欠薪人数、欠薪金额、拖欠责任主体,并将工程项目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相关资料、投诉人询问笔录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调查结论报告和移交书等书面材料移交人社部门,人社部门在核查完毕后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由公安机关侦办。对欠薪违法案件,坚决做到事实不查清不放过、制度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保持对欠薪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加大欠薪失信惩戒力度。各村理拖欠农民工工作负责成员要进一步加强对欠薪问题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文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淮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子以限制。
(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板端、群体突发事件及网络舆情,经村委会分析研判,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并报镇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人社所办公室。办公室应立即响应、协调处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响应、共赴现场,对涉事企业负责人进行联合约谈,督促其妥善处理欠薪问题,做好现场稳控和矛盾化解工作。对发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足、企业负责人逃匿等情况的,可以动用应急保障金,先行垫付农民工部分工资或者基本生活费。信访部门严格执行舆情信访信息的发现、报告程序,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协调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特别对网络舆情要第一时间跟踪处置,防止事态发酵。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要将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依法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讨薪为由讨要工程款、劳务费、承包费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严格落实“三单”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制度落实问题,出具《整改通知单》,责令工程建设项目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工并严厉处罚;对各类违法分包、转包、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等行为,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抓严管、顶格处罚。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派发《督办单》,限期整改。
(八)严肃责任追究。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对各村委的考核范围。各村不按照要求推送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并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欠薪案件频发高发、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对重大欠薪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从工程项目入手,在立项、土地、规划、招投标、施工许可、资金筹集使用等方面进行深入核查,层层理清责任。对重大欠薪问题线索核处不力、政府投资项日因资金不到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约谈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和属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群体性、极端性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12
一、突发事件处理原则
总的原则是发现要早,处置要好,千方百计地防止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1、整体作战原则
应急突发情况发生后,驻勤保安队(班)必须在公司和客户单位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保安员不得擅自处理重大应急情况。
2、快速反应原则
处置应急突发情况,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边行动边报告,确保信息畅通,闻警而动,力戒反应迟钝,错失战机。
3、因情施策原则
遇到原因、性质较为复杂的应急情况时,应坚持因情而异,因地制宜,根据现场情况灵活应对,不可死板教条。
4、密切配合原则
驻勤项目负责人是处置应急情况的指挥者和第一责任人,在确保所属保安人员拉得动、用得上的同时,要接受客户单位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调动、指挥,与客户单位协调一致地做好应急情况处置。队(班)长不在时应指定负责人。
5、以人为本原则
牢固树立救人第一的观念,坚持把救死扶伤,保障人员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恪尽职守原则
面对突发情况,全体保安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挺身而出,尽职尽责,迅速赶到应急现场。对不听指挥,擅自离岗,甚至临阵脱逃者,一律严肃处理。
7、自身防护原则
处置应急情况重在沉着冷静,不能盲目蛮干。要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伤害和风险作出准确判断,采取稳妥、科学、适度的方式进行处理,避免因防护措施不当造成自身伤害。
二、突发事件及异常情况处理程序
2.1目的
紧急避险,阻止恶劣事件发生,保护园区公共设施及人员安全。
2.2范围
责任区内。
2.3管理职责
2.3.1项目部经理负责组织员工进行突发事件及异常情况处理等培训,并负责抢险现场指挥及监督。
2.3.2当值人员应严守岗位。
2.3.3保安员负责安全防范,水电人员负责水、电供应及抢修。
2.3.4其他员工应听从上级领导的调遣,积极参予救护或抢险。
2.4工作程序
2.4.1盗窃、匪警应急处理程序。
A:队员在执勤中遇有(或接报)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偷等)强行索取或毁坏公司和业主财物或威胁、业主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保安员职责,迅速制止犯罪。
B:当发生突发案件时,要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同时立即通过对讲呼救求援。
C:所有持对讲机的保安员在听到求援信号时,要立即赶到现场,同时通知监控室封锁出事地点并录像。然后视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
D:若犯罪分子逃跑,一时追捕不上时,要看清人数、衣着、相貌、身体特征,所用交通工具特征等,并及时报告项目部,重大案件
及时报“110”。
E:有案发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不得让外人进入现场,在公安机关人员未勘查现场或现场未勘查完毕之前,不能离开。
F:记录当事人提供的所有情况,记录被抢盗物品及价值,询问是否有线索,怀疑对象等情况。
G:若是运动过程作案,没固定现场的,对犯罪分子遗留下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应用钳子或其他工具提取,放进塑料袋保存并且交公安机关处理。切不可将保安人员或其他人员的指纹等痕迹遗留在物品上。
H:当事人或现场如有人员受伤,要立即设法尽快送医院、医治、抢救,并报告公安机关。
2.4.2火警处理程序
A:保安员接到火灾报警时,严守各自岗位待命。
B:值班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以防坏人混水摸鱼,趁火打劫。
C:所有员工应听从指挥,无条件服从领导及主管指挥,按照分工各司其责。
D:现场若困有客户,应本着“先人后财”的原则抢救,若室内无人,无钥匙开门的情况下,由项目部经理决定是否破门进入现场扑火,事后由项目部负责人向业主做好解释工作。
E:疏散人员时应走消防楼梯。
F:扑救完毕后,项目部安排人员协助有关部门查明原因,查明
损失,并做好安置工作。
2.4.3发现斗殴的处理。
A:值勤中发现有争吵、斗殴的现象时要及时制止。
B:制止原则:
1)劝阻双方住手,住口。
2)将争吵或斗殴双方劝离现场。
3)持有器械斗殴者则应先制止持械一方。
4)有伤员则应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
5)迅速报告项目部领导,由项目部出面调解,如个人力量单薄应请求增援。
6)在制止争吵、斗殴双方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向。
2.4.4执勤中发现可疑分子的处理。
A:门岗执勤中发现可疑分子时,首先查其证件,持无效证件或说不出正当理由的人员禁止进入责任区。
B:巡逻执勤时如发现可疑分子时,要检查其证件。必要时带到保安值班室进一步盘查(但不可审问)。
C:发现推销业务和散发广告的要坚决制止。没收其证件并立即劝其离开责任区。
D:发现有作案嫌疑的人要严格盘查,必要时可送到派出所处理。
E:在处理各种可疑人员时,不允许私自处理放人,更不允许敲诈,勒索,私自罚款。
F:对于必须罚款的人由项目部决定。
2.4.5值班人员在执勤中,若遇到不愿出示证件强行进入,强行在不准停车的地方停车,在不准堆放垃圾的地方堆放垃圾等,可采取以下处置方法:
A:纠正违章时,要使用礼貌规范的服务用语,以理服人。
B:对不听劝阻者,要查清姓名单位,如实记录并向主管汇报。
C:发生纠纷时要沉着,冷静,注意掌握处理的基本原则,若遇到蛮横无理,打骂值班人员的,立即报告主管。
D:若发现有人故意扰乱,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机关处理。
2.4.6触电事故的应急处理。
A: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关闭电源。
B:在未关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接触触电人,以防自己触电,应用绝缘的东西将线头或人拉开。
C: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拨打“120”请求救援。
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3.1目的
强化火警,火灾应急处理,避免事故扩大。
3.2范围
消防应急处理。
3.3管理职责
3.3.1:监控室人员负责消防监控,报警工作。
3.3.2:水电部人员负责消防设备运行。
3.3.3:义务消防队队员负责火场灭火。
3.3.4:项目部全体人员负责现场人员物资疏散抢救工作。 3.4工作程序
3.4.1管理人员工作程序
3.4.1.1监控室人员。
A:自动报警系统显示火警信号或接到火情报告后,应通知义务消防队员前往火警现场观察。
B:火警确认后,向各部门经理通报。 C:向消防部门报警,向上级通报。
D:启动相应的消防栓系统,喷淋条流,排烟系统的设备(设施)。 E:通过对讲,警铃疏散业主(住户)。 F:做好火警记录。
3.4.1.2义务消防队员
A: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负责火场灭火。
B:接到火警信号后,消防队员立即到达现场观察。确认火情后,按下报警擎并立即组织灭火。
C:保安班长和各义务消防队队长确定人员分配,确定铺设水带线和使用的灭火剂,灭火器材。
3.4.1.3保安部
1)在保安部主管领导下,负责现场维持警戒。 2)维护公共秩序,保障通道通畅并协助消防队。
3.4.1.4项目部全体人员
1)负责现场群众的疏散、疏导工作,保障器材供应,协助消防队工作。
2)确定疏散人员物资安全出口,疏散路线,组织人员引导,护送师生有秩序的疏散至安全地带。
3)逐房检查,确认疏散人员是否完全撤离火灾现场。四、静坐、示威事件的处理预案
l、值班安管人员当发现有静坐、示威事态苗头时,应立即向警方和校方领导报告,并同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2、通知其他安管员到场,向示威、静坐人员耐心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详细询问静坐、示威原因,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劝离示威、静坐人员;
3、当说服、劝离无效时,由保安部领导调派增派安管人员到现场加强警戒,现场保安人员负责维护秩序,劝离围观人员,防止出现骚乱、暴力等事件发生;
4、协助政府领导、公安、武警处理示威、静坐事件,尽力化解矛盾,力求和平方式平息事件,做好公共财物的保护工作,防止不法事件发生。
五、执勤中遇到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情况的处置应急预案
保安员在值班、执勤过程中,如遇到不愿出示证件强行进入辖区,强行在不准停车的地方停车,在不该堆放垃圾的地方堆放垃圾等,可采取如下处置方法。
1、纠正违章时,要先敬礼,态度和蔼,说话和气,以理服人。
2、对不听劝阻者,要查清姓名、单位,如实记录并向项目经理汇报。
3、发生纠纷时要沉着冷静,注意掌握政策,若遇到个别客户蛮横无理,打骂工作人员,可由项目经理出面与客户共同协商,妥善处理;若情节严重或社会上的人员故意捣乱,应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偷盗的处置应急预案
1、巡查人员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时,要保持镇静,应立即发出信息,召集附近的保安员或群众支援,设法制服作案人。
2、当场抓获作案人后,要连同物证一起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失主仍在现场的,应劝说其一起到公安机关作证,领回被盗财物。
3、保护作案现场,不能让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4、对重大可疑被盗现场,可将事主和目击者反映的情况,向公安机关作出详细报告。
5、对可疑作案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设法约束,并报告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遇到抢劫的处置应急预案
在工作中遇到有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强行掠夺或毁坏公司和客户财物的犯罪行为时,立即进行处理。
1、迅速制止犯罪。要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并应立即发出信号,召集附近的保安员或群众支援。
2、若在楼内遇到犯罪分子抢劫,应立即通知关闭大门。若罪犯逃跑,追赶不及,要看清人数和衣着、面貌、身高等外貌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其他标志等,并及时报告管理处和公安机关,可拨“110”报警。
3、有固定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若在运动过程中作案,没有固定现场的,对犯罪嫌疑人遗留的.物品,作案工具等,应当用钳子、镊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在白纸内妥善保存,交公安机关处理。切不可将保安人员或其他人的指纹等痕迹弄到遗留物上。
4、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在公安人员未勘察现场或现场勘察完毕之前,不能离开。
5、事主或在场群众如有受伤的,要尽快送医院救治,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八、意外伤亡应急预案
1、出现人员意外伤亡事件,秩序维护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查明情况,向领导汇报。
2、若伤者尚未死亡,应在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组织抢救,并电话通知120。对骨折伤员一定要注意尽量不要搬动,防止使伤情加重。
3、若伤亡事故系由触电引起,秩序维护人员应就近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如干燥的木杆、竹竿或塑料、橡胶将电源拨离触电者,再施进行抢救。严禁在没有切断电源的情况下,用手直接去拉触电者或用金属杆去拨离电源,以防自身触电。
4、若伤亡事故系由设备故障或设施损坏引起,秩序维护部应立即通知工程部经理到场,制订抢救方案。
5、若伤亡事故系由高层坠落、物品砸伤引起,在抢救伤员的同时,应保护好现场,摄下照片或录像,留下目击者,同时向警方报警。
6、若伤亡事故系由交通肇事引起,应在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的同时,记录肇事车辆,留下驾驶员和目击者,如有监控录象,保存相关录像,报请警方处理。若交通事故引起交通堵塞,应开辟旁行通道,积极疏导交通,并设立警戒线,防止破坏现场。
九、群体围堵(堵门、堵车)应急处置预案
1、发现有人故意堵门、堵车迹象时,现场应立即报主管,并应立即第一时间向甲方汇报、请示。
2、发布预警信息后,主管应立即采取措施,迅速做好各岗位应急部署,组织秩序维护人员。
3、主管带人员迅速到达现场,组成指挥组、警戒组、隔离组,由组长统一指挥。
4、检查出入口,关闭大门,由秩序维护人员搭成人墙。
5、监控值班室检查监控区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巡逻岗位前去查看,并将主监控镜头调至事件发生现场,全面监控人群情况,并及时汇报、拍摄。
6、指挥组负责现场的具体指挥工作,将人群隔离在办公楼以外区域或安排到指定域,应防止人群冲击出入口或造成混乱及交通堵塞等现象。
7、警戒组要时刻做好警戒工作,密切注视人群的一举一动,发现可疑情况或人群异常表现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8、隔离组应搭起人墙,防止人群暴力冲击出入口。如遇暴力冲击情况,各分组要全力配合隔离组,在不动手伤人,动口骂人的原则下,用身体人墙将人群隔离在出入口,直至警戒解除。
9、在甲方的指导下,配合当地公安机关,维持人群秩序,直至警戒解除。
十、爆炸、恐吓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爆炸犯罪具有危害性大,突发性强,不易防范的特点,所以应采取全员防范的措施。
1、如何应答爆炸恐吓电话
①接听爆炸恐吓电话时,最好同时有两个人以上,以便及时通知其他有关部门(如安管部、工程部等)。
②要冷静面对爆炸恐吓电话,以期获得更多的信息,这对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的死伤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如通知来电者楼内有许多人,并难以及时疏散,恐吓人也许愿意提供有关炸弹的详细的位置、数量或爆炸方式的信息。
③应最大限度地从来电者那里获取更多的信息。
2、应向打电话人提的问题
①炸弹何时爆炸?
②炸弹位于何处?
③炸弹的形状?
④是何种炸弹?
⑤在何种情况下炸弹会爆炸?
⑥是你放置的炸弹吗?
⑦为什么要这样做?
⑧你从何处打来电话?
⑨请问你的地址?
⑩请问你的姓名?
3、如何处理爆炸恐吓信
①接到爆炸恐吓信后,保留全部线索,包括信封等。一旦确认为爆炸恐吓信,不要自行盲目处理,力争保护证据,如指纹、字体、纸张、邮戳,这些都会为寻找寄信人提供证据。
②偶尔会收到安放了明确爆炸装置的书面警告,尽管恐吓信内容仅涉及一般的恐吓和勒索,这同样不容忽视。
③可疑的包裹信件的特征:
大多数人亲自投递此类包裹、信件;
如有邮递员投递,关注在正常状态下邮件凸出的部分;
邮件的摆放不均匀,有硬框架结构;
寄自公司的信件使用手写的信封或贴有标签。检查此公司是否存在或它们是否寄出过邮件、包裹;
较小的邮件贴有高额的邮票,证明寄出时未经邮局称重;未付邮资或没有邮戳的邮件;
邮件上有以下的字样“请本人拆阅”、“密件”、“今天是你的幸运日”、“内附奖品”等;
破损、污点或有明显的电线、绳索和胶带等;没有发信的地址和地址明显不存在;
当信件或包裹在未收到之前有陌生人电话询问是否接到邮件的。
4、注意可疑情况
①注意可疑人员。
②发现可疑行李物品或无主的行李时,应立刻报告。
③注意平时不易被注意的角落。
5、其他注意事项
①准备布巾。
②协助抢救和转运伤员。
③协助疏散人群。
④协助内保部负责现场周围的搜索。
⑤协助报案。
十一、炸物、可疑物品的处理预案
1、如果发现可疑物品(如有异常的响声或异常状态等),不可随便处理,不能随意触动物品的提手、拉锁等敏感部位。
2、发生上述情况,安管员应迅速到场,查明情况,判定可疑物类别,若判定是爆炸物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疏散周围人员到安全地点,并将现场能打开的门窗全部打开,便于一旦发生爆炸减小爆炸威力,减少损失;
(2)将爆炸物、可疑物放入防爆箱内或用防爆毯将爆炸物遮盖并派人看守,立即通知公安部门派人处理,并向管理处领导报告;
(3)在有把握的情况下,可将爆炸物移至外围空旷地带,并设立警戒线;
(4)协助公安部门封锁爆炸物放置点现场,疏散、隔离人群,不让无关人员接近;
(5)如无把握切不可盲动,设立警戒线,清走现场贵重物品、设备;
(6)禁止无关人员靠近现场,切勿在现场使用对讲机、手机、闪光灯或开关电闸,做好现场保护,停止电梯运作;
(7)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校方,经同意后向警方报告;
(8)对附近区域进行全面检查,看是否仍有可疑物品存在;
(9)访问现场知情者,并做好记录;
(10)加强出入口等地点的控制,配合监控人员,注意发现可疑人员。
3、记录一切详细情况,保安部撰写特别事件报告,呈报公司总经理。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13
博物馆是陈列、展示、宣传人类文化和自然遗存的重要场所,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如此大的观众量,如何做好博物馆、纪念馆的工作,发挥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弘扬红色文化的基础上,保证文物、观众、场馆及设施的安全,把好事做好,这就要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博物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主要任务
博物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主要任务文物是不可再生的,任何形式的损坏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所以博物馆、纪念馆应急预案要充分考虑到文物和建筑物本身的安全,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可以迅速控制局面,保护好文物。
1、通过完善应急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文物应急管理体系基础建设;
2、通过增强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突发文物事件监测和预警能力建设;
3、通过完善机制和各类预案,进一步加强突发文物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4、通过提高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抵御突发事件和抗风险能力建设。
二、博物馆突发事件种类
所谓“应急”就是应对“意外事件”,一般而言,博物馆纪念馆内发生突发事件,具有社会危害和灾害的事件,主要包括三个大的方面:
1、人为事件,包括人为盗窃藏品(展品)、爆炸、抢劫、斗殴、凶杀、纵火水侵等;
2、群体性公共突发事件,如在博物馆举办活动时,因各种措施不力,人满为患形成混乱,秩序失控而导致拥挤、甚至人员伤亡等;观众不明原因的晕倒、窒息,走路不慎滑倒、摔伤、骨折等;
3、发生不可预见或不可确定的天灾,如雷击、地震、飓风、洪灾、瘟疫等,造成紧急灾害。
三、博物馆应急预案的制定原则
博物馆纪念馆应急预案的制定要具备科学的预见性,要把握以下三点原则:
1、要坚持确保文物安全第一的原则,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隐患,防止突发事件(尤其是人为突发事件)的发生。
2、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博物馆是公开开放的场馆,免费开放后观众量普遍增多,所以突发事件的制定要充分的考虑到观众的生命安全,使观众能够在第一时间转移到安全地带。
3、预案的制定要切实可行,要充分结合本馆的实际情况,把握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原则,一旦发生应急事件,可以马上进行处理。
四、博物馆安全工作隐患
1、重物轻人,过于依赖设施设备。安全工作主要是人防,物防,技防(三防)相结合,在三防中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设备再先进,也要靠人来操作,只有人防与技防有效结合,保卫人员及时发现情况,果断处置,才能真正发挥技防作用。就像我们安保日常工作中一样,很多事件很多时候只是通过监控来确认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而不是主即起身的去查看。
2、安保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博物馆着力重视的是防火,防盗,防破坏为主的保卫工作的要求,督查,检查也基本上着眼于这些方面。但在博物馆文物安全工作方面,不仅仅限于保卫工作范畴,它涉及文物业务领域各个方面。大量事实表明,在博物馆领域造成文物损毁等事故,并不都是盗,抢等刑事犯罪行为和火灾等自然灾害,而是由于工作人员不负责任,设施不完善或者过失行为造成的
3、重日常管理,轻规章制度落实。博物馆安保人员由于保护文物和参观群众的人身安全因而责任十分重大。一般都很重视日常管理工作,特别是文物安全。但在许多情况下,这种重视被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特别是在已建成现代化安全设施和完善之后,思想上放松警惕,盲目乐观,高枕无忧,无暇顾及或者都没有想到要对涉及文物安全各个环节建立规章制度。同时,也缺乏对职工有的放矢的教育。
4。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监督手段和执行力缺乏5。技防不足,人员对设备了解不够熟练。
五、博物馆突发事件对策
1、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是规范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定时开展安全学习会议,提高安保人员安全意识,加强工作责任心
2、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整改隐患。在每月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采取定时检查和值班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工作力度,切实把每项检查落到实处,切实确保检查、整改的安全闭合循环,减少或避免博物安全工作中的漏洞与隐患。
3、落实安全责任制,以制度促进工作的完成。明确在岗安全责任,使博物馆安保人员深刻了解博物馆安全工作重点,同时在工作中,按照安全保卫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实际,针对文物安全保卫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博物馆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博物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博物馆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等切实可行的文物安全保卫制度,并不断修改,充实,完善,逐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
4、强化和细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和文物安全。博物馆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将单纯的人员防范到相对完备的人防,技防,物防,构成了个安全防范体系。强化细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和文物安全。加强安防服务设旅配置,强化安保措施,保持所有安全通道畅通无阻。适当增加安保人员的安防设施,如对讲机等通讯设备的数量,切实保证一线工作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获得展厅内外机关情况,确保紧急事件发生时能够妥善处理。
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应急医疗工具物品准备齐全。磕伤,摔伤、急症等突发事件发生第一时间在可以救护的情况下,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救护做好医疗应急处理,为治疗争取时间。
2、如果没有亲人家属在场,应设法联系其家属并告知事件经过。
3、当伤情严重应立即驱车委派馆内工作人员陪同送往就近医院就诊,防止病情恶化。在做好应急措施后,也可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医务人员帮忙。
4、将现场情况、事件过程通知值班领导、干部,让其了解事况第一时间做出指示或前往现场指挥处理。
5、突发事件发生时对外态度要端正,不能避重就轻逃避责任,同时安抚当事人情绪,平息现场氛围。
6、参观人数多且出现群体围观现象,在做好应急处理后并且受害人有意闹事的情况下,应劝导受害人到办公室或就近房间处理并通知值班领导,防止大量人员恶意围观以讹传讹,损坏博物馆正面形象。
7、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未得到有效控制时,及时通知馆内领导到场协助处理,事态出现恶意欺诈,恶意围观并无法控制下在征得领导同意后,寻求警方进行处理,并予以协助配合。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14
为加强对电梯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公司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 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电梯安装现场或维修保养的电梯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1.1 电梯困人故障;
1.2 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1.3 由于触电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1.4 其它安全事故。
二、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2.1、成立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总经理担任;副指挥长由副总经理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2.、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安装、维修班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工程部经理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三、 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
3.1、指挥部职责
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
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3.2、 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3 副指挥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3.4 现场救援组的职责:
抢救现场伤员;
抢救现场物资;
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四、 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4.1、 公司的办公室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110、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他有关部门及物业管理部门报告。
4.2、 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五、 应急处理
5.1、 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立即报告公司主要领导,由总经理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执行本预案。当指挥长不在时,由副指挥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以下类推。
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网点,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5.2、 应急处理措施:
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制定抢救方案,迅速投入开展抢救行动。
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120〕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在救助行动中,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附近医院:
安贞医院 二炮医院 中日友好医院 306医院 积水潭医院
六、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
当事故的评估预测到达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指挥长启动应急预案令。 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指挥长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应急指挥长下达应急终止令。 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可恢复施工生产。
七、 应急总结与奖惩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以下规定对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奖惩。
7.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奉献的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7.2、 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处分。对扰乱、阻碍抢险救援的人员,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 联系
总经理 XXXXXX 137XXXXX
副总经理 XXXXXX 137XXXXX
办公室 XXXXXX 137XXXXX
技术部 XXXXXX 137XXXXX
工程部 XXXXXX 137XXXXX
财务部 XXXXXX 137XXXXX
值班室 XXXXXX 137XXXXX
九、人身触电紧急抢救措施
9.1 脱离电源:
如果触电者尚未脱离电源,救护者不应直接接触其身体,应设法使其脱离电源,并防止触电者摔伤,脱离电源的方法。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断开电源开关;
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现场可采用短路,使开关掉闸或用绝缘杆挑开导线等。
9.2 急救:
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它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分夺秒是关键,送医院过程中不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胸外心脏挤压法为主。
9.3 两种并用的急救方法:
人工呼吸法:
1、触电人脱离电源后,很快清理嘴里的东西,使头尽量后仰,让鼻孔朝天,同时,很快解开领口,头下不要垫枕头;
2、救护人在触电人的头部左边或右边,用一只手捏紧鼻孔,另一只手的拇指和食指掰开嘴巴,如果掰不开,可用口对鼻人工呼吸法,捏紧嘴巴,紧贴鼻孔吹气;
3、深吸气后,紧贴掰开的嘴巴吹气,也可隔一层布吹,吹气时要使触电人的胸部膨胀,每五秒钟吹一气〔吹二秒,放松三秒〕,对触电的小孩,只能小口吹气;
4、救护人换气时,放松触电人的嘴和鼻孔,让他自动呼气。
胸外心脏挤压法:
1、将触电人的衣服解开,仰卧在地上或硬板上〔不得躺在软地上〕,找到正确的挤压点;
2、救护人跨腰跪在触电人的腰部,双手相叠,对儿单用一只手,手掌放在心口窝稍高一点的地方〔胸骨的下1/3部位〕;
3、掌根用力向下面〔脊背的方向〕挤压,压出心脏里面的备液,成人压陷1市寸半〔三到五厘米〕,每秒钟挤压一次,太快了效果不好,对儿童用力要轻一些,对成人太轻了效果也不好;
4、挤压后掌根全部放松,让触电人胸部自动复原。血又流满心脏,每次放松时掌根不必完全离开胸壁。
注:如果触电人的心脏停止跳动,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要同时进行,如果现场只有一个人,可以挤压四次后吹气一次。
十、 其它事项
10.1、本救援预案针对有可能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可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10.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15
面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不断蔓延的形势,机材学院按照学校有关部署,采取六项防控措施,切实加强了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一是完善了应急预案。制定并印发了《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关于甲型H1N1流感防控预案》,进一步健全了部门防控和应急相应机制,确保了防控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同时,各班级制定防控预案,成立了以辅导员为组长、班长、团支书为副组长,生活委员、寝室长为成员的班级防控小组。
二是成立了楼栋防控工作小组,减少大型活动。小组成员负责每天对寝室有37.5度以上的情况进行统计跟踪;每天用84消毒液对走廊、卫生间、水房、寝室进行两次消毒,确保公共场所卫生;并参与突发事件的报告处理。为了避免交叉感染,学院减少大型活动,非举行不可的也尽可能压缩规模,减少时间。如学院举行大型制图比赛,开始有120多名同学报名参赛,后来有30多名同学出现感冒发热症状,学院要求他们放弃比赛,最后只有90多名同学参加了比赛。
三是完善晨报制度,明确晨报程序。学院坚持每天早上晨报和零报告制度。每天早上8:30前由辅导员将各班晨检报告统计好交至年级组长处,9点前由年级组长汇总后交给指定负责老师,负责老师每天在10点将全院防控甲流数据汇总成电子稿交校医院、学生处,并同时报送机材学院院长张德勤、党委书记燕红波。每张晨检统计表都要有寝室长、班长及带班辅导员的签字,落实责任到个人,做到及时报、准确报。同时坚持师生值班制度。学院将30#128室设立为甲流防控值班室,安排团学会没课的学生从早上7:30至晚上9:00轮流值班。同时,学院全体学生口老师轮流排班,确保每天晚上、每个周末等非正常上班时间都有两名老师值班,了解、统计全院防控甲流动态,及时采取积极措施应对任何突发状况。
四是提供防控物资,加强联络沟通。为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学院购买发放体温计700余支,口罩100余个,购买了两台红外线体温测量仪。并动员各班用班费购买体温计和口罩。目前每个宿舍至少有一支腋下体温计,确保每天晨检正常进行。同时加强联系,建立了完整的学生联系方式,确保遇事能及时和家长联系沟通。
五是坚持持隔离观察制度。学院在学生宿舍5#、6#、12#、25#、30#都设立了隔离观察室,安排体温在37.5至38.5之间,正在接受医院治疗但未被医院留观的学生入住,且该生在体温恢复正常24小时后,经由辅导员同意方可解除留观回原宿舍。隔离观察室内配有体温计、板蓝根等。体温超过39度以上的',确定为重点观察对象,立即送往医院诊治,并对与其密切接触人员实行隔离。
六是全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学院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学生干部每天都要与发热住院同学和隔离留观同学联系,为他们送饭、送水,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他们还负责对各班和寝室的晨检进行督促检查,周末和节假日也要值班,防止出现漏报现象。辅导员老师介绍说,B0854班发生学生集中发热现象后,该班班长郭其煜同学表现突出,每天忙于向辅导员报告发热学生情况,组织同学护送发热同学到医院诊治,为同学们办理入院手续,同时协助辅导员做好班内其他同学的思想工作,消除他们的恐惧心理,自己最后也生病了,在学院领导和辅导员老师的劝说下住院诊治,其他班干部也表现出色,真正发挥了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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